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李大钊“民”思想理论探源

2020-01-09孙丽娜徐蔓鸿

唐山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李大钊马克思主义思想

孙丽娜,徐蔓鸿

(河北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401)

李大钊是中国共产党人践行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先行者和楷模。在其一生的革命实践中为民、救民、重民、爱民,对“民”之范围、权利、地位、作用等问题做了大量理论探索,形成了其独具特色的“民”思想。在接受系统的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及多年西方法政文化的洗礼后,李大钊“民”思想初步形成,在接受马克思主义之后,其“民”思想走向成熟。李大钊“民”思想研究发端于中共党史学的奠基人张静如先生,他在《民生问题与中共党史研究》中指出:“李大钊的文章中涉及‘民生’、‘民主’、‘民彝’、‘民权’、‘民力’等多个概念,故须把它们一一搞清楚,特别是要将其置于当时的特定语境和社会背景下去理解及把握。”[1]李大钊“民”思想的正式提出者为侯且岸教授,他在《李大钊“民”思想论析——兼论中国思想史上的“民”概念》中追溯了中国思想传统中“民”的概念演变,强调要从思想史的角度探究“民”之内涵[2]。本文在两位学者的启发下试图对李大钊“民”思想的理论渊源做一些探讨,以便深化“以人民为中心”思想之解读,并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提供一些借鉴。

一、李大钊“民”思想深受中国传统文化之熏染

李大钊幼时即接受启蒙,熟读四书五经,传统文化在他成长中潜移默化地产生着影响,其中儒家文化和道家文化对他“民”思想的形成尤其起到关键的作用。

(一)经儒家思想之涵育

首先,儒家民本思想是李大钊“民”思想的理论基础。李大钊吸收了传统思想中民本思想的精髓,无论是早期的“民彝”思想还是后来的“平民主义”,都体现出鲜明的为民、重民、爱民的情怀。他在《民彝与政治》一文中指出:“汉土自春秋战国以还,诸子争鸣,百家并起,子舆氏以论政名家,所言多与近世民政相符。”[3]282在《平民主义》一文中,大钊认为“平民主义”之时代,要争取“民”之“自由认可”,正如孟子所言:“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也。”[4]145此“自由认可”之动机,应源于自我节制,自我牺牲,并非源于“自己以外威制的强力”。可见,李大钊“民”思想直接受到孟子思想影响。李大钊反对专制,提倡执政者要“为吾民谋福利护权威”,若只是“钻营运动争权攘利之不暇,奚暇计及民生哉?”[3]指出执政者要“以民为本”,关心民生疾苦、保障百姓生活。李大钊在《大哀篇》中,痛恶“少数豪暴狡狯者”对民之压迫,认为他们行专制政治,窃民之权利、夺民之幸福,李大钊为此深“哀吾民之失所”。他反对鱼肉百姓,提倡当权者应顺民意,保民权,才能赢民心。

其次,在对人的价值判断上,李大钊深受儒家思想影响。李大钊在《民彝与政治》一文中就曾写道:“孔子云:‘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为者亦是。’”他将此高度概括为“是孔子尝示人以有我矣”[3]274。李大钊意识到儒家学派对“自在精神”和“自我之权威”的肯定,他高呼:“我之既无,国于何有?”[3]274传统封建统治阶级为维护本阶级的利益,拼命扼杀被统治者的个性,剥夺他们的意志和权利,使他们失去了创造的主体性和多样性,李大钊为此惋惜道:“生民之痛,又孰与于兹耶?”[3]73李大钊认为国民失去了自重和自我意识,凡事不予追求不去抗争,国家怎么能不衰亡?李大钊继承了儒家学派对人的价值的肯定,提出国民若“不愿为亡国之国民,亦宜痛自奋发,各于其本分之内,竭力振作其精神,发挥其本能”[3]244。李大钊将“民”与“国”之兴亡紧密联系,认识到了“民”在国家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朱舜水是李大钊早期比较关注的一个人物,他在《筑声剑影楼纪丛·朱舜水之海天鸿爪》中引述了朱舜水的自我评价并阐述了对他的认识,李大钊说:“先生于省庵自评之言曰:‘吾之为人,以心为上,德次之,行次之,文学书法又其次者。’此亦足见其抱负。”[3]27李大钊早期受到朱舜水的影响,他在文中曾经称赞“先生为人,谨严而抗爽”,并称其是“旷世哲儒”,同时李大钊对于朱舜水所说“夫子至圣,不言天道,子贡名贤,言天道不可得闻,今贵国诸儒,贤于古人,而宋儒过于夫子、子贡也”[3]24-25极为赞赏。

综合以上不难看出,儒家的民本思想、价值观及人格养成等方面对李大钊“民”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取道家文化之精髓

李大钊“民”思想中蕴含丰富的哲学思考,其中包含了道家的思想精髓。

首先,老子的“无为”思想对其“民”思想的形成产生了重要影响。李大钊尊崇道家之“无为”的思想。他在《民彝与政治》一文中引老子《道德经》有三处:一是“彝亦训常,《书·洪范》云:‘彝伦攸叙。’彝伦者,伦常也,又与夷通用。老子云:‘大道甚夷,而民好径。’夷,平也。”[3]269二是“老子曰:‘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三是“老子云:‘圣人不死,大盗不止。’”在李大钊看来以“彝”训“常”则是取“平常”“简易”之意,“民彝”是至高无上权威的象征,是衡量事理的器物和判断标准,而治理国家的正确方法是顺应“民彝”,就是要接近民众的生活,要从考虑百姓的衣食住行这些最“平常、简易”的事情着手。另外,治者要善待人民,切不可以强制的章法恐吓百姓,而应以“无为”之思想为指导,为民所想,使民顺服。

其次,庄子的人生哲学对李大钊“民”思想也产生了很大影响。1916年李大钊发表了《青春》一文,提出了青春哲学的人生观。他在文中引用了庄子《逍遥游》中的经典名句“朝菌不知晦朔,蟪蛄不知春秋”“小知不如大知,小年不如大年”,进一步强调了庄子宇宙观之相对性。在此基础上,李大钊看到宇宙的无限性,是永葆生机与活力的,因此他坚信“宇宙无尽,即青春无尽”[3]309。李大钊的青春哲学是为批判当时一些青年人的消极厌世思想而作。面对国难,“民德沦丧”,很多有志青年悲观失望,甚至走向颓废,厌世自杀已成为一种社会风气。为引导青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李大钊认为要培育“民德”,推崇庄子“不役于物”的人生哲学思想。他引用《庄子·山木》中市南宜僚见鲁侯讲述去累除忧之道的故事,想借此表达永葆青春之人生的关键在于消除物欲的困扰、消除名利的诱惑。李大钊在庄子思想的影响下形成了其独有的“青春”人生哲学,目的是要唤醒青春之“民”的自觉。李大钊将民族振兴的希望寄托在青春之“民”的身上,所谓青春之“民”既是指广大青年,亦是指拥有青春精神之“民”,简单说白首老人亦可有青春之精神,亦可为建设“青春之中华”贡献力量,这是李大钊对庄子人生哲学作出的创造性诠释。

李大钊汲取道家文化中的精髓,于庄子的宇宙观、人生观之上建造“青春”之人生哲学,提倡培育“民德”,依靠青春之“民”建造“青春之中华”;而又提倡的老子“无为”思想,为其“民”思想中“民”之治理提供了理论指导。

二、李大钊“民”思想受到西方近代政治学说之洗礼

李大钊在法政专门学堂学习期间接触到西方诸多学说,主要有达尔文的进化论、卢梭的人民主权论和穆勒的自由学说等。这些思想对于李大钊“民”思想的形成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此外,在日留学期间,李大钊还受到托尔斯泰的民粹主义与人道主义的影响,这为李大钊“民”思想的发展与演化提供了新的理论来源。

(一)以达尔文进化论为依托

李大钊“民”思想的形成深受进化论思潮的影响,他在《战争与人口问题》一文中指出:“优胜劣败,弱肉强食。天演之义,万无可逃者也。”[5]32他以这样的观点启发国人进步之理念,开阔民众救国救民的眼界,给予国人以希望。在《青春》中,李大钊指出:“新兴之国族与陈腐之国族遇,陈腐者必败;朝气横溢之生命力与死灰沈滞之生命力遇,死灰沈滞者必败;青春之国民与白首之国民遇,白首者必败。此殆天演公例,莫或能逃也。”[3]312李大钊坚信社会将是按着一个规律的轨道前行,正如“新兴”与“陈腐”相较量,“陈腐”必将败于演进的洪流之中。因此,他相信民众之努力必能建立一个“青春之中华”,青年作为建设者中的“青春”力量,必将以一种高昂、自信的状态推动“青春中华”的创设。

进化论促使李大钊深入思考“民”之历史命运问题,他将自然进化论与人类社会相联系,认为人类社会也同自然现象一样遵循着演化规律,而“民”之历史命运自然如同此理。面对滚滚前进的历史车轮,其论曰:“毋亦民彝者,心理之自然,经传者,伦理之矜持。以论[伦]理制心理,以矜持御自然。伦理矜持之道,有时而穷,心理自然之势,终求其达。”[3]277经传、史籍中所传播的尊贤崇圣的历史观在自然之势的主宰下终究难以抑制民众寻求发展的力量,在此基础上李大钊创造性地提出“民彝”之说[6]。李大钊将“进化论”与“民彝论”结合起来,提出了“民彝者,可以创造历史,而历史者,不可以束制民彝”[3]277的唯民史观,也就是说“民彝”的自然进化,是推动人类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这一说法深化了李大钊的历史进步观念。

后来李大钊还受到柏格森的创造进化论和尼采的唯意志论的一些影响,他在《厌世心与自觉心》中警示国人:“吾人不得自画于消极之宿命说,以尼精神之奋进。须本自由意志之理,进而努力,发展向上,以易其境,俾得适于所志,则Henri Bergson氏之‘创造进化论’尚矣。”[3]252

李大钊以进化论为依托,遵从“物竞天择”的自然规律,认识到“民”应该做自己的主宰者,强调“民”之意志自由,要以必胜的信念抵抗封建传统观念对“民”之束缚。

(二)受卢梭人民主权论之启发

卢梭的人民主权论思想经梁启超、马君武等人传入中国,对李大钊“民”思想产生了深远影响。

一方面,李大钊受到卢梭的“天赋人权说”的启迪。他在《一院制与二院制》一文中提到“吾华近于平民政治,往昔已然,欧美儒者亦所公认。统察社会,实无阶级之可言,较之欧美大有殊异,益以共和告成,五族平等,天赋人权理论固不容有所轩轾”[3]93,这种追求人人平等的思想启发了李大钊对“民”之平等思想的思考。

另一方面,李大钊也受到卢梭的社会契约论的影响。李大钊提出:“胡以卢梭、孟德斯鸠、伏尔泰之流,扬其民权自由之声,卒酿革命之风云,而共和之基卒以奠定,则理之力也。”[3]285可见,李大钊认为与人民主权论相适应的政体是民主共和制,倡导民权必须有自由之环境、共和之基础,而该政体是以法治为主要条件的。在李大钊看来“人之社会,政体所趋,强力已全无所用”[5]243,而法律才是真正的“民”之所需。依强力使民众屈服,此为“天下不安之事”,他认同卢梭所说的“然则邦国者,果何所本也?曰:此非本于天理之自然,而本于民之相共为约也”[5]243。李大钊进一步解读说:法律是人民公意的表现,人民服从法律就是服从自己的意志,因而法律要体现人民意志,立法权必须属于人民;法律必须确立人人平等的原则,以平等保证自由民主;民主权是“天赋人权”,它不受财产所有权的限制。

卢梭的“人民主权”思想开拓了李大钊的理性思维,从人治观到法治观认识上的飞跃正是李大钊“民”思想成熟的重要因素。

(三)得穆勒自由观之精华

李大钊受穆勒自由观影响深远,在其文章中多次引用穆勒的《论自由》中的章句。他积极宣传穆勒的自由理念,提倡追求自由人格,追求个性解放。李大钊强调追求自由以反击封建专制制度,呼吁民众的自我觉醒,实现“民”之真正的解放。李大钊认为:“自由为人类生存必需之要求,无自由则无生存之价值。”[3]401在他看来自由是人生存的最高价值体现,生存而不自由是不可忍受的。他主张把人从封建制度中解放出来,把人的精神从封建观念的束缚中解救出来。

李大钊认为自由是人获得个性解放的基础,是人类走向文明之根本,自由与专制是相对立的。他说:“民与君不两立,自由与专制不并存。是故君主生则国民死,专制活则自由亡。”[3]287李大钊对封建专制制度进行批判,唤醒国民对独立自由的认识,以求真正实现人的个性解放。李大钊赞同穆勒的自由理论,倡导言论自由,民众有表达个人观点的权利和自由。他在《民彝与政治》一文中引用了严复翻译的《论自由》中的观点,指出:“穆勒氏之论自由曰:‘凡在思想言行之域,以众同而禁一异者,无所往而合于公理。其权力之所出,无论其为国会,其为政府,用之如是,皆为悖逆。不独专制政府其行此为非,即民主共和行此亦无有是,依于公信而禁独伸之议者,其为恶浮于违众议而禁公是之言。’”[3]282“民”之所言乃“民”之自由,不可受封建专制制度的压迫而丧失“民”之本能。

另外,李大钊对人的独立自由与个性解放的呼吁是中国近代知识分子爱国主义的一种折射。1915年6月,李大钊发文《国民之薪胆》,在日本对中国大肆侵略之后,国之凋敝,在列强面前,中国变得软弱无力,值此国之危难之际,他提出:“国民而不愿为亡国之国民,亦宜痛自奋发,各于其本分之内,竭力振作其精神,发挥其本能,锻炼其体魄,平时贡其知能才艺于社会,以充足社会之实力,隐与吾仇竞争于和平之中;战时则各携其平时才智聪明素积之绩效,贡其精忠碧血于国家。”[3]244民族危难面前,李大钊勇于担当民族责任,他深刻意识到只有打破封建专制制度的束缚,才能实现人的独立自由和个性解放,才能依靠“民”之力量实现民族复兴。李大钊坚信:“晚近公民精神之进行,其坚毅足以壮吾人之意气。”[3]252以“公民精神”凝聚公民力量,以“自由精神”推动公民奋进。“公民”一词源自于古希腊,是指具有某国国籍的人民,是一个法律概念。此处李大钊使用了“公民精神”一词,一方面是受西方法律精神的影响,另一方面是受自由精神的洗礼。从法律精神视角概括“民”之内涵,这是对“民”思想的升华。

(四)受托尔斯泰民粹主义与人道主义之影响

民粹主义时期是李大钊“民”思想演进过程中一段极其重要的阶段,这一时期的李大钊提倡尊劳主义,重视劳动民众的地位。而托尔斯泰在连接中西民粹主义思想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随着俄国革命的展开,李大钊受到其人道主义影响也是十分深远的。

托尔斯泰的思想是一个博大精深的复杂体系,无政府主义和民粹主义是托尔斯泰思想的重要特色。以无政府主义为媒介,托尔斯泰的民粹主义思想对中国近代的进步青年产生了影响。托尔斯泰主张走向农村,走向自然,走向人民和劳动。从纯朴的人民中、从劳动中寻求真理,这是以托尔斯泰为代表的俄国民粹主义与中国民粹主义的共同点。在李大钊“民”思想中可以寻到俄国民粹主义的踪迹,在接受马克思主义之前,李大钊对托尔斯泰的思想在相当程度上持肯定的态度。在《介绍哲人托尔斯泰》一文中,李大钊表示:“托尔斯泰者,近代之伟人也,举世倾仰之理想人物也。彼生于专制国中,以热烈之赤诚,唱导博爱主义,传布爱之福音于天下,扶弱摧强。知劳动之所以为神圣,身为贵族,而甘于菲食敝衣,与农民为伍,自挥额上之汗,以从事劳作。此其德行之美为何如耶?”[3]341李大钊对托尔斯泰尊崇劳动、“与农民为伍”、以“爱”布于天下的行为表示赞赏,认为此乃“德行之美”。在李大钊所阐述的托尔斯泰的思想中似乎能够探寻到一丝阳明心学的意味,正所谓“劳动即至善,灵性之所在”。而劳动这个至善灵性,被兽性所遮蔽,经过悔改,将兽性去掉,就可以恢复至善的灵性,而建成至善的理想国[7]。而这种悔改,就是通过劳动这一途径实现的。李大钊在《青年与农村》之中所体现出来的正是这种思想。托尔斯泰的民粹主义是李大钊“民”思想向其“平民主义”思想演进的重要推动力量。

相较俄国,同时期的中国其实际国情与之相近,同样地受封建专制制度的压迫,同样地处在新旧思潮的激战之中,同样有着一批“文豪”在受压迫的社会中力图通过文字传播先进思想,渴望在危难之中挽救民族危亡,唤醒国民之爱国心,凝聚民族力量。李大钊指出,俄人之人道主义思潮,表现于社会各个方面,是对“当代之政治、法律、风俗习惯、道德传说乃至社会制度,加以痛切之批评”,“其思想之中心,又皆注于农奴之开放,细民之地位”[5]4,农奴的自由以及平民的地位是俄人所提倡的人道主义极为关注的核心问题。另外,李大钊对各国革命中的妇人运动给以肯定,李大钊认为,雷兴一生“殆以独立自主之精神与社会之偏见、政治之陋习宣战”[5]5令人钦佩,雷兴于狱中所作的《当何为欤》主张“爱之绝对自由”,为俄国妇人运动树起旗帜。俄人所倡导的农奴解放、平民追求权利和自由、妇女脱离男子压抑的人道主义思潮为李大钊“民”思想的形成提供了思想上的指引。

三、李大钊“民”思想以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为基石

十月革命促进了马克思主义在中国的传播,对中国革命产生了巨大而深刻的影响。李大钊作为近现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传播第一人,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具有独到的见解和深刻的体会。他初步运用马克思主义原理中关于民主、人权的理论,正确地认识了“人”的价值,阐释了“民”的重要地位,指明了无产阶级是中国革命的先锋,人民群众是伟大的革命力量。伴随十月革命而来的马克思主义,使李大钊探寻到了科学的理论,并以此支撑其先进的思想,也为李大钊“民”思想的成熟提供了科学的理论依据。

(一)以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为导引

李大钊认为,要实现真正的“民主”,就需要“以自由为基”,培养民众的“自主意识”以及“民”之个体自觉性,通过革命之手段推动国家制度与“人民主权”的有机统一。在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思想的洗礼后,李大钊真正意识到“民主”的含义,从而丰富了其“民”思想的科学内涵。

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体现在主张主体由人民而不是个别人或少数人掌握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李大钊正是在接受了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精髓后,才逐渐舍弃了“文化调和论”和“好人政府”的主张,实现了从资产阶级激进的民主观到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转变。在系统地接触了马克思学说之后,李大钊认识到,想要通过调和西方资产阶级的民主思想与中国传统文化在中国建立一个自由、开明和民主的“好人政府”是行不通的,唯有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才能从根基改变中国千百年来的腐朽封建制度。1918年10月,李大钊在《新青年》上相继发表了《庶民的胜利》《Bolshevism的胜利》两篇文章,强烈表达了对俄国十月革命的欢迎态度。在李大钊看来,第一次世界大战的胜利是“民主主义战胜,就是庶民的胜利”,“社会的结果,是资本主义失败,劳工主义战胜”[5]358。

李大钊在马克思主义阶级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资本主义失败”和“劳工主义战胜”,李大钊肯定了“庶民”之能力,“劳工阶级”之力量。此时的“民主”概念是马克思主义的精髓所在,是与“资产阶级民主观”有根本性的不同,它主要是指全体团结一致共同抵抗专横的暴政,而这种抵抗的直接目的则是建立一个“劳工的世界”。李大钊在马克思主义民主观的指导下,意识到平民政治的深刻内涵。他认为:“现代德谟克拉西的意义,不是对人的统治,乃是对事物的管理或执行。我们若欲实现德谟克拉西,不必研究怎样可以得著权力,应该研究管理事物的技术。”“德谟克拉西,无论在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都要尊重人的个性。社会主义的精神,亦是如此。”[4]4李大钊深刻认识到“只有无产阶级的平民政治才是纯化的平民政治,真实的平民政治”[4]104,这对李大钊“民”思想内涵的丰富起到了重要促进作用。

(二)以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为指南

马克思主义的诞生,标志着科学的人权概念和人权理论的形成[8]。马克思认为,人权的基础并不是抽象的人类本性,而是人的现实社会本质,即劳动。李大钊从马克思主义人权观中体会到生存权的重要性,他认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人民的生存权特别是广大贫苦大众的生存权已经构成了一个严重的社会现实问题,在他的《可怜之人力车夫》《唐山煤厂的工人生活——工人不如骡马》《光明权》等文章中,他关注了人力车夫、煤矿工人及广大贫苦农民的生存问题。在李大钊看来,解决“民”之生存问题,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环节。李大钊坚持马克思主义的人权观,吸收西方人权观念的合理要素,形成了自己对于“人”的新的认识,这是促使其“民”思想走向成熟的关键理论基础。

李大钊在《我的马克思主义观》一文中提到:“不是人类的意识决定其存在,他们的社会的存在反是决定其意识的东西。”[9]13李大钊根据阅读河上肇翻译的《共产党宣言》和《经济学批判》认识到,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与他遵从“心”之悔改、重视意识的作用有根本性的不同,这也是他由民粹主义者向马克思主义者转变的标志,为其“民”思想的科学化转变起到基础性作用。同时,他还十分肯定马克思关于“人民”的定位,他认为:“马氏与昂格思合布《共产者宣言》,大声疾呼,檄告举世的劳工阶级,促他们联合起来,推倒资本主义,大家才知道社会主义的实现,离开人民本身,是万万作不到的。”[9]19-20他认为这是马克思主义一个绝大的功绩。

(三)以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为引领

马克思主义人民观奠定了历史唯物主义的理论基础,它闪耀着智慧的火光,引领着世界无产阶级革命运动的正确方向。作为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传播者的李大钊,也深受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影响,特别是马克思关于“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人民群众价值主体论”“人民群众利益主体论”等观点引发了李大钊对“民”的更深层次的思考,由此他的“民”思想逐渐走向成熟。

李大钊在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基础上深刻认识到“民”之巨大潜能和力量,他认识到了“民”之神圣的历史使命。他以“平民主义”赋予“民”之内核精神,将马克思主义人民观中不为“阶级”所阻碍的平等自由观念注入“平民”概念中,他坚信:“平民不能尽化为君主、贵族、资本家,而君主、贵族、资本家都可以化为平民。平民政治的真精神,就是要泯除一切阶级,都使他们化为平民。”[5]389

李大钊持有坚定的人民主体观,他主张:“无论任何人,应该认识民众势力的伟大;在民众本身,尤应自觉其权威而毅然以张用之。”[9]262在回答记者提出“您对贵国的将来抱有怎样的理想”这一问题时,他回答道:“与大多数人民一道,为推翻欺压人民的军阀和机会主义的政客,把政权夺回到人民手中,除此别无他途。”[4]447李大钊在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指导下,意识到人民才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近世之良政府必须坚定“民”之主体地位,努力获得人民的认同。

在李大钊看来,所谓纯正的“平民主义”,就是“把政治上、经济上、社会上一切特权阶级,完全打破;使人民全体,都是为社会国家作有益的工作的人,不须用政治机关以统治人身,政治机关只是为全体人民,属于全体人民,而由全体人民执行的事务管理的工具”[4]160。李大钊对“平民主义”的阐述更深刻地体现了李大钊在马克思主义人民观的基础上对于“民”之治理、“民”之作用以及“民”之地位的认识,是其“民”思想逐渐成熟的表现。

四、结语

李大钊“民”思想的形成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有着深厚的理论积淀,其中中国传统政治哲学的熏染、西方近代政治学说的洗礼以及马克思主义政治理论的指导为李大钊“民”思想的形成奠定了理论基础。作为中国早期马克思主义传播者的李大钊,深受马克思主义民主观、人权观、人民观的影响,摒弃了“民彝”思想,提升了对“民”之权利和地位的认识,深化了对民主的认知,从而完成其对“民”的理性解读,这标志着他的“民”思想走向了成熟。

系统阐释李大钊“民”思想形成的理论渊源,对于我们进一步研究李大钊“民”思想的主要内容以及深化中国共产党思想史研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当今的“思想建党理论强党”工作也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猜你喜欢

李大钊马克思主义思想
李大钊《青春》
与李大钊一起就义的路友于烈士
思想之光照耀奋进之路
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
李大钊
思想与“剑”
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儿童观
中共早期领导人李大钊英勇就义前后
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永远不能丢
“思想是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