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苦行记》与19世纪美国国家认同中的西部特质
2020-01-11李璐
李 璐
(1.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北京 100872;2.山西财经大学经贸外语学院,山西 太原 030006)
一、引言
马克·吐温的《苦行记》在1871年动笔,记录了他1861-1866年远西地区的移民生活。随着脑中的西部图像逐渐清晰起来,吐温的写作热情也开始迸发;在给出版商埃丽莎·布利斯的信中,信心满满地写到“我正写的津津有味……既没有什么事使我伤脑筋,也没有什么事分散我的注意力---除了这本书我什么也不去想……我发现自己的精力已全部倾注到工作中去了,现在(这是我数月来所没有遇到过的)我决不能容忍放掉这稍纵即逝的灵感。”[1]1872年《苦行记》出版,销量不俗,与他的第一部游记《傻子出国记》一起奠定了吐温美国幽默作家的声望。学者们在分析这部作品时,主要关注这部作品浓厚的自传属性,探究西部经历对于作家发展的影响,几乎没有关于国家认同的分析。(1)Henry Nash Smith 在《马克·吐温——作家的发展》一书中认为在《苦行记》中,吐温是以一个见多识广的老手身份回顾自己毫无经验的青葱岁月,西部不同的经历转换正是吐温探索价值观的方式;当来自东部秩序社会的束缚在边疆混乱状态下被解放了,这种价值观就开始成型。Lazar Ziff在《归程》中提出《苦行记》讲述的是旅行将一个天真的人改变成一个老手过程。书中的“郊狼与猎狗”的寓言影射了东部来的傻小子被西部人调戏。在这本书中,旅行的意义发生了变化:旅行的价值是粉碎这个世界的错误观念,获得自我认知,而不是收集景观作为回国显示自己优越性的资本。Jeffery Alan Melton在《马克·吐温、旅游与游记》一书中从心理学角度分析《苦行记》,认为这本书代表旅行者对于稳定的强烈追求,在不可抗拒的西进浪潮裹挟中,仍奋力找寻归属感。西部终将改造他,他在途中不停转换的工作就是被改造过程中留下的印记。
随着19世纪中期西进运动的进一步推进,美国民族气息总体偏向西部,西部人更是自诩为民族性格的真正代表。 吐温同时代的很多作家都将西部视为教会男人美国精神的领地。美国著名报人霍勒斯·格里利“到西部去,年轻人,到西部去"的呼吁,吸引了成千上万人行动起来。19世纪中期的美国人对于西部的强烈兴趣与内战后美国人对于自身定位的求索有关。内战后的美国,迫切想要深入外部世界,寄望于通过接触异地风土人情,认清自己的身份和国际地位。如果说向东旅行的首选目的地是欧洲的话,向西行进的目标则主要是美国西部和太平洋南海诸岛。太平洋诸岛是新世界的伊甸园,对于美国人来说,地位正如东海岸之于早期的探险家;而西部则成为“指定天命”的证据,向西旅行是对新世界的巡礼,热情参与领土扩张和文化身份的构建。 吐温的《苦行记》正迎合了内战后美国人对于自身定位的求索,是美国人国家认同焦虑的解决方案。除此以外,19世纪40年代民族主义文学团体“青年美国人”提出“国家的文学性和文学在国家建设中的角色”[2],指出一部真正的美国文学要致力于解释这个国家的“指定天命”。吐温的西部游记满足了民众的想象和作家的企图,西部丰富的自然景观和资源极大缓解了美国人的文化自卑,本土文学的丰富矿脉已经可以开采了。吐温的《苦行记》以亲身经历和路途见闻完成了对西部风貌的塑造,展示了西进运动对于19世纪美国国家认同的重大影响。文化传统与景致的融合才能使得风景发挥出最大的情感煽动性,《苦行记》中对于从西部花园到狂野西部的景物描写,展现了西部开发的不同阶段中人们对于西部的不同想象,西部风景成为锤炼当地人西部特质的背景舞台。吐温在远西地区移民过程中体会到以男子气概为衡量标准的西部价值观体系,西部成为逃离国内资本主义发展和文明驯化对于美国男子气概阉割的避难所,以暴力和财富重新定义了男子气概。西进运动中形成的个人主义“培育了支配美国性格的力量,”[3]形成了西部人的边疆精神,吐温将这种积极进取,随机应变,独立务实的边疆精神看做西部特有的行为准则,这种强烈的个人主义促进了民主理念和美国社会制度的变化。吐温的《苦行记》通过对西部风景,价值观体系和行为准则的文学讲述,满足了读者对于西部的想象,有助于深刻理解19世纪美国国家认同形塑中的西部特质。
值得注意的是,作者的讲述身份会决定对于当地生活的体验深度,因而影响西部图景呈现的可靠性和客观性。《苦行记》是一部半自传性质的游记,是作者在远西地区经历的想象性陈述。[4]游记作家的身份决定了吐温为了旅行体验的真实性会尽量融入,这符合埃里克·科恩(Erik Cohen)提出的“实验型游客”的概念。实验型游客虽然想要融入当地人的真实生活,但不会不加考虑地全情投入。他会比较其他可能性,希望找到符合自己需要和实现自己欲望的融入方式。换言之,即希望在尽可能轻松的情况下实现对于目的地生活的尽可能全面真实的体验。[5]大卫·利奇(David G. Leitch)将这种看法进一步深化,在研究旅行者身份与文化体验的关联时,提出吐温在《苦行记》中不是游客也不是旅行家,而是移民,是这三种身份中对于当地文化浸淫程度最深的。移民与游客和旅行家的区别在于他们会积极适应当地的生活方式,并采用当地人的道德框架。[6]当作为移民出现时,吐温会不假思索地用西部的价值观来评论旅行见闻,这就决定了吐温笔下的西部并非只是文学想象,而是当地人的日常。
二、西部神话与西部风景
西部神话及其创造的想象西部一直在发生变化。梭罗承认: 神话能够提供大量的与自然的原始力量和美相称的记忆[7]。西部风景的呈现与欣赏一直与西部神话相关联。早期的西部扩张受到了帝国神话的鼓动,及至19世纪40年代,这一帝国神话以“天命说”为人们所熟知。随着西部扩张的开展,与美国早期的田园理想一脉相承的花园神话取代了帝国神话,助长了普通人对于西部的乌托邦想象,西部的风景被描绘成一个土地肥沃、果实丰盛、农业自给自足的乐园,是“自由民社会的完满典型”。与花园神话几乎同一时间悄然兴起的另一种西部神话是由文学家们塑造的狂野西部(Wild West)。对于19世纪中期的美国人来说,有两个西部——“在农业边境以内已经归化的地区以及此地区之外的荒野西部。”[8]农业西部单调沉闷,毫无趣味,该地的居民属于被轻视的社会阶层。荒野西部充满未知与挑战,令人振奋,他的英雄们不带有屈辱阶层的标志。
从西部花园到狂野西部的意象转变正符合西进运动推进过程中的进步性差异。随着西部边疆不断扩展,纳入国界的领土被迅速开发,农民们定居后就开始发展城镇,以至于早期开发的西部城镇与东部并无太大差异。 新推进的边境则是文明与野蛮的交汇面,越往西部深入,越是荒凉落后。随着西进的深入,吐温所见到的西部风景也随之发生变化。早期的所见是类似花园的自由民社会,《苦行记》中描述的大盐湖城就是这种自由民社会的代表。城内居民十五万人,街道整洁宽阔平坦,“一排排用木架和干砖坯建成的住房,整整齐齐的——每幢后面还有一座繁茂的大花果园”,整座城市让人觉得“整齐、完善、繁荣和舒适”。各种工业设施和作坊比比皆是,人人快乐地辛勤劳作,“铁锤的叮当声,做买卖的欢笑声以及滚筒和飞轮怡然自得的嗡嗡声不绝于耳。”[1]72-73及至到了自己定居的目的地卡森城,吐温眼见的皆是穷山恶水。新家卡森城是内华达州的首府,处在一片沙漠中,四周是白雪覆盖的荒山。吐温的讲述情绪开始也发生变化,从刚开始西部之旅对于沿途奇异风光的欣赏和丰富自然资源的赞叹,如今暗示自己所处之地既无美景也无资源,地是沙漠,山是荒山。没有色彩点缀,“山艾树丛和肉叶刺茎藜”把一切都染成灰扑扑的颜色。沙漠中的碱尘被卷起,“我们浑身是灰……山艾树和周围的景色都是同一种单调的颜色。”[1]113沙漠中随处可见的动物干尸,以及逡巡其间的阴沉乌鸦,更是营造出凄凉荒漠的绝妙点缀。城内景色也没有很大改善,人口只有两千,木质房屋低矮拥挤,落矶山区里城镇的特产是广场,“一块宽敞的空地,没有栅栏,中间有一根旗杆。这是个用途很广的场所,公开拍卖、马匹交易、群众大会在这里举行,军队也在这里安营扎寨。”广场另外两侧对着商店、政府机关和马厩,其余部分就相当凌乱了。[1]113寥寥几笔,一个远西地区的荒凉小城镇跃然纸上。
西部边疆在许多作家笔下都是一片充满男性冒险,危险和暴力的土地。这种狂野西部的神话构建来自对于文明进步的文雅的敌对情绪,作家们对日渐缩小的蛮荒西部抱有浪漫的热爱和奇异的忧伤情绪。李·克拉克·米切尔(Lee Clark Mitchell)在《西部人:塑造小说电影中的男人》一书中就分析,西部文学通常将男性强壮的身体与粗犷的自然风景相连。这两者的共同点是未被驯服的和吸引人的,都让人惊叹崇拜。米切尔认为“这种对于男性体格的关注还滋生了一种更广的对于革新的文化渴望,这种革新发生在西部这片特殊的景致中,因为此地风景与个人的转变相联系。”[9]主人公们冒险故事发生的背景必然要为故事营造氛围,要么是环境恶劣的沙漠,要么是危险遍布的丛林。而吐温对于卡森城这个定居所的描述既符合东部人对西部的幻想,也符合自然对于男性气概的锤炼,他将自己定位在这个充满男子气概的背景,只有勇敢坚韧的人才能成功,这也为他后边的个人成长经历的描述打下了伏笔。
三、男子气概与西部价值观
《苦行记》中的男子气概不仅是19世纪60年代国家认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西部价值体系中的决定性衡量因素。19世纪30年代到50年代,国家的边疆随西进运动的推进不断发生剧烈的变动,如何消化这些新加入的领土成为美国国内关注的地理政治焦点。该时段的流行文学热销书基本都是女性作家所写,以至于弗雷德·刘易斯·帕特(Fred Lewis Pattee)将这十年定义为“女性的五十年代”。中产阶级女性的写作和文化中占统治地位的主题就是家庭生活。当时最流行的杂志《Godey的女士手册》指出,女性的真正空间实际上是一个移动的前哨,将征服的外国领土转化为家庭和国家的国内生活空间。[10]这种“天定齐家”与“指定使命”之间的共谋关系在解决同化问题的同时也生成了新问题,过于强调文明教化反而成为束缚自由天性的桎梏。西部成为白人男性逃离文明驯化的游乐场,就如《苦行记》的开篇,吐温在见识到西部大平原之后感到“一种解脱了各种麻烦和责任的喜悦油然而生,使我们觉得,以前的拥挤、喧嚣的城市中当牛做马的年月一文不值”“对于眼下的欢乐与昔日城市生活的辛酸,我们觉得,世上只有一种绝对的幸福,而我们已经找到了。”[1]6-11此外,资本主义萌芽颠覆了依靠体力赚钱养家的传统男性角色,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合力改变了19世纪中期男性价值的衡量标准。这一趋势使得当时的文人十分忧心,担心在室内的脑力劳动而非室外的体力劳动会让男人变得怯懦软弱。华盛顿·欧文也在《大草原之旅》(1835)中推荐西部作为男子教育的重要场所:“我们送我们的年轻人出国到欧洲学会了奢侈和女性化,在我看来,草原之旅将更能够产生那种与我们的政治机关相一致的男子气,简朴和自立。”[11]在欧文看来,19世纪去西部不仅是非常有男子气概的行为,还是最有美国味的行为。美国民族认同与男子气概被视为领土扩张动力的代表而彼此联系,并在19世纪末的海外扩张中达到顶峰。作为帝国扩张的主要支持者和代言人,西奥多·罗斯福1899年在芝加哥的《勤奋的生活》演讲中致辞“西部伟大城市中的人们”,声称他们“卓越和杰出地体现美国性格中最具美国特色的一切。”
吐温在乘坐驿马车进入西部的旅途中初次接触到驿车公司体系之内的以男子气概为准的阶级标准。驿车公司的管理体系以段长为首,押车的地位仅次于段长,其次是车夫,底层则是马倌和驿站看守。一个奇怪的现象是,马倌和驿站看守对于实权派押车客客气气,但是对于车夫却极尽奉承讨好之能事,在他们眼中,“驿车车夫是伟大显赫的英雄豪杰、天之骄子、人民的骄傲、民族的希望。”对于车夫的辱骂,马倌们只觉得受宠若惊;车夫的指示,他们飞也似的跑去执行;车夫粗糙荒唐的玩笑,更会使得看守和马倌们“拍着屁股大声欢呼,赌咒发誓说这是他们一辈子听到的最有趣的俏皮话。”[1]17吐温在观察后得出结论,这种绝对的五体投地式崇拜主要由于他们是“有点男子气概的人,精力充沛,坚忍不拔。”[1]40普通车夫的工作充满风险,快递邮差就更是“冒着生命危险,用马和人的血肉拼出来的!”这些马背上的英雄形象成为吐温对于西部男子的第一印象。
《苦行记》中男子气概的衡量方式主要有两种——暴力与暴富。亡命徒斯莱德就代表了狂野西部传说中的暴力和无法无天。吐温在旅行途中听到斯莱德的传奇经历,“他的内心、双手和灵魂上都沾满了冒犯过他的人的鲜血。”他锱铢必报,对于任何与他产生过冲突的人都不会饶恕,而且“不似一般的报复,而是要置仇敌于死地。”[1]48西部驿站因地处旷野毫无法治,成为许多土匪、罪犯和亡命徒的“最安全的避难所”,斯莱德既是“土匪中的土匪,又是土匪的克星”,他的“无畏和果敢”让他登上了驿站段长之位,凭借以暴制暴,“在驿车线最恶劣的地段恢复了安宁和秩序。”斯莱德处理事情的方法就是暴力,“暴力就是统治,力量是公认的唯一的权力。”他凭借手中枪而非道德或理智来御下。这种来自纯粹暴力的权力,使得斯莱德成为“这个地方的最高长官,同时也是陪审团和刽子手。”
其实国内对于放任西部过度自由的后果早就有所讨论,许多作家担心文明力量难以触及之地会导致混乱。华盛顿·欧文认为西部大部分藐视文明和有教养的生活方式,有可能出现法外之地。将文明抛在身后,西部男人被认为会陷入暴力和放荡之中。但也有人赞成这种放任,蒂莫西·德怀特(Timothy Dwight)就直言,西部男人是在常规社会无法立足之人,这些无所事事又无法无天的人适合在最蛮荒的西部扫清障碍,为后续更文明的定居者开路。[12]由此可见,西部盛行的暴力是征服野蛮过程中被默许的实践方式。这就可以解释吐温对斯莱德这个亡命徒表现出的偏袒和维护。斯莱德所身处之地,就是“土匪和亡命徒的乐园”,在这种没有法制的地方,暴力成为解决纠纷的最有效方式。“最一般的误会也会动用左轮或刀子来及时处理,凶杀在光天化日之下进行,频繁得惊人,也无人想去过问。”[1]50对于斯莱德来说,只有用暴力震慑他人,赢得威势,才能使别人“尊敬他,崇拜他,害怕他,服从他!”其次,斯莱德满足了吐温对于西部暴徒的浪漫想象。他并非粗鄙的野蛮人,时刻狰狞凶残;出乎意料的是,吐温见到的斯莱德是个对陌生人彬彬有礼的绅士。这种暴力与文雅的结合意味着斯莱德有自己的评判标准,这使得这个不法之徒与西部小说中的义警形象发生了重叠,得到了美化。
吐温在书中描述的“淘银热”生动展示了人们对于一夜暴富的狂热。这种对于发财与成功的渴望源自19世纪关注男性责任感的解读。盖尔·比德曼(Gail Bederman)注意到“殖民地时期的美国男人在社会中的地位是有力的家长式的父亲,而19世纪的中产阶级男性则被迫转入‘封闭空间’成为好胜的商人。”[13]前者重视责任和领导力,后者则由竞争力和独立来衡量。这种转型与19世纪萌芽的资本主义经济发展关系密切,许多从事体力劳动的男人失业了,而依靠头脑从事商业相关职业的男人却赚了大钱。金钱成为衡量一个男人成功与否的决定性因素。在银矿产区,所有人都被这种热情感染,“每张面孔上都堆满笑容,每只眼睛里闪着快乐的、几乎是狂热的和紧张的光辉,每个脑袋里翻腾着赚钱的计划,每个胸膛里激荡着巨大的希望。金钱多如尘土;每个人都想发财,哪里也找不到一张忧郁的面孔。”[1]225结合吐温当时的家境,赚钱发财成为吐温西行的主要动力。(2)吐温早年的生活一直在挣扎。父亲1847年3月去世后,家里主要由他的哥哥奥利安支撑,吐温也想帮助家用。在他的早年家信中可以看到,他尽一切所能赚钱,寄给家里。在他的想象中,西部遍地都是发财的机会,“下午去山坡上溜达,或许顺手就会捡到两三桶亮晃晃的金块和银块。”[1]1吐温在1871年写的《修改后的要理问答》中就以一种近乎戏谑的口吻将许多新教教会里用到的《小要理问答》进行了改编,用以讽刺当时人们对于金钱的狂热。当问到“人的主要目的是什么?”原本的恰当回答是“荣耀神,以祂为乐,直到永远”。但吐温将答案改成“为了变得富有。”并且在回答“谁是上帝?”这个问题时,直言:金钱即上帝。黄金,美钞和股票即圣父圣子圣灵三位一体,只有一个真正的上帝,强大且至高无上。[14]其实,吐温在某种程度上,也认同这种社会观念;1895年破产对他的打击极大,贾斯汀·卡普兰(Justin Kaplan)写道“破产带来一种信仰丧失和背叛感,一种象征男性,丈夫和父亲的失败。”[15]金钱代表成功,代表一家之主的责任和权力,决定了一个男人的自我价值。吐温在西部生活中追求发财的脚步从未停止。
四、边疆精神与西部行为准则
19世纪的西进运动带来不断扩展的边疆,很多作家都将西部边疆特质看成美国特质。西部人是自大的、粗鲁的、无忧无虑、体力好的,基本上就是夸张版本的美国人。如果说美国人的固定形象是务实的、勤奋的、独立的,那么西部人说话更直接,更无惧风险,更明确地要求自由。特纳边疆理论的中心论点是“存在着一片自由土地,美国人的西进拓居以及这片土地的不断缩小,这就是美国的发展过程。”[8]256西部边疆的自由土地对于美国政治制度中的民主主义和个人主义的形成是极为重要的要素。这种从自由土地产生的民主,打上了深刻的自给自足和个人主义的烙印。正是在这种土地的获取和扩张中,美国人获得了自己的特性,创造了独特的美国精神品质:“那种务实、富于创造和敏于发现权宜之计的性格;那种擅长掌握实际事物而短于艺术,但能有力地达到伟大目标的特性……那种主宰一切、为作好作歹而奋斗的个人主义;还有随着自由俱来的开朗活泼与勃勃生气。”[3]33这种边疆精神成为西部人的行为准则,在西部移民过程中逐渐培养起善于利用和改善环境的务实精神,勇于实现奋斗目标的个人主义,以及乐于沟通活泼开朗的气质。
边疆精神中的个人主义是在西进运动的艰苦环境中发展起来的,不强调自私自利,而是认为在个人与集体的关系中,个人是始点、目的与核心,因而强调通过个人努力奋斗实现理想。这一指导行为的理念形成与西进运动早期的情况有关。19世纪初,西部对于拓荒者的吸引主要是土地,正如当时的一位美国作家在随行日期中写道“在我周围,人们谈的都是土地、土地……每个人的声音里都颤动着希望,眼睛里都闪动着某种对成功的期待。”大草原辽阔的土地让人们淡化了社区意识,各家距离分散,几英里见不到人。距离远使得人们缺少娱乐互动,而经济上的自给自足让商业交往难以开展。这种荒凉孤寂的客观环境使得早期的开拓者们习惯了依靠自己,通过主动探索来找到解决问题之道。
吐温在参观萨克拉门托峡谷的老矿区时,就曾感叹早期的拓荒者们所表现出的个人主义。他们是“敢作敢为、生气勃勃、精力充沛的人群,是奇特的人群,” 精力十足,干劲冲天,为了实现美国人的“指定使命”,证明美国的特殊性,“忠诚地贡献一切,要创造出一种绝世无匹、神圣高尚的人类来”[1]321。拓荒者们矢志不渝,克服困难,使得利福尼亚成为产生奇迹的地方,无数企业被创办起来,并以惊人的速度被推向前进,以至于东部人在听到加州的奇迹时,只是照常会心一笑“唔,加利福尼亚就是这样。”这种习以为常的语气反而能达到最大的效果,西部人在东部人心目中的形象已经定位为无所不能的奇迹创造者,而指导这一切的行为准则就是极端的个人主义(rugged Individualism)。1928年,时任美国总统的胡佛在公开演说中就重提“极端个人主义”,并将之视为美国传统的重要组成。
吐温笔下对于西部行为准则践行的主要代表是约翰·奈船长。吐温所认识的奈船长有“一两项特别的天资。”他做任何一件事都“非凡的轻松”,“从铺铁路、组织政党、到缝纽扣、钉马掌、接骨头、孵小鸡,他无所不能。”[1]182奈船长就是典型的西部男人,所会的本领全都是来自实践。其二,他随时都能把别人的苦恼扛上肩头,并且轻松地加以解决。奈船长遇到困难的第一反应不是抱怨或寻求帮助,而是通过周围环境,寻找联系,利用建立起来的好感解决问题。吐温发现,无论在哪里遇到男人、女人或是小孩,他总能找到与这些人的联系,不是认识这些人,就是和这些人的亲朋好友有过私交。他会依据所处环境和身边人来达成自己的目的。在一间不愿接待他们的沙漠中的小客栈里,奈船长先是发挥自己善于沟通的能力,在三个马车队里找到了自己的老相识;随后发现他曾在加利福尼亚拦下惊马,救过老板娘的命;在短时间内还帮一个旅客的孩子修好了玩具,帮助马倌救治了病马等等。而这些行为的结果是,马夫给他们的马提供了足够的草料;旅店老板为他们安排了舒适的房间;第二天早晨还附赠早饭。奈船长所展现的“天资”正是边疆精神赋予西部人特有的能力,他通过手边现有的来一步步谋划,在其他人看似无望的环境中,最终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东部来的吐温只是束手无策,全由奈船长出面来解决他们碰到的所有问题。作为一个西部人,奈船长不会试图用武力来控制局面或威胁他碰到的人,相反,是通过出色的判断和敏锐的感知来不断调整自己迎合对方需求,最终获得自己所需。为了赢得旅店中人们对他的喜爱和帮助,奈船长在忙完之后“还拿出来一张一周来大家还没见过的最新的报纸,坐下来为那些兴致勃勃的听众念起了新闻。”[1]183到吐温一行人离开旅店出发时,店里的所有人都对于奈船长“依依不舍”。Brain McCammack认为亡命徒斯莱德代表了权力,在解决问题和评判对错时利用个人权威和暴力来实现,奈船长则代表了一种能力,来自更加科学和务实的极端个人主义;吐温对于有能力的人总是持尊崇态度的。[16]可以说,吐温在《苦行记》中对于权力与能力的对比,正体现了对于美国人西部特性中的极端个人主义的浪漫冲突看法。
奈船长代表了西部人“务实”“敏于发现权宜之计”的品格。这种深知何时做何事的绝妙的判断力正是奈船长所代表的西部奇迹创造者们“无可估量的宝贵品性”。对比吐温的无计可施,奈船长的游刃有余再次凸显了边疆的行为准则。正是边疆生活体验,训练了西部人善于利用和改善环境的务实精神,勇于实现奋斗目标的个人主义,以及乐于沟通活泼开朗的气质。特纳提出的边疆精神正是美国西部特性的完美总结。
五、结语
吐温敏锐地抓住19世纪后半期国家认同中的西部气质,精心打磨自己的西部移民经历,使之符合国内对于西部边疆的浪漫想象。狂野西部的风景为西部冒险提供了完美的展现舞台,也成为西部特性和文化审美的物化象征。男子气概是西部价值观的重要衡量标准,随之出现的暴力混乱和金钱崇拜体现了19世纪美国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对于自由的束缚和摆脱这种桎梏的强烈愿望。边疆精神中孕育的极端个人主义成为西部人的行为准则,美国人崇尚的白手起家、自力更生等个人主义特性在西部大地得到进一步发展。吐温的西部虽然符合当时对于西部的浪漫想象,但值得注意的是,与诸如Louisa Amelia Clapp,Alonzo Delano, Brett Harte之流的加州作家不同,《苦行记》中的西部不是怀旧的西部史诗,而是对于神话西部的祛魅与讽刺,书中经常出现对于拓疆者们虚荣自大的讽刺和神话西部各种欺诈的揭露。[17]作家在描述西部特性对于国家认同的形塑过程时,也经历了一种个人的转型体验——一个东部来的新手如何成长为一个西部的老手,并在这一过程中,逐渐放下东部习惯,接受西部行为准则。可以说《苦行记》塑造了一个新作家,给他新价值,成就了一个有边疆精神的全新的个人主义者。[18]吐温对于西部人崇尚的男子气概和表现出的边疆精神的全面刻画是出于个人公共形象的塑造需要,为了引起东部以及更广大的读者群的共鸣。 西部是美国人的幻想与恐惧,逃向西部边疆是美国白人的进步过程。[19]吐温恰恰是以西部作为出发点,为60年代踏入东部文学圈打下了基础。他所塑造的西部气质和语言风格,获得了时任《亚特兰大月刊》的编辑,同是西部人的威廉姆·豪威尔斯的赏识,并因此得以顺利进入东部文学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