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非遗文化产业化发展困境研究
2020-01-10张劲松
李 墨 张劲松
(吉林农业大学,吉林 长春 130000)
目前,我国非遗文化正面临着现代化、城市化发展的巨大冲击,加之文化全球化、网络全球化的现实影响,我国非遗文化的保护与继承现状不容乐观。在此背景下,习近平高度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工作,指出“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并强调“让文物说话”。从目前来看,对非遗文化进行科学、适度的产业建设与产品开发,正是吸引人民了解非遗文化、继承非遗文化,响应“让文物说话”这一要求的有效举措。基于此,本文主要对吉林省非遗文化产业发展的路径进行分析探讨。
一、吉林省非物质文化产业发展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继承、保护与利用的研究探索从未停止,为吉林省非遗文化产业化发展提供了充实的理论依据和现实基础。
(一)理论基础
文化是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的必要条件。“文化上每前进一步,都是向着自由迈进一步。”[1]据此,在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产业化手段利用文化资源、发展文化资源,既是为我国文化体系注入“新鲜血液”的可行途径,也是推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贯彻落实马克思主义自由价值观的重要举措。
文化保护传承是民族自信的根基。“要把凝结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文物保护好、管理好,同时加强研究和利用,让历史说话,让文物说话。”[2]基于此,在吉林省非遗文化产业化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应做好全方位的保护工作,既要采取“预先性救济”,做到先保护、后利用,也要采取“补救性救济”,将产业开发对非遗文化根基的影响降至最低水平;另一方面,也应对吉林省具体非遗文化项目的产业开发适宜性进行审慎考量,做到有的放矢、因“产”制宜、因“遗”制宜,以确保在发挥非遗文化最大化利用价值的同时,促进非遗文化的合理保护与科学传承。
(二)现实基础
吉林省非遗文化产业化发展的现实基础主要可从资源与社会两个方面来分析。
第一,资源基础。相关统计显示,现阶段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由11 大类以及下属数百个具体项目构成,其分别为民间文学类、民间美术类、民间音乐类、民间舞蹈类、曲艺类、传统戏剧类、传统手工技艺类、杂技与竞技类、民俗类、传统医药类以及民间信仰类。这样大规模、多要素的非遗文化构成体系,为吉林省非遗文化的产业化发展提供了优质的现实资源基础。
第二,社会基础。吉林省政府部门及社会各界人士长期致力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传承、保护与利用,为非遗文化产业化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现实基础。例如,吉林省政协于2019 年7 月召开了主题为“吉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的协商座谈会,省政府、省政协、省文化和旅游厅以及相关学界的委员、学者对吉林省非遗文化保护状态、现存问题等提出了“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造性转化、创造性发展”“加强统筹协调,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形成非遗传承发展的合力”等意见与建议,为吉林省非遗文化产业化发展指明了方向。
二、吉林省非遗文化产业化发展的现存困境
现阶段,我国非遗文化的产业化发展已取得了较大突破,各类文创产品、非遗品牌层出不穷。但从吉林省相关行业、市场的实际情况来看,仍存在一定的困境。
(一)投融资难度较大
资金资源是产品开发、营销推广、商品生产等一系列产业活动最基本的保障,但从目前来看,非遗文化领域的“吸金能力”并不理想。一方面,非遗文化具有“非物质”属性,主要以无形资产为核心,使得投融资双方难以对其产业化价值进行明确评估与合理处置,进而造成了抵押难、集资难的困境;另一方面,利润收益也是影响投资者决策的关键点之一。吉林省非遗文化作为具备草根性、脆弱性等特点的区域文化,其受众类型、受众规模、市场效果很难实现准确预期,加之现代文化市场的激烈竞争,以及当代消费者口味的不断变化,这一情况还会呈现出更强的波动趋势。这样一来,投资者便很可能出于风险控制目的,降低或不进行对非遗文化产业的投资[2]。
(二)创新水平有待提升
现阶段,特色文化的产业化实践活动在我国遍地开花,进而导致相关市场中出现严重的同质化问题,使相关企业、人员在设计、开发等方面存在较大的创新难度与侵权风险。同时,在受众规模萎缩、受众断层化、传承人老龄化、保护力度不足等多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很多非遗文化正面临着“人亡艺亡”的窘境,这也为非遗文化与产业产品的协调融合、创新转型增加了难度。
(三)品牌效应尚未形成
形成良好的品牌效应,是非遗文化产品拓展受众、开放市场的必要前提。但从当前来看,提起吉林省的非遗文化,其他地区人民能想到的往往也只有二人转、大秧歌等,且不乏有偏见化的认知存在,这在很大程度上显示出了吉林省非遗文化品牌效应的薄弱性。若不通过有效手段引导其他地区人民更加深入、正确地接触吉林非遗文化、认识吉林非遗文化、喜爱吉林非遗文化,其产品载体也难以达到理想的“走出去”的效果。
三、吉林省非遗文化产业化发展的建议
面对上述困境,吉林省要想走出特色化、长效化的非遗文化产业化道路,就必须要立足实际,不断创新,制定出可有效淡化风险、解决困难的发展策略。
(一)做好非遗文化产业化的投资与用资支持
无论是出于非遗文化保护的目的,还是出于推动区域经济发展的目的,相关政府部门都应发挥好自身宏观调控与社会引导的职能作用,对非遗文化产业化过程中的投资与用资问题给予支持。
各级政府部门应建立起支持非遗传承人才、非遗产业人才、非遗文化企业培育与发展的专项财政资金,以为相关企业的产品开发、商品生产、文化管理、人才获取等方面提供基本的资金保障。同时,政府部门也应出台优惠政策与指导意见,在从担保、补偿等方面降低投资者行为风险的基础上,激发银行单位及社会投资者对非遗文化产业化发展的重视程度与参与兴趣,进而解决相关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的投资难问题[3]。
(二)加强非遗文化产业化的创新质量
创新是企业生产发展的根本动力,也是充分发挥非遗文化价值的必然要求。因此,在吉林省非遗文化的产业化转型发展过程中,相关企业、人员必须要立足市场、开拓思维,致力于提高文化产品的创新质量。
首先,要充分实现文化项目、产品类型的多样性创新。第一,可以从文化元素的角度入手,对产品的设计开发进行取材创新,可用元素如萨满巫傩文化的自然神形象、“东北三宝”的动植物形象、朝鲜族象帽舞的演员形象等;第二,可以从载体形式的角度入手,对产品的设计开发进行品类创新,可用类型如生活用品、文创服饰、民俗工艺品、艺术作品、造型珠宝、影视动画、书籍和玩具等;第三,可从应用技术的角度入手,对产品的设计开发进行工艺创新,如三维打印、手绘、模型量产和纯手工制作等。
其次,经济市场中商品交易的根本在于供求关系,若产品与其受众需求相背离,生产者、销售者将很难获得良好的利润收益。因此,在创新实践的过程中,相关企业必须将现代文化市场及消费者的实际需求作为重要关注点,并满足不同类型消费者的需求。做好这一点,同时也是解决吉林省非遗文化受众规模萎缩问题、淡化非遗文化脆弱性的有效举措。
(三)打造非遗文化产业化的特色知名品牌
打造知名品牌,形成特色品牌效应,可帮助吉林省非遗文化产业更加快速、持续地吸引受众、维系受众、拓展受众,进而建立稳定的市场,为产业、企业的综合竞争力强化提供支持。首先,加快在吉林省内建立起非遗文化的骨干企业,发挥“领头羊”的作用,促进产业链、产业集群乃至特色产业市场的快速形成。其次,实现规模化发展,做好设计、开发、营销、服务等一系列企业组织的培育扶持工作,从而促进复合型文化产业结构的形成,达成上下联动、循环衔接、一次投入、多元产出的链式体系,将吉林省非遗文化的产业价值充分体现出来。但需要注意的是,无论是骨干企业的创新发展,还是产业链的生产运行,都必须以保护非遗文化的本真属性为基本要求,严格避免因过度商业化导致的非遗文化破坏问题的发生。
总而言之,非遗文化产业化发展是一项系统、复杂的商品开发、价值转化与市场建立过程,资金、环境、特色等多种要素缺一不可。因此,政府、企业等相关主体必须要对资金支持、产品创新、产业构建、品牌建立等多个方面加强重视,为非遗文化产业化发展提供全面的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