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局共建视角下高校社区矫正专业课程体系的设置
2020-01-18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 社区矫正研究中心,河北 保定 071000)
社区矫正是我国刑罚执行体系完善的重要内容之一,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制度之一。如何培养规范化、专业化的社区矫正专业人才,特别是依托“校局共建”,培养高素质应用型复合人才,更好地服务于基层实务,做到学以致用,是应当关注的问题。
一、当前我国社区矫正工作人才的需求情况
从导向性、实用性角度分析社区矫正专业化人才的培养,首先要焦聚实务部门的人才需求状况,从而建构相应课程体系。
(一)社区矫正专业化人才需求的类型
1.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
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是指在社区矫正机构中具有法律等专业知识,履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等执法职责的专门国家工作人员。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类似于《社区矫正法》出台之前的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从司法部统计数据来看,截至2017年底,我国共有社区服刑人员693 675人。其中,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共计12 610人,包括省级司法厅(局)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262人,地市级司法局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1 315人,县级司法局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11 033人。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与社区服刑人员比率为1.8%[1]。
2.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民警察
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民警察主要是从监狱、戒毒人民警察中抽调而来。此外,一些地方司法厅(局)授予了部分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以人民警察身份。尽管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民警察在执法、实施警务行为时面临诸多尴尬,其工作也同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多有重合,共同承担着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等工作,但在执法、管理、教育中的威慑作用是其优势所在。
3.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
当前,我国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大体可以分成两类。第一类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与其所在的社会工作者组织达成协议,依据协议在社区矫正的一定环节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第二类是司法行政机关聘任的社会工作者。这类社会工作者是在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但其专业背景大部分是非社工专业,其所从事的工作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工作,而是与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多有重合,但由于没有编制,薪资待遇相比其相对较低。
(二)社区矫正工作的内容
1.适用社区矫正评估
适用社区矫正评估又称社会调查评估,社区矫正法规定,“社区矫正决定机关根据需要,可以委托社区矫正机构或者有关社会组织对被告人或者罪犯的社会危险性和对所居住社区的影响,进行调查评估,提出意见,供决定社区矫正时参考。”社会调查评估主要是核查其适用社区矫正后对社区所产生的影响。具备条件的地区还可以对其进行“判决前人格调查”评定其人身危险[2]。
2.矫正接收
矫正接收包括将社区矫正对象纳入社区矫正体系及相关法律文书、材料的接收、送达等工作。具体而言,司法行政机关要进行身份核实、建立档案、首次谈话、入矫宣告、建立矫正小组、电子监控告知等工作。
3.教育工作
教育矫正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关键。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群体特征、矫正阶段、犯罪类型、文化程度等开展相应的教育,不断推进分类教育、分级教育、分段教育,个别教育等,以提高教育矫正质量。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建立稳定的、专兼职结合的教育矫正工作队伍,同时,可以通过购买社区矫正社会工作服务或是借助社区矫正对象的监护人、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者就读学校做好教育工作。
4.监督管理
监督管理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基础。控制社区矫正对象,维护社区安全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首要任务。日常监管制度、电子监控、考核奖惩是监督管理的主要组成。日常监管制度是指社区矫正对象应当遵守的报告、会客、外出、迁居、保外就医等监督管理制度。电子监控是在非监禁状态下使用电子设备,对社区矫正对象行动轨迹进行实时监控。“社区矫正机构在监控中心通过其佩戴的终端对其进行标注、测距和定位,活动轨迹存储和查询,越界报警通知,通讯管理等。”[3]考核是针对社区矫正对象表现的评价“依据考核结果对矫正对象实施奖惩是累进处遇的原则要求。”[4]社区矫正机构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励或惩罚。
5.开展适应性帮扶
适应性帮扶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保障。适应性帮扶工作能帮助社区矫正对象顺利回归社会,控制并减少重新犯罪,也是刑罚人道主义的集中体现。在需求评估的基础上,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在现行法律、政策的框架内,充分调动各种社会资源及力量,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生存、生活、心理及发展等方面的问题及困难,加速其再社会化进程。
6.解除矫正与安置帮教衔接
社区矫正期限届满时,社区矫正机构要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鉴定,包括矫正期间的遵纪守法、接受矫正、社会适应等方面情况。在社区矫正结束后,还要与安置帮教工作做好衔接。
二、当前社区矫正专业开设及课程设置状况
虽然社区矫正专业人才需求量巨大,但在现阶段,社区矫正专业依然属于“小众”专业,当前,我国有14所高校开设了社区矫正专业或专业方向。
(一)社区矫正专业开设状况
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名单,截至2019年6月15日,全国(不含港澳台)3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共有高校2 956所。其中有13个地区14所高校开设了社区矫正专业,其中本科专业方向2个,专科专业12个,在14所开设有社区矫正专业或专业方向的高校中,除上海政法学院和江苏联合职业技术学院外,均为警校。总体来看,社区矫正专业或专业方向以开设数量较少,且以警校、专科居多。
(二)社区矫正专业课程设置情况
1.法学(社区矫正方向)专业
中央司法警官学院设有法学本科专业,由于社区矫正的专业方向设置在法学专业下,其专业核心课程主要有:法理学、宪法学、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中国法律史等法学核心课程;以及矫正导论、国外矫正制度,社区矫正概论、社区矫正教育实务、社区矫正管理实务、矫治心理学、传统文化与矫正等。其人才培养方向是能在国家司法行政系统,尤其是社区矫正等领域从事执法、监督管理、教育矫治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2.监狱学(社区矫正方向)专业
上海政法学院设有监狱学本科专业,社区矫正专业方向设置在监狱学专业下,其课程体系主要有:监狱学基础理论、狱政管理学等监狱学专业的核心课程;法理学、民法、刑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学课程;社区矫正概论、社区矫正教育学、外国社区矫正制度、社区矫正个案实务、社区矫正法律文书、社区矫正管理与实务等社区矫正专业课程;刑罚学、犯罪心理学、罪犯心理与行为矫治技术、警务技能训练等专业课程。其人才培养方向是监狱、社区矫正、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公安机关等部门,培养的是在上述部门从事专业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3.社区矫正专业
据开设社区矫正专业或专业方向情况的统计可知,12所开设社区矫正专业的学校均为专科,且以司法警察学校为主。在专业课程设置上,专科院校普遍开设了社区矫正理论与实务、社区矫正管理实务、社区矫正教育实务等社区矫正专业课程;一些学校开设了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法学专业课程及部分心理学课程;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吉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湖南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高校开设了社会工作的相关课程;江苏司法警官高等职业学校、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等学校开设了司法文书课程;广东司法警官职业学院的社区矫正专业还设有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实务、人民调解实务、安置帮教实务等面向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实务的专业课程。在人才培养方向上,社区矫正专业学生的就业方向除了面向司法行政机关外,还面向公安机关、监狱及强制隔离戒毒场所。
三、校局共建下的社区矫正专业课程体系建设方向
校局共建是指学校与司法行政机关共同进行专业建设。高校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合作是互惠的,高校为实务部门提供理论支持,也促进了科研成果的转化,而实务部门为高校提供了良好的实习、实践、实训平台。
(一)专业课程建设方向
社区矫正是国家刑事执法活动,是以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再社会化为目标,最终顺利回归社会,在专业课设置时应当将上述培养目标内化其中,应包括如下课程:
1.法律类课程
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是社区矫正工作的具体执行者,是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者、监督者、教育者,应当依法、依规地开展相关工作。具体而言,入矫接收、日常监管、考核奖惩、提请减刑、收监执行、解除矫正等工作都要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熟悉相关法律法规。因此,开设刑事法律、法规及其他法律类课程十分必要。
2.社会学类课程
社区矫正对象在开放性的社区中接受矫正,离不开与家庭、邻居等社会环境的互动。收集、分析社区矫正对象资料时,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需要从案主本身以及周围环境收集信息”[5];评估社区矫正工作效果时,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要运用观察法、比较法、调查法、文献法等社会学研究方法。另外,与社区矫正对象互动,离不开沟通、交流;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恢复社会功能,提升其社会适应能力;协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个人层面、个人与环境互动层面的问题都需要社会工作的相关知识,特别个案社会工作的技能。因此,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掌握一定的社会工作理论与方法十分必要。
3.教育学类课程
教育矫正是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任务,是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再社会化的关键环节,也是实现社会控制,维护社区稳定的治本策略。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是一种特殊的教育,是以社区矫正对象再社会化为目标的矫正教育。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应当掌握矫正教育学的理念、方法及技术,才能将教育矫正工作落到实处。
4.心理学类课程
心理矫治是教育矫正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部分社区矫正对象存在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需要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或治疗;也有社区矫正对象因失业、离婚等引发心理危机,需要及时进行干预。虽然严重的心理疾病或心理危机需要心理专业人员开展,但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也要了解、熟悉一些基础的心理学知识,特别是犯罪心理学、矫治心理学的知识,以利于开展心理健康教育、个别谈话教育及发现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异常现象。
5.管理学类课程
社区矫正的开放性决定了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管理项目的复杂性。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不仅要监督管理社区矫正对象,维护社区稳定,而且要协调社会工作者、志愿者、村(居)委员会、公安民警、社区矫正对象家庭等社会力量,调动物质、设施、智力、组织等社会资源,整合人力、物力、财力等,以提高社会化参与力量的效果与质量。“发动社会力量,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工作者、志愿者,帮助矫正对象解决困难和问题”[6]这必然需要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具备计划、组织、领导、控制、整合各类资源的能力。
6.信息技术类课程
现代社会正处于信息化、科技化、网络化迅速发展的时代。现代信息技术深刻地影响着社会各个领域,智慧监狱、智慧戒毒等应运而生便是例证。目前,社区矫正领域中的电子监控、电子档案、教育APP、监管管理平台等都是信息化技术的应用,工作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知识。
7.公文类课程
社区矫正是一个系统性工作,横向主要牵涉公安机关、审判机关、监狱、检察机关等,纵向主要涉及司法所、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等。与各个部门之间沟通、协作离不开法律文书、证明材料、请示回复等的接收、转发等工作,特别是处罚社区矫正对象,变更社区矫正关系等情况,需要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掌握公文写作及处理的相关知识,由此,开设公文写作、法律文书等课程必不可少。
(二)实践课程建设方向
在实践课程建设方面,高校也要加强与司法行政机关的合作,以提升学生的专业知识实际运用能力与实践能力。
1.形式多样化
实践课程的形式可以多样化,高校加强与附近的司法局、所联系,采取集中实习、顶岗实习的方式进行,也可以邀请实务部门工作人员到高校进行专业指导、举办讲座、集中授课等方式开展。
2.时间灵活化
目前,大部分高校社区矫正专业的实践课程都集中在暑假期间,并且是学习一定专业课程之后进行。今后,实践课程可以采取分批次进行,分组或分班开展。这样既可以及时巩固专业知识,又能缓解实务部门工作人员不足,专业指导难以开展的难题,进而提高实践教学的质量。
3.内容专业化
目前,大部分高校社区矫正专业实践都将学生安排到司法局或者司法所,但是,司法局(所)承担的工作职责除社区矫正之外,还有法律援助等多项工作。在这些工作中,除安置帮教外都与社区矫正工作关系不紧密。因此,学生专业实践的内容必须与社区矫正工作相关,让学生了解社区矫正工作的程序及项目,锻炼执法、管理、教育等方面的技能,避免实践课程与专业知识相脱节。
4.发挥警校优势
社区矫正需要“专门的执法队伍,有一套完整的管理、培训和晋职体系。”[7]但从目前社区矫正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专业化人才严重匮乏,尤其是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民警察,大部分是从监狱、戒毒系统借调而来,还有一少部分是司法行政机关认定的。而当前开设社区矫正专业的12所专科警校均发放警服、肩章、臂章、警衔、警号、司法标志等。在实践教学环节,警校学生可以着制服。这样既可以提升实践能力,又能够帮助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民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