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逻辑谬误”与“逻辑错误”之辨
2020-01-11刘丹妮
刘丹妮
摘要:“谬误”与“错误”这两个概念在逻辑学领域有较为明显的差异,对于形式较为固定,前提与结论的逻辑关系有一定辨识度的逻辑错误,有相对清晰的分类和定义。教材中的术语如能统一为“逻辑谬误”,或许更能体现对逻辑问题的辨析,更能凸显《逻辑的力量》单元的教学重点,也更能统一认识,辅助学生阅读逻辑学专业书籍。
关键词:逻辑谬误错误术语辨析
打开统编高中语文选择性必修上册教材的目录,我们欣喜地发现,第四单元是《逻辑的力量》。这一单元的出现对于当代中学语文教学而言有里程碑式的意义。自从1987年《全日制中学语文教学大纲》中删除逻辑知识短文后,逻辑知识淡出了中学语文教材,而逻辑相关知识能够在2020年的新教材中回归,是可喜可贺的。
但是,在研究教材和实施教学的过程中,笔者也产生了一个小小的疑惑:这一单元的术语“逻辑谬误”与“逻辑错误”定义似乎有些含混不清,在某些情况下出现了混用。
一、教材中“逻辑谬误”与“逻辑错误”的术语使用情况梳理
先梳理“逻辑错误”在教材中的使用情况:
教材单元导语部分第二自然段写道:“在本单元中,我们会接触一些基本的逻辑方法,学習辨析逻辑错误,进行简单的逻辑推理,并运用逻辑方法来构建并完善论证。”在第82页也有对“逻辑错误”一词的使用:“逻辑学所说的谬误特指具有一定迷惑性的逻辑错误。逻辑错误往往违反了思维和表达的一些基本规范,例如概念的含义前后不一致,立场自相矛盾、态度模棱两可,理由站不住脚或推不出结论等。”教材第83页的学习任务里也三次提到了术语“逻辑错误”:任务1的题干表述为:“分析下面的例子,指出其中的逻辑错误。”任务2:“辨析日常语言表达中的逻辑错误……你关注过日常话语中的逻辑错误吗?……再回顾一些你平时遇到过的存在逻辑错误的话语,分析其错误的原因。”
通过观察,发现与“逻辑错误”相似的词语“逻辑谬误”(有时候简化为“谬误”)也多次出现。
再来梳理“逻辑谬误”(有时候简化为“谬误”)一词在教材中使用的情况:
“逻辑谬误”一词出现在教材第82页非常显要的位置:小标题名称为“一、发现潜藏的逻辑谬误”。“谬误”一词也出现在第82页的其他位置,分别是“下面,就让我们开启一段‘逻辑之旅,试着运用逻辑来发现谬误……”“我们生活在互联网时代,获取信息更加方便,但遭遇的谬误也更多。我们必须具备识别谬误的能力,否则就有可能成为谬误的受害者甚至传播者。”“逻辑学所说的是谬误特指具有一定迷惑性的逻辑错误”。
通过比较,我们发现教材中“逻辑错误”这个概念共出现7次,“逻辑谬误”出现1次,“谬误”出现6次。在小标题明确使用“逻辑谬误”这一术语的情况下,本单元的文本内容和学习任务使用的大多是“逻辑错误”一词。
二、“逻辑谬误”与“逻辑错误”的术语辨析
鉴于以上使用情况,我们需要辨析“谬误”与“错误”的语义差异。
《现代汉语词典》中对“谬误”一词的解释是“错误;差错”,如:“真理总是在同谬误的斗争中发展的。”对“错误”一词的解释是“不正确;与客观实际不符合”,如“错误的思想”,又可解释为“不正确的事物、行为”,如“犯错误”。从字面含义来看,这两个词语的差异不大,但是从使用情况来看,我们发现“谬误”一词往往与“真理”相对,而“错误”一词往往与“正确”相对。
那么,世界上权威的逻辑学书籍是如何使用这两个概念的呢?
美国学者欧文·M.柯匹与卡尔·科恩合著的《逻辑学导论》是目前学界公认比较权威的逻辑学教材,打开目录可以发现,“谬误”一词出现得非常频繁,第一部分的第4章即为“谬误”,主要内容分别为“4.1什么是谬误”“4.2谬误的分类”“4.3相干谬误”“4.4不当归纳谬误”“4.5预设谬误”“4.6含混谬误”。
是否因为国外经典作品的翻译造成了“谬误”一词的频繁使用呢?是否因为译者青睐“谬误”一词,大量使用“谬误”而弃用“错误”一词呢?
我们打开《逻辑学导论》的正文部分,可以看到这样一段文字:“如果一个论证的前提并不支持其结论,我们就是在错误的进行推理,这种论证称为谬误。所以在非常宽泛的意义上,任何推理上的错误都是谬误。”这里对于“谬误”一词的使用来自作者的辨析。我们继续往下看,就能更清晰地看出作者的使用意图:“然而,逻辑学家所使用的‘谬误词义更为狭窄,指的并不是推理中出现的任何错误,而只是那些典型错误——出现于推理中,有某种模式,能够被识别和命名的错误。伟大的逻辑学家弗雷格认为,逻辑学家的任务之一就是‘说明由语言带来的主体思维方式上的陷阱。在本书中,我们在这层意思上来使用‘谬误一词。”
除了国外经典逻辑学书籍的译本主要使用“逻辑谬误”一词,我们国内的权威逻辑学书籍又是如何定义的呢?
2018年当选国际哲学学院院士的北大哲学系教授陈波在其经典论著《逻辑学十五讲》中也主要使用的是“逻辑谬误”这一概念。这本书第十三讲为“谬误:有缺陷的推理”,下分“谬误与诡辩”“歧义性谬误”“假设性谬误”“关联性谬误”等内容。特别值得关注的是,陈波教授还在其著作中提及:“在中国先秦逻辑和古印度因明中,也有很多关于谬误的研究,谬误分别被称为‘悖‘谬‘虚‘妄‘过,等等。”
在逻辑学领域,从英语中的“fallacy(谬误)”一词就可以看出其词源上与“wrong(错误)”不同。此外,早在我国先秦时代,对于这类出现在逻辑推理或者论证过程中的错误类型有清晰和准确的表达。
“谬误”与“错误”这两个概念在逻辑学领域有较为明显的差异,对于形式较为固定,前提与结论的逻辑关系有一定辨识度的逻辑错误,有相对清晰的分类和定义。
三、“逻辑谬误”与文本多义性探析
正如前文所述,“谬误”与“真理”相对,而“错误”与“正确”相对。因此,在一定条件下,真理与谬误两者是对立统一的关系,两者相互依存。真理和谬误在一定范围内的对立是绝对的,但超出这个范围,它们就会互相转化,真理离开具体条件、相对范围也可能转化成谬误。
从“谬误”与“真理”的关系来看,其复杂性要远远大于“错误”与“正确”的对立关系,这也是筆者基于教材编写中的术语混用现象进行商榷的主要原因。
一般来说,违反思维和表达的基本规范,造成逻辑上的各种问题,是逻辑谬误产生的基本原因。但是,大量的“非形式逻辑谬误”的结论并不是从前提按照某种推理形式推导出来的,而是基于语言环境和心理机制的因素从前提推出的。
有意识地运用逻辑谬误的有两类人。一类是诡辩者,他们从这样的行为中谋取不当利益。另一类是高明的作家,他们借逻辑谬误表达观点,塑造人物,深化认识。我们教材的学习任务中所选择的语料中就有不少精彩的文学表达,这种表达在逻辑上违反了逻辑基本规律,但是却具有极强的艺术效果。
如,教材的任务1中的第8个文段:“《祝福》中,鲁四老爷知道祥林嫂的死讯后说:‘不早不迟,偏偏要在这时候,——这就可见是一个谬种!”这段话违反充足理由律。因为祥林嫂的死亡与祝福活动之间并没有因果关系,祥林嫂的死亡与祥林嫂是“谬种”这个命题中也没有必然因果关系。但是鲁四老爷,把这些无因果关系的命题联系在一起,这就是强加因果的谬误。这一逻辑谬误塑造了鲁四的丰满形象,其冷酷、保守、自大、封闭在此显露无遗。这里的谬误是鲁迅刻意为之的,称之为“错误”就浅化了艺术效果。
类似的情况还有学习任务中庄子对惠施所说的那段话:“子曰‘汝安知鱼乐云者,既已知吾知之而问我。我知之濠上也。”这段文字中的“安”是多义的,既能够解释成“怎么”,还可以释为“在哪里”。惠施的问题“汝安知鱼乐”,是在问庄子:“你怎么知道鱼的快乐?”可是,庄子偷换了惠施谈话中“安”字概念,将这个句子刻意曲解为:“你是在哪里知道鱼的快乐?”因此,庄子故意违反了同一律,造成了逻辑谬误。这里的逻辑谬误体现了《庄子》文本诙谐幽默的特点,实现了与读者隔空的会心一笑。更有意味的是,名家学派是中国古代逻辑学的开创者,惠施是先秦名家的代表人物,庄子对逻辑规律的故意违反恰恰体现了文学与逻辑的对话,这是多么丰富而富有魅力的天才之作。庄子超越了逻辑的层面,将思考的触角伸展到宇宙空间,称其为“逻辑谬误”应该更加准确。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是最接近真理的谬误。
综上所述,教材中的相关术语如能统一为“逻辑谬误”,或许更能体现对逻辑问题的辨析,更能凸显《逻辑的力量》单元的教学重点,也更能统一认识,辅助学生阅读逻辑学专业书籍。以上仅是个人浅见,期待方家指正。
参考文献:
[1] 欧文·M.柯匹,卡尔·科恩.逻辑学导论[M].张建军,潘天群,顿新国,译.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4.
[2] 陈波.逻辑学十五讲[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