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生双导师制教学技能训练体系构建研究
2020-01-09蔡岚岚
蔡岚岚
(泉州师范学院 外国语学院,福建 泉州 362000)
为达到当前我国教育领域对师范生教学技能提出的高要求,以实现优化我国教育领域整体质量的深层次目标,需要充分利用双导师制的教育优势,使师范生能够在校内导师与校外导师联合指导的教育体系下不断强化自身教育技能、增加技能实践经验,最终提升毕业时的初始教学能力。
一、双导师制教学技能训练体系构建现状
自2009 年国家相关教育文件下发以来,历经十余年发展,我国多数师范类院校均已经开始采取双导师制教育体系,即通过校内教师与校外导师联合指导的方式进行师范生教学技能培养。但由于发展时间较短且缺少相关经验借鉴,目前的师范生双导师制教学技能训练体系中仍普遍存在以下几点问题制约着教育水平的提升。
第一,体系运作条件不充分。部分高校在构建此类教育体系时,对此体系的教育原则与要求、培养目标等内容不甚了解,办学理念模糊,使该体系的建立先天缺乏理论基础,且硬件设施处于短缺状态。第二,体系运行机制不完善。部分师范类高校在构建双导师制教学技能训练体系时,往往只注重对学生教学技能的训练,而忽视了能为训练质量提供有效保障的其他相关制度,致使训练质量难以有效提升。第三,体系运行保障不足。体系运行的保障措施是维持该体系持续、高效运转的必要内容,但部分高校由于存在畏难情绪或缺少相应提升规划,致使此类保障手段迟迟不到位。第四,体系运行设计有待优化。体系运行内容的具体设计是与师范生技能训练直接关联的教学内容,会严重影响师范生的技能训练兴趣与质量,但各高校往往在技能训练过程中过于重视校内导师的指导,而忽视校外导师以及双导师之间的联合教学。
二、双导师制教学技能训练体系构建优化策略
(一)创造体系运作条件
教学技能训练体系构建条件的明晰与筹备,是影响该训练体系初始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具体而言,该体系的运作条件创造可分为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是明确构建原则。由于该模式应坚持以学生为主体、以促进学生教学技能的全面发展为基础,并以培养学生的教学技能为重点内容,决定了其构建原则分别是全面性原则、系统性原则与可操作性原则。其中,全面性原则是指在建立该训练体系的过程中,不仅要充分考虑到该体系实施时教学环境、师资力量、学生整体素质等方面的因素对训练体系质量的影响,而且要保障该训练体系所包含的内容应涵盖师范生在日后教学过程中所需的所有教学技能;系统性原则是指训练体系的完全构建需要多个要素以及由要素构成的小系统共同参与,因此,在构建训练体系的过程中,应充分利用系统分析法将各类要素进行系统综合;可操作性原则是指训练模式下的多种训练目标以及要素构成均要具备一定的可操作性,所提出的体系优化策略也应当与实际相结合[1]。
另一方面则是确定培养目标。由于师范生的教学技能培养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在具体的技能培养过程中需要明确其培养目标。一般来说,培养目标包括全新的教学理念、广博的知识储备、扎实的基础素质以及较强的教学能力等内容。因此,在双导师制教学技能训练体系中,无论是导师还是师范生均应对以上内容进行细致深刻的解读,并以上述内容为基础开展相应的技能训练,明晰各方责任,为体系的高质量运作奠定基础。
(二)完善体系运行机制
体系运行机制是各高校在进行师范生双导师制教学技能训练体系运行时所需要遵守的规章制度,是该体系持续、稳定运行的保障措施之一。在一般情况下,该体系所应遵守的基础性机制可分为以下三部分。
首先是导师聘用机制,即聘用何人担任校内与校外导师角色,这需要对导师的资格标准做出严格界定。为达到技能训练目标,校内教师一般可由学科教学导师担任,且该类教师应在本学科中具有较高学术造诣以及丰富的实践指导经验;而校外导师则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积极的工作热情,且教学技能娴熟,具有一定的公开教学经验与指导新手型教学经历的人员担任。在审核完成后为双方颁发导师证,形成聘用机制。
其次是工作激励机制,由于对校外导师的要求较高,所以校外导师一般由中小学在职教师担任。而在双导师制的教学模式下,无疑给具有中小学教师身份的校外教师带来了较大的工作负担,使其工作积极性存在滑坡的可能。对此,各师范类院校负责人可与中小学领导人以及当地教育机关进行协商,制定能够被三方共同肯定的工作激励机制。例如,在对中小学教师工作量进行认定的基础上确定其在该体系中所贡献的相应价值,并使中小学教师的经济、荣誉、职称等多方面得到相应补偿,使其长期保持参与双导师制体系工作的积极性。
再次是教育评价机制,评价具有监控、反馈、调节、促进等多种功能。双导师工作评价的内容可包括导师工作任务与成效的评价以及学生技能掌握情况的评价两大方面。其中,前者旨在使导师的工作责任得到强化,使教师能够以自觉的工作态度、饱满的工作热情、丰富的指导方式对师范生进行教学技能训练,进而达到提高指导质量的目的;后者则能够使学生在训练过程中不断对自我进行总结,形成反馈报告,以推进技能训练进程。而具体的评价机制内容则要求不仅要制定明确的评价方案,包括训练目标、内容与模式等内容,还要实现对多种评价方式的灵活运用,如以学生的课外活动视频成果、教学技能展示大会等形式,对师范生的教学技能进行综合性评价[2]。
(三)增强体系运行保障
师范生双导师制教学技能训练体系的实际开展,需要通过多种保障措施使其始终具有良好的训练实践效果。为达到保障目的则可以从以下几方面入手。
第一是明确导师责任。“双导师制” 中高校专业指导教师与中小学教师需要有明确分工:高校指导教师主要是对师范生进行必要的思想道德、专业基础知识、教学理论、教学技能等方面的教授指导,同时需要进行必要的基础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方面的指导;中小学教师的任务,主要是参与指导师范生的从教技能训练,需要指导师范生的从教角色转化,组织师范生进行必要的实践教学。第二是改良教育课程、开展专业知识培养。由两位导师在专业学习各个阶段引导学生进行专业学习和学业答疑,针对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分类培养,发挥自身学科专业优势,对学生选课以及学习方法等方面进行指导。
(四)优化体系运行设计
1. 发挥校外导师的作用
职业意识是职业能力的重要构成因素。师范院校应通过专业化学习和训练,帮助师范生不断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增强人际交往、组织管理、协调沟通等各种能力,逐渐形成教师职业意识。校外导师可充分利用其所在学校的资源,让师范生通过教育实习体验中小学教学实况,积累教学经验。例如,可要求实习学生每天观察学习中小学生的日常行为状态,认真听课并需要做好听课记录,与校内外指导教师分享听课心得。对中小学实际教学环境和教学过程的充分接触,将极大加快师范生教师职业意识的形成与发展速度[3]。
2. 增强校内外导师协作
教育实践环节是双导师制教学技能训练体系各培养环节中校外导师发挥作用的关键环节。采用双导师制的高师院校可以充分利用已建立的实习、实训基地,由来自中小学的优秀一线教师作为校外导师,积极帮助师范生开展见习活动。校外导师在教育实训过程中可以帮助学生完全融入学校生活,深入体验学校生活的方方面面;校内导师则可以根据学生在实训基地中接受校外导师培训的实际情况不断调整自身教学内容,如当学生在见习活动中遇到教学细节问题时增设相关技能增补性课程,使学生可以通过实习或实训的过程以及校内外双指导教师的引导尽快形成对中小学教学工作的感性认识,尽可能缩短从学生到教师角色转换的过程,以此使学生在校内外导师指导下能在较短时间内获得课堂驾驭能力,成长为具有基本教学能力和素养的准教师。
总而言之,通过梳理双导师教育背景下师范生教学技能培养体系的建设现状,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一系列优化对策,能够有效解决学生教学技能训练过程中出现的多种问题,形成师生间的良性互动机制,进而实现师范院校与师范生教学技能水平的双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