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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国初期李大钊的政治生态观

2020-01-09赵书昭

唐山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政党政治都督李大钊

赵书昭

(天津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天津 300457)

“政治生态”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4年6月30日的中央政治局第十六次集体学习时提出的。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开展,“政治生态”逐渐成为了学界的一个热词,学者对其内涵也进行了挖掘和提炼。有学者认为:“政治生态是指政治主体在一定的政治环境下的生存方式,以及在此环境下形成的政治习性,同时也指政治主体在一定政治环境下的生存和发展的状态。”[1]因此,政治生态既包括政治团体、机构、人员等政治主体,也包括政治制度、法制体系、政治风气和社会道德风气等政治环境,更包括政治主体和政治环境之间的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必要抓手,是新时代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不断前进的重要举措。政治生态反映党风、政风、社风,决定着国家民族的前途命运,与国家凝聚力和人民福祉休戚相关。

回望历史,是为了使我们获取前行的力量。1907年,因“感于国势之危迫,急思深研政理,求得挽救民族,振奋国群之良策”,年仅18岁的李大钊考入天津的北洋法政专门学堂,研习政治学和法学,试图通过知识改变国家的政治面貌。由于强烈的使命感和专业知识背景的原因,李大钊对中国的政治问题关注颇多。然而,中华民国成立之初暮气沉沉、恶浊不堪的政治生态让李大钊忧心忡忡。他怀着强烈的使命感在短期内针对民国初期的政党政治、官场生态、议会制度、国家结构和社会道德风气等问题发表了大量文章,针砭时弊的同时又提出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这些问题涵盖了政治生态的基本要素。李大钊对民国时期的政党、政客、地方督军等政治主体进行了分析,对民国的政体、中央与地方关系、社会道德风气等政治环境也进行了论述和评价,虽然这些观点不是很成系统,但亦可视为他民国初期的政治生态观。今天,重新梳理李大钊的这些观点,从中汲取有益养分,对于当前全面从严治党和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参考意义。

一、关于政党政治

中华民国成立之后实行西方的政党政治,一时间政党林立,目不暇接。但是,由于中国缺乏实行政党政治的社会条件,缺乏政党政治运作的成熟机制,更缺乏真正代表广大劳动人民的政党,导致大多数政党成为军阀、政客的附庸和谋利工具。宋教仁遇刺后,原本让国人看到希望的政党政治又被蒙上了一层阴影。面对民国政党政治的乱象,李大钊深表忧虑,对其进行了分析和批判。

(一)辩证看待古代朋党与近代政党

在中国传统文化当中,“党”这个词汇更多带有贬义色彩,如“结党营私”“君子不党”,等等。《说文解字》中对“黨”的解释是:“攩,朋羣也。”[2]中国历史上也确实出现过东汉的“党锢之祸”和唐朝“牛李之争”等朋党现象。面对“一闻党字,遂谈虎色变”的陈旧观念,李大钊却有另外一番认识。第一,他没有对古代朋党现象进行全面否定。他明确指出“党非必祸国者也”。他特别列举了唐朝的清流党,宋代的蜀、洛、朔三党,以及明代的东林党和复社党,并认为这些党内的人士均属于“幹国英杰”,值得崇敬。第二,李大钊看到了中国古代朋党与西方近代政党政治的区别。他直言:“今之政党,非古之朋党可比。”他认为,政党这种事物,如果运用得当,就能成为选择优势政治资源的工具,有利于国家的繁荣昌盛。所谓“用之得当,相为政竞,国且赖以昌焉”[3]1。总之,李大钊抛弃了对“党”的传统偏见,舆论上为政党政治鼓与呼。尽管民国初期的政党政治乱象环生,但他依然对政党政治这种新生事物抱有信心与期待。

(二)对政党政治乱象进行批判

在政党政治中,各个政党都代表一定的阶级、阶层利益,除了觉悟了的无产阶级政党之外,没有任何政党能够超越自身阶级利益的局限,这也是近代政党政治的“死结”。当然,青年李大钊尚不能形成这样的认识,但他对当时政党政治的诸多乱象进行了尖锐的批判。他指出各政党是“争意见不争政见”。他还将各党派分为“上焉者”和“下焉者”。所谓“上焉者”是指那些人格高尚、不掺杂个人私利的党派,由于看问题的角度不同而时常引发“政见之争”;“下焉者”则指那些人格低下、为一己私利不惜践踏国家和人民利益的党派,也就是“意见之争”。李大钊对“下焉者”进行了辛辣的讽刺,称其“如桀门之犬,嗷嗷吠尧,不惜出违心之论,肆口罗织,国体之荣辱,人格之保丧,外界之非笑,均所罔顾,惟以博其主人私党之快意”[3]57。民国初年各党派自说自话,互相攻讦,杂音盈耳,混淆是非,颠倒黑白,一片乌烟瘴气。

(三)对良性政党政治抱有期望

对刚刚成立的中华民国,李大钊和当时许多志士仁人还是抱有很大期望的。他们认识到民国的许多政治乱象是由晚清政治流毒所致,并不能归咎于刚刚实行的民主政治。因此,李大钊依然对未来政治的发展抱有期待。但是,这种期待带有较多的空想成分。在具体路径上,他也只能寄希望于仁人君子们“以绝大之觉悟,应时势之要求,至少须不拒正当异派势力之发生,稍进更宜自振独立之精神,以指导专断或暴乱之势力,舍迷途而趋正轨也”[3]99。这种把国家前途命运寄托在所谓“党界诸君子”身上的想法是值得商榷的。事实上,在腐朽黑暗的政治生态下,真正的“君子”要么洁身自好,远离政治,要么饱受排挤,远离权力。若想改变中国腐朽的政治环境,唯有实行彻底的社会革命,创造一个新天地。五四运动之后,李大钊愈发感到建立一个“强固精密的组织”的重要性,并最终在共产国际的帮助之下,同陈独秀等同志一起创建了中国共产党,这不仅使中国革命的面貌焕然一新,也为中国未来的政党政治创造了良好的开端。

二、关于官场生态

民国初年,虽然民国政府在基本政治制度框架上模仿西方,但依然延续了晚清腐朽的政治生态,正所谓“换汤不换药”。各军阀和政客拉帮结派、任人唯亲、蝇营狗苟、贪污腐败。民国政风与晚清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李大钊目睹了这样的现实,悲愤不已,在对其进行尖锐批判的同时,也提出了一些具有建设性的建议。

(一)对腐朽官场生态进行批判

首先,批判反动政治暗杀行为。李大钊对宋教仁遇刺这样的反动暗杀行为异常悲愤,并从社会道德层面寻找原因,他慨叹道:“桃源渔父,当代贤豪,不幸而殒于奸人之手。”[3]23他认为,宋教仁被刺杀,主要是社会道德风气的堕落造成的,所谓“死之者武士英,所以死之者群德也”。宋教仁的遇刺,让李大钊处于对民国的无限期望和残酷现实之间的剧烈矛盾之中。同时,李大钊指出,宋案是不良政治导致的,也就是袁世凯这样的封建军阀无法接受西方政党政治的游戏规则,冒天下之大不韪,暗杀了宋教仁,这恰恰说明是封建政治权力观在作祟。其次,批判和讽刺了军阀、政客的丑恶嘴脸。李大钊把政客在污浊官场中的生存讥讽为“猫鼬之破鳄卵,蜣螂之弄粪丸”的动物行为,指出政客们所追求的就是“国务员的座位”和“黄金”,也就是权势和财富。同时,由于“国务员”职位有限,难以满足所有政客的需求。即便如此,政客们也不愿离开官场,宁可过一种“鬼混的生活”,使民国成为“鬼混的民国”。再次,李大钊感慨在恶浊官场生态下知识分子的不公命运。中国自古以来就有“学而优则仕”的传统,知识分子在国家治理阶层中占有很大比重。但是,在污浊的政治空气下,有情怀、有担当的知识分子失去了市场,处于英雄无用武之地的尴尬境地。李大钊也特别强调了知识分子的责任担当,他说:“吾尝论文豪与世运之关系,其见重于社会,不在盛世,而在衰世。”[3]69-70由此可以看出,李大钊并非一味感慨世道不公,而是主动承担起拯救世运的责任,这也是其历史自觉性的体现。

(二)对治理官场积弊提出建议

李大钊对初建的民国依然抱有很大的希望。他说:“民国鼎新,政俗始有涤革之机运,励精缔造,百制方兴,来者将惩前毖后以振颓末之风,而扫惰萧之习,乃吾人所汲汲冀希者。”[3]49所以,他并不满足于对现实政治的不满和批判,而是提出了自己的建设性意见。第一,他认识到民国初期的政治生态并非是实行西方政治制度所致,而是继承了晚清官场积弊的结果。他指出近三百年的清朝“久为储污纳垢之容器”,官制弊政的“恶根秽蒂”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够清除干净的,因此要有一定的耐心。第二,他试图从中国古代学者那里寻找方案,提出以清代王源、李塨的“才用其长”和“仕与学合”的思想作为解决民国官场机构臃肿、任人唯亲、科层过密、冗官冗员等积弊的办法。第三,主张引入西方的“官僚主义”,即近代文官制度。所谓“官僚主义者,乃近代各国建官之一种政策,即国家建官宜据学识为陟降主义也”[3]49。在主张学习西方的问题上,李大钊是有所选择的。他对英法实行的近代文官制度比较认可,但对美国泛民主的“官由民选”制度则进行了批评。同时,在议会制度方面,究竟选择一院制还是两院制,国内有不同的声音。李大钊推崇一院制,并反驳有些人盲目照抄美国和法国的二院制,他说:“抑知法美之取二院制,自有其特殊之原因,吾国亦自有吾国之特殊情形,岂可因彼为共和国,而遂贸然效之也?”[3]53此时,李大钊亦认识到了民国尚不具备直接普选的条件,如果民国政府不顾国情骤然实行直接普选,他宁肯放弃一院制而转而支持两院制。总之,李大钊对待西方制度的态度是一切从国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跟风抄袭,反对照搬照套,以科学态度代替个人好恶,这是非常难能可贵的。

三、关于国家结构

中央与地方的权力配置问题是国家政治制度的重要内容,是国家结构形式的问题。从历史上看,采用中央集权制的国家一般为单一制,而采用地方分权的国家则多为联邦制或邦联制。民国伊始,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逐渐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1912年,章士钊在《民立报》上连续刊文谈论集权与分权问题,并且从逻辑的角度与论敌展开了公开论战[4]。李大钊站在国家利益至上、拥护统一、反对分裂的立场上,讨论了历朝历代中央和地方关系的历史沿革,并提出了加强中央集权、裁撤地方都督等具体建议。

(一)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拥护统一,反对分裂

在中央与地方关系问题上,李大钊的根本原则是坚持国家利益至上,拥护统一,反对分裂。民国成立之初,他希望当局能够“血心毅力,除意见,群策力,一力进于建设,隆我国运,俾巩固于金瓯”[3]1。可见,他以国家整体利益为重,以振兴国家为最大价值追求。同时,他还看到了地方都督权力过大后对抗中央,导致所谓的“省私”之害。他说:“今人不察,徒龂龂于中央之是防,而不知跳梁违宪者,实不在总统,而在都督也,不在中央,而在地方也。”[3]32因此,他提出要裁撤地方都督的权力,加强中央集权。他提出从“解除军法”“拥护宪法”“巩固国权”“伸张民权”“整顿吏治”[3]31-33五个方面裁撤督军,以统一国家政令,凝聚国家力量。他还反驳了主张地方分权的观点,指出问题不在于“地方分权”,而在于“都督拥权”。李大钊又认为,中国不可能实行联邦制,只能实行单一制,都督的存在是缺乏法理依据的。因此,他指出民国宪法颁布之日,即都督罢权解职之时。

(二)提出了裁撤都督的具体办法

李大钊不仅阐明了裁撤都督的理由,还提出了裁撤都督的具体办法,包括以下四个方面。一是“中央收回军政实权”。这是裁撤都督的首要策略。他主张中央政府接管军队,由中央统一调度,以改变地方都督拥兵自重的痼疾。二是“简任省尹”。省尹即省长,是一省的主要行政长官。李大钊提出省尹必须由中央任命,且曾经担任都督者不宜再任省尹,经由都督设置的省尹,急宜调动变更。这样可以使行政权和军权分离,为进一步裁撤都督奠定基础。三是“划分军区”。李大钊为解决都督之患,提出了划分军区的设想,试图改变地方都督在自己辖区拥兵的历史。他主张各军区的划分以国防需求为标准,减少内地驻军,加强边境驻军,全国划分为五大军区,等等。四是“废除都督名义”。李大钊指出都督这一职位已经可以由其他职位替代,为防止地方分权死灰复燃,因此最好以政府名义彻底撤销“都督”这一名称,使其成为一个历史性名词。

(三)基于中国历史和国情进行制度选择

中国历来就有“大一统”的思想观念。李大钊从国家政令统一的角度出发支持中央集权制,无疑是对“大一统”观念的继承和发展。首先,他从历史的角度对分封制和集权制进行了考察。他比较了历史上主张分封制和主张集权制的两种不同观点。曹元首认为夏商周三代时期的君主能够与天下共有其民,因此全天下民众能够忧其所忧。然而秦始皇却实行专制独裁统治人民,因此社稷倾覆而无人能够救援。实际上,秦朝“二世而亡”的原因是复杂的,根源在于其暴政,激化了阶级矛盾,与实行中央集权制并不存在必然联系。所以柳宗元指出秦朝亡于人怨,并非在于制度本身。当然,曹氏的某些观点仍然颇有价值。如果统治者能够与人民群众同甘共苦,能够忧国忧民,必将获得民心以缓和阶级矛盾。虽然我们不能将分封制简单地等同于“与民共乐”或者“与人同安”,但统治者如果能够求得与广大人民利益的最大公约数,最大程度地缓和阶级矛盾,无疑是进步的。其次,李大钊认为国家结构体制的选择还要依据中国具体国情,不主张盲目照搬他国经验。他说:“盖一国各有其特殊之国情、历史、地理、民俗,政制即应乎此而设者也。”[3]221基于中国国情考虑,他自然倾向于中央集权制。事实证明,服从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既是中国的历史经验,也是能够形成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凝聚全民族力量的最好制度保障。

四、关于社会道德风气

政治生态是社会道德风气的“风向标”,而社会道德风气又是产生政治生态的母体环境,二者可谓休戚与共,紧密相连。由于辛亥革命的不彻底性,民国的政治生态与晚清相比,混沌之貌可谓有过之而无不及。目睹此景,李大钊相继撰写了《自杀与群德》《原杀》《文豪》和《风俗》等文章,对当时的社会道德风气进行了批判,同时也树立了改造社会的责任意识。

(一)通过自杀现象评判社会道德风气

清末民初,自杀现象一度泛滥,特别是一些社会精英人士,如陈天华、潘宗礼、杨笃生、蒋百里等人的自杀行为影响极大。李大钊对这种现象进行了分析,指出自杀源于“模仿、激昂、厌倦、绝望”等因素。同时,他认为这四种现象都有更深刻的社会原因。他说:“所以激发此心理见象者,实为其对象之罪恶的社会见象也。”[3]46李大钊指出,“绝望”的情绪源于人们对民国的巨大失望,因中华民国“政俗且愈趋愈下,日即卑污”的现实。但是,李大钊并非一味的哀叹和无奈,他仍然对未来抱有希望,渴望能够探索出一条解决问题的途径,要“化荆棘为坦途,救世救人且以自救”。这说明他并不只是愤慨和批判,而是要以身作则,投身到改变国家民族命运的大潮中去。

(二)将社会道德滑坡的危害上升到“亡天下”的高度

“群”是清末民初一个重要的流行话语,是指处于同一地域具有共同生产和生活方式、共同文化、共同精神、共同心理和共同语言文字的人的集合体,类似于“族群”和“民族”的涵义。李大钊认为:“盖群云者,不仅人体之集合,乃具同一思想者之总称。”[3]88也就是说,“群”的根本特征是具有共同的思想、文化和心理。所谓“亡群”就是指社会道德的滑坡、社会秩序的失范。他把“亡群”这样的道德滑坡与顾炎武所讲的“亡天下”相提并论,指出其危害远远大于“亡国”,其结果就是社会道德体系崩塌,社会秩序失范,甚至精神家园沦陷。那么,面对亡群之忧,有志之士应该如何选择呢?李大钊认为,“群之人而甘于亡也,夫又何说?其不然也,则保群之事,必有任其责者矣”[3]88,指出必须要有承担“保群”的责任之人。而李大钊自己正是这种“铁肩担道义”的“保群”责任之人。他从来不以旁观者的身份坐而论道,而是以巨大的责任意识和使命担当去积极地改造社会。

(三)指出政治生态对社会道德风气的影响

政治生态是社会风气的“风向标”,对社会风气具有极大的带动作用。李大钊深刻地认识到这一点,并且以刘秀和曹操不同的用人政策为例进行说明。光武帝刘秀崇尚名节,良好政治风气得以传承,即便到了东汉衰落之时,也依然有“依仁蹈义,舍命不渝”的死节之士。但是,曹操“崇奖跅弛之士”,重用那些“不仁不孝,而有治国用兵之术者”,导致“权诈迭进,奸逆萌生”,最后使曹魏一朝落得“当今少年不复以学问为本,乃以趋势求利为先”的颓靡风气。可见,政治生态对社会风气具有巨大的导向作用。要想转变社会风气,就必须从改善政治生态入手,以政风带动社风。此外,李大钊突出了“群枢”的重要作用。所谓“一群之中,必有其中枢人物以泰斗其群,是曰群枢”[3]89。李大钊指出,“群枢”与社会风气、世道人心的好坏直接相关,如果世道好,则其作用发挥得好,反之亦然。他说:“郑伯好勇而国人暴虎,秦穆贵信而士从多死,陈夫人好巫而民淫祀,晋侯好俭而民蓄聚,太王躬仁,邠国贵恕。”[3]89最后,李大钊亦强调了普通人的重要作用。他说:“圣人既不足依,英雄亦莫可恃,昌学之责,匹夫而已。”关键是,他并非置身事外,而是以身作则,以极大的责任担当意识投身于社会改造之中。他不以“群枢”或者“英雄”自恃,而是将自己看成“匹夫”一类的普通人,直言“虽以不肖之陋,亦将赑屃其匹夫之任以从之”[3]92,表明了他矢志于救国救民和改造社会的高度历史责任感。

五、启示与思考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营造良好政治生态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作为党的政治建设的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浚其源、涵其林,养正气、固根本,锲而不舍、久久为功。”[5]可见,政治生态建设绝非一朝一夕之功。在新时代条件下,重温李大钊当年的政治生态观,对于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依然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应以国家和人民利益至上为原则。李大钊在讨论政党政治、国家结构、议会制度等具体问题时从来不带有任何政治倾向,从不讨好或者依附于哪一派军阀、政客,而是以国家民族的整体利益为最高准绳。当今,习近平总书记不断强调要全面从严治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各级领导干部和党员同志应该站在国家、人民的整体利益的立场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当“两面人”,不搞“伪忠诚”,不拘泥于狭隘的政治圈子和利益圈子,及时打扫自己身上的“政治灰尘”,提高“政治免疫力”。只有始终心中有党,心中有人民,才能真正增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仰,保持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只要有了合格的政治主体,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才会具备根本的保障。其次,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要实事求是和兼容并蓄。李大钊在政治制度的选择上一贯坚持中国国情优先的原则,既坚持从传统文化当中寻找有益经验,也坚持有选择地学习西方先进的政治制度,这对于当前加强国家治理能力和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的现代化尤为重要。总之,既不盲目崇拜西方制度,坚决拒绝走“全盘西化”的路线,也不搞所谓“复兴儒学”的复古路线,而是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不断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断创新国家治理体系,不断提高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水平,为世界发展贡献中国力量和中国方案。再次,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要树立责任意识并积极实践。李大钊很早就树立起“振奋国群”和“救人救世”的责任意识,并且用行动诠释了他“实践其所信,励行其所知”的光辉一生。在新时代,每一个人都应该紧密团结在党中央周围,勇做时代的奋斗者,绝对不做旁观者,要继承先烈遗志,弘扬革命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投入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中去,倾注到实现中华民族复兴的伟大梦想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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