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浙江省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及启示
2020-01-09粟高燕
粟高燕
(台州学院 教师教育学院,浙江 临海 317000)
一、发展背景
教育与政治经济、文化的关系非常密切,政治、经济、文化是教育发展的根基。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的活动自然与浙江的相关因素有着密切的关系。
政治经济方面,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一直是浙江省改革开放的有机组成部分。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的发生与发展,与浙江省实施对外开放、走向经济国际化处在共时态的空间中。其发展历程就是浙江省对外开放、追求经济发展国际化的历程。在融入国际化体系的历史进程中,中外合作办学起着极其特殊而重要的作用,其发展变化不仅反映了浙江高等教育的发展,也折射出浙江政治、经济和社会的变迁。早在清朝康雍乾盛世之时,浙江地区就受到清王朝的重视。康熙、乾隆祖孙二帝的多次南巡,对社会的安定、经济的繁荣和国家的富强起了一定的积极作用,江浙一带的人心得到安抚,经济也开始呈现繁荣气象,江南由是成为全国的极为富庶之地。新中国成立之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浙江在自然资源相对缺乏、工业基础相对薄弱的约束条件下,经济仍然持续快速发展。时至今日,浙江已成为经济大省、经济强省,其经济全球化特征十分明显。
文化方面,浙江是华夏文化的发祥地之一,耕读文化绵延昌盛,素有“人文渊薮”“文教名邦”之美誉。浙江是海洋大省,涉海活动历来是浙江人重要的生产、生活内容,也是浙江经济、文化的重要构成部分。作为区域文化的浙江海洋文化,在文化构成的原型要素上,具有“博纳兼容”“经世致用”“求真务实”“刚柔并济”和“开拓创新”等特点。浙江海洋文化开放进取的文化原型,实际上是一种建构开放理念空间的文化场,一种耻为人后的忧患意识和心理认知方式,一种不断向外开拓进取的精神巢穴,是推动社会发展的主导力量与先锋力量。浙江中外合作办学正是这种浙江海洋文化熏陶、滋养出来的开放性、创新性的社会活动。
教育方面,我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历史悠久,最早可追溯到1876年由中外人士共同捐资创办的上海格致书院。新中国改革开放后,其发展更为迅速,“成为除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之外我国高等教育的第三种发展形式”[1]7,对我国经济、社会和高等教育自身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6年3月,全国经审批机关批准设立或举办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已达2403家,其中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约占总数的90%,我国在世界上已成为跨境教育大国。现代意义的浙江高等教育,最早可以追溯到19世纪末育英书院和求是书院两所新式书院的成立。这两所书院标志着浙江省高等教育现代化的开始,也体现了浙江省最早的中外合作办学引进优质教育资源的核心特点。改革开放后,浙江高等教育快速从精英教育阶段向大众化教育阶段转变,不仅是毛入学率的提高,而且要求高等教育的观念、功能、学校类型与规模、质量标准、入学与选拔方式、教育内容和学科专业设置、教学管理方式等方面的全方位变革。这些发展需求,为浙江中外合作办学提供了强大动力。在全球化的背景下,浙江高等教育不仅担负着解决本土问题的重大使命,而且肩负着我国应对全球化挑战的人才资源开发和科技创新的重任。不论是解决本土问题还是应对全球化挑战,浙江高等教育都须选择国际化战略。改革开放以来,浙江高等教育一直秉持国际化办学理念,从最初单纯的学外语、翻译外国文献、组织出国留学,到现在的合作办学,甚至走出去办学,已经成为全国高教界活跃的、影响越来越大的重要力量。在这个变化中,包含了浙江高等教育国际化战略的重大转型。相应地,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也将在高等教育国际化背景之下,为协调国际化和区域化之间的关系,尤其是在增强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的同时,努力提升浙江高等教育综合实力,为实现“物质富裕、精神富有”的现代化浙江作出积极贡献。
二、发展概况
(一)发展历程情况
1、缓慢启动阶段(1978—1994)。以1978年恢复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制度为契机,浙江省于高等教育领域,大力调整专业结构、积极开展多种形式办学。至1980年,全省高校数量增至22所,在校生增至3.82万。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浙江省明确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加强改革,扩大开放,在规模和实力上都实现了稳步发展。1985年《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正式颁布,浙江教育迈入了全面改革开放的新时期,浙江省委、省政府相继实施“科教兴省”“教育强省”战略,教育事业进入改革与开放、发展与提高的新阶段。1992年浙江省委、省政府提出科教兴省战略,更为推动全省高等教育的发展及中外合作办学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
全省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开始随着高等教育的多元化发展呈现出新的活力。宁波高等专科学校是一所年轻的高等学校,创建于1983年,当时暂定名为“宁波大学”。1985年,学校成为联邦德国与中国政府合作建设的四所高等专科学校之一。学校十分重视国际交流与合作,早在1985年就与德国亚琛高等专科学校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此外,还先后与加拿大、英国等国家和地区的高等院校建立了校际交往合作关系。浙江大学积极开展国际科技文化交流和合作,努力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发展趋势,与美国、英国、德国和日本等国家和地区的50多所院校及研究单位建立合作关系,派遣了600多名教师赴国外著名大学讲学和进修。中国美术学院不断推进和扩大对外交流活动,采取多种形式选派教师去国外考察、访问、讲学、进修。学院在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家建立了5个画室,供教师出国进修与深造。学院还建立了对外教学和外事管理机构,招收外国学生,举办各类美术短训班,邀请外国专家来院讲学,举办校际交流展。与之同时,该校还与美国、法国、加拿大、意大利、日本、德国、澳大利亚等国的十几个高等艺术院校和艺术团体建立了经常性的联系。杭州大学也积极开展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努力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的趋势。学校先后与11个国家43所大学签订了合作协议,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自1986年以降,学校共派遣出国留学人员和高级访问学者450人,先后聘请了160多位外国专家和外籍教师。1989年,杭州大学被国家教委批准为对外开放学校,建立了德国文化研究所、日本文化研究所、韩国研究所、英国研究中心等学术文化交流机构。其他高校如浙江师范大学、浙江医科大学、浙江农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杭州应用工程技术学院等高校也都积极开展对外教育交流与合作,这些活动不仅推动了学校的教育创新,还促进了各国人民间的相互了解,加强了彼此文化艺术交流。
虽然此时期浙江省的中外合作办学规模不大,许多还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正式的合作办学,但大部分合作与交流活动已初具中外合作办学的行为特点。
2、快速发展阶段(1995—)。1995年,是中国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史上具有转折性意义的一年。是年,有两个法规的出台标志着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有了坚实的法律基础,并有了比较明确而系统的政策引导和规范的管理保障。其一是于1995年3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其中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有关规定标志着中外合作办学已发展到一个独立的、专门的、被严格规范的教育活动及学术领域,标志着中外合作办学正式进入“有法可依”的发展阶段。另一个是原国家教委于1995年1月颁布的《中外合作办学暂行规定》。该规定是第一个专门的、正式颁布的中外合作办学法规。该规定为中外合作办学提供了可以遵循的法律依据,并对中外合作办学的地位与价值给予了高度肯定。特别是《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2010—2020年)》(2011)颁布以后,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获得更快速发展,朝着规模化、规范化的“双规”方向发展。浙江省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时期。
(二)政策保障情况
在1995年以前没有正式的、专门的关于中外合作办学的相关政策。1995年以后,与不断完善的全国中外合作办学政策相配合,浙江省也出台了一些相应的政策来进一步引导、强化、规范本省中外合作办学的健康发展。如:《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办学的若干规定》(1998)、《浙江省教育现代化建设纲要》(2000)、《浙江省高等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00—2020)》(2000)、《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五”计划》(2001)、《积极实施科教兴省战略加快建设教育强省》(浙江省委书记、代省长习近平讲话2002)、《浙江省教育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2006)、《浙江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关于当前中外合作办学若干问题的意见》(2006)、《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中外合作办学本科教育项目试评估的通知》(2008)、《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专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办学质量调查的通知》(2009)、《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2011)、《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2010—2020年)》(2011)、《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评选的通知》(2012)、《浙江省教育厅贯彻落实〈孔子学院发展规划(2012—2020年)〉实施方案》(2012)、《关于开展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设的通知》(2016)、《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工程”的通知》(2016)、《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三五”发展规划〉的通知》(2016)等等。
这些文件精神都对中外合作办学给予了大力支持。特别是2011年的《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规划(2010—2020年)》,对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作了进一步的推动和指导。该文件提出了浙江省高等教育国际化的五大基本原则(也可看作是中外合作办学的基本原则):“坚持为浙江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的原则;坚持致力于提高高等教育发展水平的原则;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统筹兼顾与重点推进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点面结合、以点带面的原则”[2],并对近10年中外合作办学目标与任务进行了规定。随着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的不断发展,相关政策对加强中外合作办学质量监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2012年颁发的《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本科及本科以上高等学历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审批工作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了进行中外合作办学的指导思想:我省普通高校举办中外合作办学,应坚持“扩大开放、规范办学、依法管理、促进发展”的原则,“通过学习引进国外先进的教育理念、教育资源、办学模式、教学方式、教学手段、质量评价体系、管理经验,不断提高高校的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努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大批通晓国际规则、具有国际视野和国际交流能力的高素质人才。”[3]我省高校在合作办学过程中要做到“两个坚持”:“一是坚持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不动摇;二是坚持把合作办学的目的放在提升自身办学水平上。”[3]该《通知》成为浙江省政府第一个专门的中外合作办学规范性文件。
(三)规模及布局情况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网上得知,截止到2016年12月,浙江省由地方审批报教育部备案的专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分别为4个和68个。本科层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分别为6个和43个,硕士以上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项目分别为4个和19个。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网提供的数据整理而成。境外合作办学也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少数高校已开始在国外设立中外合作办学机构或办学项目,不少高校在规划中有配合“一带一路”建设赴国外设立办学机构或办学项目的设想。截至2018年底,浙江省已有18所高校在20个国家共建了34所孔子学院。②根据孔子学院官网公布的信息综合整理而得的数据,网址为:http://www.hanban.org/confuciousinstitutes/node_10961.htm.
从合作国家布局上来看,本科及本科以上教学层次的合作国家主要集中在欧美等12个发达国家和地区,排前五的分别是美国、澳大利亚、英国、法国与加拿大,其中美国最多,有机构2个,项目14个,澳大利亚第二,有14个项目,英国排第三,有1个机构,9个项目。其他还有德国、新西兰、瑞典、丹麦、俄罗斯等国家,也与浙江省高校开展了合作办学,德国4个、新西兰3个、瑞典2个、丹麦与俄罗斯各1个。由此可见,浙江高校为了引进优质的教育资源,在合作办学的对象上,主要选择优质教育资源丰富、师资力量雄厚的发达国家和地区。
从省内合作高校布局来看,截至2016年12月,在17所大学中,举办中外合作办学的就有16所,所占比率94.1%,合作项目数排在前列的主要有: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温州大学、宁波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及浙江师范大学。[4]由此可见,各大学特别是省硕博授权高校都很重视中外合作办学,更加注重优质教育资源的引进及输出。其他本科院校及高职院校也在积极通过中外合作办学来引进优质教育资源,提高办学质量。
从办学类型布局上看,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类型呈现多元化,主要有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两大类型。大部分本科层次的办学机构和项目一般均属于学历教育,在计划内招生;所有的硕士、博士项目都属于非学历教育,在招生上有很大的自主性。就读于本科层次办学机构和项目的学生毕业时可获得中方和外方合作院校颁发的双文凭。所有的硕士、博士项目,也都有外方院校颁发的学位证书。
从办学形式布局来看,以项目形式为主,独立办学机构为辅。截至2016年12月,专科以上各层次项目共计136个,如浙江大学宁波理工学院与美国印第安纳玻利斯大学合作举办的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但本科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含非独立设置)共有6个,在全国处于前列,仅次于上海与江苏。宁波诺丁汉大学作为全国为数不多的几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其办学声誉日益扩大。从办学层次来看,专科层次有72个项目(含4个中外合作办学二级学院),本科层次有43个项目,6个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含3个二级学院),硕士有19个项目,博士有2个项目。
再从合作办学开设的专业布局来看,所有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和项目开设的专业都倾向于当前急需的应用型热门专业,如管理类(工商管理、项目管理、旅游管理等)、外国语言文学类、电气信息类(电子商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分别排在前三位。这和全国整体的专业布局基本相同,既体现了国家社会发展的需要,也体现了地方的特色发展,一些合作项目在全国乃属于首创。例如,温州医科大学与美国新英格兰视光学院合作举办眼视光学博士研究生教育项目,是中国最早的眼视光学专业的中外合作项目。温州医学院与美国托马斯大学合作举办的本科护理学专业,是中国首个护理学专业的中外合作本科项目。还有浙江师范大学与澳大利亚伊迪斯·科文大学合作举办广告学本科专业教育项目也是比较有特色的、开创性的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三、经验启示
总体而言,浙江省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主要表现如下几方面特点并为我们今后发展中外合作办学提供了一些经验启示。
(一)良好的开放文化及社会经济基础是中外合作办学的基本前提
浙江是开放大省,浙江有着悠久的开放文化,其中外合作办学的历史亦渊源久远。1845年成立的育英书院是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的滥觞,已经有了合作办学的萌芽,可以说浙江省是中国中外合作办学开始最早的省份之一。
浙江是文化之邦,是经济大省。改革开放以来,浙江人民艰苦奋斗,创新创业,创造了辉煌的业绩。20世纪90年代以来,浙江省各项主要经济指标,一直位居全国前列。“持续发展的经济态势、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浙江开展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奠定了良好的物质基础。更重要的是,经济快速增长,尤其是对外贸易规模扩大、外商在浙投资和浙商对外投资规模扩张,富裕起来的人民群众对高水平教育的期盼,都对浙江高等教育国际化提出了更为强烈的要求,助推了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2]
(二)政府的高度重视是推动中外合作办学发展的重要保障
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的发展,得到了浙江省各届省委、省政府领导的高度重视与大力支持。1999年,时任浙江省省委书记的张德江在《以改革的思路和办法促进浙江高等教育大发展——对浙江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调查》中提出了“深化管理体制改革,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指示浙江要通过高校的“共建、调整、合作、合并”等形式,不断优化资源配置,调整布局结构,大胆探索社会力量办学的有效形式。他强调指出:“凡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办学形式,都可以大胆试验。”[4]1262005 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在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上的报告中也特别提到了重视中外合作办学的必要性:“突出引进国外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开展合作办学,进一步推动浙江教育对外开放。”[5]338在浙江省的“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十三五”教育发展规划中,中外合作办学都受到了高度的重视。2018年8月浙江省委省政府颁发的《关于全面实施高等教育强省战略的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办学原则,明确指出要大力引进国外高水平大学教育资源,这为浙江省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的完善发展提供了新的政策支持。
(三)保质保量、规范管理、突出特色、示范引领是中外合作办学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
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的一大特色是注重规范与注重示范的双重建设,确保中外合作办学质量。浙江省的中外合作办学数量规模在逐年增加,其中以1995年为界,在1995年前增速相对缓慢,1995年以后则呈现急速增加态势,尤其是2011年之后,增加更为快速。与全国其他省份比较,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在全国处于中上,仅次于上海、北京、江苏、黑龙江等地区。特别是2010年《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与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出台以后,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增长快速,其中2013—2014年是增长高峰期。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浙江省还被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份,即“教育部授权浙江省自行审批本科及本科以上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省内所有高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需通过浙江省审批即可”[6]。再从中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信息管理平台发布的评估信息可知,许多项目均继续审批获准,浙江省至今停办的合作项目不多。2009年《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专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办学质量调查的通知》,根据《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办学质量评议指标体系》,加强了对高等专科教育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质量调查。调查进一步规范了中外合作办学活动,加强了建设质量。特别是根据《教育部关于浙江省“提高中外合作办学水平”国家试点项目的意见》(教外综函〔2012〕6号)的相关规定,浙江省成为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试点省份,即浙江省拥有中外合作办学的自主审批权,浙江省内所有高校的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只需通过浙江省审批即可,这在全国是惟一试点省区。[4]126
从办学的影响来看,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尤其有许多亮点。如专业设置、课程设置、资金筹措、职业教育等方面,中外合作办学规模较大,这些在全国都有一定的影响。特别是宁波诺丁汉大学影响最为广泛,其为我国最早独立设置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现已成为我国中外合作办学模式的典范,其办学经验已经成为中外合作办学研究乃至整个高等教育改革研究的一大热点。据2018年10月底知网提供的信息,以“宁波诺丁汉大学”为研究对象的相关文章就近500篇。
浙江省教育厅先后颁布了《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示范性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建设的通知》《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实施“浙江省国际化特色高校建设工程”的通知》等通知,非常重视中外合作办学的规范性、示范性建设。这在全国也是属于开创性的做法。
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的另一大特色就是突出合作办学的应用型特点,合作办学的专业侧重于急需的应用型热门专业。特别是高等职业院校的中外合作办学发展迅速,是浙江省中外合作办学的一股强大力量。2006年2月17日,省委教育工委副书记、省教育厅副厅长蒋胜祥,为浙江旅游职业学院、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等4所高校的7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颁发了项目批准书。浙江省由地方审批报教育部备案的职业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共4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68个。据初步统计,在现有的49所职业院校中,有37所举办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中外合作办学监管工作信息平台网提供的数据整理而成。
(四)进一步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是提升高等教育质量、促进文化交流、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举措
纵观改革开放以来的浙江省高等教育中外合作办学发展历程,我们深切地感受到其发展加速了浙江省高等教育的现代化进程;推进了科技进步,扩大了中外经济、文化交流,增强了中外友好关系,加速了浙江社会的现代化;培养了大批专业化、国际化杰出人才,推进了知识人才的现代化。
发展与完善中外合作办学,是引进国外名校优质教育资源来满足社会需求、促进我国高等教育“双一流”建设、提升高等教育办学质量的重要举措。中外合作办学也是人类文化交流的重要方式,是推动各民族国家教育交流与合作的强大动力,也是实现各国人民和平共处、包容共进、合作共赢的重要途径,在推进人类命运共同体建构的进程中起着重大的积极作用。
随着经济全球化步伐的加快,高等教育国际化已成为世界潮流。同时,加大对外开放、建构人类命运共同体更是中国应对全球化挑战的基本方略。在中共十九大工作报告中,习近平主席再一次强调了“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想,指出:“中国必须始终不渝走和平发展道路、奉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坚持正确义利观,树立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新安全观,谋求开放创新、包容互惠的发展前景,促进和而不同、兼收并蓄的文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