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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加缪的反抗思想——融合了肯定与否定因素的行动准则

2020-01-09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报 2020年1期
关键词:加缪革命意识

邝 姗

(上海行健职业学院 行政楼,上海 200072)

一、“反抗”思想是人类面对荒诞世界所采取的行动

加缪的荒诞思想揭示了人的两难生存处境,将人类的生存处于一种“之间”的状态,通过《西绪弗斯神话》暗示的“你不能推石,你必须推石”传达出来,即人类在意识到自己行为的无意义后,仍然必须坚持自己的行为却又无法把握这一行为的意义这样一种状态。显然,加缪的荒诞思想在揭示人的生存处境的同时,鼓励人们坚持自己的行动,因为在这行动之中自有生命的意义存在。

在《反抗者》一书中,面对生存的荒诞处境,加缪提出“反抗”思想,他的反抗思想是一种融合了“肯定”与“否定”因素的行动准则。反抗肯定的是人性及其应享有的权利,否定的是超越道德和个人价值、尊严的无限制的行动。否定和肯定的制衡产生了真正的反抗,其双重因素相互融合在一起,构成了加缪面对荒诞世界的行动准则。本文主要以加缪的著作《反抗者》为例,同时结合加缪的其他相关作品对这一思想进行详细探讨。

(一)“反抗”使人类面对“荒诞”世界的苦难有了集体意义

加缪的著作《反抗者》在第一部分对“反抗者”作出初步定义的同时即试图对荒诞的概念再作界定,他指出,面对世界的荒诞,个人经历的苦难属于个人本身;而从面对荒诞采取的反抗行动起,苦难就有了集体的意义。联系《西绪弗斯神话》和《反抗者》的整体思想可以看到,加缪在《反抗者》中融入荒诞的态度,但现在,加缪将这种态度看作一种合理的、敏锐的判断力和感受力,试图找到一种引导我们如何按照世界本来面目生活于其中的行动方式。他在《反抗者》中大声疾呼,谴责任何伤害人、破坏人类现时幸福的行为。他认为,人生的荒诞性是改变不了的,但是人的本性(生的渴望、爱的要求和施予等)带来了一线光明。在意识到人生永恒荒诞性的同时执着地追求这线光明,这就是人生的全部意义。加缪的《反抗者》内容广博,涉及文学、历史、哲学等诸多方面,而加缪不是一个系统性、逻辑性很强的哲学家或思想家,《反抗者》是百科全书式的,往往粗线条的勾勒,表现出这个时期的哲人兼作家所特有的、在最终解决最驳杂和最专门的问题时的某种自负。从《西绪弗斯神话》到《反抗者》体现了加缪与众不同的人道主义思想,在创作早期作品《局外人》时,加缪对“荒诞”世界持被动消极的态度,认为人只能认识世界的荒诞并消极地接受命运。随着《西绪弗斯神话》的诞生,加缪的思想逐渐从消极走向积极,着重探讨人的尊严、人的价值的实现对于人的生存之重要意义。二战爆发后出版的小说《鼠疫》,开始意识到个体的反抗和个人价值的实现对人类的生存困境而言力量过于渺小,只有通过集体的力量共同反抗,才能与荒诞的世界相抗衡。在这一过程中,加缪的“反抗”思想也逐步形成。

加缪在第一部分运用个体经验来解释相当抽象的术语“反抗”。奴隶拒绝服从主子的命令有两重含义:拒绝这过去压迫他的力量;更重要的,奴隶坚持在可容忍的界限之外不被压迫的权利。从存在的角度来说,反抗代表了个人真正的诞生时刻,因为在此之前他是被动行事,但通过反抗,他要求受到尊重、获得一己之身份,成为自由团体中的一员。因而反抗的第一个结果,就是使个人意识到他作为个人的价值,意识到作为人类成员之一的存在,意识随着反抗而诞生。不仅如此,从反抗的时刻起,一种新的意识诞生了,意识到每个人,包括压迫者在内所拥有的普遍利益和价值,在反抗的行动中,个人要捍卫的这种价值并不属于他一个人,这种价值是由所有人来造就的。因而在反抗中,人自我超越成为他人。因此,反抗的第二个结果是对普遍人性的承认。反抗的第三个结果可由第二个推导而来,加缪的结论是,对普遍人性的发现导向人类的团结。奴隶的反抗总是和他意识到个人与人类的团结联系在一起,奴隶不能自私地行动,因为他自己仅仅是其希冀保卫的价值标准的微小一部分。奴隶在反抗中需要将自己与同胞视为一体。在反抗中,奴隶最初作为个体,意识到他是什么,世界又是什么,认识到个体与作为集体的同胞的团结、一致,最终意识到个体通过融入集体共同反抗可以创造自己的价值标准,可以超越放弃和沉默的痛苦而前行。“反抗”使人类面对“荒诞”世界的苦难具有了集体的抗争意识。

(二)“反抗”思想肯定的是人性及其应享有的权利

“我反抗,因而,我们存在”[1](P125)就是加缪反抗思想中至为重要的一个论断,是综合他的庞杂思想的确定点,其作用如同笛卡尔的“我思故我在”。“反抗”具有“反思”在思想秩序中所起的同样的作用,“我反抗,因而,我们存在”这一文学化加哲学化的表述传递了加缪的“反抗”思想的精髓:人类面对“荒诞”世界,唯有积极、勇敢地抗争,才会走上充满希望和阳光的未来之路,这正是加缪人道主义思想的独特之处,其核心是身处这个荒诞的世界,人作为具有自我尊严和自我价值的存在,应该在反抗的行动中表现精神独立、价值实现和自由人格,从而能够在绝境中克服并战胜荒诞的命运,体现人道主义精神。

可见,加缪提出的面对“荒诞”世界的“反抗”思想,其肯定的是人性及其应享有的权利。接着,加缪以1789年以来的欧洲为范围,对反抗的态度、企图和结果进行探讨,他将反抗区分为形而上的反抗和历史的反抗,“形而上的反抗即人起来反对自身条件和整个创造的行动。反抗之所以是形而上学的,是因为它对人的目的和创造的目的提出异议。”加缪提出,在过去的150年,同样的人类的反抗重复了一遍又一遍。从萨德开始,所有形而上的反抗者不论他们采取何种形式,不论是伊壁鸠鲁的可怕的忧郁、卢克莱修的修辞学术语,还是洛特雷阿蒙的和韩波的超现实主义诗歌,他们都肯定了人类的孤独处境,肯定了世间缺乏任何形式的道德。但一当他们否定了上帝,就开始着手按照自己的概念重建、创造某种秩序,从而僭窃了传统上属于上帝的权力。虽然萨德和浪漫主义者最初的意图与反抗的本质一致,即都是对荒诞的环境中事物的发展超出限度所做出的反应,但过去的反抗者最终违反了反抗的真正本质。加缪认为,反抗必须寻求一个要求与世界和谐、统一的道德哲学或道德原则,即使这个世界否定生命有任何意义[2](P98)。只要反抗者将这一要求置于一边,就背离了自己原先追求的目标。这种反抗由于接受杀戮和恶而迷失方向,沦为虚无主义。

二、否定和肯定因素的制衡产生了真正的“反抗”

(一)“反抗”必须忠于维护人的尊严、维护人追求现世幸福的权利

《历史的反抗》这一章探讨历史上反抗所采取的各种形式以及出现的各种偏差和蜕变。在讨论历史上的反抗从弑君者开始之前,加缪将自己对反抗和革命的理解作了区分,在加缪的描述中,反抗行动从其根源上看是持续不久的。它仅是一种连贯的见证。相反,革命以思想为先导。确切地说,革命就是把思想灌输到历史经验中去;而反抗只不过是从个人经验走向思想的运动。革命是一种根据思想规范行动,在某种理论范围内改造世界的企图。反抗残杀生灵,而革命则同时毁灭人和原则。因而,虽然革命可能由反抗而起,但由于它努力在牺牲现有秩序的基础上建立新的社会秩序,便无可避免地引入这种思想——权宜、自私可作为所有行动的足够理由。一旦谋杀、征服、奴隶制成为合理、合法的,反抗的最初信念——要肯定个人的价值、尊严,要与否定尊严存在的事物相对抗,就让位于理想的专制主义,每个个体的权利与人类幸福比较而言,便为了某种未来的完美社会秩序而被牺牲。这与肯定人的现世幸福、肯定人追求现世幸福之权利的观点是完全相悖的。

加缪在《反抗与艺术》一章开始描述西方世界的反抗历史,或者可以说描述对反抗的曲解、误用更合适,并表明自己对革命与暴力、目的与手段的观点。其一,是前文有所讨论的形而上学的虚无主义在令人迷惑的各种形式下的失败;其二,抽象的民主价值观产生了1793年的革命政权;其三,将反抗与历史视为一体的黑格尔主义在辩证法的幌子下将民众变为奴隶;其四,非理性的法西斯主义的恐怖主义走向虚无,目标是建立一个被神化了的社会,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使用暴力成为合法的手段。而在加缪看来,以上观念都与他的“反抗”思想无关,面对“荒诞”世界,加缪提出的反抗不是建立在以上各种“主义”的虚无、非理性或神化之上,而是基于人性,即人与人之间的爱。加缪认为,人性将改变荒诞的世界,爱则帮助人们镇定地扭转困境;而反抗的力量将战胜荒诞、改写命运。同时,反抗又有其限度和适度,不是非理性的。加缪明确反对极权、反对专制,也反对以“反抗”名义进行的暴力,更反对将“反抗”凌驾于人性之上,即反对意识形态干预人的自由发展。加缪的“反抗”思想融入了讲求节制、平衡、追求适中的思想和行动的地中海思想,其核心是希望排除革命的暴力,使反抗运动在一种“南方的沉思”里持续下去[3]。这种沉思有分寸,也有力量,它抛弃了绝对的幻想,选择了相对的任务,以古希腊的明智来反对历史的疯狂。加缪反对使用暴力,反对无可避免使用暴力的革命,并认为真正的反抗行动不是诉诸于暴力,而是为了限制暴力的制度。对于著名的目的决定论,加缪曾明确表达自己的观点,他认为不能以“只要目的是好的,可以不择手段”来为暴力寻找理由。因为没有人有权利证明目的一定是好的。加缪的反抗思想的回答是:手段。加缪以“手段决定目的”彻底颠覆了目的决定论,坚持反抗必须忠于维护人的尊严、维护人追求爱与快乐的现世幸福的权利,并以这一道德原则反驳为了构想中的乌托邦而不顾及个体现时幸福的暴力革命理论。

(二)“反抗”否定了超越道德和个人价值、尊严的无限制的行动

在《反抗者》一书中,加缪对人们进行反抗的本质、特性进行论述的同时,也使人们意识到“反抗”有其必然的有限性和适度性。在《反抗者》最后一章,加缪将适度原则用于对反抗的探讨,这一适度原则是借以判断所有人和所有事件的尺度。加缪指出,适度并不是反抗的反面。反抗即为适度,反抗的行动理顺、捍卫适度,在历史及其杂乱无章中重建适度。加缪用适度指称与任何一种过度相反、对立的思想态度。为了加以说明,加缪以革命极端主义者的反抗均导致失败为例,指出这些革命的失败正是因为革命极端主义者忽视了反抗行动的有限性和适度性的基本因素[4]。与拥有血肉之躯的具体个人相比,革命极端主义者更青睐关于个人的抽象概念,由此,革命极端主义者献身于一种教条主义,而这违反了反抗所提出的人的本性的教条主义绝无可能保证人类价值的实现与获得。加缪基于这一方法寻找到一种与真正的反抗不相矛盾的思维和行动方式,加缪借以仿效的是地中海传统,该传统通过始终意识到焦虑和适度是反抗的基本特性而胜过了抽象的意识形态,这里的焦虑是一种紧张。在那个时代(19世纪初),过度总是一种舒适,有时是一种放任,相反,适度则是一种纯粹的紧张。加缪希望反抗行动在坚持适度原则的基础上继续下去,真正的反抗者选择为现在胜过为未来生活,选择人类的命运胜过对权力的幻想,从而为今天的我们提供了一个生命具备创造力的法则[5]。

加缪的“反抗”思想肯定了在人的反抗行动中存在不可逾越的界限,即个人的尊严、价值和追求幸福的权利不可被抹杀,揭示出在人身上始终要捍卫的东西;同时,加缪的“反抗”思想否定的是超越这一界限的行动,因而否定中实际包含着肯定。就像加缪的荒诞思想一样,其双重因素相互融合在一起,在否定和肯定的制衡中产生了真正的反抗。就加缪的个人创作特质而言,他的思想和文学作品都与其个人经历和体验紧密联系在一起。加缪十七岁时因患结核病而告别他一生热爱的运动——足球,作为一个酷爱生活的人,加缪眼看着自己可能要被莫名地剥夺生命,这就是荒诞的最初表现之一。在一篇题为《贫民区的医院》的散文中,加缪描绘了他的病中感受。在平淡的风格、平静的语调中隐含着他绝望的心绪和对生命意志的肯定与希望。加缪已经意识到生活中处处存在的矛盾现象,他一生都在努力寻求两极的平衡与和谐统一,这种“双节奏”和两重性主题在他的许多作品中都可以得到印证。

三、结语

总而言之,加缪在《反抗者》中提出面对荒诞的“反抗”思想是融合了两种对立含义的思想的结果,其肯定的是人性及其应享有的权利,同时否定了“反抗”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超越道德和个人价值、尊严的无限制的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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