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规模猪场动物疫病净化探索与实践
2020-01-16彭伏虎李婷婷宋念华何年华
裴 洁,彭伏虎,李婷婷,宋念华,何年华
(1.湖北省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湖北 武汉 430070 ; 2.湖北省畜牧兽医局,湖北 武汉 430064)
开展动物疫病净化,是提升动物疫病防控水平、促进畜牧业绿色发展、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举措。2017年9月,中办、国办印发了《关于创新体制机制推进农业绿色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实施动物疫病净化计划,推动动物疫病防控从有效控制到逐步净化消灭转变”,凸显出动物疫病净化在新时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湖北省是生猪养殖大省和生猪调出大省,部级示范场有177家、国家级生猪核心育种场有9家,年出栏万头以上的猪场数稳居全国前列,生猪规模化养殖比例超全国平均水平。在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的背景条件下,全省以种猪场为重点,在规模猪场动物疫病净化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与实践,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具体做法如下。
1 主要做法
本省从行政、技术、政策、创新4个方面着手,为规模猪场合力营造动物疫病净化的良好氛围。
1.1 行政推动 2013年,我省根据《国家中长期规划(2012-2020年)》出台了《湖北省中长期规划(2013-2020年)》,提出了分病种、分区域、分阶段控制和消灭重点动物疫病的思路,指明了我省种畜禽场动物疫病净化的重点任务。经过几年的发展和摸索,逐步探索出湖北特色的“种、场、区”净化之路:2016年,重点在14家种猪场(包括9家生猪核心育种场)中开展动物疫病净化行动,优先选择垂直传播性疫病、选择防疫条件好和管理水平高的种猪场开始净化工作;2017年,结合动物防疫改革“先打后补”和省农业厅主推项目《规模化猪场绿色养殖和疫病净化技术》,将净化行动延伸至20余家年出栏万头以上的规模化猪场,旨在健全规模化猪场的生物安全综合防控措施;2018年,省疫控中心参与承担了“十三五”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 “湖北猪瘟、猪伪狂犬病、高致病性蓝耳病净化示范区建设” 的课题,主要任务是立足于湖北江夏地区的天然屏障和养殖模式,探索建立以提升龙头企业生物安全为特色的猪病净化示范区。
按照总体战略思路,省畜牧局和省疫控中心先后下发了《湖北省种畜禽场主要动物疫病流行病学调查及净化方案》、《规模化猪(种猪)场动物疫病净化技术推广实施方案》等文件,逐步明确了各相关单位职责分工、细化了工作内容、提出了工作要求,从而确保净化措施的协调推进。同时,提出“一病一案、一地一策、一场一册”的工作思路,依据不同净化病种的特点,结合各地市的地域工作特点、结合养殖场的实际情况,制订个性化的疫病净化技术方案和实施计划。
1.2 技术带动 自2015年起,省疫控中心已连续4年整理汇编了净化相关的最新技术资料,发放给养猪企业负责人、兽医技术人员等,及时做好净化政策和净化技术的宣传培训工作。此外,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猪瘟、猪伪狂犬病综合防控与净化技术集成与示范”、“口蹄疫、猪瘟、猪伪狂犬病等重要家畜疫病防控净化技术集成研究与示范”等项目中,本省数十家种猪场入选为项目示范基地,有机会共享和吸纳科研院所的研究成果,并得以逐步推广到全省规模猪场。
结合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开展的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创建活动,本省下发了《湖北省规模化养殖场主要动物疫病净化考核评估实施方案》,组建了省级动物疫病净化专家库,确立了省级净化协作实验室6家,构建起以专家指导为支撑,以考核评估为抓手的动物疫病净化长效机制。针对种猪场和规模猪场的不同养殖特点,分别设定了疫病净化阶段目标。尤其是对规模化猪场,创新性的制订了《规模化猪场动物疫病净化考核评分表》,通过年度考核促进企业逐步提升生产管理水平和动物疫病防控能力。
按照“分级负责,逐级培训”原则,本省先后技术培训50多批次2 700余人次,涉及养殖企业技术负责人、地市级疫控中心技术人员等。通过开展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场”考核评估等方式,邀请专家服务团队开展现场指导等形式,指导养猪企业不断完善生物安全体系建设,并及时掌握企业的疫病净化进展。不定期组织专家赴基层指导实验室建设,以确保基层兽医实验室在疫病净化中充分发挥技术支撑作用。目前,全省有6家兽医实验室通过CMA资质认定,83家实验室正在有序进行第2轮考核续展。
1.3 政策驱动 政策上,本省将动物疫病净化工作与2项绩效相结合。一是将动物疫病净化工作连续2年写入了《湖北省畜牧兽医工作要点》,明确提出要深入开展动物疫病净化行动,并将其列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指标中。二是根据《省畜牧兽医局关于明确动物防疫“先打后补”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对于动物疫病净化行动考核评估不合格的规模化猪场,不予兑付补助资金。
此外,采取了3项激励措施。一是与投入挂钩,结合主推项目《规模化猪场绿色养殖与疫病净化技术》、《武汉市种畜禽场动物疫病净化项目(2016-2020年)》,对通过净化考核的养殖企业按每个病种奖励20万。二是与行政审批挂钩,将动物疫病净化作为种畜禽场《种畜禽生产许可证》和《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审核发放的重要条件。三是与荣誉鼓励挂钩,对通过部级或省级考核评估的规模猪场,统一印制和颁发相应病种的净化牌匾(证书),并在省级信息平台公布考核结果和净化进展。
1.4 创新促动 本省通过“先打后补”试点工作,倒逼了规模化猪(包括种猪)场实施动物疫病净化行动,推动“先打后补”、规模猪场疫病净化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目前,已有多家规模猪场通过“先打后补”工作,逐步意识到动物疫病净化工作的紧迫性和重要性,加入到申请部级或省级考核评估的队伍中。
动物疫病净化的关键步骤就是检测、淘汰,因此对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要求非常高。为此,我省积极引入第三方动物疫病检测机构,规范引导其为全省上百家养猪企业提供净化监测、免疫效果评估等服务,有效地助力了规模猪场实施动物疫病净化。
2 净化成效
通过实施动物疫病净化行动,本省规模猪场的病原逐步减少、产能稳步提升、效益日益增加,走上了“减针减负”、“健康养殖”的绿色发展道路。
2.1 病原减少 通过规模猪场的动物疫病净化工作,2015-2017年间全省主要猪病的感染阳性率呈现下降趋势。部级核心种猪场垂直传播疫病监测中,全省9家核心育种场的猪瘟病原学监测结果持续3年保持阴性,伪狂犬病野毒抗体感染率下降4.5个百分点,高致病猪蓝耳病病原学阳性率下降0.05个百分点;省级定点监测中,猪瘟病原学阳性率下降3.2个百分点,猪伪狂犬病野毒抗体感染率下降6.17个百分点,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病原学阳性率下降3.1个百分点。
2.2 产能提升 部分规模猪场的生产数据显示,实施净化后料肉比可下降0.08~0.3,胎平活仔数可上升0.16~0.49头,育肥成活率可提高0.36%~1.4%,净化效果显著。根据农业部种猪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武汉)提供的数据,2015-2017年间,全省集中测定的种猪的校正膘厚呈逐年下降的趋势,集中测定的杜洛克种猪校正至100 kg体重的日增重呈逐年上升的趋势,表明种猪瘦肉率有所提高,生长速度有所加快。
2.3 效益增加 实施动物疫病净化后,猪伪狂犬病净化场使用猪伪狂犬病疫苗的免疫次数减少,少数场甚至实现了猪繁殖与呼吸综合征的非免疫无疫。随着疫病的减少,种猪的生产性能提高了,疫苗和兽药的支出经费节省了,养猪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也大大提升,鄂猪的品牌在全国也越来越响亮。
2.4 绿色转型 借助部级或省级考核评估,可以从设施设备、风险评估、生物安全措施、档案记录等多方面提高养猪企业的综合管理水平。目前,已有部分场实现了清洗消毒的程序化、生产流程的标准化和档案资料的规范化,大大提高了管理水平。在2016寻找中国美丽猪场公益活动中,本省武汉市江夏区金龙畜禽有限责任公司等8家养殖企业入选了全国30强,打造出“水土净美、环境优美、产品味美”的湖北品牌。
目前,全省已有2家种猪场授牌成为部级“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1家通过第3批部级动物疫病净化示范场的现场考核评估,3家通过第3批部级创建场的现场考核评估;申报立项了动物疫病净化相关的省级地方标准4项,已出台市级地方标准1项;申报了动物疫病净化相关的农业主推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等。
3 问题与对策
在推进本省规模猪场的动物疫病净化工作中,也反映出了一些问题。一是养猪企业的主动性不强。全省295家养猪企业中,只有不到50多家规模猪场开展了动物疫病净化行动;其中精品更是太少,部级授牌的“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仅有2家。有些场并不了解动物疫病净化行动是什么、怎么做;二是净化技术措施不到位。本省的部分场由于建场时间较长,硬件设施相对落后,加上重生产管理轻兽医防疫,导致疫病净化进程缓慢。部分场在科研项目的支撑下,早在2012年就成功净化了猪瘟、猪伪狂犬病。但在猪伪狂犬病出现新毒株之后,部分阴性场由于阴性状态维持措施不够导致出现返阳现象。
建议本省应加强行政机构、学会、协会、企业、科研机构之间的多向沟通与合作,做好媒体、报刊等宣传引导工作,形成推动疫病净化工作健康有序发展的合力,继而提高规模猪场参与动物疫病净化行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组织培训、讲座、论坛等多种形式的动物疫病净化交流活动,充分利用好省级动物疫病净化专家库的智力支持,提高规模猪场实施疫病净化的能力。
目前正处在国家防控战略由“被动防疫”向“净化消灭”升级的关键机遇期,实施规模猪场动物疫病净化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绿色农业发展要求的一项重点工作。我们应把握机遇、敢于担当,切实做好动物疫病净化,助推本省畜牧业的绿色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