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课程体系建设中教师的课程素养及其形成
2020-01-09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肖庆顺
■天津市教育科学研究院 肖庆顺
在基于特色发展的学校课程体系建设中,学校和教师是重要的主体,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教师要在学校课程体系建设中发挥主体作用,就需要具备相应的素养,课程素养就是其中一种极为重要的素养。教师的课程素养伴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逐步深入而受到人们的广泛重视,很多课程研究者对其开展了理论研究,但相对于课程其他方面的研究,以及教师其他素养的研究,这方面的理论研究成果还很不丰富,在很多问题上需要做深入的探讨。对中小学教师来说,课程素养还相对比较陌生。我们需要进一步明确,什么是教师的课程素养,它包括哪些方面的具体内容,通过什么样的途径和策略才能提升教师的课程素养。
一、教师课程素养的内涵与特征
(一)教师课程素养的内涵
我们这里所说的教师是指基础教育阶段的教师。教师既是一种职业,更是一种专业,教师作为专业性的职业需要符合相应的标准和条件,也就是说一个人只有具备一定的素养才能胜任教师的工作。教师的素养包含很多方面,课程素养就是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教师的专业素养之一。课程素养由“课程”和“素养”两个词组成,最终指向的是“素养”。课程是学校教育的核心和载体,是一个复杂的、动态的、不断发展的概念,教师要全面准确理解,不能将其等同于教材、教科书和所教的学科。素养建立在人的先天遗传基础之上,是后天的养育、个人所受的教育、人生经历和个体生命实践的综合,它实际上是一个人在特定的情境中运用知识、技能和态度解决问题的综合品质。素养涵盖了知识、技能和价值观,是一个比知识、技能和价值观更加具有超越性和包容性的综合概念。教师的素养既包括作为一个公民所应具备的基础性素养,也包括从事教师职业所需要的专业素养,这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前提条件。教师的课程素养就是一种专业素养,它是指教师作为个体的人,在课程活动中所应具备的整合了课程知识、课程能力和课程情意等课程要素的综合性品质,是课程知识、课程能力和课程情意的综合体。
教师课程素养是一种专业素养,也是教师的核心素养。众所周知,教育教学是一种专业性的活动,教师的课程活动也是一种专业活动,教师的课程知识、课程能力和课程情意是从事课程活动所必需的专业知识、专业能力和专业情意,而不是作为一个公民所应具备的基础性素养,例如通识性知识、一般的生活能力和生活情意。课程活动无论对于学校还是教师来说都是最为核心的,教师如果缺乏必要的课程素养就不能很好地从事课程活动,所以它也是教师的核心素养,而不是教师一般基础性的素养。教师的课程素养对于课程改革,学校课程体系建设,课程的有效实施和教师的专业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教师课程素养的特征
教师课程素养是教师在课程活动中形成的,是教师在学校教育的情境中从事课程实践活动所形成的,它具有整体性、实践性、发展性和个体性等主要特征。
1.整体性。
教师课程素养的整体性是指教师的课程素养是一种综合性品质,是包含课程知识、课程能力和课程情意的,是课程各个要素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统一,这种相互联系和相互统一体现在教师的课程活动中。素养是包含了知识、技能和价值观在内的综合概念,教师课程素养中的知识、能力和情意是统一体,不能把它们分割开来。因此教师如果仅仅具备课程知识、课程能力、课程情意的某一方面,就失去了综合性,是不能构成课程素养的,也不能很好地指导教师进行课程活动。
2.实践性。
实践性特征是教师课程素养的基本特征。教师的课程素养也不是与生俱来的,是教师在从事课程活动中形成的,是客观的形成过程,这种过程具有持久性。离开了生动活泼的学校课程实践,教师也就不能形成课程素养。从课程知识来说,教师需要了解和掌握相应的课程理论知识,也需要在课程理论知识指导下从课程活动中形成实践性知识。教师的课程能力是课程素养的核心和关键,范围十分广泛,也离不开教师课程实践中的创造性工作。对于同样的课程,每个教师的理解不同,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所采取的方式方法就会有很大的差异,每个教师都会有意无意地对课程文本进行再加工,这就是一种实践过程。从课程目标的制定到课程具体内容的选择,课程实施的方式方法,以及课程的评价,课程资源的开发与利用,都是教师课程能力的体现,也都需要在课程实践中完成。课程情意是教师对课程的态度和价值观念,如何正确理解和认识课程和课程活动,这更需要教师在课程活动中不断增强对课程的了解和认识,热爱课程,主动参与课程活动。
3.发展性。
在新时代学校课程体系建设中,对教师的课程素养在内涵和具体内容上提出了一些新的要求。例如目前以“互联网+”、人工智能为主要标志的信息技术给课程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与挑战,教师在课程素养上就需要融入信息技术的要求和内容,探索信息技术支撑下的课程素养。从教育和课程改革的发展来看,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实现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更加强调教师的课程规划能力和选择能力,以提供适合每一个学生全面有个性发展的课程。时代不断发展变化,课程活动不断发展,教师的课程素养也会不断发展,从而体现出发展性。
4.个体性。
个体性是指教师课程素养具有的个性化特征。每个教师都是独特的生命个体,他们的课程活动都会打上体现自己知识、能力、学力等方面的烙印。教师的课程活动是个体性非常强的活动,需要教师发挥个体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每个教师对课程都会做出自己的理解和解读,在课程活动中就体现出了个体性和差异性。有人把教师理解的课程称为“师构课程”“师定课程”或者“教师领悟的课程”,教师对课程目标的理解、课程具体内容的选择和处理,教与学的方式的选择等,无不体现出教师个人的思想、观点和行为方式。教师的课程能力也有着很强的个体性,不同教师之间能力有大小、强弱之分,有教与学方式的差异,“同课异构”就是一种重要的体现方式。教师课程活动的个体性也使得教师的课程素养体现出个体性。
二、教师课程素养的结构与内容要素
(一)教师课程素养的基本结构
教师课程素养是由课程知识、课程能力和课程情意组成的综合体,这指出了课程素养的基本构成。教师的课程素养形成有一个基本的条件,就是教师的课程意识,没有课程意识,教师也就很难形成课程知识、课程能力和课程情意。因此教师课程素养在结构上包括了课程意识、课程知识、课程能力和课程情意四个方面。课程意识是教师课程素养的前提条件,课程知识是课程素养的基础,课程能力是课程素养的核心和关键,课程情意是课程素养的动力保障。
(二)教师课程素养的内容要素
教师课程素养包括课程意识、课程知识、课程能力和课程情意,这四个方面又都分别包含了不同的内容要素,共同构成了完整的课程素养。
1.课程意识。
教师课程意识是形成课程素养的前提,它是教师对课程及其系统的基本认识和反映,是一种属于社会意识范畴的专业意识。长期以来,很多中小学教师对教材、学科比较熟悉,有着很强的学科意识,但缺乏相应的课程意识。正如前面所说的,课程不等于教材和学科,它包括了学生的学习活动和学习体验等多方面的内容。课程从基本构成上包括课程目标、内容、实施、评价,这是课程系统的基本构成,除此之外还包括课程的本质、课程的结构与功能、性质与价值等方面,这些都是教师课程意识的组成部分。在这里我们特别强调以下两个方面:(1)课程整体意识。要从整体对课程进行理解,如对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的整体理解;对一门具体课程的整体理解,例如数学课程,既包括课程方案,课程标准,也包括教材,课程资源等,不能仅仅理解成教材或者教科书;要从整体上理解课程的结构和内容,不能仅从一节课、一个单元、一个年级来理解,至少要关注整个学段的基本要求。(2)课程标准意识。课程标准是教师教学和学生学习的基本依据,也是考试评价的依据,教师要依据课程标准进行教学,不能仅限于教材,教材是重要载体,是教学的例子,教师不能教教材,而是用教材教。形成课程标准意识,首先要认真研究和理解课程标准,对课程标准的本质与内容、意义与价值有充分的了解,并根据课程标准灵活调整教学内容,选用适合自身的教学方式。
2.课程知识。
教师的课程知识是课程素养的基础,是关于课程是什么和怎么做的知识,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在一门课程中所教授或者包含的知识,是一门学科本身的知识,通常称为课程内容,例如数学知识、语文知识等;二是制定课程时所应用的知识,是关于课程编制的知识,如对课程概念、内涵的把握,对课程类型、结构、课程编制的过程、原则、程序以及课程改革政策的知识。这两个方面的知识从类型上都包括本体性知识、条件性知识和实践性知识,在课程素养中,我们特别强调教师第二个方面的课程知识,即关于课程及其系统的知识,教师只有了解和掌握课程的基本原理,才能规划、开发好课程,才能真正参与学校的课程体系建设。
3.课程能力。
教师的课程能力是课程素养的核心和关键,是教师在课程活动中所必需的个性心理特征,直接反映着教师课程素养的水平。教师的课程能力包括以下方面:(1)课程规划能力。这是教师对学校所有课程进行整体设计与安排的能力。国家课程、地方课程需要根据本校的设计和教师的能力水平进行通盘设计与安排,表现为学校的课程方案,包括课程资源的整合、学习领域的组织和课堂教学的设计等。(2)课程理解能力。教师要有对课程文本、课程现象和课程事件的理解能力,包括对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评价与课程实施的理解,还包括对学生和课程实施环境的理解。(3)课程目标设计能力。教师要从学生成长和发展的角度,立足于学生的核心素养和关键能力培养设计综合的全面的目标,并细化为单元目标、课时学习目标。(4)课程内容选择与组织能力。(5)课程实施能力。教师要能根据实际情况对课程进行灵活调整,创造性地实施课程。(6)课程反思评价能力。(7)课程开发能力。这既包括对国家课程和地方课程的创造性开发,也包括校本课程的开发,教师特别需要培养校本课程开发的能力。(8)课程研究能力。这是指教师以研究的视角从事课程活动,并形成相应的研究成果的能力。
4.课程情意。
教师的课程情意是课程素养的动力系统,是教师课程素养中非认知方面的心理因素。它是教师在课程活动中的内在动力和方向,包括对课程的态度、价值观、认同感和体验等。教师是学生的榜样,学生都有向师性,教师只有对所教学科和学生真正的热爱,才能真正全身心地开展教学活动,也才能引发学生对所学学科的热爱。如果教师对所教学科不感兴趣,对课程活动缺乏必要的热情,就不会真正投入到课程活动中,更不能胜任学校的课程体系建设。因此,教师的课程情意也是在课程活动中逐渐培养和提升的。
三、教师课程素养的形成策略
(一)通过制度建设赋予教师课程权力
教师课程素养的形成需要外部条件保障,我国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实行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三级管理体制,从制度设计上给教师课程权力留出了空间。学校要把这种政策空间用足,通过加强和完善学校内部制度,赋予教师相应的课程权力,给教师参与的空间,要从制度上保障教师的参与。
(二)开展校本培训,加强专业引领
加强专业引领是提升教师课程素养的重要途径。如果缺乏必要的专业引领,教师往往停留在日常的课程实践活动中,并不能自觉地形成课程知识和课程情意,课程能力也不能得到较快提升,因此需要专家的引领。课程专家应该走进中小学,根据教师课程素养发展的实际需求,开展基于教师发展需求的校本培训,帮助他们制定发展规划,建立合作机制,提升教师的课程素养。
(三)注重自我学习与发展
教师课程素养的提升关键还在于教师自身,教师需要通过不断的自我学习和发展提升课程素养。首先需要加强理论学习,学习和掌握必要的课程基本理论知识,用科学的、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理论指导自己的课程实践。其次是在课程活动实践中学习。教师的发展扎根于生动的教育教学实践,教师的课程素养只能发生在日常的、具体的课程活动中,从中不断反思总结,把个人的经验提升为系统的可学习借鉴的理论。最后,要善于向他人学习,包括课程专家,同伴之间的学习,通过建设发展共同体,加强互相沟通交流,提升课程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