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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繁露·楚庄王》篇的民本思想与当代价值(下)

2020-01-18张思齐

衡水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董仲舒规矩

张思齐

(武汉大学 文学院,湖北 武汉430072)

(八)奉天法古,古今通达

董仲舒《春秋繁露·楚庄王第一》:

《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是故虽有巧手,弗修规矩,不能正方圆;虽有察耳,不吹六律,不能定五音;虽有知心,不览先王,不能平天下。然则先王之遗道,亦天下之规矩六律已。故圣者法天,贤者法圣,此其大数也。得大数而治,失大数而乱,此治乱之分也。所闻天下无二道,故圣人异治同理也。古今通达,故先贤传其法于后世也。[5](第769 页)

奉天而法古,意即敬奉天命而效法古代。在《春秋》一书中,并没有“奉天而法古”这句话,只是隐隐约约地包含有这样的意思罢了。奉天而法古,这是董仲舒提出来的一个政治哲学命题。那么,董仲舒为什么要奉天法古呢?他的理由如下:人的手再巧,如果没有圆规和曲尺,那么也很难画出方形和圆形。人的耳朵,辨音力再强,如果不吹奏六律,那么也很难确定五音。人的心再聪明,如果不学习先王,那么他也不能平定天下。由此看来,先王流传下来的治国之方略体现了天意,这就像圆规、曲尺、律管一样,体现了天意。天意是高深莫测的,只有圣人能够洞晓天意。贤人略逊于圣人。那么,怎么办呢?不难办,贤人效法圣人就可以了。贤人以后的各色人等又逊于贤人。那么,怎么办呢?不难办,他们效法贤人就可以了。如此一代又一代地推演下去,就是法古,即后人效法前人,今人效法古人。那个最早的值得效法的古人,不是别人,就是圣人。圣人再也无法效法其前的任何人,他也无须效法其前的任何人。圣人敬奉天命,这就到达人类学习链条的终极之处了。奉天,亦即遵循自然。自然将最高的哲理启示给人类,这就是自然法则(Natural Law)。自然法则,这是最高的法则,亦即大数。自然法则的总合称为自然哲学。由此而观之,法古,这是奉天的预备阶段;奉天,这是法古的最后归宿。法古,其本质就是遵循传统。

六律,它们本身并不是乐器,而是音高。古代用十二根律管,来确定乐音的高低,从低至高,顺次为:黄钟、大吕、太簇、夹钟、姑冼、钟吕、蕤宾、林钟、夷则、南吕、无射、应钟。这些是音高的名称,犹言哆、来、咪。其中,奇数为阳类,称为六律;偶数为阴类,称为六吕,合称十二律吕。显然,所谓六律,就是黄钟、太簇、姑冼、蕤宾、夷则、无射;所谓六吕,就是大吕、夹钟、钟吕、林钟、南吕、应钟。

在古人看来,十二律吕,即六律和六吕,都是天意的体现。这是因为,确定律吕的那一根根竹管,本身就是天意的产物。《汉书》卷二一上《律历志上》:“五声之本,生于黄钟之律。九寸为宫,或损或益,以定商、角、徵、羽。九六相生,阴阳之应也……其传曰,黄帝之所作也。黄帝使泠纶,自大夏之西,昆仑之阴,取竹之解谷生,其窍厚均者,断两节间而吹之,以为黄钟之宫。制十二筒以听凤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六,比黄钟之宫,而皆可以生之,是为律本。”[4](第111 页)律管是通过管子的发音来调校音高的标准器。律管以材料来区分,有竹律、铜律、玉律。律管这种标准器,采用多管制,即以一管定一音。最早的律管是竹律,铜律、玉律都是后来才有的,以竹子易于朽坏而铜和玉不易朽坏之故。由于竹子是制作律管的基本材料,因而要选择质量好的竹子。大夏之西,昆仑之阴,解谷所生的竹子质量好,所以它成为制作律管的首选材料。从汉代起,对律管的长短和直径等有繁复的规定。解谷,地名,位于昆仑山之北。大夏(Bactria),音译作巴克特里亚,为中亚古国,又叫希腊·巴克特里亚王国。大夏起初隶属于亚历山大帝国,公元前三世纪中叶独立。大约在公元前130年,大月氏入据大夏。大夏文化受希腊、中国和印度文化的影响很深。律管这一器物是中外比较文化的产物。

在古人看来,规矩,即圆规与曲尺,它们也是天意的体现。欧阳修《居士外集》卷二四《大匠诲人以规矩赋》(良匠之诲人以规矩):

工善其事,器无不良。用准绳而相诲,由规矩以为常。度木随形,俾不欺于曲直;运斤取法,必先正于圆方。

载考前文,爰稽哲匠。伊作器以祖善,必诲人而攸尚。有模有范,俾从教之克精;中矩中规,贵任材而必当。

诚以人于道也,非学而弗至;匠之能也,在器而攸施。既谆谆而诲尔,俾拳拳而服之。默受以全,曲则轮而直则轸;动皆有法,捖为鞠而断为棋。

然则道不可以弗知,人不可以无诲;苟审材之义失,则教人之理昧。规矩有取,为圭为璧以异宜。制度可询,象地象天以是配。

匠之心也,本乎大巧;工之事也,作于圣人。因从绳而取谕,彰治材而有伦。学在其中,辨盖舆之异状;艺成而下,明凿枘之殊陈。

义不徒云,道皆有以。将博我而斯在,宁小巧而专美。殊玉工之作器,惟求磨琢之精;异扁人之斵轮,但述苦甘之旨。

是知直在其中者谓之矩,曲尽其妙者本乎规。

然工艺以斯下,俾后来之可师;道或相营,引圆生方,生而作谕;言如未达,譬周旋折,旋而可知。是何朴斵为工,剞劂斯主。玩其役以虽未,听乃言而可取。故孟子谓:学者之诲人,亦必由于规矩。[35](第548 页)

欧阳修《大匠诲人以规矩赋》是一篇律赋。标题后括号里的字为“限韵”。洪迈《容斋续笔》卷十三:“自大和以后,始以八韵为常。唐庄宗时尝复试进士,翰林学士承旨卢质,以《后从谏则圣》为赋题,以‘尧舜禹汤倾心求过’为韵。旧例赋韵四平四侧,质所出韵乃五平三侧,大为识者所诮,岂非是时已有定格乎?国朝太平兴国三年九月,始诏自今广文馆及诸州府,礼部试进士律赋,并以平侧次用韵,其后又有不依次者,至今循之。”[36](第248 页)唐开元年间,赋列入进士科的考试内容。赋有多种类型,科场所试的赋叫作律赋。限韵,这是律赋与其他类型赋的基本区别。一篇赋的韵数,原无硬性规定,有三韵、四韵、五韵、六韵、七韵、八韵、十韵者。最后,律赋以八韵为定式,俗称八韵律赋。韵分平仄(侧),起初平仄较随意,后来,以四平四仄为定式,其平仄顺序为相间而出,即:平仄平仄,平仄平仄。欧阳修《大匠诲人以规矩赋》的押韵方式也为四平四仄,其中,良、之、人、规,属于平韵;匠、诲、以、矩,属于仄韵。限韵里的字并不是韵部的名称,而是作者选择的结果。限韵里的字,要慎重选择,以其字义能构成语句为佳。这样的语句往往也就是一篇赋的中心思想。欧阳修《大匠诲人以规矩赋》,其限韵用字为:良匠之诲人以规矩。具体说来,以平水韵而言之,其韵部如下:良七阳,匠二十三漾,之四支,诲十一队,人十一真,以四纸,规四支,矩七麌。

第一,从音韵上考察欧阳修《大匠诲人以规矩赋》。这篇赋各段在押韵方面都遵守了“限韵”(良匠之诲人以规矩)的要求。第一段,押韵处各字,其韵如同“良”字。第二段,押韵处各字,其韵如同“匠”字。第三段,押韵处各字,其韵如同“之”字。第四段,押韵处各字,其韵如同“诲”字。第五段,押韵处各字,其韵如同“人”字。第六段,押韵处各字,其韵如同“以”字。第七段,押韵处各字,其韵如同“规”字。第八段,押韵处各字,其韵如同“矩”字。

第二,从结构上考察欧阳修《大匠诲人以规矩赋》。这篇幅结构完美,层次分明,宛如一篇八股文。韵的转换是声与情的转换。声音有变化,感情也就有了变化。换韵意味着思想的转换。因此,赋的换韵,往往与段落一致,换韵意味着另起一个段落。欧阳修《大匠诲人以规矩赋》与八股文有大体相似的结构。第一段,破题,点破题目的要义。第二段,承题,对题目做进一步的阐明。第三段,起讲,初步讲一讲。第四段,入题,引入正题。第五段,起股,以总论提起全篇。第六段,中股,故意荡开一笔,延伸阐发全篇。第七段,出题,点出题目本身。第八段,这是一个大段,包含了余意、原经两部分。余意为前面十二句,从反面加以言说。原经,回归经典,即孟子所说的那两句话。不过,这并不是孟子的原话,而是欧阳修的概括。孟子的原话见《告子上》:“羿之教人射,必至于彀;学者亦必至于彀。大匠诲人,必以规矩;学者亦必以规矩。”[37](第337 页)本来,八股文的最后,还有一个结尾,叫作落下。由于已经论说清楚了,欧阳修就省去了结尾,从而收到戛然而止之功,使文章有力。欧阳修生活在八股文定型之前,他那高明的写作艺术对八股文的定型产生过启示作用。

第三,欧阳修《大匠诲人以规矩赋》,其中心思想在“限韵”八字中已经得到表明,即:良匠之诲人,不以其他,而以规矩。说得具体一些,则是:规矩由天启,大匠得天意,人人法大匠,大匠法上天。那么,大匠是谁呢?朱熹说,大匠是工师。那么,我们不禁要问,谁是最大的工师呢?最大的工师,就是庄子所说的“大宗师”。大宗师是天地万物所宗而俨然为师者,也就是道。借用神哲学的语汇而言之,显然,最大的工师,不是别人,就是那个造天、造地、造人、造时间、造就一切的上帝了。

天下无二道,语出荀子。《荀子·解蔽》:“凡人之患,蔽于一曲,而闇于大理。治则复经;两疑则惑矣。天下无二道,圣人无两心。”[28](第286 页)荀子主张虚壹而静,不以已有的知识妨碍接受新的知识,不以见他物而分心从而妨碍认识此物,不以胡思乱想扰乱正常的思维。彻底的虚壹而静,唯有圣人才做得到。这是因为,圣人无两心,圣人一心一意体认万事万物,而万事万物均源于一个道。荀子在儒学史上具有很高的地位。对于荀子的思想,董仲舒有继承,更有超越。据《汉书》卷五六《董仲舒传》记载,汉武帝(前156-前87年,前141-前87年在位)即位后,下诏要求大臣们荐举贤良文学之士,于是董仲舒对策曰:“今师异道,人异论,百家殊方,指意不同,是以上亡以持一统;法制数变,下不知所守。臣愚以为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进。”[4](第570 页)董仲舒定儒学为一尊之建议,为汉武帝所采纳。汉武帝表章儒术,设立五经博士,为博士官置弟子,在帝京长安兴建太学,而在各郡国皆立学官。从此,儒家思想逐步成为中国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儒家的统绪,绵延至近代,长达两千余年。从学术渊源来说,董仲舒对他之前的各家各派之优秀学说都有所继承,但是他所绍继的主要还是孔子。在中国,将儒家学说上升为国家哲学的第一人是董仲舒,第二人则是1 300 余年后的朱熹(1130-1200年)。由此我们看到南宋以前儒学传承的主线,那就是从孔子出发,经由董仲舒,而传到朱熹。孔子是这条主线的原点,董仲舒集大成而形成第一个波峰,朱熹再集大成而形成第二个波峰。朱熹之后,儒学当然还在绵延和发展,也有过波峰,但是那些波峰的顶端却没有董仲舒和朱熹那么高了。在德国,将唯心主义哲学上升为国家哲学的学者是黑格尔(Georg Wilhelm Friedrich Hegel,1770-1831年),而黑格尔之后的德国对世界历史进程做出了重要的贡献。由此而较之,荀子是大哲学家,董仲舒是比荀子更大的哲学家。

(九)改革开放,势所必然

董仲舒《春秋繁露·楚庄王第一》:

《春秋》之于世事也,善复古,讥易常,欲其法先王也。然而介以一言曰:“王者必改制。”自僻者得此以为辞,曰:“古苟可循先王之道,何莫相因?”世迷是闻,以疑正道而信邪言,甚可患也。答之曰:人有闻诸侯之君射《狸首》之乐者,于是自断狸首,县而射之,曰:安在于乐也!此闻其名,而不知其实者也。[5](第769 页)

孔子将他对人世间各种事情的态度通过《春秋》一书而委婉地表达了出来。董仲舒对此做了归纳,那就是孔子称许恢复古代的制度,批评率意而为的改易,并希望后世的人们效法古代的圣王明君。简言之,对古代的制度孔子持赞成的态度,对当下的改革孔子持慎重的态度。董仲舒将孔子对于人间事情的态度概括为两句话:善复古,讥易常。孔子对人间事情的态度,董仲舒基本上是赞成的,但是他特地插进了一句话:王者必改制。意思是说,既为帝王,就要有所作为,有所建树,有所担当。既然如此,那么摆在新王面前的头等大事就是如何改变原有的制度了。在这里所谓王者,指新即位的帝王。具体而言,指汉武帝。推广开来,也适用于一切新即位的帝王。王者必改制!董仲舒把这话说得斩钉截铁,于是就激起了一帮思想偏颇的人们之反对了。他们说,既然可以继承古代的制度,那么为什么各位先王的制度有差别呢?世人被这种说法迷惑,就会怀疑正道而相信歪理。这怎么得了啊?董仲舒回答他们说:诸侯举行射礼的时候,要演奏《狸首》乐章,那么是不是真的就要去砍狸猫的头来当靶子呢?当然不是的。诸君,听听音乐好啦,不必去砍狸猫的头!闻其名而不知其实,简直可笑。

射礼是有周一代以比赛射箭为内容的文体社交活动。依据射者的等级和活动的规格不同,射礼区分为四种,它们是大射、宾射、燕射、乡射。各种射礼,必须使用不同的弓、箭、靶,以区分等级和规格,以明君臣之义和长幼之序。射礼是重大的活动,比射者须在唱诗和奏乐声中射箭。唱诗和奏乐的时候,还要击鼓。击鼓有三种作用:其一,增添战斗的气氛。这是因为,古代作战两军对阵的时候也要击鼓。射礼还有一个作用,那就是告诫贵族们不忘尚武之初心。其二,指示动作步骤。比射者手持弓箭,徐步走到指定位置。他们何时弯弓,何时瞄准,何时放箭,何时再射箭,均以击鼓的节拍为准。这就好比杂技表演,背景音乐并非仅仅为了愉悦观众之耳,它还有指示杂技演员动作步骤的作用。其三,培养法度意识。射礼之射箭,不是随便放箭,放箭须按照一定的规矩进行,这就培养了法度意识。射礼之放箭,主要不是比赛射击的精度。虽然射中的环数也重要,但它却不是第一义。射礼的第一义是培养法度意识。有了法度,国家才能够正常地运转。

射礼采用规定的诗篇,《礼记·射义第四十六》:“其节:天子以《驺虞》为节,诸侯以《狸首》为节,卿大夫以《采苹》为节,士以《采蘩》为节。”[38](第541 页)郑玄撰《毛诗谱》,其所记载,与此基本相同。《毛诗谱上·周南召南谱》:“射礼,天子以《驺虞》,诸侯以《狸首》,大夫以《采苹》,士以《采蘩》为节。”[20](第13 页)以上四篇都属于《诗经》里的篇什。《诗经》中的每一篇作品原本都有自己的曲谱旋律,因而都可以用来歌唱。《采蘩》《采苹》和《驺麌》都载于《国风》中的《召南》,而《召南》属于正风,亦即合乎时代主旋律的作品。至于《狸首》,则属于逸诗,它在流传的过程中亡佚了。《礼记·乐记第十九·宾牟贾》提到《狸首》。朱彝尊《经义考》卷二六一:

今考定《貍首》。

惟若宁侯。毋或若女不宁侯,不属于王所,故抗而射女。强饮强食,诒女曾孙,诸侯百福。(右《考工记》文)

曾孙侯氏,四正具举。大夫君子,凡以庶士。小大莫处,御于君所。以燕以射,则燕则誉。(右《射义》文)

质参既设,执旌既载。干侯既抗,中获既置。弓既平张,四侯且良。决拾有常,既顺乃让。

乃揖乃让,乃隮其堂,乃节其行。既志乃张,射夫命射,射者之声,御车之旌。既获卒莫。(右《大戴记·投壶》文)

《狸首》四章,一章七句,三章八句。[39](第1316 页)

这是朱彝尊汇集多种材料而复原的《狸首》一诗。它是否为《狸首》全诗,还有待进一步研究。关于《狸首》一章,正如朱彝尊指出:《狸首》一章,录自《考工记》。今查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中华书局影印,1980年版)上册《周礼注疏》卷四一《考工记下·梓人》,《狸首》一章,断为七句,如这里所引。不过,陈戍国点校《周礼 仪礼 礼记》(岳麓书社,1989年版)、钱玄、钱兴奇、王玉华、谢秉洪注译《周礼》(岳麓书社,2001年版),均断为六句,即将最后两句作为一句“诒女曾孙诸侯百福”。由于诗(朗诵)歌(歌唱)乐(演奏)舞(舞蹈,有时候为小型戏剧)都是学习《诗经》的形式,故而在举行射礼的时候唱诗和奏乐是很自然的事情。这是因为,学习《诗经》和举行射礼都有教化的功能。孔颖达撰《毛诗正义》,他解释了何以谓之“为节”。孔颖达疏:“‘为节’者,谓射之进退,当乐节相应。”[20](第13 页)当乐节相应,就是按照音乐的节拍而做相应的动作。

董仲舒既是伟大的学问家,又是高明的政治家,还是干练的行政官员。一方面,董仲舒讲究继承传统,他说:“《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笔者以为,其要义在于提醒大家不忘初心。另一方面,董仲舒也主张大力进行改革,他说:“王者必改制。”笔者以为,其要义在于告诫大家有担当,要作为,不懒政,不推诿。董仲舒的看法对我们今天进行改革开放的事业有启迪作用,它尤其适用于各级领导干部。既然一个人处在领导岗位上了,那么就不要忘了自己究竟是干什么的。有事干,干正事,这是一种幸福。在董仲舒看来,理想的政治家应该是干练的官员,他应该有办理好人间各种具体事情的能力,这样才能免于空谈。同时,干练的官员,始终不能忘记自己的理想,他要有高度的政治站位意识,这样才不至于陷在事务圈里。既要奉天而法古,又要为王而改制,那么这二者的关系是怎样的呢?这二者的关系是辩证地统一在一起的。由此而观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这是一个有机的统一体。

这就是进行改革的理由。由此而观之,改革具有必然性。(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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