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科高校“嵌入式”监督的实践探索与思考
2020-01-10花月圆
花月圆
(泰州学院 纪委,江苏 泰州 225300)
《党章》规定,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责[1]。如何依纪依法履行监督首责,为后续执纪、问责夯实基础,“嵌入式”监督为其提供了全新的思路和方向。在高校推进“嵌入式”监督,是新形势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构建常态化监督机制的需要。本文试就本科高校如何推进“嵌入式”监督进行探索。
一、“嵌入式”监督的内涵和意义
监督的主要目的是防患于未然,有效防控各类廉政风险。面对新形势、新要求,需要升级监督“探头”,探索监督新路径,由此,“嵌入式”监督应运而生。“嵌入式”监督的概念为:根据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开展对被监督单位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的“嵌入式”监督,以风险防控管理和内控机制为基础,以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加强制度建设为重点,以信息化为支撑,前移关口,不断提高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2]。
推进“嵌入式”监督,是加强党的建设、实现标本兼治的有效载体,有利于打造刚柔并济的约束机制和监督氛围,使监督更精准、“探头”更管用,有利于进一步激发监督活力,有效实现监督“探头”和监督“触角”的全覆盖。
二、高校“嵌入式”监督的现实困境
(一)贯通协同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
高校深入推进“嵌入式”监督,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3]。但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基层党组织建设不平衡的现象,同频共振的工作格局尚未形成。部分同志对纪委监督、对当前的严格要求不理解;部分基层党组织在具体落实和推进过程中,不会精准发力,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力度还存在不到位、不及时、不平衡的现象。
(二)监督手段不够丰富有效
高校探索“嵌入式”监督新模式需要长期探索,要坚持问题导向,综合研判实际情况,开展精准监督。但目前,高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手段不够丰富,日常监督工作多数采取全程参与、听取汇报、检查台账等方式,抽查、突击检查比较少。同时,在创新监督方式、拓宽监督渠道等方面还存在思路不开阔、方式不多元等问题,监督工作仍以完成规定动作和参与职能部门日常业务工作监督为主,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监督的再监督”还有待加强。
(三)监督执纪水平存在短板
开展“嵌入式”监督对高校纪检监察机构提出了全新的要求,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面对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等新要求,纪检干部的思维理念、知识结构、业务水平都存在不适应新形势的问题。目前,高校纪检干部学科背景差异较大,专业知识储备不足,且在年龄结构上没有形成有序梯队。特别是一些地方高校,很少组织专门的业务培训,队伍整体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不能完全适应新的工作理念和方式,造成高校纪检干部队伍力量相对薄弱,执纪能力整体偏弱,整体战斗力不强。
三、本科高校推进“嵌入式”监督的探索
高校探索推进“嵌入式”监督新模式,需要将监督嵌入学校权力运行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建立和完善权责清晰、流程规范、措施有力、制度管用、预警及时的“嵌入式”监督机制[4]。同时,要转变监督理念,创新方式方法,紧盯重点、精准发力,充分发挥“哨兵”的“探头”作用,不断提升“嵌入式”监督质效。具体可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一)创新监督方式,提高监督精准度
创新监督方式方法,逐步退出现场监督,变全程监督为“嵌入式”监督、列席监督、随机监督,将主要精力集中在对主责部门履行主体责任的“再监督”上。突出抓好事前备案、事中记实和事后评估的程序性监督,通过编印典型案例、节假日作风提醒、监督事项预报备、任前廉政谈话等方式,凸显事前监督的预警性;主动在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上,以及干部调整和涉及招标、科研、基建、资产、招生等监督过程中及时发表意见,突出事中监督的时效性;瞄准师德师风建设、巡视巡察和审计整改等重点工作开展督查,强化事后监督的严肃性。针对日常督查中发现的廉政风险和薄弱环节,及时对相关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限期报送结果,确保监督实效。
(二)探索监督路径,激发监督活力
紧盯“关键少数”,开展近距离、常态化、多角度监督,构建“嵌入式”监督机制。打造网格化监督格局,建立并完善“党委巡察监督、纪委专责监督、校纪委委员分片督察、二级党组织纪检委员具体监督”的工作运行体制机制,建立纪委委员、专职纪检干部履责月报制度,构建立体监督网络,推动监督方式融合贯通。增强监督合力,建立与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机制,构建“审计+巡察+执纪+问责”的工作模式,助推监督更加精准有效。延伸监督效应,聚焦重点领域开展专项督查,加强分析研判,精准提出监督意见,推动建立长效机制。加强信息化建设,融合监督大数据,探索制定学校政治生态评估方法,构建政治生态监测预警平台。完善责任体系,强化检查考核,加强专项整治监督,用好问责利器,不断激发监督活力。
(三)加强风险防控,推动提质增效
持续深化廉政风险点排查及“回头看”,加强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的跟踪督查,不断完善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形成制度管人、流程管事的工作格局。加强对干部人事、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物资采购、招生录取、科研经费管理等关键领域的廉政风险排查,深入开展自查自纠,梳理权力清单和制度漏洞,列出责任清单、风险清单和负面清单,厘清各部门职责和权力清单,制定防控措施,实现管控关口前移,有效防范廉政风险。
积极探索廉政风险防控“嵌入式”监督,适时组织校内外专家开展第三方评估,提出整改建议和风险应对方案,督促指导业务部门建立并完善相关制度,将可操作性强的防控措施嵌入业务制度和流程中,助推廉政风险防控与权力运行流程相匹配,实现长期持续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廉政风险排查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形成廉政风险防控管理长效机制。
(四)完善制度建设,强化执纪规范
制度建设是“嵌入式”监督的核心。高校探索“嵌入式”监督模式要以建立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为重点,以监督和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提高制度执行力为抓手。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教育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任务和特点,全面排查制度管理漏洞,堵塞责任缺位。立足监督治理效能,聚焦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动完善学校管理体制机制,有效弥补制度空隙,建立更加科学、严密、有效的制度体系,切实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加强对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将监督措施“嵌入”权力运行重点领域的制度与流程中,强化制度执行的严肃性和有效性,实行靶向整治、嵌入监督,推动精准整改、建章立制,为实现监督“闭环”打下基础。
(五)苦练自身本领,增强斗争精神
新形势新任务、新职责新使命。高校纪检干部必须苦练内功,把讲政治放在首位,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并转化为推动工作有效开展的具体实践。坚持依规依纪依法履行职责,不断加强自身作风和纪律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不断提升业务能力,加强沟通协调,提高敏锐洞察问题、有效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工作方法,强化系统思维,主动谋划工作,排除思想顾虑、克服畏难情绪、提高危机意识,从而不断提高监督执纪的水平。高校探索开展“嵌入式”监督的道路任重而道远,需要试点先行、逐步推广、全面展开。开展“嵌入式”监督要找准监督重心,强化过程监控,实施网格化管理,避免只关注程序性具体事务,忽略关键环节中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因此,要找准监督工作的切入点,位置前移,将监督嵌入事前酝酿、事中讨论、事后执行的全过程,做到精准发现、精准施策、精准解决,真正发挥“嵌入式”监督的作用,开启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