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医关于肿瘤的治疗原则
2020-01-12翟娜
翟娜
(沈阳市第七人民医院呼吸科,沈阳 110000)
中医认为,肿瘤的形成是机体的正气不足,而后邪气踞之所致,肿瘤的发生由于体内的平衡状态被打破,在病理本质上属本虚标实。本虚主要指由于脏腑功能失调导致的气血阴阳偏衰的临床表现,标实是在脏腑气血阴阳虚损的情况下出现的如:气滞血瘀、痰湿水饮,热毒等病理产物。因此将肿瘤的病机主要归纳为:正虚邪实、脏腑失调、毒热蕴结、痰结湿聚、气滞血瘀等几个方面,而中晚期肿瘤患者的正虚邪实表现尤为明显。正虚是各种肿瘤的病理基础,而一经发病,各种病因及病理产物则更伤正气,其虚益甚。至晚期,常以脾肾虚损为主。肾为先天之本,脾为后天之本,脾肾虚损则可见大肉脱削、毛发枯槁、面色失华、萎软无力等一派虚损之候。但同时,此时邪实表现亦较明显,如周身疼痛不绝、体表或体内肿物增大等,系因正气更虚则邪更无所制,同时合并有痰、瘀等病理产物积聚为害。总之,晚期肿瘤中医病机表现为正气极虚,邪毒合并体内痰瘀等病理产物进一步损害各脏腑功能,因而虚则更虚、实则更实;虚无以制实、实更致正虚。
根据肿瘤发病的特点,从中医学的角度来看,属于人体在毒邪的作用下,各脏腑功能严重失调的结果,也就是机体阴阳失去平衡,邪气亢盛的表现,形成阴阳或偏盛,或偏衰,或阴不制阳,或阳不制阴,或互损,或亡失的病理状态,也就是《素问g阴阳应象大论》所说“阴盛则阳病,阳盛则阴病”,如果邪气进一步偏盛,以致阴阳失衡程度进一步发展,则会出现阴阳离决的状态,导致生命的死亡,正如《素问g 生气通天论》所云:“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因此,肿瘤的治疗原则必然是扶正祛邪,调整阴阳盛衰,主要是针对其最基本的病理变化;阴阳偏盛(邪气盛),和阴阳偏衰(正气虚)进行治疗,通过祛邪,祛除阴邪、阳邪之偏盛,补偏救弊,从而达到恢复阴阳相对平衡,治愈肿瘤的目的。古今中医治疗肿瘤的原则可归纳为扶正与祛邪的治疗原则。
1 扶正固本
《黄帝内经》云“正气存内,邪不可干,邪之所凑,其气必虚”,正气不足,是导致邪毒内侵的必然结果。祖国医学认为,恶性肿瘤的形成,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体正气先虚,而后感受六淫之邪或疫之气而成。而且在肿瘤生长过程中,正气日渐衰弱,因此补虚扶正能预防肿瘤的发生和发展。所以扶正固本治疗恶性肿瘤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治疗原则。可根据辨证论治,分别采用健脾益气法、益气养阴法、健脾益肾法等多种方法。肿瘤正虚表现主要在于阴阳失衡、气血不足,因而扶正治疗应当针对阴阳、气血进行。《内经》云:“善诊者,察色按脉,先别阴阳。”人体阴阳平衡,气血调顺,病安从来?故调理阴阳的盛衰,气血的盈虚、通滞,是扶正治疗的核心。而这一核心的基础是脾肾。脾为后天之本、肾为先天之本。脾肾不虚,气血足畅,痰瘀不生,肿瘤就不会形成。
1.1 健脾益气法 中医认为,脾胃为后天之本,对于疾病的不同时期和阶段都应该注意顾护脾胃之气。如明代张景云:“脾肾不足及虚弱失调之人,多有积聚之病。”《外证医案》中也明确指出:“正气虚则成岩。”由此可见,正气虚弱是恶性肿瘤形成和发展的根本条件。肿瘤细胞相对于人体来说为邪,而人体正气应驱邪外出,若正气虚,无力抗邪,肿瘤细胞就不断滋生,正所谓“邪之所凑,其气必虚”。
1.2 益气养阴法 肿瘤中、晚期患者,由于癌毒之邪气日趋旺盛,正气日益亏损,患者多出现乏力、发热、口干、便秘、自汗出等诸多气阴两虚的临床症状。而且临床上的放射线治疗是一种带有“火热”性质的物质,长期作用于人体可产生很强的伤阴症状,临床上长期接受放射线治疗的患者多出现口干、口苦、口渴、咽喉疼痛、周身乏力、失眠等气阴两伤的虚损证候,因此,在治疗上也多采用益气养阴的治疗方法。
1.3 健脾益肾法 恶性肿瘤患者到晚期,伴随着骨转移或者其他部位的转移等,多出现腰酸膝软,头目眩晕,形体消瘦,精神萎靡,等肾虚症状。同时,长期化疗的患者,也容易出现因化疗药物引起的肾毒性症状,如耳鸣、头晕、腰痛、尿频、乏力、腹泻、便秘等,皆可从中医的肾虚论治,采用健脾益肾法进行调理。
2 祛邪抗癌
肿瘤是发生在人体功能状态不正常的前提之下,人体脏腑功能活动失常,形成气滞血瘀,热毒内蕴等证型,导致体内病理产物积聚日久而成痰、瘀、毒,最终形成肿瘤。金代张子和指出:“积聚陈于中,留结寒热于内,必用下之。”临床表明实行以祛邪为主的治疗方针,癌肿才能从根本上得到抑制和消灭,所谓“邪去而元气自复”。肿瘤即使经手术切除,这种内环境失衡状态并没有纠正,产生肿瘤的基础没有消除。根据肿瘤的病因病机,祛邪治疗上采用辨证论治方法,分别施以理气行滞、活血化瘀、化痰利湿、清热解毒、软坚散结等不同方法。
2.1 理气化滞法 气为血帅,血为气母,气行则血行,气滞则血凝。当人体感受六淫之邪或内伤七情而引起气的功能失调时,则可出现气滞、气郁,进而导致血瘀,瘀积日久,便成肿块。治疗上当以理气化滞为主。临床上常见的乳腺癌、肝癌、胃癌等病初起治疗,常用理气化滞之法。
2.2 活血化瘀法 瘀血为癌症病因病机之一。因气虚、气滞,血行不畅,导致血瘀,或外邪人侵伤脉伤络,血溢脉外停留在经脉脏腑组织之间,瘀久则成肿块或肿瘤,因此活血化瘀也是治疗恶性肿瘤不可少的治疗方法。因此活血化癖也是治疗各种肿瘤中必不可少的一项方法。
2.3 化痰利湿法 痰湿二者均系人体内的病理产物,作为病因之一作用于病体。祖国医学也认为,许多肿瘤的形成主要是痰凝湿聚所致。临床实践和动物实验证明,通过化痰利湿不但可减轻症状,而且有许多肿瘤还可得到控制,因此化痰利湿在肿瘤治疗中也早已经被人们认定为必不可少的方法。
2.4 清热解毒法 中医认为热毒是肿瘤的致病原因之一,肿瘤在病变过程中常有邪热瘀毒、痰湿久滞化热之毒、阴虚之热毒及肿瘤本身坏死感染之毒,互为蕴结在体内或体表从而出现邪热至盛之症同时也加重了病情。因此清热解毒也就成为治疗恶性肿瘤的一个重要治疗方法。
2.5 软坚散结法 肿瘤的形成,是由痰、瘀、毒互结而成。根据“坚者削之,结者散之,客者除之”原则,治疗肿瘤常用软坚散结方法。当然在治疗中应根据不同病人、不同病情而选用清热散结、解毒散结、化瘀散结、理气散结、消食散结与其它治则中的效验药相合使这类药更切,促使肿瘤消散和消除更快,疗效更佳。
扶正祛邪是中医治疗肿瘤疾病的基本治则。在肿瘤疾病的发展过程中,正邪之间的博弈常常处于动态变化,在不同过程和阶段有所不同。因此,在肿瘤疾病的治疗中首先要甄别“正”与“邪”的力量对比,然后选择究竟是以扶正固本为主还是以祛邪抗癌为主。扶正祛邪从矛盾分析的角度来看,肿瘤疾病是由一系列的病理生理矛盾交错组成。在不同发展阶段中,常有某个或某些矛盾起着主导作用,影响甚至决定其他矛盾的发展、转化,决定着疾病的转归,即疾病的主要矛盾。因此,在临床治疗中,应以“扶正祛邪”为原则,在辨病的同时,针对患者潜在的病变特点“论”治,攻补并重。正如《医宗必读g 积证》指出:“初者,病邪初起,正气尚强,邪气尚浅,则任攻伐;中者,受病渐久,邪气较深,正气较弱,任受且攻且补;末者,病魔经久,邪气侵凌,正气消残,则任受补。”提出了积证分初、中、末3个阶段的治疗原则。即积证初期属邪实,应予消散;中期邪实正虚,予消补兼施;后期以正虚为主,应予养正除积。肿瘤初期,正气的防癌、抗癌能力尚强,此时应以祛除邪气为主,扶助正气为辅。随着疾病的进展,肿瘤出现侵袭和转移,正气耗散严重,机体处于邪实正虚的状态。此时正气亏虚为主要矛盾,应以扶助正气为主要治疗原则。
近年来,临床疗效评价的理念发生了根本性变化,以“疾病为核心”,最大限度的杀伤肿瘤的治疗模式正向以“患者为核心”,谋求最好生活质量的人性化治疗模式转变,突出“以人为本,带瘤生存”的观念。无论外感疾病,或内伤疾病,其病机均为机体之阴阳失衡,出现阴阳的偏盛偏衰。如《素问g 生气通天论》所云:“阴平阳秘,精神乃治;阴阳离决,精气乃绝。”中医药治疗疾病主要是通过调整阴阳,使机体达到“阴平阳秘”的平衡状态。五脏功能保持平衡,机体的内在环境保持相对定的状态(内稳态),就会处于健康状态。反之,平衡失调,机体内环境出现紊乱,则会发生病理变化,导致疾病的甚至死亡。因此,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以平衡理论为指导,从机体阴阳失调病机分辨出邪气的性质是阴邪还是阳邪,从而纠正亢盛的邪气。当机体已达到或将要达到“阴平阳秘”的平衡状态时就要“衰其大半而止”。如《素问g 阴阳应象大论》所云:“谨察阴阳所在而调之,以平为期。”“衰其大半而止”语出《素问g 六元正纪大论》:“大积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过者死。”“衰大半”,可理解为邪实作为疾病的主要矛盾,已被有效化解,暂时退居于次要矛盾。与之相对,原来的次要矛盾,如正气虚弱,转而上升为疾病的主要矛盾,治疗重点亦应随之转变,变攻逐邪气为扶助正气。由此可知,攻邪治疗如果达到了矛盾主次的转化程度,即可中止,此种程度可视为适度。只有恰当掌握祛邪的方法和用量,才能在祛邪的同时起到扶助正气的作用。祛邪治疗后亦应对患者疗效进行评估,谨守“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六”的原则,中病即止,一味追求完全祛除病邪会使机体由于过度治疗而陷入另一种失衡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