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农村仔猪交易问题浅析与对策建议
2020-01-12傅水江,胡林晓,沈青靓
绍兴农村有饲养过年猪的习惯。去年以来,本地仔猪货源减少,且售价明显高于外地仔猪,许多生猪贩销户受经济利益驱使,从外地调入仔猪转卖给绍兴农户。在返销过程中,由于部分仔猪质量不佳,经过长途运输抵抗力下降而发生疫病等原因,继而引发了多起纠纷,有农户向有关部门信访投诉。这不仅严重影响动物防疫工作,还产生了较大的社会负面影响,引起有关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笔者现浅析当前农村仔猪交易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相应建议。
1 产生此类问题的原因
1.1法律意识淡薄 不管是贩销户还是农户法律意识还相当淡薄,对《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动物检疫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知之甚少,殊不知在买卖过程中都有违法行为发生。从了解到的情况看,交易中相当多的仔猪都未申报检疫,使用未经备案的运输车辆运输,农户买来生猪后也未告知当地动物防疫机构,未按要求开展免疫,存在较大的防疫风险。
1.2农户自我保护意识不强 在双方交易时,大多数农户既不要求对方出示动物检疫证明,也不使用微信、支付宝等电子支付平台,而用现金交易,无交易凭据。少数农户甚至不知道返销户的姓名、车辆牌照、手机号码等基本信息。发生纠纷时,部分农户因不能提供有效证据,无从维权而造成较大的经济损失。
1.3农户专业知识缺乏 购买仔猪的农户大部分是年纪较大的留守老年人,文化水平偏低,生猪养殖专业知识尤其是防疫知识缺乏,对仔猪的健康状况和目前动物疫病流行情况无从判断。有不法返销户就利用农户这一弱点,特意在夜色中前来出售质量不佳的仔猪,使农户上当受骗。
1.4基层管理缺位 动物防疫工作重心在乡镇(街道)基层。目前,相当一部分乡镇(街道)动物防疫工作已被边缘化,防疫人员严重不足,且非专业化现象非常严重。乡镇(街道)防疫部门因人力不足,对此类问题管理缺位。
1.5买卖双方地位不对等 一方面农户有较强的仔猪求购愿望,另一方面原有的生猪交易市场已全部关闭,规模化养殖场又实行自繁自养、无多余仔猪出售,农户只能单一地从贩销户购买。再加上,购买仔猪时效性很强,农户须在中秋节前后20 d内买好仔猪,否则就成不了过年猪。这二个因素导致买卖双方关系很不对等,返销户处于强势地位,客观上增加了交易风险。
2 对策建议
2.1加强管理 无论是从农民增收还是社会稳定来看,都需要政府相关部门加强管理。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作为动物防疫第一责任单位,要切实担负起属地责任,加强防疫队伍建设,配备足够防疫人员。在生猪交易频繁期,加强重点交易区的巡查,发现纠纷及时处置、上报县级执法部门。
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对生猪贩销户的管理,定期、不定期地对其开展技术培训,要求其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浙江省动物防疫条例》、《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依法生产、贩运和销售。
2.2农户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购买仔猪前要弄清其来源,千万不购买来自疫区与高风险区域的仔猪、无检疫证的仔猪,只购买健康仔猪,并要求贩猪户提供合法有效的动物检疫证明。交易结束后,要保留相关凭证,最好对交易情况拍照留存,以便事后追溯,切实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仔猪饲养后,要积极配合防疫人员对生猪进行猪瘟、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免疫。
2.3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行为 执法部门要加强巡查,及时受理查处此类违法案件。有效实施生猪贩销户“黑名单”制度,对多次违法的贩运户取消其资格,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4抓好疫情监测和信息发布 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动物疫情监测和流行病学调查,及时向社会发布疫情信息。同时,及时搜集、整理、汇总各乡镇(街道)计划求购仔猪的农户名单,教育引导农户购买健康、合法的仔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