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之际敦煌寺院中的矜放
2020-01-09徐秀玲
徐秀玲
(河南大学 文献信息研究所,河南 开封,475001)
在20世纪初甘肃敦煌莫高窟出土的敦煌文献中,不但世俗政权,即归义军政权中有关于矜放方面的内容,在佛教寺院中也有许多记载。归义军政权矜放的内容包括减免或免除百姓的赋税劳役、释放人身自由及“素年旧债”等①关于归义军政权赋役方面的矜放,参阅雷绍锋.归义军赋役制度初探(第一、二章)[M].台湾:洪叶文化事业有限公司,2000:7-238;刘进宝.唐宋之际归义军经济史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7:189-238;赵大旺.归义军政权对徭役影庇的限制——以P.3231平康乡官斋籍为主[J].敦煌研究2016,(2);关于归义军政权对人身自由、素年旧债的矜放,参阅唐耕耦,陆宏基.敦煌社会经济文献真迹释录(第2辑)[M].北京:全国图书馆文献缩微复制中心,1990:258、294.;寺院记载的矜放多与寺院财产及人事管理有关。
一、矜放释义
中国古代历史上关于“矜放”的记载,可见《说文解字注》卷14上《矛部》注释:“矜,矛柄也。从矛今声。”[1]《方言疏证》载“矜”字,“矜谓之杖。注:矛戟即杖也。”[2]《学林》卷2记载:“前汉徐乐传曰:起穷巷,奋棘矜。颜师古注曰:棘㦸,矜㦸之把也。”[3]《通志》卷34载:“矜本矛柄也,因音借为矜怜之矜,因矜怜之义借为矜寡之矜。”[4]《匡谬正俗》记载:“矜,小雅鸿雁篇序云:至于矜寡,无不得其所焉。徐仙音矜为古顽反。案此诗当章言爰及矜人,哀此鳏寡。故郑笺云:当及此可怜之人。谓贫穷者欲令赒饩之,鳏寡则哀之。其孤独则收敛之。使有依也。寻序及诗意盖云可矜怜之人,及鳏寡者皆被劳来安集郑笺释之,正得其理。而徐氏读矜为鳏,既无所凭,大失本旨。”[5]《汉书》卷78记载:“古者臧于民,不足则取,有余则予。诗曰:爰及矜人,哀此鳏寡。(师古曰:小雅,鸿雁之诗也。矜人,可哀矜之人。谓贫弱者也,言王者惠泽下及哀矜之人以至鳏寡)上惠下也,又曰雨。”[6]《春秋公羊传注疏》卷11记载:“矜之者何?犹曰莫若我也(色自美大之貌)。疏:矜之者何?解云:既名贤伯,美见天下,而取夸矜,异于本行,故执不知问。注:色自美大之貌。解云:谓其颜色自有美大之势。”[7]同书卷16又载:“华元曰:吾闻之,君子见人之厄则矜之。注:矜,闵。”[7](P11)又,《康熙字典》集“矜”字的相关解释,如《管子·法法篇》记载:“彼矜者满也,细之属也。注:满招损,小人之类也。又庄以持己曰矜。”《礼·王制》:“老而无妻者谓之矜。”《琅邪代醉编》记载:“鳏寡之鳏,礼记作矜。哀矜之矜,前汉于定国传作鳏。二字通声互用也。”[8]是知《康熙字典》中“矜”字的释义基本上与怜悯、矜怜相关。
据上述文献记载可知“矜”的含义有五,其一是矜的本义,即矛或杖;其二释为大且美,即“色自美大之貌”;其三释为老而无妻者,同“鳏”;其四释为端庄、矜持,即“庄以持己曰矜”;其五释为借音,如“矜本矛柄,因音借为矜怜之矜”等。此后,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矜”字多失其本意,以“怜悯”或与之相关之意出现于传世典籍里,特别是以其借音“矜怜”之意,被统治者利用,如《尚书注疏》卷11《泰誓上第一·周书》记载:“天矜于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矜怜也,言天除恶树善与民同)。”[9]又《汉书》所载“言王者惠泽下及哀矜之人以至鳏寡”,“上惠下也,又曰雨”。[10](P5)视为上天或统治者对官员及百姓因怜悯所施的雨露,即恩惠。至魏晋隋唐时期“矜”字被广泛运用于官府发布的各级政令或记载在官员的言论中,矜怜的内容众多,且多与“放”或“免”连在一起。如梁朝闽寇陈宝应父自为渠帅,被捉拿以后,陈国皇帝“每以罪在酋渠,悯兹驱逼,所收俘馘,并勒矜放”。[11]唐元和元年(806)三月武元衡奏:“兵部、吏部、礼部贡院官员,每举选限内,有十月至二月不奉朝参。若称事繁,则中书门下、御史台、度支、京兆府公事至重,朝谒如常。况旬节已赐归休,又许分日,一月之内,才奉十日朝参,甚暑甚寒,又蒙矜放。臣求故实,以为王颜任中丞日尝论其事,举对甚详。伏请准贞元十二年四月二十七日敕,永为常式。从之。”[12]崔衍为虢州刺史时,因虢地税重、青苗钱缴纳十之七八,上书请求减免:“‘臣所治多是山田,且当邮传冲要,属岁不登,颇甚流离。旧额赋租,特望蠲减。臣伏见比来诸郡论百姓间事,患在长吏因循不为申请,不诣实,不患朝廷不矜放。……’帝以衍词理切直,乃特敕度支,令减虢州青苗钱。”[13](P4935)是知魏晋以降至隋唐时期,与矜放相关的内容有释放俘馘,官员因天气炎热或酷寒时可免予朝参,官员请求蠲减或免除繁重的赋役等。此外,从笔者搜索的文献史料看,这时期绝大多数矜放的内容与减免赋役相关①唐代传世典籍中记载的矜放内容,绝大部分与赋役减免有关,但又不仅限于赋役,包含的内容比赋役范围广。关于唐代赋役蠲免方面的研究,参阅康春华.唐代蠲免政策研究[M].北京:中国书籍出版社,2014.,“矜放”一词基本上成为官方或上对下的专用语,是隋唐时期统治者对治内官民的恩惠,属于统治者的德音。
二、唐宋之际敦煌寺院中的矜放
敦煌自汉晋以降就处在中西交通丝绸之路的要道上,不仅胡商云集,还是中西文化、宗教交流的孔道。[14]唐武宗灭佛以后,中原地区的佛教遭到毁灭性打击,但是九至十世纪的归义军政权适逢唐朝、吐蕃势力退出西域、河西之际,掌握了敦煌地区的统治权,未受灭佛影响的佛教得以继续在河西地区繁荣发展。唐宋之际敦煌寺院中的矜放即发生在这一历史背景下。
(一)敦煌寺院矜放的内容
唐宋之际敦煌寺院中的矜放种类众多,主要有敦煌寺院油梁、碾硙经营过程中的矜放,财物算会点检时的矜放,人事任免时的矜放等。
1.敦煌寺院油梁、碾硙经营过程中的矜放
中晚唐时期敦煌寺院对油梁、碾硙经营过程中的矜放,就原因而言有如下四种:
其一,看梁人落蕃不回以后的矜放。S.5927IV《戌年某寺诸色斛斗入破历算会残卷》文书第6—9行载“麦肆硕叁斗叁胜壹抄,粟两硕叁胜壹抄,油叁斗伍胜两抄,已上麦粟油等缘看梁人善信落蕃至今不回,众(看)僧矜放”。[15]
蕃即回鹘、南山、嗢末、龙羌等少数民族。唐宋之际敦煌的归义军政权实际管辖范围仅限二州八镇之地,东不出玉门镇,西仅包容两关,处在回鹘、南山、嗢末、龙羌等少数民族包围中。[16]这些民族相为寇盗,频仍侵扰,归义军统治下的民众有的被他们寇掠而去,有的被杀[17],对当时民众的社会生产生活造成极大的困扰,这种现象也反映在敦煌的雇佣契约及寺院财务文书中。看梁人善信落蕃不回,被寺院众僧矜放斛斗若干即是其中一例。
大车后边是两排老战士。其实他们年纪并不老,平均年龄也就三十二三岁。尹排长站在第一排老战士排头,响亮地喊了一句“敬礼”。于是,新来的知青们脸上挂着庄重,接受了老战士们齐刷刷的敬礼。
其二,修油梁、硙破等原因的矜放。当敦煌寺院油梁损坏无法开工时,寺院也会矜放斛斗。如P.4957《申年某寺诸色入破历算会牒残卷》第2—3行载“又油贰斗充修油梁矜放”。[18](P316)又如P.2838(1)《唐中和四年(884)正月上座比丘尼体圆等诸色斛斗入破历算会牒残卷附悟真判》第57行载“子年麦拾硕、粟肆硕缘硙破修饰处徒众矜放”;第60行载“寅年麦柒硕缘槽破矜放”;第91行载“卯年缘油梁破坏,徒众矜放油叁斗”。[19](P322-326)
其三,“缘水利弱”“硙晚行”等与天气有关原因的矜放。古代油梁、碾硙动力的来源主要靠水力或畜力。在古代敦煌地区,碾硙运转的动力主要依靠渠水,因天气寒冷水流不畅等原因引起硙晚行或碾硙不能运转,在此期间的损失,寺院会矜放硙户或其他经营者应缴纳的斛斗。如P.2838(1)号文书第48行有“麦伍硕陸斗、粟肆硕玖斗,缘水利弱徒众矜放”;第57行有“(子年)其年硙晚行,矜放麦壹拾伍硕,粟柒硕肆斗”。[20](P324)
其四,节日期间的矜放。敦煌寺院矜放斛斗,有时还因为节日。如P.2838(1)号文书第81行载“缘寒食,一季硙不行,徒众矜放麦玖硕、粟肆硕。又麦拾硕、粟肆硕,亦矜(放)”。此外,在正月十五期间,寺院也矜放梁户。P.2049号背《后唐长兴二年(931)正月沙州净土寺直岁愿达手下诸色入破历算会牒》第324行载“油壹斗,矜放梁户用”①在本条资料临近两行记载的是净土寺节日期间“油壹胜,岁付讷赞用;油叁胜,正月十五夜燃灯用”。是知寺院的梁户在正月十五节日期间也会被寺院矜放斛斗。。此时正处于正月十五期间,可知敦煌寺院在节日期间不仅矜放寺院的徒众,还衿放寺院的梁户。
从上述关于敦煌寺院油梁、碾硙经营过程中对相关人员矜放的记载可知,矜放一般都经过“众僧”的决议。如看梁人善信“落蕃至今不回”,斛斗被众僧矜放;子年某寺硙破需要修饰,徒众矜放相关人员“麦拾硕、粟肆硕”;寅年槽破矜放“麦柒硕”;卯年油梁破坏,徒众矜放“油叁斗”。可知敦煌寺院对油梁、碾硙经营过程中因诸种原因矜放看梁人、硙户、梁户的斛斗,都需经过当寺僧众或徒众集体商讨之后,决定是否免除他们应交而未交的斛斗。
2.敦煌财务算会、点检时的矜放
敦煌寺院在岁末年初的财务算会时也会实行矜放,并形成了比较成熟的文书格式。如应在帐中的矜放,有《后晋开运三年(946)某寺算会破除外见存历稿二件》。
其(一)文为:
开运三年丙午岁二月十五日,当寺徒众就中院算会,癸卯年直岁保集应入诸司斛斗蘇油布緤等,一周内破除外见存:准帐尾麦叁石六斗,欠在保集;准帐尾粟肆硕柒斗,欠在保集;准尾油贰斗叁升一抄,欠在保集;准帐尾黄麻叁硕陸斗,欠在保集;准帐尾豆肆硕贰斗,欠在保集;准帐尾布六尺,欠在保集;准帐尾麦两[石]六斗,粟两石七斗,僧政法律徒众矜放保集用。
其(二)文为:
开运三年丙午岁三月一日,当寺徒众就中院算会,甲辰年直岁福信应入诸司斛斗油面布緤等,一周年破除外见存:准帐外麦肆石五升,欠在福信;准帐外粟肆石叁斗,欠在福信;准帐尾油贰斗玖(肆)升,欠在福信;准帐尾黄麻两石贰升,欠在福信;准帐尾豆叁硕壹斗,欠在福信;准帐尾布緤贰拾贰尺,欠在福信;准帐尾麦肆石五斗,粟肆石三斗,伏缘斗师造檐一年周新(辛)苦,和尚及徒众矜放福信。[21]P522-523
在这两件应在帐中,某寺欠在直岁保集、福信二人身上的麦粟等斛斗有多笔,但是寺院经过集体商议以后,对他们二人的欠账给予矜放。前者如保集“麦两石六斗,粟两石七斗,僧政法律徒众矜放保集用”;后者如福信“麦肆石五斗、粟肆石三斗,伏缘都师造檐一年周辛苦,和尚及徒众矜放福信”。从这两件文书的基本内容看,唐宋之际敦煌应在帐中的矜放已经形成了比较成熟的书式,即:
1.某年月日,某寺徒众就某处算会,某年某人应入斛斗什物等,破除外见存(应在人上欠);
2.准帐尾,某斛斗若干,欠在某人;……
3.准帐尾,某斛斗若干,徒众等矜放某人。[22]
此外,敦煌寺院算会时的矜放还发生在寺院财务交割点检及算会羊籍时。前者如P.3161《年代不明(10世纪)某寺常住什物交割点检历》第20—22行载:“胡戌具全,大木盆壹,伍斗木盆壹,陆斗木盆壹,小木盆壹,大木槐子壹,高脚火炉壹,小木椀子壹拾枚。”其中小木椀子其下注曰:“内壹欠在惠诠,肆个僧政(众)矜放用,欠在智山”。[23](P40)可知某寺小木椀子中的四个被僧众等占用。这成为僧人侵占寺院财产的一种手段。[24]后者如S.4116《庚子年(940?)十月报恩寺分付康富盈见行羊籍算会凭》文书第13行载庚子年十月份报恩寺与牧羊人康富盈算会羊籍时,康富盈与寺院“说理矜放羔子两口为定”[25](P575),即牧羊人康富盈与本寺僧众商讨之后,众僧同意康富盈向寺院免交两口羊羔。
3.敦煌寺院人事任免中的矜放
敦煌寺院中人事的任免也常用矜放一词,即寺院僧官的辞职、免职也须经过当寺徒众同意。如P.3100《乙巳年(885)十二月寺主道行辞职状及都僧统悟真判辞》,其文为:
寺主道行□状。右道行差充寺主,已经六七年,勾当寺徒,不曾亏阙,伏望都僧统和尚请别一(差)替。请处分。牒件状如前,谨牒。乙巳年十二月□日道行牒。寺主自任纪纲,已经数稔,成功益绩,课效尤多。今既恳辞,理宜矜放。付寺,徒众商量差替。十一日悟真。[26]
本件文书第1—7行是寺主道行的自述请矜放寺主一职。文书第8—11行是都僧统悟真的判辞,称道行“自任纪纲,已经数稔,成功益绩,课效尤多。今既恳辞,理宜矜放”,并进一步交代应该“付寺,徒众商量差替”。可知道行辞职不仅需要向都僧统悟真上牒,还要经过当寺僧众的集体商议。又如P.3753《唐大顺二年(891)正月普光寺尼定忍等辞职并判辞》载普光寺寺主慈净、都维体净、典座智真、直岁戒忍等向都僧统悟真的辞职牒文,文书第15—16行是都僧统悟真的判辞:“付当寺徒众,细与商量,若合结(矜)放,即与差替。”[27](P49)是知普光寺几位僧官的辞职也是同样的处理流程。据此知敦煌寺院僧官辞职除了都僧统的判辞外,最终还需要本寺徒众的民主商讨,集体决议。
(二)敦煌寺院矜放的特点
从上述敦煌寺院中的矜放可知,唐宋之际敦煌寺院的社会经济生活中已经广泛使用了“矜放”一词,包括油梁与碾硙的经营、寺院的财产清算以及寺院僧职等的放免。矜放的对象有服务于寺院的看梁人、放羊人、修油梁与碾硙的寺僧或工匠、梁户、直岁、寺主等。矜放的内容虽然比较广泛、复杂,但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这些矜放都与寺院的财产或人事管理有关。从寺院管理的角度看,这些矜免行为都必须经过敦煌寺院的众僧或徒众的集体参与,不但体现了寺院在财产管理与僧职任免过程中程序上的严格与谨慎,形成了一套比较成熟的管理制度,还进一步反映了唐宋之际敦煌寺院在财产管理与人事任免上民主商讨的特点。
三、唐宋之际敦煌寺院矜放的社会历史因素
唐宋之际敦煌寺院的矜放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佛教慈悲向善、悲天悯人的情怀。但是考敦煌寺院矜放的社会历史原因,除了佛教自身的因素以外,还有以下两点:
其一,与归义军政权的生存环境有关。归义军政权统治敦煌以后,周边处于诸多民族政权的包围之中。外部,这些民族时常与归义军政权争夺人口、土地;内部,归义军政权最高领导者频繁更换,境内百姓的生产生活并不稳定。在这种内外交困的情况下,归义军政权频繁矜放百姓的赋役,在一定程度上争取了民心。与此同时,归义军时期的敦煌寺院已经成为了世俗政权的释吏,为世俗政权所驱使,协助官府迎送使客、使僧、发挥宗教的外交功能[28](P223),成为归义军政权对外交往的窗口,寺院对相关人员的矜免可能与维护统治者的统治秩序和社会稳定有关。如它在财物方面对部分人员进行矜免,不但在经济上减轻了他们的生活负担,思想上还有助于将佛教思想深植人心,强化寺院在人们生活上的不可或缺性,更与统治者维持着互依、互利的良好关系,使寺院的地位愈加稳固[29](P223),即敦煌寺院在矜放过程中衍生出了新的功能。
其二,与敦煌僧尼的经济压力以及寺院生存有着密切的联系。敦煌的人口,唐宋之际张氏归义军与曹氏归义军时期大约有6000余户,30000余人[30],但是当时敦煌僧尼的人口数量在归义军政权中晚期达到1500至2000多人[31],占敦煌总人口数量的1/15至1/20左右,即相当于15人或20人中有1人出家。归义军政权对僧尼并不提供口粮与免税,他们与普通百姓一样要承担世俗政权中的地子、渠河口作、官布、柴草、兵役、徭役等税役,同时还要受到寺院的役使。而敦煌僧尼中主要靠从事佛教活动所得为生者仅占全部僧尼的1/5左右,绝大部分僧尼都需要从事社会生产和世俗活动来谋生,敦煌僧尼的生活压力比普通百姓重。[32]在以上诸种情况下,敦煌寺院的矜放,特别是在财物方面对有关人员的矜放,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被矜免者的生活压力。从寺院经营或管理的角度出发,这种矜放还可视为一种“奖励”,能有效地提高被矜免者的生产或管理积极性,有利于寺院的发展。
概而言之,唐宋之际敦煌寺院中的矜放是寺院在财物及人事管理方面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对于被矜免人员来讲,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相关人员的经济负担;从寺院的角度来讲,这种矜放相当于免除了被矜免人员应当缴而未纳的部分财物,有奖励的成分,是寺院的一种矜怜与恩惠,它在一定程度上激发了被矜免者生产劳动的积极性,也有利于寺院的管理与发展。最重要的是敦煌寺院中的矜放,有助于敦煌社会的稳定以及归义军政权的生存,二者可以在某种程度上相互依存,共同服务于唐宋之际的敦煌社会与人们的生产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