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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农村交通管理 保障群众安全出行

2020-01-09卢国权

科学咨询 2020年6期

卢国权

(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万秀区夏郢镇夏郢交通站 广西 543005)

引 言

在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的背景下,我国农村经济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原来的农村交通体系已经不适用于现今农村经济的发展要求,极大地制约了农村经济的发展,并且,农民群众的法律法规意识淡薄,导致农村交通安全事故频繁发生。这不仅对农民的生命造成威胁,给农民带来较多的经济损失,也给当地管理部门带来很多工作上的困难,更影响了农村社会的良好治安和家庭稳定。为保障农村经济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相关部门需要切实提高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农村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宣传教育力度,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根据农村道路安全形势变化的情况,区县政府的相关部门要对农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针对性强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宣传教育机制健全为基础,相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让群众认识到不良交通出行行为的危害。在进行宣传教育活动过程中,我们建议相关部门以乡镇为单位,从群众的角度出发,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来开展活动,让村民愿意学习、乐于接受。[1]例如,相关部门可以邀请酒后驾驶的司机讲述车祸带给家庭的危害,让村民有所体会与启发;还可以将交通安全宣传视频和标语等,设立在农村集中活动的场地,借鉴新加坡的管理方法,促使交警部门与驾校、酒店、娱乐场所等之间的沟通合作,重点提升这些场所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提高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安全认识,以便更好地组织宣传工作,增强广大村民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

二、健全安全管理体系,保障安全管理工作

制度体系是否完善关系到农村交通管理工作的成效。因此,政府部门需要高度重视农村交通管理工作,以建设和谐的交通环境为基本出发点,落实交通管理工作内容。政府部门要将其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列入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内容中,明确责任主体和负责事项,与其他社会组织相协调,借助社会组织力量,来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另外,政府部门还需要通过调查了解农村道路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交通管理工作会议、信息报送、事故通报、工作报告等制度,定期研究交通问题,做好部署分工,借鉴其他地区的经验和做法,来推动本地区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三、开展综合整治工作,打击交通违法行为

政府要从农村交通安全的实际情况出发,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开展综合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突出的交通违法行为。例如,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骑摩托车者不戴安全头盔;货车超载;客运车辆站外上下客、非法运营;无证、无牌、酒后驾驶等违法行为。农村的各种占用道路违法行为比较多。因此,执法部门应当加大管理力度,对于违章占道建设、晒粮食、占用集市的行为要从严打击。政府和村委会组织管理人员要及时制止公路乱倒垃圾、堆放杂物的行为。相关管理部门要加强村镇规划工作,将历史形成并穿过镇区和村庄的二、三级公路进行调整,将管理工作实行划区包干、责任到人,建立整治和管理的长效机制,为农村人员安全出行创造条件。

四、深入问题排查治理,消除交通安全隐患

首先,相关管理部门要严格把控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考试以及审验等关口,全面掌握农村机动车和机动车驾驶人的基本情况,落实对摩托车、三轮汽车等车辆的驾驶许可考试内容和标准,从驾驶人源头上杜绝安全隐患。在车辆注册登记、安全技术检验和牌证核发上,相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标准和要求进行登记、核发,从源头上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其次,相关管理部门要定期清理和整顿生产与经营三轮汽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企业,对于生产、销售不合标准的企业与单位要依法查处,情节严重的立即责令停产、停业,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最后,相关管理部门还要制定车辆注册登记的处理意见和引导政策,减免注册登记费用,推行一站式服务,便于村民办牌办证。[2]

五、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满足安全通行需要

各地区内的有关部门在实施农村公路建设项目时,要注意公路安全保障设施的建设,组织安全设施专项验收,督促落实施工安排与设计工作。首先,针对重点位置,如急弯、窄路、临崖、临水等等的施工,施工单位要增设必要的警示、安全保护设施,提醒和保护行人安全。其次,针对人流、车流较多的路段,有关部门要注意设置限速、注意行人等交通标志或减速设施。最后,为防止超限超载车辆的驶入,有关部门要在重要出入口和节点位置上设置限宽、限高设施,由此来保障农村道路的交通安全建设,满足群众安全通行的需要。

总而言之,农村交通安全问题关系到农村的经济、政治、社会、文化等各个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强农村地区的交通管理工作,有效促进社会和谐发展,使广大群众能够更好地享受到改革的成果。这对于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助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