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刑事辩护全覆盖背景下
——法律援助的分析与思考
2020-01-10张孟中国政法大学
张孟 中国政法大学
2017 年10 月,最高院和司法部联合出台了《关于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的办法》(以下简称《办法》),2019 年1 月,将试点范围从8 个省份扩大到了全国31 个省份,同时延长试点期限。根据多项调查报告显示,我国刑辩率低的根源在于法律援助制度还不够完善,而法律援助与刑辩全覆盖存在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办法》的出台在强调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同时还特别规定了法律援助的许多细节,比如法院通知法律援助“应当”义务,不过学术界对是否存在浪费司法资源之嫌存有争议。因此,文章在刑辩全覆盖与法律援助关系的研究基础上进行深入地剖析与思考。
一、刑辩律师全覆盖
(一)刑事案件的律师辩护
在刑事案件中加强律师辩护的深度和广度是对人权保障的维护,同时也是完善法治体系、实现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从整体上来说,刑事案件律师的辩护需要贯穿于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的全过程,从每一个程序和细节上尽可能地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权利。在刑事案件中获得律师辩护通常包括两种途径,一是委托辩护,二是法律援助。这两种方式是法治中国背景下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权利的重要体现,而为了进一步地保障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权利,最高院和司法部联合出台《办法》,通过行政命令的方式强调律师辩护的重要性,也是在刑辩律师全覆盖的大背景下加强法治中国的深度。
(二)刑辩律师的全覆盖与法律援助
为了加强刑事案件的人权保障,我国已经通过不同的方式做出了努力,但也不可避免地存在诸多问题,其中最突出的是辩护问题。根据相关数据报告显示,我国刑事案件的律师辩护率存在偏低的问题。同时,相对于委托辩护,法律援助的辩护率则更低一些,其原因在于律师辩护率的实现依靠的是委托辩护和法律援助,但由于我国国情特殊,仅仅通过委托辩护的方式提高辩护率不太现实,因此,法律援助也就成了实现刑辩律师全覆盖的主要抓手,并且法律援助方面的不足已经成为我国法治进程中的重大阻碍,同时也不利于人权保障方面的实现,甚至会影响到我国司法体系的公平与公正。此外,刑辩律师全覆盖同刑事案件的律师辩护还存在些许的差别,特别是《办法》的出台,更多地强调的还是刑事案件在审判阶段的律师辩护问题,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让每一个被告人都能够得到应有的刑事辩护,保障生命权和人身权。
二、《办法》关于法律援助的规定与分析
(一)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款的规定
第二条、第三款和第四款规定了被告人在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法院负有通知法律援助义务的情形,即应当性,具体来说,第三款规定了适用普通程序的一审、二审和再审的案件,如果被告人没有辩护人,法院则需要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进行辩护;第四款是在适用简易程序和速裁程序的案件没有辩护人的情况下,法院则需要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派驻”的“值班律师”为其提供相关的法律帮助。
(二)《办法》第二条法律援助的思考
上一章节中提到了我国正面临着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低的问题,因此需要推进刑辩律师全覆盖的改革战略,而第三款和第四款的规定正体现出了《办法》推进刑事辩护全覆盖的宗旨,但其之所以在学界引起争论,最大的争议点就在于它所带来的影响是积极的还是消极的?积极影响也就是它对被告人人权的保障和维护,但最大的争议还在于它是否存在浪费司法资源的问题。关于这项争议,笔者认为它既包含积极的影响也包含消极的影响,因为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提高辩护率,一方面,有利于保障特殊群体的辩护权和诉讼权;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弥补我国法治进程推进中民众法律意识薄弱的弊端,而其消极的因素如果进行控制,才是最应该考虑的问题,这其中既包含了刑辩律师的软硬件问题,也包含被告人法律意识建设的问题。
三、刑辩律师全覆盖背景下法律援助的困境与出路
(一)困境
实现刑辩律师全覆盖、提高律师辩护率最关键的在于提高法律援助的广度与深度,但在司法改革的重要环节上,法律援助在这样的大背景下还面临着诸多挑战,比如法律援助与社会律师之间的冲突、援助律师的专业水平低和经费来源不足等问题。刑辩律师全覆盖要求刑事案件的审判过程必须保证被告人得到应有辩护,包括自行辩护和他人辩护,但法律援助的提供属于免费的辩护,而委托辩护属于付费的辩护,实际操作中更倾向于选择前者,当然也存在选择委托律师的情况,这种情况则存在于援助律师和社会律师专业程度的高低存在明显差别的情况,不过我国关于律师的从业资格则是一样的,因此,即使是援助机构指派的律师抑或是值班律师,其作为法律人的基本素养和能力是不容置疑的,因此这两者间的冲突,就很容易产生刑辩律师全覆盖的副作用。此外,辩护的效果只能在事后进行考量,如果当事人选择了法律援助却不理想,而审判比如一审只有一次,则意味着丧失了一次表达权利的机会;如果属于被采取强制措施的情况,其辩护方式的选择权则会转嫁到被告人的近亲属手上,基于利益问题,大多会选择法律援助,此时被告人权利的保障就完全依赖于援助律师包括专业度、经费保障等因素。
(二)机遇
当前,我们正在推进法治建设,而推进刑辩律师全覆盖离不开法律援助体系的建设,特别是我国正处于司法改革的关键阶段,无论是政策上的倾斜还是制度上的支持,都为法律援助体系的完善提供了空前的机遇。针对当前我国刑辩律师全覆盖背景下法律援助存在的问题,我们有必要从多角度进行改进,从总体上来说,援助律师面临的问题包括3 个方面,即资金、专业性和辩护质量,其实这3 个方面的问题存在深层次的逻辑问题,比如说专业性和质量往往需要资金上的支持,因此,这3 个方面的改进需要进行多元化的投入而不是简单地通过降低法律援助的门槛来扩大法律援助的范围、通过扩大财政投入和社会资金以解决援助律师经费不足的问题和通过提高律师专业化水平保障辩护效果及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