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方式的研究
2020-01-09汤小亚
汤小亚
(重庆市消防救援总队水上支队 重庆 401120)
我国消防法制建设起步较晚,受传统执法思想的影响,消防法制建设与人民对法制建设的期望有一定的差距。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民主法治建设的不断健全,相关职能部门越来越把人民的幸福感放在了工作目标的首位。尤其在消防部门,随着资源配置的合理化、防控工作的常态化、工作人员的专业化,使得我国消防法制建设向着成熟化和民主化发展。但是,不可否认的是,在实际消防监督中,仍然暴露出一定的问题和弊端。以下主要围绕我国现阶段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之中存在的问题展开简单的分析与探讨。
一、关于我国消防监督执法的现状分析
在中国,消防监督不仅属于法治范畴,更是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消防执法监督的到位与否直接关系着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是否能够得到有效保障。但是,我国消防监督执法目前还存在不少现实问题和弊端,如责任意识不清晰、主体责任不明确、防护措施不到位等。这就需要相关主体及其负责人开创管理和监督的新模式[1]。
其次,我国消防监督执法体系发展起步较晚,“先天不足”的历史原因使得其发展和改革过程中出现许多困难,消防法制建设成为消防队伍发展的重要课题。
二、现阶段消防监督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执法人员思维固化,窄化了执法内涵
我国正处于新时代的发展环境下,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各项事业的需求,政府和各个职能部门都在寻求新思路和新变革[2]。但是,在执法人员内部却存在很多隐性问题,阻碍了新形势下执法规范化的进程,如很多执法人员受传统思想的局限和束缚,不愿意学习先进的执法理念和执法行为,对执法的理解仍然停留在十几年前。以传统的霸道作风为代表,他们缺乏人情味儿,执法态度冷漠,甚至坚持自己的“官本位”思想,不能客观而翔实地解答人民群众的困惑,造成了二者的隔阂和矛盾,大大降低了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形象,进而影响政府的公信力。此外,有些执法人员“摆官架子,说官话”,对于工作没有自己的想法和看法,对于人民群众的需求选择避而不见,更多的是敷衍了事,消极被动,机械性地完成所在街道或辖区的监督执法任务,对一些新情况没有敏锐的捕捉力和洞察力,难以真正解决人民群众面临的各种现实问题。
(二)执法考核机制没有健全和完善
在大部分执法机构中,考核就意味着以“罚款和收费”为代表的惩罚方式开展工作任务[3]。但这种现象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实际问题,只是对已经发生的违法或违规行为表示惩戒,但深究其原因,是执法考核机制没有健全和完善。现如今,在我国的执法机制中,很多执法机构的设立都是较为混乱的,所属机构不清晰,下属单位不明确,考核机制难以实施和下行,缺乏社会认同。当执法工作的考核方式以执法数量和罚款数为衡量业绩的标准时,执法人员很有可能为了完成工作目标而对当事人不加批评教育而直接采取“乱罚乱收”的错误行为,这就会导致很多群众与执法部门关系陷入紧张的恶性循环之中,群众除了会怀疑执法部门的工作能力,心理上也会对执法人员产生抵触和反抗的想法。
(三)消防监督执法缺少大环境建设
我国消防监督执法部门离不开政府的直接领导和资源供给。因此,就消防队伍开展工作而言,建立健全整体执法体系是极其重要的[4]。在办公业务建设中,要依托大数据和网络通信技术,对市场基本信息进行记录和修改,保证登记信息准确无误。所以,要配置智能通讯设备和办公软件,为执法工作的开展提供技术和物资上的保障。其次,在营房建设中,要充分考虑执法人员工作的特殊性,保障其值班或工作的私密性,能够满足日常出警或训练时的实际需求。最后,在消防设备建设是重中之重[5]。当前,我国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要想取得实质性的进展和突破,必须“三位一体,协同发展”丰富消防设备的内容,增强消防物资的配置和输送能力,提升消防监督执法的内在动力。
三、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的举措和策略
(一)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和体系
我国消防监督执法体系中对法律制度的规范和完善并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缺乏规范化的制度来保驾护航,无疑给执法人员开展工作加大了难度,带来了新的挑战[6]。比如,同样的违法行为,依据不同的法律、法规会带来不同的处理结果,可能会造成处罚结果有轻有重,甚至更为严重的差别,会影响执法的公信力。其次,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导致消防执法部门面临着缺少经费来源的问题,不仅如此,部分政府和消防执法部门在财政投入上,力度上有所下降或保留,尤其在建设经费的拨发上,层层阻碍和克扣,消极拖延的行为时有发生,这就导致很多工作陷入了停滞的局面,阻碍了消防执法工作的顺利进行。
因此,政府及其执法部门要联系实际情况,对不符合新形势的法律条例进行修正或删减,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制度,完善法律体系,增强法律的可操作性,让执法人员能够做到“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遵守执法的程序和规定,牢固树立“为人民服务”的坚定信念,让人民拥有更多公共服务获得感。
(二)健全消防执法的组织和流程
在实现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的过程中,首先要明确执法机构的组成和标准配置。相关人员应依照消防的法规及条例明确行政许可和处罚等方面的内容,通过规范执法工作的流程,形成处理案例的标准化操作,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减少因处罚不当而造成的工作失误[7]。同时,要注意反思执法过程,对每一个执法细节进行归纳和总结,对具体任务进行细化,与同事协同合作,确保执法流程的规范化。
(三)提高执法的现代化信息水平
消防监督执法的现代化终将是世界上所有国家的共同归宿。近几年,我国已经逐步迈入科技强国的行列,且随着计算机技术和“互联网+”的高速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也参与其中,如网络问政、社保认证、居民生活缴费等。同样,消防监督执法与互联网信息技术的结合也有利于提高执法部门的工作效率,有利于提高执法方式的现代化程度[8]。因此,要加大网上运作消防执法的力度,通过提高消防监督执法的网络化水平,对消防安全事故预防检查、火灾事故原因调查、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进行信息化处理,这样有助于减轻执法人员的工作负担,提高其工作效率。其次,利用网络办公平台对执法水平进行考核和定期调查,可以在消防监督信息平台上发布每季度一次的执法质量考核,倒逼执法人员提高监督效率,提升工作质量。
(四)建立网络信息共享平台
在实际的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要想实现多方位联动和协同开展,就必须利用网络平台进行信息共享,互通有无,尤其体现在街道或社区的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单位或企业的火灾次数登记、各主体的消防用品配置数量等数据的整合上。通过交流和平台的信息共享,改善消防工作的效率和成果[9]。
(五)拓宽监督执法人员的渠道
“让执法在阳光下进行”,要想实现执法的公平公正,打击市场乱象,必须采取合理的方式拓宽监督执法人员的渠道,如通过纸质文件的下发或网络媒体平台告知与执法相关的事项,包括违法行为、罚款数额、拘留标准等,在执法过程中,要客观而详实地告知当事人处罚依据的法律条例、违法事实及处罚方法等。对于执法人员的考核和检查,可以以消防队伍的反馈为主,群众举报和监察部门的反应为辅,带动社会进行多方位的监督,促进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合理化和公正化。
(六)开展整体协同消防执法的新模式
消防执法不是单一的存在,是依托于整个社会资源而建立的协同联动的社会服务体系,从消防部门来讲,要负责日常的火灾隐患排查,在出现重大火灾事故时,要迅速出动,做到“最快、最准、最稳”,以专业的火灾处理能力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10]。其次,对于执勤中队来说,当防火部门报告火灾隐患时,要敏锐地捕捉到火灾相关信息,明确和传达相应的任务。与此同时,执法部门要明确其负责的具体范围,摆脱执法主体混乱的乱象。最后是窗口服务,要鼓励群众对生活中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报告,也可以利用居委会或街道办来宣传消防安全的重要性,设置意见箱等听取群众的意见。了解大家的实际生活需求。通过这几个部门的信息互通,开展整体协同消防执法的新模式[11]。
(七)做好日常的宣传服务
真正能够减少火灾隐患的方法并不是一味加大行政处罚力度,而是让“防火”意识深入每个群众的内心[12]。因此,落实宣传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的任务就格外重要,政府及其宣传部门要加大日常宣传的力度,联系人民生活实际,杜绝危险事项的发生。要使宣传服务年轻化、全民化,消防机构可以与当地学校建立联系,在校园内开展“火灾逃生演习”“消防安全知识讲座”等系列活动,加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使消防安全的观念深植于群众心中。同时,善于利用网络平台对社会大众进行教化和劝导,在一些政府工作平台或消防监督执法相关推送中,添加征稿等活动,带动全社会积极参与其中,加大宣传力度。更值得注意的是,在官方微博或门户网站中要对执法机构的日常工作、阶段性任务等作出提示,让社会知晓相关信息,促进二者之间的联系。
四、结束语
总的来说,我国目前的消防监督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不少弊端和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新形势下,随着国家的进步与发展,执法能力的现代化倒逼消防监督执法的规范化和常态化,使消防机构在防火监督、火灾原因调查、普及消防知识等方面“下大力气,使大劲儿”。让老百姓的生活更加幸福,更有获得感和舒适感,是消防机构坚持并且一直致力的目标,有利于提升社会和谐稳定发展,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因此,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举措,要始终坚定不移地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从而营造稳定和谐的消防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