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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李思谅墓志》疏证

2020-01-18宋建建

黑河学院学报 2020年8期
关键词:龙门墓志家族

宋建建

(辽宁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旅游学院,辽宁 大连 116081)

李思谅墓志①墓志拓片收录于赵君平、赵文成:《秦晋豫新出墓志蒐佚》(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12年,第175页)一书,录文见邓艳平:《<秦晋豫新出墓志蒐佚>初唐墓志整理与研究》(西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5年)一文,但比照拓片,录文中有部分字讹误,故文中所涉及的志文均参照拓片录文。于2005年在洛阳市洛龙区龙门镇出土,共30行,满行30字。赵郡李氏作为中古时代的大家族,历来是一个研究的热点,尤其是随着考古发掘的深入,从墓志的角度去开始研究家族内部的婚姻、家学、家风等方面,但甚少涉及赵郡李氏家族葬地的研究,仅有的几篇也多关注北朝赵郡李氏的家族葬地,②参见穆荷怡:《前“中央化”时代的双家制形态——以北朝后期士人家族的归葬行为为中心》,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金传道:《北朝<李骞墓志>考释》,《河南科技大学学报》,2014年第6期等。对唐时期的家族葬地变迁情况没有涉及,此方墓志就为人们研究李思谅这一支系仕唐之后,家族葬地的变迁提供了新的材料。同时,唐代墓志文字近似,多见宫女墓志与入居唐朝的胡人墓志[1]334-335,胡人墓志抄袭成风,宫女墓志书写已形成固定的模板,仅卒葬地等少量关键信息有所差别,其余皆同,除此之外其他类的墓志文的相似情况较为少见;其次单从墓志文本身来讲,志文重在叙事,每个人生平不一,故要抄袭也不太容易[2],而本方墓志与后来的两方墓志文却出现了部分雷同的情况,这为人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例子,可以为研究唐初墓志行文的程式化等问题提供新的线索。

一、世系

依照旧例,在进行相关分析之前,先对本方墓志中所涉及的相关世系进行一下简单分析,其中曾祖、祖父、父亲、志主四人在史籍中均有著录,墓志可与史载互校,补史之缺、证史之讹,具体如下:

第一,曾祖李希礼:历仕北魏、东魏、北齐三朝,正史无传,事迹散见于《北史》《魏书》等史籍,本人墓志[3]391-393在1975年就已在河北赞皇县出土,可与本方墓志互较,具体如下:一是关于首仕官职,本方墓志记载犯了一个明显的错误,将首仕官职记为著作郎,且还将任此职时间记为北齐,据本人墓志,李希礼是在北魏首仕著作佐郎一职[3]392,而北齐初年本人已去世,绝无可能任著作郎一职,因此以本人墓志所记为准;二是本方墓志载李希礼曾历“太中大夫、征虏将军”职,其中“征虏将军”一职可在其父李宪墓志中得到验证[4],证明本方墓志所记属实非虚,且这两职在其本人墓志中均没有提及,因此,这两职可补史缺;三是关于死后的赠官,本人墓志作瀛州刺史,而此方墓志作赵州刺史,相较而言,其本人墓志所载更为可靠,应以前者为准。瀛州,北魏太和十一年(487)始置,在今河北河间市。

第二,祖父李元操:原名李孝贞,字元操,小名僧藏,隋开国后,因避皇祖杨祯讳,以字行;历仕北齐、北周、隋三朝,《隋书》卷五十七、《北史》卷三十三有传(附于李顺传下),墓志所载官职多与史载相对应,其中志文载李元操仕隋后曾被赐勋、爵:“随(隋)上仪同、武安县子”,前者乃是墓志撰者的误写,据李元操本传,北周末年,曾跟随韦孝宽镇压尉迟迥叛乱,以功授“上仪同三司”[5]1581,非隋初授此勋位;而“武安县子”爵位确是隋初高祖所授,在其三世孙李敬节③其出土的墓志作李节,《新表》作李敬节,按其兄名为“敬中(忠)”推测,其名应为李敬节;但也有学者认为应以墓志为准,作李节(史广超:《中唐诗人李端事迹新辨》,《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2018年第5期)。的墓志中也可得到证明,只不过被记为“武安县开国子”[6]325,县子即开国县子的省称,两者确是同一爵位;但在史籍中所赐爵位被记为“武安县公”[7]1911,有两方墓志为证,应以墓志为准,李元操所赐乃为“武安县子”。这也可以从隋制中对两者爵位品级的规定得到一丝佐证;隋制,开国子乃正四品,开国郡县公为从一品,两者品级相差甚大。李元操北周末年所授“上仪同三司”于隋为从四品勋位,因此,推测李元操在隋很可能被授与之品级相近的正四品“县子”爵位,而非从一品的“县公”爵位,可证史讹。

第三,父亲李来王:正史无传,散见《新唐书·宰相世系表》(以下简称《新表》)、《隋书》等史籍,其中史籍所列信息相当稀少,本方墓志所记对补充李来王生平仕宦相当重要。李来王,字归道,曾做过扶风郡主薄、国初副御史大夫等职。后跟随段礭宣慰朱粲时,席间因段礭有所侮慢,被朱粲牵连残忍杀害。死后赠“上开府(仪同三司)、员外散骑侍郎”。

第四,志主李思谅:正史无传,《新表》中言思谅官职为“金部郎中”[7]2533,而此方墓志作“仓部郎中”,同时在出土的多方其家族成员墓志(李震[6]70、李敬节[6]325、李昂及其妻韦氏[8]282、294、李方乂[9]2003-2004)中也均作思谅为“仓部郎中”,如此思谅曾任仓部郎中一职应是确定无疑的,可证《新表》之讹误。据墓志所记,李思谅生前曾出使过吐蕃,而这已有学者论及[10],故此处暂不详论。他于显庆四年(659)终于长安万年县宅第,终年58,不以虚岁记,则志主生于公元601年,即隋仁寿元年。

二、李思谅家族葬地考

赵郡平棘(今河北赵县)是赵郡李氏的祖居地和发源地,而后宗族由于种种原因,开始以平棘为基地,向周边地区迁徙,其中东祖房系李顺支(李思谅曾祖)在其孙李宪时从平棘迁到柏仁(今河北隆尧西南部)[11],但李宪死后并未归葬柏仁,而是葬于赵郡南邢郭村一地,①李宪墓后期又迁回了平棘旧茔,此地只留下一个衣冠冢,但其儿子墓葬并未迁葬(穆荷怡:《前“中央化”时代的双家制形态——以北朝后期士人家族的归葬行为为中心》,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年)。而后其子李希宗、李希礼、李骞等皆附葬于此,形成了一个新的家族葬地[12]。

时势迁移,入唐以后,到李思谅这一代时,死后未葬于赵郡南邢郭村的祖茔,而是葬于东都洛阳,并从出土的其后代家族成员的墓志来看,他们又在洛阳形成了一个新的家族葬地:三世孙李昂、李震,五世孙李虞仲、李范墓志,分别作葬地为“阙塞之西原[8]282、河南龙门之西原[6]70、河南县单圭乡[13]、河南县毕罣乡西原”[14]316,其中“阙塞”即阙塞山,又名龙门山,由此可见,前三方墓志虽在葬地的具体表述上有所出入,但都直指一地,即龙门之西原;第三方墓志中的“单圭乡”史籍无载,幸赖其女墓志中将之葬地记为“东都龙门”[15]408,“单圭乡”之名应是后期由龙门乡改名而来,实指一地,而“龙门之西原”作为赵郡李氏一个新的家族葬地是确定无疑的,那么李范墓志中的“毕罣乡”(史籍无载)推断也即为“龙门乡”在后期的改名之故,可补史缺。另外在其子李敬节的墓志有“合宫县龙门山之旧茔”[6]325的记载,合宫县乃河南县改名之故,旧茔已实指此地在这以前应有不止一位先祖已改葬于此,目前,其祖李孝贞与其父李来王墓志均未出土,且李孝贞已仕隋,故推测是其中的一位或两位已归葬于洛阳龙门。

关于唐代龙门乡如今的具体方位,有学者就此进行了考证,认为“其大致范围相当于今北起自关林镇,南至伊阙,与民国时期龙门乡范围大体一致”[16]89-91。

同样随着时间的推移,家族成员对葬地又会面临着新的选择:从旧茔中迁出,另组家族葬地,如(三世孙)李昂先葬于“龙门之西原”,后迁于“龙门西山中梁原”(其妻韦氏墓志作“龙门西山之南中梁原”)[8]282、294与妻合葬,西山即前文中的龙门山,中梁原其地在其他墓志中也有曾出现,如《臧协夫人向氏墓志》,记载向氏葬地为“龙门天阙之南伊汭乡中梁之原”[17]23,但在这里出现一个问题,即中梁原的行政归属,有“龙门乡”与“伊汭乡”之别,向氏葬于元和十年(815),而李昂、其妻韦氏统一葬于贞元五年(789),②李昂墓最初葬于大历十四年(779),后迁葬是在贞元五年(789)。这至少说明在贞元五年以前的一段时期内,中梁原是属于龙门乡的,后期属伊汭乡。李昂孙李方乂墓志作“葬于东都河南县伊汭乡祔于先茔”[9]2004,应就是葬在此时的伊汭乡中梁原。

据此,从北朝到有唐一代,李思谅这一房支不断进行着家族葬地的选择,尤其入唐后,从目前所披露的墓志资料来看,已有两个家族葬地,其中在北朝与入唐后进行的家族葬地的迁移,变化是相当小的,都维持在原有葬地的附近,而北朝与隋唐之交家族葬地从赵郡迁到洛阳,变化之大,耐人寻味,可能有两方面原因:一是这可能与仕隋、唐后,房支也随着政治中心的转移而再次迁移,由此所造成的家族归葬成本的提高,已很难继续保持对附葬旧茔的现实追求以及出仕中央后,与地方联系的减弱导致的归葬意识的进一步淡薄有关[18],故而迫使他们新组葬地。二是从家族成员普遍归葬洛阳,且仕唐后,目前暂无发现还有回葬赵郡旧茔的记载来看,此一房支仕隋、唐后,已渐渐开始了“中央化”③“中央化”一说由毛汉光先生于20世纪80年代提出,即将唐代士族舍弃乡里移贯两京的现象谓之“中央化”。的进程,并逐渐加速,于唐时最终实现,这可能也与唐实行的“关中本位政策”以及中央对地方控制的渗透使得河北士族在中央受到排挤,使其无法回归地方,再加上自身对地方控制的减弱[18],故而被迫全面选择归葬洛阳,以此来完成“中央化”的转型有关。

三、雷同志文

此方墓志志文与后来睿宗垂拱年间的管基[9]744-745及其侄管思礼的墓志[9]747-748志文有部分雷同情况,下面对这三方墓志中志文相同的情况进行列举,以本方墓志为例:

君承积德之美,膺川岳之灵。器宇宏深,机神明秀。行为士则,言表身文,贞固之心,白珪非重;然诺之信,黄金巳轻,故美誉播于乡闾,英名流于雅俗……方当抚翼云衢,骧首天路。而辅仁莫验,福善徒言。未申大夏之材,遽掩荆山之玉……器识宏通,神韻凝远。尚履端肃,风度详华。孝友表于冥资,忠诚符于令德。谦㧑居体,恭慎为怀。处俭绝诡遇之情,在泰无骄矜之色。立松筠之节,执金石之心。

按:以上这些志文与管基、管思礼志文相比,仅在志文顺序与某些字上有少量差别,其中管思礼墓志志文无“器宇宏深,机神明秀。行为士则,言表身文”之句。

对于管基、管思礼的墓志志文雷同情况,孟国栋在《唐代墓志铭创作的程式化模式及其文学意义》一文中已指出,他认为,管基去世后,家人曾请人撰写了墓志铭,但没有想到的是,其侄子管思礼随后就逝(相隔仅四个多月),而家人又着急下葬,故管思礼的志文、铭文都采用现成的文章仓促拼凑而成[19]。其文中言及管基墓志铭是请人撰写的,其侄子墓志志文是拼接于他的,给人的印象是管基墓志铭是原创,殊不知管基墓志文也有所拼接。李思谅葬于显庆五年(660),管基与管思礼皆葬于垂拱二年(686),按照正常逻辑,并无交集的两家,却在墓志志文中出现了内容雷同,可能的情况有三种:

一是管基墓志抄袭自更早的李思谅墓志,而管思礼墓志则转抄自其叔管基墓志。①叔侄二人的墓志志文雷同情况的相关分析在孟国栋一文中已指出,所以此处暂不列举。唐代墓志之间的相互抄袭是比较常见的情况,甚至模式化程度之高已达到模板的程度[19],因此,发生这三方墓志的雷同情况也就不足为奇了。管基墓志的作者也不是完全地照抄,而是作了部分改动,如在志文上,将 “君承积德之美”改为“并承积德之美”,使之更符合后者的文意;在志文顺序上,将“器识宏通……执金石之心”句提到志文的前面,用以夸耀志主,而将“君承积德之美……英名流于雅俗”句放在志文中间,来称赞先祖的美德,将“方当抚翼云衢……遽掩荆山之玉”句放在最后,用来衬托志主的不幸遭遇,可以说作者这样的布局安排使得志文更加紧凑、合理。但也有部分改动,显得不贴切文意,如将“机神明秀”作“几神明秀”,②“机”与“几”虽互为通假,但这是指几案、政务等方面而言,于此处不成立。“遽掩”作“遽奄”等。

二是三方墓志撰者为同一人。因为两方墓志(李思谅、管基)所作相距26年,撰者应还健在,等到再做管基墓志时,因家属急于下葬(卒日与葬日之间仅间隔24天),因此,就把自己以前写过的现成的志文引用过来,再杂以自己的发挥,快速成文。等到四个多月后,管思礼去世,家人又再次找到撰者,为满足家属急切下葬的要求(卒日葬日仅间隔半个月),故引用了最近所做的管基墓志,甚至连铭文也有所抄袭[19]。

三是当时社会流传有此类墓志写作专用“套语”,至少在显庆五年(660)之前就已流行,故作李思谅、管基、管思礼墓志时,撰者只是将其引用过来。笔者较倾向于这一种观点,理由如下:(1)与李思谅墓志大约同时代的胡人墓志中已多盛行此种形式的套语,有的甚至两方墓志已达到仅姓名、任职等少量信息不一,其余皆一样的程度[1]317-318。(2)上述志文多属修饰性的话语,用以粉饰人物的品德,便于套用,容易成文。(3)墓志由志文与铭文部分组成,管思礼墓志的铭文部分,虽与管基墓志铭文部分不同,但亦有所本,袭自两方同名支怀的墓志铭文部分[19],吴玉贵先生已指出此为流行固定的“套语”[1]319。按照这个逻辑,其志文的写作极有可能也是承袭社会上盛行的“套语”。应是家属着急下葬且从墓志的撰文来讲,要有搜集素材、写作、修改等程序,还不包括书丹、刻石、篆盖等墓志创作的一系列程序[20],由此,综合考虑之下,承袭原有志文③管基与管思礼墓志志文还有两处几乎一样,而这为李思谅墓志无载:“君幼而明敏……孝敬流于覆载、可谓薤露将垂……乃为铭曰”,疑这两处再加上上述志文才是这个“套语”的原始形态,李思谅墓志是在精择之后,放弃这两处志文的。应为不二之选,可为后期的墓志创作节省时间。由此这类“套语”很有可能在显庆五年之前就已流行,李思谅墓志就是部分引用其志文的。

一般来说,墓志创作完成后,家人也会查看,如发现套用或错误等,可能会修改,而出现本方墓志套用现成志文的情况该如何解释?首先,从本方墓志而言,两次出现缺字④志文:“赠上开府(缺四字)、员外散骑侍郎”;铭文:“委騑服(缺一字),舒卷旒旌”。及弄错曾祖希礼首仕官职与任职时间、死后赠官等,曾祖因时间久远,在志文上出现一些小错误是可以理解的;但志文两次出现缺字,合理的解释应是志石刻好后,家人也未细心查看,就随同志主一起掩埋。其次,从撰者而言,上述志文仅占全部志文的约19%,用之也无伤全篇墓志的整体行文,反而会增色不少。此类“套语”目前因资料所限,暂无在其他墓志中还能有所发现,故此仅作一推测。

关于唐代志文“套语”的产生,大体有两种原因:一是这与唐代墓志风靡的社会背景深刻相关。对此陈尚君教授有所解释:“因社会需求量太大,在书仪一类应用文体范本著作通行的同时,碑志也有一定的范本为一般作者所参考”[21]14,笔者深以为然,北朝以降,埋石之风已愈演愈烈,及至唐代,此一风气更甚,连无名的宫人、乡村老妪也要刻碑埋石[21]13,正是庞大的社会需求量催生了此类简洁、实用,且可直接套用,用以粉饰人物的志文语句的产生,这也是促使“套语”产生的根本原因。二是与唐代重门第、尚阀阅的社会导向和汉文修养水平的不高有关[1]319-320。这种情况主要发生在胡人墓志中,在本土尚右姓的社会风气诱导下,入居唐境的胡人也开始仿照本土攀附先祖的做法,远绍前代地位显赫的胡人为自己的先祖,并已形成一种惯例;另外,胡人在墓志中也想要夸耀自己的先祖,但囿于汉文水平不高,不能准确修改原已流行的志文语句,故只能大段引用,导致的结果是加速了墓志中程式化的套语的产生,具体表现就是:有些墓志志文大片雷同,仅姓氏等个别不一外,其余皆同;有些墓志开头部分或开头与中间部分雷同,雷同部分中仅有少量不一,其余皆同[1]317-320。

本文此类“套语”正是唐人埋志风气盛行下的产物,多所因袭,但这种程式化的志文语句并不是一无是处,他也有相当的文献意义,如在补足阙文、订正前人讹误的方面,这种程式化的墓志无疑具有先天的优势,例管基与管思礼墓志雷同颇多,但管思礼墓志多有残泐,可据前者补足;管思礼墓志铭文部分,前人录文有些许错误,可据两方同名支怀的墓志订正[2]。另外还具有相当的史学研究意义,如胡人墓志中的套语,对于证实入居内地的胡人盛行与汉族相同的社会风习,是不可多得的珍贵史料[1]318-319。

四、结语

《李思谅墓志》内容较丰富,有较大的文献价值,不仅可补先祖仕宦史缺,也能证史之讹。墓志载志主死后并未附葬河北祖茔,而是选择了洛阳作为为新的归葬地。这一葬地选择上的改变,有着深刻的现实因素,并非刻意为之;归根结底是入北周、隋、唐以来由于政治中心的迁移,由此带来的种种现实问题,逼迫其必须在葬地选择上进行改变,同时,中央政府有意再度强化地方控制,以及自身对地方控制的减弱,也压迫其无法回归地方,由此这一家族便径直在洛阳建立新茔,且随着家族成员的不断仕宦中央,最终在唐代实现了“中央化”的转型。关于本方墓志的行文,因志主家属所求甚急,故墓志撰者为求快速完成,对当时社会上已盛行的墓志写作专用“套语”,精择了一部分并将其引用过来。这是由“套语”的性质决定的,多属修饰性话语,用以粉饰人物品德,便于套用,容易成文,因其所引部分占比不多,李思谅家人也并未细心查看,由此这方墓志才得以成功创作。当然囿于资料所限,笔者仅是在现有资料的基础上,做了一个推测,目的在于促进对唐代墓志行文程式化问题的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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