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心雕龙·练字》的图像学阐释
2020-01-09刘海明
刘海明
(1.西南大学 文学院,重庆 400715; 2.亳州学院 中文与传媒系,安徽 亳州 236800)
目前对《文心雕龙》的研究可谓蔚为壮观,“龙学”研究在学界已成为一股劲流。但在“龙学”的研究中,《练字》一文却很少被涉及。一般的观点认为,《练字》一文是手抄时代的特殊产物,对今天网络时代的书写已失去意义。这种观点主要基于《练字》一文中的字形立论,而忽视了文字与形象、政治、技术等因素的关系。
一个汉字呈现着一个社会中的特定形象,它的消失和出现指涉着某种政治因素的介入,它的书写要求则体现着当时社会的技术水平。汉字不仅仅是书写材料上的纹理,也不仅仅是用于交流的工具,而且是记录着一个社会真实面貌的文本,呈现着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因素。因此,无论是汉字的创造还是汉字的应用,都是社会实践。它的变迁不仅引导着人们的实践方式,而且规训着人们的观看方式,最终决定着人们的行为方式。本文从图像学的视角阐释《练字》一文的理论意义,展示它独特的社会文化内涵,以期使之能够得到更好的继承和发展。
一、汉字与形象
作为物质媒介,汉字是图像得以生成的物质基础,如W.J.T.米歇尔所说:“图像是形象加支撑;是非物质性形象在物质媒介中的表象”[1]92。物质性媒介与非物质性形象是图像的两个要素,而在图像得以生成的众多物质媒介中,汉字是被应用得最普遍、最广泛的媒介。所谓形象,指在媒介中呈现出来的母题或形式,其与原物具有相似性的特点,但不是外在物件的具体造型。如拉康所言,在镜像阶段,幼儿“要在玩耍中证明镜中形象的种种动作与反映的环境的关系以及这复杂潜象与它重现的现实的关系,也就是说与他的身体,与其他人,甚至与周围物件的关系”[2]90。幼儿认同的并不是镜像本身,而是由镜像呈现出来的关系。镜像本身只是物质性的媒介,是主体获取形象所依赖的载体,而由镜像呈现出来的关系才是形象。对动物而言,一旦发现镜像的空洞无物,它对镜像的兴趣也就结束了。对人而言,即便发现镜像空洞无物,他也乐在其中,因为他感兴趣的是形象。形象的呈现需要借助具体的物质媒介,否则它就是一个漂浮的幽灵。如果没有镜像这一物质客体,主体与其自身、他人和周围环境的关系就处于模糊的状态。因此,形象缺乏具体性和明确性,并不具有实际的意义。如同镜像一样,作为物质媒介,汉字就是形象转化为图像的物质支撑。观看一个汉字,不只是观看它的形体美丑,更重要的是观看与这个汉字相关的形象。
在“六书”之一的象形文字出现以前,先民们主要借助结绳记事的方法记录日常生活事件。但由于这种方式的抽象性、任意性和有限性,它既不能满足先民们不断丰富的社会实践,也不利于先民生活经验的积累。在《文心雕龙·练字》篇中,刘勰认为,“夫文象列而结绳移,鸟迹明而书契作,斯乃言语之体貌,而文章之宅宇也”。[3]439所谓“结绳”,指结绳记事的方法,产生于文字出现之前的漫长时代。在文字发明之前,先民们利用结绳记事的方法记录本部落的风俗、传说和重大历史事件。这种记事方法有很多缺点:首先,它只能抽象地记录事件或事物,即用大的结表示较大的事件或事物,用小的结表示较小的事件或事物,用相近的两个结之间的距离表示时间的长短,只能表示量的程度问题,具有较大的抽象性。其次,由于打结或记号不能呈现与所表现事物或事件的相似性,这就使事物或事件的形象与物质性媒介的关系具有任意性,即相同大小或距离的结既可以表示相同的事件或事物,也可以表示截然相反的事件或事物。这种记事方式对记忆要求很高,随着时代的变迁以及记忆的消退,或大或小的结所指涉的形象必然会模糊变形甚至消失,而形象的变形或消失最终使前人的生活经验也随之变形或消失。第三,由于这种记事方法的抽象性和任意性,使得它只能在有限的范围内传播,具有有限性的特点。在介绍印第安人的绳带记事时,摩尔根曾说:“这种贝珠绳和贝珠带是易洛魁人唯一可以目睹的史册;但是,它们需要一些训练有素的讲解人,那些讲解人能够根据各串或各种图案将其所隐含的记录表白出来”。[4]138这说明结绳记事的方法只在小范围内传播,主要限制在部落首领、长老或巫师的群体内。由于未经过相关训练,部落的其他成员则无法解释每个记号所表征的意义。由于结绳记事既不能大范围传播,也不能使形象稳定下来,所以它最终被象形文字所取代。
象形文字克服了结绳记事的缺点,满足了先民们不断丰富的社会实践,为社会文明的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它的创造得益于客观事物的形体,使它与所要表现的事物具有相似性的特点。但作为图像得以产生的物质媒介,象形文字并不是对外在客观事物的精细描摹,而是形象转化为图像的物质媒介。首先,象形文字与外在的客观事物具有相似性特征,但并不能将它直接等同于客观事物的形体。正如米尔佐夫所说:“观看世界其实并不是我们如何看见,而是我们对所见的东西做了怎样的处理”。[5]50眼睛并不像平面镜那样对外在世界完整映现,而是要经过大脑的处理,即根据自己的知识或需要来理解这个世界。先民们所看到的世界是他们需要的世界,并根据他们需要的世界图景建构着他们周遭的环境。所谓“鸟迹明而书契作”,指先民们根据自己已有的知识识别禽鸟的行迹,但在主体意识中呈现的不是禽鸟的行迹本身,而是禽鸟所表现出来的行迹的形式,即按照人类的需要对禽鸟行迹进行识别,并根据鸟之行迹的形象创造了象形文字。因此人们并不强求象形文字与外在客体的一致性,同时也为某个象形文字表示一类事物或事件提供了可能。其次,象形文字的形体虽然是根据形象创造的,但汉字也不是形象,只是形象得以物质化的基础。例如“山”字,无论是甲骨文、金文,还是小篆、隶书,它的形体仅仅与生活中的山有相似性,犹如一幅抽象的画,但并不就是某一座山或对某一座山的精确描绘。无论何种形状的山,都可以用它来指称,其原因在于它与山的形象相关。因此,象形文字的创造,既不是根据单纯的幻想,也不是根据客观事物的形体,而是根据客观事物的形式。这一形式不仅是创造汉字的基本要素,还为会意、形声、转注、指事和假借等形式的汉字成为图像的物质媒介提供了理论基础。
汉字之所以是形象传播的最理想的物质媒介,是因为它的同一性和规范化。否则,它既不能成为人际沟通与交流的工具,也不能成为政府法令传达的手段。一方面,诸多的形象构成一个巨大的集体,与人的社会生活以及被表征的物质世界相共存,但这个形象的集体只存在于记忆的混沌中,如同幽灵一般漂浮不定。它必须通过物质媒介才能稳定下来,才能清晰地呈现在主体的头脑里,才能用于表征和改造世界。这就要求其他的物质载体具有普遍性的特点,所以刘勰提出“一字体,总异音”[3]439,统一规范文字的形体和发音,即在一个共同体内,对其所使用的汉字予以规范化和统一化。另一方面,文字是形象转化为稳定的图像的最理想的物质载体,而“形象的生命不是私事或个人的事。形象的生命是社会的生命”[1]101。形象的社会性特征要求它的物质媒介汉字也具有社会性特征,因此一个社会必须对汉字的音、形、义予以统一和规范,否则物质媒介所表达的只能是个人的私事。如结绳记事所呈现的事件就是仅为个人或有限的几个人所知晓,其所呈现的形象也不具有生命力。正如刘勰所说:“仓颉造之,鬼哭粟飞;皇帝用之,官治民查”。[3]439仓颉创造了文字,改变了结绳记事的传统传播方式,最初在先民群体中出现了“文章兴而乱渐见,故其妖变致天雨粟,鬼夜哭”[6]627的现象,先民们面对新的记事媒介产生了媒介恐慌,因为他们认为以汉字为载体的传播方式会引起以文乱法的现象。黄帝推行了新的传播方式,即以汉字为载体的传播方式,使得官吏借助它治理政务,使得百姓借助它洞察万物之理。如果没有统一和规范的汉字承载形象,人们只能进行面对面的即时交流,而对于跨越空间和时间的交流则无能为力,这样不仅不利于社会事务的管理,而且不利于社会经验的积累,进而阻碍人们洞察万物之理。
二、汉字与政治规训
作为媒介,汉字不仅是人际间进行交流的物质中介,还是包含政治规训在内的社会实践。如W.J.T.米歇尔所言,一个媒介“不仅仅是一系列在个体之间进行‘调节’的物质材料、装置设备或是符码,而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结构,将个体包于其中”[1]232。汉字不单纯是物质性的中性材料,还是一种社会结构。无论是汉字的创造还是汉字的广泛推行,都充满了政治实践目的。例如,封建官僚集团利用自己的权威,通过对汉字进行分类、保护和删除,形成符合自己权威的逻辑分类。“接着它围绕一个理想的客体,一个目的或目标,动员所有这些力量,将这个目标作为帝国征服的动机,使其成为帝国自身的目的和生命。”[1]168通过对汉字进行新的逻辑分类,官僚阶层生产出一套客观性话语,并通过客观性话语塑造出一个理想的客体,并动员所有社会成员为这理想的客体而奋斗,在规定理想客体的同时,也塑造了坏的客体,即不符合官僚阶层核心利益的客体。好的客体或坏的客体不是客观的外在事物,而是一个群体塑造的具有社会属性的形象。它既具有亲和性也具有排斥性,因此其最理想的物质载体必然具有政治性。例如,在秦代嬴政时期,“李斯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卫杂烧之;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6]628。非秦国文字记载的文献都是需要被焚毁的,因为它们是使被禁止的形象得以呈现的物质载体。因此,对汉字的政治规训,既规定着汉字的发展变化以及实施的范围,也规定着人如何将汉字用于社会实践,最终导致新的观看方式的产生,即在汉字媒介的政治规训下,人能看到什么和不能看到什么。
汉字的规范化是一个政治规训的过程,并通过对汉字的政治规训,规训人的观看方式,促进或阻碍人的社会化过程。所谓政治规训,指“一套实践活动、知识体系、措施和制度,所有这些旨在管理、治理、控制和引导——以一种所谓有用的方式——人类的行为、姿态和思维”。[7]15作为一整套实践体系,它具有自上而下的传播特点,并以“有用”诱导着人们。如刘勰所说:“汉初草律,明著厥法:太史学童,教试‘六体’;又吏民上书,字谬辄劾”。[3]440所谓“汉初草律,明著厥法”,指汉初的法律对文字的应用有一系列规定,即从法律上规范汉字的形体和扩大汉字的应用范围,下至学童的教育与考试,上至官员与百姓的上书,都有明确的规定。“及宣、平二帝,征集小学,张敞以正读传业,扬雄以奇字纂训,并贯练《雅》、《颉》,总阅音义”[3]440-441,即为了汉字进一步发展,汉政府便征集通晓文字学的学者,编纂图书以供社会使用。在这种环境下,通过对《尔雅》和《仓颉》等书籍的参阅,扬雄搜集有用的奇字编纂成《纂训篇》。在汉朝法律的影响下,个体从童年到老年的整个社会化过程中都充满着对汉字的物崇拜。例如,统治者取士的标准之一便是能够熟练运用文字,“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吏。又以六体试之,课最者以为尚书御史,史书令史。吏民上书字或不正,辄举劾”[6]628。由此可知,一方面,入仕者必须通晓文字规范,书写统治者所规定的文字,否则便要受到相应的惩罚(如汉武帝时期的石建,在其所写奏章中,将“马”字少写了一画,便心生恐惧。这既是石建本人性情谨慎的表现,也是在法律的规训下人们不敢对文字有所亵渎的表现);另一方面,不通晓汉字的人难以进入整个封建官僚体系中,他们将对汉字的物崇拜转化为对士人的偶像崇拜。在法律的规训下,这种社会化过程逐渐被自然化和合法化,最终成为塑造主体不可或缺的因素。
在新的社会环境中,尤其在新的政治环境中,新的政治规训重新规训着人们能做什么和不能做什么,即屏蔽某些旧形象和创造某些新形象,并进一步将其合法化与自然化,最终导致前代的某些常用汉字被遮蔽,同时某些汉字被创造出来。如刘勰所说“及魏代缀藻,则字有常检,追观汉作,翻成阻奥”[3]442,即到了曹魏时期,文字有了新的规范。在新的政治规范和社会环境下,人们对汉字的认知也发生了变化。在曹魏时期,反观汉代的作品,人们便感到深奥难懂,其原因就在于曹魏政权使某些形象成为可见的,而另一些形象成为不可见的。由于纯粹的形象是朦胧的,如幽灵一般的存在,因此它必须被社会系统所组织,借助具体的物质媒介才能呈现出来。欲使不可见的形象彻底被遗忘,曹魏政权必须让它所依靠的媒介丧失作用,被抛在人们的视线之外。由于政治和社会原因,某个形象得以呈现的物质性汉字被屏蔽了或者无法固定下来,因此它既不能形成一个稳定的图像,也不能被广泛传播。虽然形象可以出现在其他媒介中,例如雕塑等,但这种媒介不具有广泛性,其传播的形象只具有私人性而不具有社会性。由于其自身与所呈现的形象的脱离,被遮蔽的汉字即便字形简易,也被视为生僻艰深的奇字。正如刘勰所说:“后世所同晓者,虽难斯易;时所共废,虽易斯难”。[3]442后世之人共同知晓的字,虽然字形复杂却容易获取它所表达的意思,而为一个时代共同废弃的字,虽然字形简单却难以知晓其意思。究其原因,一个字的难易不在于笔画多少,而在于能否通过该字体给出与其相应的形象。当一个字变成难字或易字,它便反映了某个形象在一个时代的禁忌程度,进而折射出规训该形象的政治制度。
汉字的音、形、义及其用法都是在具体社会系统中形成的,记录着一个时代的历史,反映着一个时代的政治倾向性。因此,在作文之前,必须对古今汉字加以辨别,在新旧的对比中获得启迪。如刘勰所说:“若夫义训古今,兴废殊用,字形单复,妍媸异体,心既拖声于言,言亦寄形于字,讽诵则绩在宫商,临文则能归字形矣。”[3]443胸中之意要首先呈现为象,象的营造则依靠有声的语言。对于写作而言,有声的语言最终要物质化为有形体的文字,即形象借助物质性的汉字形体和意义呈现给主体,因此作文之前必须“该旧而知新”[3]443,即辨别汉字的古今音、形、义等。过去常用而现在不常用或已消失的字反映着社会生活的变化,即社会禁止人们做什么以及哪些事物和现象消失了。通过对这些不常用或已消失的字的了解,人们可以深入把握社会规训系统的变化,因为形象“在或多或少不同的年代或时期里集体共存,受我们称之为‘世界图景’的非常大的形象构型所主导”[1]101。每个汉字所呈现的具体的形象总是受整体的社会形象的影响,因此通过对业已废除的汉字及某些汉字的古代字义、字形和用法的了解,人们可以深入把握过去的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因素,从而看到一个业已逝去的社会现象。如W.J.T.米歇尔所言,每一个汉字都有“一个名称,一个身份,一个格式塔或定型的模板,一种描述,一种用法或功能,一段历史”[1]169。通过古代社会现象反观当下的生活现实,为当下的生活问题寻找解决方案。因此刘勰强调,解释字义的《尔雅》与汇聚奇字的《仓颉》虽然体例不同但相互配合,通过它们辨明旧的东西而知道新的东西,即通过窥视圣人的世界以审视当下的世界。
三、汉字与技术规训
像雕塑、摄影等其他媒介一样,汉字媒介也是包含技术规训的物质实践。正如W.J.T.米歇尔所说:“媒介不仅仅是那种物质,而且是(如雷蒙·威廉斯指出的)涉及技术、技巧、传统与习惯的物质实践”。[1]216技术因素在人类的实践活动中起着重要作用,它通过作用于物质实践影响着人的思维和行为方式,进而规训着人的观看方式。观看的方式不是固定不变的,而是随着周围环境的变化而变化,尤其是技术的改变直接影响着人的观看方式。米尔佐夫认为,在工业化时代,人必须将注意力集中于某一特定活动之上,从而忽略其他分散注意力的行为。但在信息技术高度发展的时代,“我们更看重同时与各种渠道的信息保持联系的能力,‘多任务处理’成为一个流行词汇”[5]56。工业化时代的技术塑造着人们高度集中的注意力,而信息时代的技术则塑造着“多任务处理”的观看方式。因为在信息时代,人们在同一时间可能接收多个信号,因此信息时代的人必须具备同时处理多渠道信息的能力。不同的技术规训着主体的观看方式,影响着主体的物质实践方式。人与技术之间是一种相互建构的关系,一方面,人通过不断地实践发明和更新技术,另一方面,技术通过在实践中的应用影响着人的思维方式,并塑造人的新的行为方式。对书写实践活动来说,每一次技术革新都带来了新的书写的物质材料和书写方式,也带来了新的观看方式和新的实践问题。
在刘勰生活的齐梁时期,造纸术已得到较大改进,纸张业已大范围使用。造纸术为书写提供了纸张,利用纸张的书写实践也为人自觉的审美提供了契机。人类书写史上出现的其他物质材料,诸如龟甲、青铜器、简牍等,由于材料自身的限制,书写的主要目的在于记事,其审美的因素尚不明显。随着纸张的出现,人们逐渐认识到文字的审美因素,开始关注字体的美观以及汉字之间的连缀。“纸张质地轻软,幅面宽大,裁剪随意,便于书写,不仅对文献的写作和传播、保存提供了极大的便利,而且也给书法艺术提供了极大的发展空间”。[8]63相对于其他书写材料,纸张制作成本低,易于得到,尤其在东汉蔡伦对造纸术进行改进之后,纸张的运用已非常普遍。龟甲、青铜器、简牍等书写材料,不仅质地坚硬,而且面积狭小,不易书写,故汉字的审美因素并不被特殊强调。“纸张质地轻软,幅面宽大”,为呈现汉字的审美特征提供了物质基础。在技术规训下,针对当时存在的文人用字“弃义而逐奇,理乖而新异”[3]437的风气,刘勰提出了作文选字应当贬斥的四种弊端,即“一避诡异,二省联边,三权重出,四调单复”[3]444。具体而言,就是要求在选字时,不仅要避免使用形体奇异怪癖的字,而且要避免在一个句子中使用多个偏旁相同的字;不仅要避免在一个句子中重复出现同一个字或在诗赋中韵脚为同一个字,而且在一个句子中笔画较多和较少的字应交错搭配使用。正如雅克·朗西埃所说:“在勾勒线条的时候,在排列词语或安排表面的时候,我们也勾画了共同空间的分享的方式”。[9]123虽然朗西埃的这套理论针对的是西方绘画,但对中国的汉字同样适用。字与字之间的搭配,既为阅读者建构了由字体组合形成的共同空间,也决定着阅读者对由字体组成的感性世界的凝视方式。文中出现诡异、联边、重出、单复等现象,不仅影响声律的和谐与作品的美观,而且妨碍读者的顺利阅读以及由作品外观带来的审美感受,最终影响作品整体形象的呈现。
在齐梁时期,落后的书籍保存技术和手抄形式的传播使得文献的残损和文字的讹误现象时有出现。刘勰认为,“至于经典隐暧,方册纷纶;简蠹帛裂,三写易字,或以音讹,或以文变”。[3]446圣人的经典著作古奥隐晦,其物质载体纷繁杂多,同时由于简帛易于被虫蛀而破损,再加上在多次传抄过程中,由于字音相同或字形相近而出现很多讹误。在刘勰生活的齐梁时期,由于技术较为落后,书籍很难被完整保存,致使书籍中某些汉字被遗失。例如,在《隐秀》篇中,自“始正而末奇”至“边马有归心”四百余字,即是对原文的增补。对于这部分补文,部分学者认为是原作,但另一部分学者认为是后人伪托之作。这种真伪之辩恰恰证明了古代书籍易于破损的事实。今天在考古中发现的简帛也多有残损,这就需要学者专家予以考证。因此,在增补古代典籍时,“要充分考虑物质文化的要素,尽可能避免犯以今律古的错误”[8]63。相较于造纸术,印刷术发展较慢,至东汉末年才出现摹印和拓印石碑的方法。这种印刷方法要先在石碑上刻文,然后才能摹印和拓印,因此这种印刷方式不仅代价高,而且不能大范围推广。雕版印刷术和活字印刷术分别出现在唐朝和宋朝,在之前的齐梁时期,主要的书写方式依然是手抄。在这种书写实践中,人们必然面临着“音讹”和“文变”的问题。同时,在传抄的过程中,由于字音相同或字形相近以及抄写者的态度和文化涵养等问题,导致字形的改变,“加上辗转、抄写、改动,文字上的错误很多,有的因音声相同而搞错,有的因字形相同而改变”[10]260。例如,由于字音相同的原因,“於穆不似”被写作“於穆不巳”;由于字形相近的原因,“别风淮雨”被写作“列风淫雨”等。
造纸术的改进和手抄形式的传播方式造成了魏晋南北朝时期特殊的书写实践,并在实践中塑造着人的思维方式,引导着人的实践方式。面对当时文字书写实践所遭遇的困境,刘勰给予了积极回应:一方面,对于字体的搭配,刘勰指出了四种弊端,即诡异、联边、重出和单复,并能辩证地看待,兼顾内容和形式统一的和谐之美。例如,在避联边的现象时,他提出“如不获免,可至三接,三接之外,其字林乎”[3]444,即连用几个联边字,就如同按部首排列的字典了,失去由文字搭配组成的共享空间的美感。但如果不能避开,可以连用三个。在避重出的现象时,他提出“若两字俱要,则宁在相犯”[3]444,即如果重出的两个字都很重要,那就宁可让它们因重复而抵触。另一方面,刘勰认为,“史之阙文,圣人所慎,若依义弃奇,则可与正文字矣”[3]446,对于典籍中残缺不全的字,传抄者应如同圣人那样谨慎对待,即依照字义增补缺失的字,而不是按照求奇之心进行增补。在求奇原则下的错误增补,虽然迎合了时代心理,却丧失了本意,最终影响了原初形象的呈现。因此,他在赞文中说“字靡异流,文阻难运”[3]448,即在写文章时,拣选的字趋于怪异,文义就会受阻。他要求选择时人所共知的字,否则文字所承载的形象便难以呈现给阅读的主体。“声画昭精,墨采腾奋”,声指有声的语言,画指有形的文字,其分别对应于“音讹”和“文变”。要避免手抄时代的讹误问题,刘勰认为要做到语言和文字的清晰精美。这不仅是对语言声律和汉字字形的精美要求,也是对语音和字体的准确性与易识性的要求。
四、小结
《文心雕龙·练字》中的理论在今天的价值问题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焦点。在网络信息化时代,尽管文字的传播和书写方式发生了前所未有的变革,但刘勰关于练字的理论依然有重要意义。首先,它为今人了解古代社会提供了窗口。人们对古代社会的了解多限于历史文献,但历史文献的撰写受到当下环境的制约,其客观性难以估计。与历史文献相比,古代文字更真实地呈现了一个社会的客观面貌。通过对后代不常用而古代常用的汉字以及在某个时代新流行的汉字的辨别,人们可以了解古代社会的政治、经济和文化。其次,它为研读古代典籍提供了科学路径。手抄形式的传播方式使得古代文献在今天的传本中出现了一些讹误,在考古中发现的简帛也多有残损,因此在研读古代文献时,应当考虑当时的文字传播技术和书籍的保存技术,并对其予以考证与增补。第三,它有利于书法文化的传承。如该篇中提出的“避诡异”“省联边”“权重出”“调单复”等理论,对今天的书法依然有着指导作用。虽然早期的手抄形式更多地让位于电脑打字的形式,但书法作为我国优秀传统文化,在今天依然有一定的市场份额,并为广大人民所喜爱。第四,它有利于写作。如该篇中提出的“该旧而知新”“字靡异流,文阻难运”等理论,对今天的写作依然有指导意义。在具体的写作实践中,我们既要了解古今汉字在音、形、义等方面的差异,也要抛弃求奇的心理,使用当下为时人所共识的字,以便使文义顺畅易于理解。《练字》篇虽然是手抄时代的产物,但其具有跨时代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