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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形势下进一步发挥研究会职能作用维护国门生物安全的几点思考

2020-01-10张跃彬中国进出境生物安全研究会秘书长

口岸卫生控制 2020年3期
关键词:进出境国门研究会

张跃彬(中国进出境生物安全研究会秘书长)

2016 年8 月,中国进出境生物安全研究会(以下简称“研究会”)由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中国科学院动物研究所及7 名院士共同发起成立。2017年10 月研究会获民政部批准注册,2019 年7 月22 日转隶海关总署。 国门生物安全是维护国家安全的第一前沿和咽喉环节。 当前,在输入性传染病、外来生物入侵、口岸核辐射有害因子多发高发等新形势下,特别是近期新冠肺炎疫情跨境传入风险给国门生物安全带来了空前挑战。

一、我国国门生物安全面临的主要风险

进入21 世纪,我国开放程度越来越高,随着环境变化、科技发展和经济社会全球化,生物因素导致的安全威胁不断升级,我国生物安全面临的形势日趋复杂严峻,主要有:

(一)高传染疫情输入风险。

从国际范围看,突发高传染的疫情从未中断,一直是国际社会面临的共同难题。近十年发生多次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2009 年H1N1 流感大流行、2014 年脊髓灰质炎疫情、2014 年西非埃博拉出血热疫情、2015 年韩国暴发的中东呼吸综合征(MERS)、2015年至2016 年寨卡病毒病疫情、2018 年至2019 年刚果埃博拉出血热疫情,特别是近期新冠肺炎疫情跨境传入风险挑战空前。

(二)外来有害生物入侵风险。

我国外来入侵生物已累计达632 种。 在全球100 种最具威胁的外来入侵物种中,我国占50 种。我国还是世界上遭受生物入侵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生物入侵每年造成的经济损失达2000 亿元以上。 其中13 种入侵物种,每年对我国农林生产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570 多亿元。 以2018 年数据为例,全国各口岸共截获植物、有害生物分别为4583 种、68.5万种次,其中检疫性有害生物335 种、7.1 万次,退运销毁进口不合格农产品592 批次。

(三)生物恐怖袭击风险。

生物恐怖问题由来已久,对全世界人民生命健康构成重大威胁,尤其是美国发生炭疽邮件恐怖事件后引起了国际社会高度关注。随着生物技术的发展,生物武器不断更新换代,各种生物战剂层出不穷,生物战的隐蔽性和毁伤力将大大增强。我国拥有22800 km 的陆路边境线,与15 个国家接壤,周边国家形势复杂,通过国门走私运入核生化有害物质,或对国门直接进行核生化恐怖袭击的可能性上升,口岸反恐面临极大的压力。

(四)进口食品安全风险。

2011 年我国已成为全球第一大食品农产品进口市场,进口食品质量安全总体稳定,没有发生区域性、行业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问题。但是,近年来截获不合格进口食品安全案例,包括2008 年美国日本进口薯片中检测出溴酸钾含量超标、2014 年日本进口墨鱼罐头金属镉含量超标、2015 年越南“僵尸肉”“三无酸奶”、2017 年日本核辐射食品、2019 年货证不符的加拿大进口冻猪后脚等,对国门安全造成了较大威胁。

二、我国维护国门生物安全的重大制度安排和政策措施

(一)法律法规方面。

全国人大、国务院、有关部委高度重视国门生物安全,根据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已制定了数量众多与之相关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从不同方面、不同层次对国门生物安全做出了相应规范。

2001 年以来至今,我国已经形成包括26 部法律、52 部行政法规、96 部部门规章在内有关生物安全的执法依据,其中直接与国门生物安全、公共卫生安全相关的有4 部法律、12 部行政法规和33 部部门规章。可以说,在国门生物安全方面初步已形成了较为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其中,《国境卫生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细则、《食品安全法》等,是海关系统在维护国门生物安全工作应用最为广泛的法律法规依据。

(二)生物安全法立法情况。

当前,以非典、埃博拉出血热、非洲猪瘟等为代表的重大新发突发传染病及动植物疫情等传统生物威胁依然存在,生物恐怖袭击、生物技术误用谬用、实验室生物泄漏等非传统生物威胁凸显,亟待通过生物安全立法应对上述挑战。

根据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国人大常委把生物安全法纳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9 年度立法计划。 2019 年9 月19 日,经全国人大环资委第十八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生物安全法(草案)》共计七章,七十五条。 2019 年10 月21 日,《生物安全法(草案)》首次提交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经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形成的二审稿共计十章八十五条。 2020 年4 月26 日,《生物安全法(草案)》二审稿提请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 《生物安全法(草案)》规定了总体要求、根本目的、主要任务;确定了8 个方面法律适用范围;建立管理体制和基本制度,明确海关监管制度和措施;要求进一步加强我国生物安全能力建设;规定了相关的刑事责任及处罚幅度等。

特别是近期新冠肺炎疫情爆发,更加凸显了生物安全的重要性,我国正在加快推动出台生物安全法,以进一步完善国家生物安全制度保障体系。

(三)总署具体政策措施安排。

维护国门生物安全是海关一项重要职责,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总署高度重视国门生物安全,在总体国家安全观指导下,设立国门生物安全专家委员会,建立以风险管理为核心的国家准入制度,实施国门生物安全名录清单制度;健全完善口岸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出境重大动物疫情、进出境重大植物疫情等应急机制;构建统一监测预警体系和信息平台,主要包括智慧卫生检疫系统、动植检信息共享平台、食品化妆品不合格信息系统等;加大风险管控措施,对境外发生的重大生物安全风险,必要时可以在报请国务院同意后暂时关闭口岸或者封锁有关国境,等等。

三、发挥研究会职能作用维护国门生物安全的几点思考

总署党委高度重视、关心关怀研究会工作。 2019 年8 月,总署明确研究会由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管理,由卫生司、动植司、食品局、科技司作为对口业务联系部门。研究会是总署两家没有脱钩并纳入总署组织系列的社团组织之一, 现有单位会员42 家、 个人会员176 名(海关系统外60 人、海关系统内116 人),由中科院、农科院、军科院、国家疾控中心、中国农大等国内生物安全领域的专业机构、高校和权威专家学者组成,职责包括学术交流、理论研究、国际交流、科普教育、专业培训、咨询服务等。

针对国门生物安全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倪岳峰署长在2020 年全国海关工作会议上指出,要筑牢国门检疫防线,坚决维护国门生物安全,严防重大传染病疫情跨境传播,严防非洲猪瘟等重大动植物疫情疫病传入,严防食品安全输入风险。 研究会将坚决贯彻落实总署党委部署要求,立足海关系统,围绕相关司局的重点工作,找准研究会的定位和契合点,以更宽视野、更实举措,发挥研究团体优势,锲而不舍、一以贯之维护国门生物安全,做到慎终如始、再接再厉、善作善成,总体上有以下几点思考。

(一)整合优势资源。

围绕打造知名团体品牌的目标,着力盘活国门生物安全“资源库”,发挥专业机构和专家学者作用,整合系统内部的卫生、动植、食品、科技等资源。具体而言,包括:在队伍建设方面,将致力打造一支有信念、有情怀、有担当,立足国门生物安全防范,脚踏实地、甘于奉献的专兼职队伍;在内设机构职能方面,完善以秘书处为牵头部门、按照业务划分规划成立战略发展部、对外合作部、学术研究部等职能机构;在发展会员方面,积极发展扩大研究会会员队伍,吸收各方面专家加入研究会,进一步充实“专家库”,扩大研究会影响力;在专业委建设方面,综合会员所属专业、研究方向等进行精细化分类,加强专业委员会建设,使各专业委成为推进维护国门生物安全工作的主体力量。

(二)搭建交流平台。

作为目前国内唯一以生物安全为主要工作内容的研究性社团组织,研究会将着力搭建交流合作、宣传教育等两个平台。 一是交流合作平台。 完善研究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网络媒体,为会员做好信息服务;定期开展会员活动,举办国门生物安全社会共治研讨,邀请知名会员,特别是政府组织、科技机构等代表交流互动;优化会员管理工作,订立会员服务公约,畅通会员经常性沟通、反映诉求渠道,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二是宣传教育平台。对接进出境生物安全“进校园、进社区、进机关”宣传活动;结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活动,加强非传统领域安全宣教,提高全民进出境生物安全意识;改进宣传方式方法,拓展网络渠道运用,探索建设国门生物安全数字展厅,进一步提升科普宣传的知识性和趣味性,扩大生物安全研究会影响。

(三)强化桥梁作用。

社团组织在弥补政府服务、市场调节方面具有独特的优势。 研究会将充分发挥其在政府、市场、公民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一方面,围绕总署党委中心工作,承接国门生物安全研究国际交流,特别是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地区的合作交流。另一方面,密切专家学者联系,以科研项目为纽带,引导有条件的科研机构投入研究力量,共同解决涉及国门生物安全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第三,加强学科建设,出版《国门生物安全研究报告》、联合主办《国门生物安全》杂志,推动编写《国门生物安全》科普读物和培训教材,探索在上海海关学院、全国中小学等开展专业培训;激励科技创新,设立“中国进出境生物安全研究会科技进步奖”;规划建设“中国国门生物安全论坛”,将论坛发展成为重要的聚贤、纳言和献策的载体。

(四)发挥智囊优势。

当好政策研究“思想库”,充分发挥智库和外脑功能,着力攻坚海关维护国门生物安全工作的重大理论问题,总结凝练各级海关具体工作实践的先进经验,致力破解一批制度机制方面存在的难点和问题,为总署制定政策“出主意”“出点子”。包括:推动生物安全立法课题研究,就进出境生物安全管理重大制度安排、管理目标、具体实现路径等集思广益、建言献策;开展风险评估研究,探讨科研、贸易产品生物安全风险评价标准;对接总署司局,积极承接进出境生物安全课题研究,形成具有较高理论性、前瞻性和实用性的科研成果;促进国门生物安全研究成果转化,积极引进国内外新技术、新方法,推动在海关系统落地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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