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建设与区域环境保护的协同研究
2020-01-13朱娜
朱娜
(沈阳环境科学研究院,辽宁沈阳 110167)
1 引言
环境保护规划是指为使经济、社会发展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对人类自身活动和环境所做的空间和时间上的合理安排[1]。改革开放40 多年来,我国环境保护规划工作从无到有逐步完善,目前已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环境保护规划机制,如五年环境保护规划。近年来,重点地区及重点流域还相继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规划、水污染防治规划、土壤污染防治规划、流域污染防治规划等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但噪声污染防治工作还未得到充分的重视,特别是在铁路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方面,在我国大部分地区还未进行专项的环境保护规划工作,甚至部分中小城市高速铁路沿线还没有完成声环境功能区划。
2 我国铁路发展现状及对环境的主要影响
2.1 我国铁路发展现状及前景
铁路是国民经济大动脉、关键基础设施和重大民生工程,是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骨干和主要交通方式之一,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至关重要[2]。《2019 年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统计公报》[3]显示,截至2019 年末,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3.9 万km,其中高铁营业里程3.5 万km 以上。《中长期铁路网规划(2016—2030)》[4]勾画了新时期“八纵八横”高速铁路网的宏大蓝图,规划到2025 年,铁路网规模达到17.5 万km 左右,其中高速铁路3.8 万km左右;到2030 年,基本实现内外互联互通、区际多路畅通、省会高铁联通、地市快速通达、县域基本覆盖。
2.2 铁路建设运营对环境的主要影响
铁路是以生态影响为主,兼有声、振动、水、气等全环境要素影响类项目,与其他类别建设项目相比,铁路项目噪声振动及生态环境影响又更为突出。大型铁路工程的修建,将对铁路沿线及其周边的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的干扰和破坏,对沿线两侧一定范围造成噪声和振动环境影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制度以及后评价制度等环境管理制度,在铁路行业中已经建立并得到了较好的贯彻执行,对预防铁路建设生态破坏和降低运营环境影响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铁路建设对生态环境、噪声和振动环境、社会环境的影响是一个长期的变化过程,现有的基于建设期和营运期的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尚无法全面诠释铁路运营期的环境影响问题。与我国铁路建设项目在立项、建设及验收过程中的环境保护制度日益完善相比,铁路路网或项目规划初期如何与区域环境保护规划协同,从宏观角度、规划角度,优化方案、功能分区、土地利用规划,降低铁路对环境的影响更具有重要意义[5]。
3 对高速铁路建设与区域环境保护协同方面的建议
高速铁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具有相对延后以及复杂变化的特点,环评阶段很难准确预测,验收阶段又因其影响未全面暴露而导致无法全面科学验证。同时,高速铁路建设项目的建设会导致区域协同因素共同作用,体现累积影响、协同影响的特点,因此,高速铁路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应与城市建设规划、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紧密结合。
3.1 存在问题
通过对目前我国高速铁路建设运营情况的分析和研究,当前高速铁路建设与区域环境保护协同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1)我国高速铁路发展很快,而相应专门的技术规范体系并未建立起来,目前对于高速铁路两侧的声环境功能管理还没有统一的规定,针对高速铁路噪声评价还没有一个专门的规范或者标准出台。
(2)部分高速铁路网沿线的规划发展区并未有成型的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方案。目前有较多中小城市高速铁路车站建设在距离城市建成区较远的区域,而相关环境保护功能区管理和环境保护规划并未跟上,在高铁车站规划建设上未考虑环境保护要求或未进行适应性管理调整。
(3)我国在2008 年修订并重新颁布的《声环境质量标准》对高速铁路的噪声影响特性没有专门的考虑。
(4)目前高速铁路的建设中仍沿袭拆迁两侧30 m 左右的一贯做法,环境保护措施也与一般铁路的考虑无太大差异。
3.2 相关建议
(1)高速铁路发展建设规划与城市或区域发展战略紧密结合、与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紧密结合,在制定或实施规划的同时即应考虑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的制定或调整,对于单一的高速铁路项目而言,在其规划阶段就应确定其沿线所应执行的环境功能,以便在设计阶段就确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措施。
(2)鉴于区域发展战略定位的不同,对于高速铁路项目应体现差异化的环境管理,从生态、噪声、振动等环境要素管理上体现不同的要求,这也就要求区域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以及相关环境保护红线要先行划定,对于现有高速铁路项目要适当体现适应性管理调整,在保护并将影响降至最低的前提下,对于应予调整的应尽快做出适合实际功能定位的调整,比如有些城市外围高铁站周边尚没有声环境功能区划或位于不应建设高铁站的1,2 类功能区。
(3)由于高速铁路噪声和振动环境影响的复杂性,现有的交通类噪声和振动环境管理规范已不能适用,建议尽快制定符合高速铁路噪声和振动影响特征的、按照运行速度分类的环境保护技术规范。环境保护技术规范要充分考虑项目列车运行速度、所在地环境功能区划、周边发展战略分类提出要求,重点是应将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红线要求等纳入考虑。
(4)高速铁路沿线的环境保护措施应充分考虑城市规划,应与沿线功能定位相结合,不应单纯考虑扩大拆迁范围,而是应结合工程措施、声屏障降噪措施、自身降噪措施、运行速度调整等综合提出相关措施。
(5)打破行政区划限制,以生态环境共建共治为核心,以生态环境空间统筹为抓手,以生态保护红线为硬约束,以最严格的生态环保制度为保障,形成生态环境管理新模式,在更高层次上实现人与自然、环境与经济、人与社会和谐发展[6]。
(6)对于大战略背景下的某类项目建设,要考虑适应性管理,环境保护规划及环境功能区划调整先行。
综上,高速铁路建设及运营的影响不是独立存在的,其与其他项目深度契合并相互作用。因此,高速铁路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必须与区域发展的大背景、大战略相结合,综合考虑区域战略发展规划、高速铁路网建设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三线一单”,分要素提出区域性的管理要求以及单一项目的管理要求,同时应按单一项目环境影响要素权重体现差异化管理。
4 结论
本文通过分析和研究高速铁路项目环境影响特点,结合目前执行的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建议高速铁路发展建设规划与区域环境保护规划紧密结合,加强顶层设计,坚持区域统筹、流域统筹、城乡统筹、环境与发展统筹[7],从而达到从规划层面减轻高速铁路项目环境影响、优化高速铁路路网规划建设、高速铁路建设与区域环境保护协同发展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