APP下载

新时代中国宜居城市建设探究

2020-01-18姜欣桐

黑龙江教育学院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宜居城市城市居民宜居

姜欣桐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哈尔滨 150028)

随着城市功能的不断完善和新时期我国发展布局的调整,构建和谐宜居型城市作为战略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成为我国现阶段城市发展的主要目标,这对于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提高城市运行效率,以及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深远的影响。

一、宜居城市的内涵

宜居城市作为城市适宜居住程度的体现,一方面表现为城市居民对未来城市发展理想状态的一种期望;另一方面表现为对于以往粗放型城市发展模式的转型和改良。由于历史原因和我国经济发展计划的阶段性,我国城镇化的快速推进造成了如交通堵塞、配套设施匮乏、基础保障服务缺失、生态环境污染、人文特色逐渐消失等不良影响,这些城市化造成的负面问题也制约和阻碍了我国宜居型城市的建设和发展。城市建设需要与时俱进,传统的粗放型城市发展模式需要进行改良和转变,将构建和谐宜居型城市作为新时期城镇化的主要目标符合我国城市建设的发展思路。

宜居性是城市发展进入到高级阶段的必然性过程,西方国家对于宜居城市的研究相对较早,关于宜居性这一概念最早是由史密斯(David L.Smith)提出的,发表在其著作《宜居与城市规划》中,针对19世纪的史实展开论述,倡导宜居宜人这一概念的重要性,体现了城市规划上人们对生活舒适性和居住环境的追求。1961年,世界卫生组织将安全、健康、便利和舒适列为人类生活居住的基本条件。1992年,《21世纪议程》在里约热内卢会议上高票通过,得到了多数国家的积极响应,纷纷制定政策法规,将人居环境建设纳入国家发展布局之中。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直接反应了一个城市的发展水平,国外的许多城市的建设和发展都注重改善居民的生活品质,缓解生态环境和城市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根据人本主义理念,城市提供给居民活动场所和行为所需,所以人们能够对城市产生依赖性和归属感,所以对于居住环境的评价直接体现了居民自身的生活质量和对城市的认可程度。此外,城市的宜居程度高就意味着居民满意度高,居民幸福感强。随着宜居型城市概念的不断延伸,宜居的概念拓展到城市的舒适性,包括城市的自然环境的舒适性和社会氛围的舒适性。综合来看,宜居城市是基础设施便利、舒适性高、环境质量好、居民满意度高的城市,是人、自然、社会三者的自然融合。

二、宜居城市评价标准

基于学术角度和概念理解的差异,因而导致了宜居城市的评价标准也不尽相同。从宜居城市中主客体的角度来看,可总结为客观评价指标和主观评价指标两种类型。如将宜居城市的主观和客观评价相互结合,就可以从不同角度全面地评定一个城市的宜居性和发展水平,但是在实践中建立这样一个综合性的评价指标体系存在着一定的风险和难度[1]。

首先,区域差异性客观存在,宜居城市在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评价标准存在明显差异,但是其共性问题和发展模式包含了一定的规律。区域经济水平和文化价值的不同导致了宜居城市评价指标的侧重点和标准值也就有所差别,但是大部分评价指标中都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城市安全;第二,公共服务;第三,生态环境;第四,社会氛围。

其次,宜居城市的评定中,居民的生活幸福指数未被充分考虑。宜居城市的评价指标最初更注重居住环境、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而习惯性地忽视了居民在社会大环境下的切身感受。大多数国内外的宜居城市评价标准主要依托于物质环境所建立的指标体系,宜居城市建设实践具体体现在物质的实体环境和客观的城市发展建设情况,但是其根本目的还是服务于城市居民,应当以人为本。精细化居民的城市体验和以人为本的感知性评价应该作为检验城市宜居性的重要标准,关注城市居民的真实需求和感受,以此作为参考来规划城市宜居环境建设的发展方向,这也是未来宜居城市评价体系中的重要内容。

三、宜居城市发展的基本要素

一是城市人口。城市人口作为社会主体,是指与城市活动有密切关系的人口。城市人口作为城市中的主要生产者和城市发展的主要建设者,其是构成社会生产的最主要因素。同时,城市人口作为城市服务的对象,也是城市的主要消费者,有着生产和消费的双重责任,是维系城市供需平衡的重要环节。此外,城市人口作为影响和构成城市环境的重要因素,应该将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作为出发点,以提升人口生产和消费能力,进而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完善程度。

二是城市环境。可持续发展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和谐统一,这种整体性发展的理念推动了城市环境立法的发展。自然资源是人类社会经济发展的基础,如果为了发展经济,以牺牲环境为代价,那么这种发展最终将限制和制约社会生产和经济发展。

三是生产活动。生产是一切组织或群体都需要从事的基本活动,城市作为进行生产活动的主体,主要是通过将劳动力和原材料等输入转化为有形和无形的输出,最终将所得的物资产品输出到市场,使城市居民能够得到基本的生活用品和满足无形的精神层面上的需求。生产活动的输出是满足城市居民日常需求的重要过程,但是生产活动所带来的废物等在某些情况下并不利于城市居民,同时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产品的附加属性增多导致生产环节变得复杂,因此给规范化管理造成了一定难度,有时候不但无法满足居民日常所需,严重的还会影响城市健康有序的发展。城市建设发展的过程中,行之有效的规范化制度和法规是必不可少的,生产活动需要强制性的法律监管,才能避免产生混乱,从而维系保障城市的可持续性发展。

四是资源利用。城市的资源利用注重效能,以及潜在资源被合理的调用。如果劳动力资源被充分利用,社会失业率就会降低,如果生产设备被充分利用,就不会造成闲置资源的浪费。对于某一个固定区域来说,资源是有限的,这就要求当代社会的发展不能损害后代人的利益,要为后续发展提供公正平等的空间和资源。因此,公平性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原则之一,体现了环境公平对于社会发展的重要性,环境和资源的公平也是宜居发展的重要价值参考。

四、城市宜居性的社会分异

宜居城市的建设与城市居民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也是社会福祉的直接体现。城市的各个社会层面都会对城市的宜居程度产生影响,尤其是社会的公正性在城市宜居性的研究中起到重要作用。城市的宜居建设旨在提高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因此城市的宜居性也可以选择从城市居民的需求这一角度出发来进行研究,但是居民对于城市宜居这一需求往往会受到个体的差异属性、居住周期性和社会经济属性等因素的影响而无法建立具有共性规律的模型。许多国内学者尝试对城市居民需求做了相关的量化测评,以广州为例,学者吴箐对城市居民的居住环境中的健康需求进行调查,结果显示,不仅不同的调查主体在需求上存在较大差异,而且受访者在对日常出行活动的需求中也各不相同。受访者受到自身经济状况和居住时长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但是在对于生活资料和基本生活要素的需求中也表现出了一定的共性。不同主体的年龄差异也是影响人居环境需求和满意程度的重要因素,比如社会支持度和认可度、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满意程度也是城市宜居性的重要内涵。

城市宜居性是城市居民享有和使用城市资源的重要体现,这不仅体现在了个人的经济能力和消费水平上,也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地方的政策和体系制度的影响。首先,住房改革上存在差异性,以往的货币化分房和福利性分房往往由居民的所在单位或机构所决定,根据居民所处的职位、工龄、政治面貌、工作表现等因素来考量,很难做到均衡合理分配。其次,受到户籍制度的限制,很多外地户口或者集体户口的居民在买房、购车、享受公共服务等方面通常比本地城市户籍的居民少了很多福利和权利,这种现象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人口密集、经济发达的地区表现尤为明显,流动人口和本地人口对于城市宜居性的评价差异也较大。最后,社会阶层的差异性直接影响城市宜居感受。居民受到性别、年龄、学历、收入、家庭环境等方面的影响,所处的社会阶层不同,各个阶层的宜居性评价也存在较大差异。

五、宜居城市的社会和经济分析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土地政策开放化程度加深、住房政策有了明显改善,城市居住用地和房市价格受到宏观调控和市场化的影响逐渐提高,国内的很多学术机构和科研学者开始分析城市宜居性对城市经济的影响。未来城市宜居建设中应坚持宏观政策的稳定性和微观政策的灵活性的制度框架,提高宏观调控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推动高效率和高质量的城市宜居发展。

(一)宜居城市理论探索

宜居城市的实证研究主要从环境、经济和社会等角度出发,除了传统文化中倡导的人本主义思想外,宜居城市建设这方面相关的理论研究相对缓慢。国内的科研机构主要是针对某一个具体的城市进行改造规划,试图从特殊到一般再到特殊这一理论发展模式来进行探究,针对于宜居城市的内涵进行不同角度的诠释,对于宜居性的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进行理论性的分析,但是根据社会发展到不同阶段的要求和战略布局的不同,新时期宜居城市理论也应该进行完善和重新界定。宜居城市理论的探索应该根据当前社会所处的发展阶段来诠释宜居城市的内涵,根据国际政治和经济发展趋势来选择理论框架,依据城市发展模式和城市居民不断变化的需求致力于构建评价体系,最终确定宜居城市的建设重点和发展方向。

(二)城市宜居性建设的重点问题

新时期的城市建设将宜居性作为重要评价指标,体现了人本主义思想,是新时代社会发展观念的进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以人为本,城市发展建设理念中高度关注城市居民的主客观感受,将宜居性、舒适度、安全性等与城市生活质量相关的民生问题纳入到社会发展体系之中。我国未来城市的建设和发展的工作重心和实践重点主要集中在城市的系统和结构化布局、以人为本的宜居理念、可持续性规划方案等方面。

1.系统和结构化布局

城市的宜居建设包含多个方面,由不同的单元汇聚形成一个功能完善的结构布局。合理的城市宜居结构不仅要求局部的精细化,还要考虑到城市结构的整体性。第一,人居生态环境的保持和维护。第二,高效便捷的公共基础设施。第三,城市居民的居住安全。

2.以人为本的宜居理念

城市宜居的服务对象是城市居民,城市的发展要求做到以人为本,转变思维将城市建设得更加人性化。由于人的复杂属性,需要考虑到不同社会阶层和人群的社会属性,这就需要在城市建设和公共资源分配管理过程中要充分考虑和满足城市居住者的需求。社会制度的公平正义是维系社会稳定的前提,宜居城市的发展迫切需要解决居住权与户籍、限购政策等问题,让每一个城市居住者平等地享受到城市发展的成果和改革带来的红利,使在城市居住的外来人口得到认同感与归属感,缓解城乡二元壁垒造成的社会矛盾,增强城市的人本属性。

3.可持续性规划方案

宜居城市建设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和设计,应该尊重和顺应城市发展规律,在确保民生和公共服务的前提下,降低生态环境和有限资源的负荷,提高城市的承载力和宜居程度,以促进城市健康有序的可持续性发展。优化城市云资源配置,推动城市管理、社会治理、政务公开等一站式、一体化系统建设,以建立建立健全跨部门数据共享流通机制,实现互联互通汇聚共享,提升数据的治理能力,来破解城市治理难题,通过科学高效的方式来对现有规划作出分析并对未来城市规划作出改良性方案[2]。

新时期宜居城市建设主要是围绕着科学处理生态环境、城市社会、城市居民三者之间的协调统一关系而展开的,力求达到人与自然、人与人的和谐统一。城市的宜居性包括: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发展、资源和环境的规划配置、经济建设与资源利用、公正平等的发展机会、空气清新、环境优美、生态良好等多个方面。可持续性的宜居发展以生态环境和城市资源为基础,以城市生产力为驱动,以社会架构为支撑,既可以推动当下城市的有序发展,又限定在承载力之内,不破坏城市未来的宜居性建设[3]。

建设宜居城市需要平衡生态、经济、社会三者的关系,在城市管理、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精准施策,各层面协同推进。新时代城市宜居建设要求坚持顶层设计与实践探索相结合、相印证的同时,不断地改良和完善发展模式、创新发展路径,保障城市秩序的稳定、激发城市发展的活力,创新思维模式以开创新时期城市发展的新局面。

猜你喜欢

宜居城市城市居民宜居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对城市居民行为影响的效果
相约天然氧吧 感受宜居“金匮”
宜居的海底城市
宜居大化
城市居民低碳意识与行为调查分析——以乌鲁木齐市为例
北京城市居民的娱乐生活(1949—1966)
Три самых благоустроенных города Китая
--Циндао,Куньмин и Санья
宜居星球
关于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议案
宜居城市道路横断面布置形式选择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