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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李仲粲墓志》考释

2020-01-09陈晶晶

泰山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墓志

陈晶晶

(兰州大学 敦煌学研究所,甘肃 兰州 730000)

唐武德七年(624)《李仲粲墓志》(后文简称《粲志》),拓片见《1996-2017北京大学图书馆新藏金石拓本菁华续编》(下文简称《续编》),长88厘米,宽86厘米,无盖,志内首题“大唐左监门大将军上柱国应国□谥曰胡公李公墓志”,共30行,满行29字,正书,文字清晰隽秀,有纵横界格。四侧刻十二生肖图,每侧三。根据墓志内容,可知其出土于陕西西安。然李仲粲墓具体所在不知,《续编》未言志石现所在,《陕西省碑刻总目提要初编》亦未收此志,故此志石暂不知其藏处。

一、《李仲粲墓志》录文及主要信息

大唐左监门大将军上柱国应国□谥曰胡公李公墓志

公讳仲粲,本北海朱虚人,汉丞相博阳侯之裔也。后从宦京邑,因遂居焉。祖虬,魏使持节、光禄大夫、西南道大行台、益州总管。父明,周金紫光禄大夫、隆淅预息利五州诸军事、五州刺史、信州总管、龙居县开国公。並修德立功,家声不坠。公应川岳灵,蕴风云之气,擢幹百寻,凌霄蔽景,逸足千里,蹑景排虚。宣政元年,任承御上士。其年八月,任十二宣威将军。大象元年,任六大督。二年,任右直斋。时周德将谢,隋运惟始,公历宦前朝,声绩斯著。国华民誉,于乌允缉。开皇元年,任车骑将军,仪同三司。十二年,任秦王下领左虞候,开府上仪同三司。十六年,任秦王下领军左亲信,开府上仪同三司。仁寿元年,东宫任右卫率、右勋卫骠骑将军。三年,任左领军骠骑将军。及嗣主君临,恩隆旧齿,以公前朝心膂,历宦有劳,爰委爪牙,期遇斯重。大业二年,奉敕扬州留守,总知兵马事。其年任左领军将军、正议大夫。七年,敕使持节、同州以北六道大使。公奉使宣风,搜扬岩穴,升黜之誉,实简帝心。九年,奉敕使持节、弘化道北至榆林诸郡行兵总管。十一年,任左领军大将军。既而随运告终,大唐创历,公深识萌兆,妙达时机,附凤攀龙,凭风假翼。十三年,总率弘化道所部兵马,应接义旗。即蒙授上柱国、应国公,誓以山河,畴兹车服,折珪建社,允答嘉庸。义宁元年,任宗正大卿,引以皇宗,赐姓李氏。二年,从齐王任并州大总管府长史,加散骑常侍。武德三年,任监门大将军、上柱国,封并如故。方当永享期颐,克膺多福,而奔义西落,舟舟不追,逝水东流,滔滔莫及。以武德七年二月十四日构疾薨于京师,春秋八十有五。惟公少怀忼慨,幼有志节,常慕卫霍,志在功名。剑端之妙,知白猿之易拟;弧矢之巧,笑落雁之非工。及结绶登朝,弹冠膺务,效宦称职,垂名朝野,故能始终荣显,保兹天爵。粤以其年岁次甲申五月庚午朔廿七日景申,窆于万年县之洪池乡里原。但惧舟壑难留,桑田或变,式镌不朽,乃作铭云:

眇眇鸿源,昭昭远裔。冠冕相属,公卿世济。盛名不陨,高门相继。杞梓连华,簪裾靡替。其一。

若人载挺,基绪克昌。骞兹凤翼,曜此龙光。芳逾兰桂,质秀珪璋。殊晖冰絜,玉润金相。其二。

弱冠濯缨,杨庭来仕。抟汉曾飞,倍同郁起。著绩效官,驰芳擅美。卓卓奇调,昂昂高轨。其三。

一息俄谢,百龄何促?方固贞松,遽悲风烛。萧瑟寒野,威纡山足。秋菊春兰,流芬□续。其四。

另有仪凤二年(677)《大唐故太常卿上柱国陇西郡公李府君(宽)墓志铭》(后文简称《宽志》)①本文所引征《宽碑》《宽志》内容,参见胡可先、徐焕《新出土唐代李宽碑志考论》一文;《宽碑》又可见权敏《新见<唐太常卿陇西公李宽碑>考释》一文。与开元十六年(728)《大唐故太常卿上柱国陇西公李府君(宽)之碑》②本文所引征《宽碑》《宽志》内容,参见胡可先、徐焕《新出土唐代李宽碑志考论》一文;《宽碑》又可见权敏《新见<唐太常卿陇西公李宽碑>考释》一文。(《后文简称《宽碑》),志主及碑主李宽即李仲粲之子。《宽志》《宽碑》所载李宽曾祖、祖、父官爵事迹,可与《粲志》所载志主族源、先世及本人任仕经历记载互相参考校证,不仅有助于明晰其生平,考证其家族源流,又有助于补充或辨正传世文献关于北周、隋、唐时期官职、军政事件等方面记载的缺失或争议。

二、《李仲粲墓志》志主族源与先世考

墓志关于志主籍贯、族源、先世人物信息的记载,与传世文献及《宽志》《宽碑》所载有所异同,以下逐一对照分析。

(一)志主籍贯及族源

墓志云“公讳仲粲,本北海朱虚人”。考志文成于唐初。隋北海郡不辖朱虚县,唐无此郡。《读史方舆纪要》卷三五《山东六》引《括地志》曰:“朱虚城……在县东六十里。汉县,属琅邪郡。吕后二年,封齐悼惠王子章为侯邑。后汉永初元年,改属北海国。孔融为黄巾所败,尝保于此。晋属东莞郡。刘宋属平昌郡。后魏因之。后齐省。”[1]又《后汉书》卷一一二《郡国志四》载:“北海国……十八城,……朱虚,侯国,故属琅邪,永初元年属。”[2]则朱虚县东汉、魏时属北海,志文所言“北海朱虚”,乃袭汉魏旧称。

墓志又云:“汉丞相博阳侯之后裔,从宦京邑,因遂居焉。”“汉丞相博阳侯”应为丙吉,汉宣帝时任丞相,封博阳侯,《汉书》有传,不赘引。《元和姓纂》卷七载:“丙。……北海朱虚县,魏有丞相征士丙原,字根矩,孙后周信州总管丙明,丙明生粲,唐监门大将军、应国公,高祖与之有旧,以姓犯讳,赐姓李氏。”[3]故知李(仲)粲为北海朱虚丙原之后。丙原为东汉末魏初名士,《三国志·魏志》有传,不赘引。朱虚丙氏发盛于东汉,时朱虚属北海,故《粲志》袭东汉、魏旧称,理可通。然《粲志》以丙吉为志主先祖,则丙原为丙吉之后,此史无载,且丙吉为鲁国人,籍亦不合。按朱虚(今山东临朐东南)与鲁国(今山东曲阜)相距不远,丙原籍在朱虚,或为丙吉之后迁自鲁国,如此丙原可为丙吉之后,或为《粲志》攀附,无证,不确。

《宽志》云:“陇西成纪人也。汉之都尉,初陷居延,既号左贤,奄荒右地,代为君长,姓曰可频。……七代祖率众归(魏)朝,承恩丙殿,命为丙氏。”《宽碑》云:“陇西成纪人,都尉没于居延……为酋长,厥姓可频。……来朝后魏,引入丙殿,复为丙氏。”均言李宽祖先(即李仲粲祖先)为汉骑都尉李陵,籍为陇西成纪,此与《新唐书》所载略同。

《新唐书》卷七二《宰相世系表二》载:“汉骑都尉陵降匈奴,裔孙归魏,见于丙殿,赐氏曰丙。后周有信州总管、龙居县公明,明生粲,唐左监门大将军、应国公,高祖与之有旧,以避世祖名,赐姓李氏。”[4]《旧唐书》卷九八《李元纮传》:“李元纮,其先滑州人,世居京兆之万年。本姓丙氏。曾祖粲”[5]《新唐书》本传所载略同,不引。两《唐书·李元纮传》均以为李元纮先世为滑州人,而新表明言为陇西李陵之后,则滑州并非原籍,至于其先世于何时居于滑州,无载,待考。

综上,《粲志》《元和姓纂》以为李仲粲族源北海朱虚丙氏,《宽碑》《宽志》《新唐书》《通志》等以为陇西成纪李氏。《粲志》著成仅早《宽志》五十余年,且仅为父子辈差,其籍贯、族源竟迥异如此,实令人费解。

本文以为应从《粲志》《姓纂》所言北海丙氏说。其一,《粲志》较其他所载最早,并不见李陵之说,若志主果为李陵之后,则与唐皇室同族同望,其墓志不可能略此而言他,凭空生出北海丙氏说,实为舍近求远,多此一举。其二,《宽碑》曰“厥姓可频。……来朝后魏,引入丙殿,复为丙氏”。“复”字证明其祖先原本姓丙,在胡时改姓“可频”,投北魏后恢复本姓丙。《宽碑》此处所言,与其李陵之说前后矛盾,亦为《宽志》所载窜乱之证。如此,北海丙氏之说更为合理。陇西李氏说,或为李宽及其后李元纮时攀附之词。

(二)志主先世人物

志云“祖虬”者,即志主祖父丙虬,“魏使持节、光禄大夫、西南道大行台、益州总管”。《宽志》云“魏益州刺史、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广兴县公。”《宽碑》云“周益州刺史、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广兴县公。”丙虬史书无传,事迹散见于《魏书》《北史》。

“光禄大夫”,《宽志》《宽碑》无载。《魏书》卷九《肃宗纪》:“(正光)二年春正月,南秦州氐反。二月庚戌,假光禄大夫邴①邴即丙。虬抚军将军以讨之。”[6]即虬曾为光禄大夫。此志、史可合。

“西南道大行台”,史书并《宽志》《宽碑》无载。《魏书》卷九《肃宗纪》:“萧衍益州刺史萧渊猷遣将樊文炽、萧世澄等率众围小剑戍。益州刺史邴虬遣子子达、行台魏子建遣别将淳于诞拒击之。”[7]此“行台”为魏子建,而丙虬为益州刺史,益州在西南,史籍未载丙虬任“西南道大行台”,则应在他时所任。

“益州总管”,史书并《宽志》《宽碑》皆作“益州刺史”。按“总管”初置于北周,北魏尚无,《周书》卷四《明帝纪》:“武成元年……初改都督诸州军事为总管。”[8]则丙虬应任此职于北周初。《宽碑》所言“周益州刺史”亦为虬曾仕于北周之证。只是《粲志》误以为其任“总管”于北魏,《宽碑》误以为其所任皆在北周。又《宽志》《宽碑》所言“骠骑大将军、开府仪同三司、广兴县公”,《粲志》及史书不载,可互补。

“信州总管”所任在后周,诸载皆同,可互证。“龙居县公”,《粲志》《新唐书·宰相世系表》载在北周,《宽志》《宽碑》载在隋,盖丙明在周、隋时,并有爵“龙居县公”。“隆淅预息利五州诸军事、五州刺史”,五州诸军事,其他无载,可补。而此五州诸军事及刺史及所任朝代,诸说不同,难以稽考,存疑。又《粲志》之“预(州)”,史无载,当为“豫州”之误。丙明在隋时曾任职河南诸州,《旧唐书·李元纮传》所载“其先滑州人”②滑州为隋东郡地,在今河南滑县。,或为此时始,无足证,不确。

三、《李仲粲墓志》志主生平考

从墓志看,李仲粲历经北周、隋、唐更替,与三朝诸帝关系密切。志文对志主历任情况记录甚详,其中涉及重要军政事件、行政区划沿革,或史缺载、异载之官职与州郡名称,对此本文将联系其他文献分析考辨。

(一)志主名考

除《粲志》作“仲粲”外,《宽志》《宽碑》《新唐书》《元和姓纂》等皆作志主名为“粲”。墓志作“仲粲”,理应无误。其后文献皆作“粲”,概因避讳所改。志主曾历隋代,或因避武元皇帝杨忠讳,省称其名为“粲”,其后皆从而未复;或在其死后,于永徽三年(652)避皇太子李忠讳。《旧唐书》卷四《高宗纪》载:“(永徽三年)秋七月丁巳,立陈王忠为皇太子……九月丁巳,改太子中允为内允,中书舍人为内史舍人,诸率府中郎改为旅贲郎将,以避太子名。”[9]“中”字既避,“仲”或亦避。《宽志》成于初唐,载时不可能明知其父名为“仲粲”而草率省称,故“仲”字之省,当因避讳,省称为“粲”,其后皆从而未复。及显庆元年(656),太子李忠废,麟德元年(664),又坐谋反赐死,其名避讳废止。《宽志》成于仪凤二年(677),不需避讳。故志主应在北周时名“仲粲”,隋时避讳省“仲”字久矣,唐初亦未复,仅在立志之时,遵其本名“仲粲”,又五十年余后,《宽志》仍用惯称“粲”,其后则本名失载,加之其祖、父、子之名皆单字,故后世文献皆以其名为“粲”。

(二)志主在北周履历

李仲粲在北周时履历,传世文献无载。《粲志》云“宣政元年,任承御上士。其年八月,任十二帅宣威将军。大象元年,任六大督。二年,任右直斋。”志主于宣政元年(578)八月以前任承御上士,其年五月周武帝大举亲征突厥,六月崩。《周书》卷六《武帝纪下》载:(宣政元年)夏四月……突厥入寇幽州,杀掠吏民。议将讨之。五月己丑,帝总戎北伐。遣柱国原公姬愿、东平公宇文神举等率军,五道俱入。……丙申,诏停诸军事。六月丁酉,帝疾甚,还京。其夜,崩于乘舆。[10]任承御上士,应不会仅短短两月,则志主所任应在北伐突厥期间。

“承御上士”,《周书》《北史》《隋书》等无载,《中国历代官制大辞典》释为北周皇帝近侍。[11]建德六年(577)周武帝东征灭齐,其时有承御上士官。《北齐书》卷十一《高延宗传》:“(晋阳之役)周武帝左右略尽,自拔无路,承御上士张寿辄牵马头,贺拔佛恩以鞭拂其后,崎岖仅得出。”[12]又《隋书》卷五三《刘方传》:“刘方……仕周承御上士,寻以战功拜上仪同。”[13]张寿、刘方皆任承御上士于战时,志主于宣政元年任承御上士,应参与北伐突厥之役。

“六大督”,史无载,应为皇帝近侍。《隋书》卷二八《百官志下》载:左右卫,掌宫掖禁御,督摄仗卫。……殿内将军(十五人)员外将军(三十人)殿内司马督(二十人)员外司马督(四十人)并以参军府朝,出使劳问。[18]“殿内司马督、员外司马督”等即“六大督”之类。“六大督”者,应为兼任,然数不符,盖隋承周制,有改动。

(三)志主在隋履历

李仲粲在隋时履历,《旧唐书》卷九八《李元纮传》:“(元纮)曾祖粲,隋大业中屯卫大将军。属关中贼起,炀帝令粲往京城以西二十四郡逐捕盗贼,粲抚循士众,甚得其心。”[19]《新唐书·李元纮传》同。

其次,水和土壤是花卉正常生长的必备条件。为更好的维持土壤的质量,在浇水后需及时对花卉植物进行松土,以免水分流失。多数观赏性花卉处于旱生植物和湿生植物之间,即为中生植物,例如茉莉、桂花、月季等,对于中生植物而言,其土壤中含水量应掌握在50~60%之间。而被栽植在水边或空气湿度相对较大的植物,例如垂柳、水仙等,其具备耐湿性,需遵照宁湿勿干的浇水原则。另外,因为夏天降水量相对较大,花卉周边会长满了杂草,对花卉养料吸收、光合作用均会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此时管理人员需及时去除杂草。

《粲志》云“(开皇)十二年,任秦王下领左虞候,开府上仪同三司。十六年,任秦王下领军左亲信,开府上仪同三司。仁寿元年,东宫任右卫率、右勋卫骠骑将军。”可以看出,志主于开皇后期,长期属秦王杨俊所统。开皇二十年(600)至仁寿元年(601)仅一年之间,太子杨勇被废,秦王杨俊死,晋王杨广立为皇太子。志主原为秦王僚属,于储位更迭之际任东宫主职,可见其勋望之重,及文帝对其信任之深。

又“大业二年,奉敕扬州留守,总知兵马事。”炀帝在藩时以平陈、经略江南著功,江南之重尤显,即位元年,便大举南巡。《隋书》卷三《炀帝纪上》载:(大业元年)八月壬寅,上御龙舟,幸江都。……冬十月己丑,赦江淮已南。扬州给复五年,旧总管内给复三年。……(二年)三月庚午,车驾发江都。[20]炀帝于大业元年(605)南巡,至扬州后,免除扬州赋役五年,及原扬州总管府辖地赋役三年。次年三月,炀帝始北返。扬州乃炀帝根基之重,志主于此时“奉敕扬州留守,总知兵马事”,则为炀帝南巡后关于江南治理的重要决策。志主此任,即志所言“爰委爪牙,期遇斯重。”权位之高,得宠信之深,不言而喻。

大业七年(611),炀帝北巡燕辽,以备伐高丽,“辽东战士及餽运者填咽于道,昼夜不绝。”[21]并于次年明诏大军出二十四道东征高丽。志主于此时却未从军东征,并以“使持节”之号督守关内,盖以保东征后方之稳定。志主“奉使宣风,搜扬岩穴,升黜之誉,实简帝心。”可见政绩之优。

大业九年,复东征之役,山东、东海各地纷纷起事。六月,杨玄感又起兵黎阳,且“灵武白榆妄称奴贼,劫掠牧马,北连突厥,陇右多被其患。遣将军范贵讨之,连年不能克。”[22]志主又“奉敕使持节、弘化道北至榆林诸郡行兵总管。十一年,任左领军大将军。”志主“使持节”之号经略关内,乃为备盗匪及突厥之患,并防关中生变。

“弘化道北至榆林诸郡行兵总管”,《宽志》《宽碑》并言为“庆州道廿四州总管”,与两《唐书》载“京城以西二十四郡”可合。按弘化郡即庆州,《通典》卷一七三《州郡三》载:“隋文帝置庆州,炀帝初置弘化郡。大唐复为庆州。”[23]而“庆州道廿四州”“京城以西二十四郡”者,不合隋制。隋大业间关内至陇山(关陇),仅京兆、冯翊、扶风、安定、北地、上郡、雕阴、延安、弘化、平凉、朔方、盐川、灵武、榆林、五原十五郡,若加陇山至黄河间(河陇)陇西、会宁、天水、金城四郡,亦仅共十九郡①详见《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一》和《中国历史地图集》。。纵使李仲粲能总督如此广阔之区域,亦不及“二十四郡(州)”之多。按“二十四郡(州)”实为唐制。其一,自武德至高宗朝,析分关陇数州,至《宽志》著成(677)前,已增华州(华阴郡)、坊州、陇州(陇东郡)、丹州(丹阳郡)、银州五州。②详见《旧唐书》卷三八《地理志一》和《中国历史地图集》。若与关陇、河陇十九郡(州)相加,即为二十四郡(州)。其二,贞观末至高宗朝前期,因征服东突厥、回纥诸部,于关内道北部设数十大小羁縻府州,或互有统属,关系复杂,在庆、胜之间者,便有十余③详见《新唐书》卷四三《地理志七》。,若将此诸州算在内,不加河陇间四州(郡),亦足二十四郡(州)。综合考虑,其一更宜。故李仲粲隋末于京西北所任,乃“弘化道北至榆林诸郡行兵总管”。《宽志》所言“庆州道廿四州总管”,并非隋制,乃依唐初关中诸州形势所言,《宽碑》及两《唐书》所载“二十四州(郡)”或袭自《宽志》,或依高宗以后唐关中州郡形势变化而言。

《宽志》《宽碑》及两《唐书》载李仲粲所任隋“左屯卫大将军”,《粲志》无载,记为“左领军大将军”,“左屯卫”应为“左领军”之误,《宽志》《宽碑》有载李宽于贞观时曾任“左屯卫将军”,则或讹为其父所任。又《宽志》《宽碑》并言仲粲所任隋“并州总管”,《粲志》无载,应为归唐后所任“并州大总管府长史”之讹。

(四)志主在唐履历

《粲志》云:“既而随运告终,大唐创历……(大业)十三年,总率弘化道所部兵马,应接义旗。即蒙授上柱国、应国公……义宁元年,任宗正大卿,引以皇宗,赐姓李氏。二年,从齐王任并州大总管府长史,加散骑常侍。武德三年,任监门大将军、上柱国,封并如故。”

时李渊起兵,入主关中,志主即率部归附,获授勋爵。及挟立隋恭帝,改元义宁,志主受李姓,为宗正大卿,即宗正卿,与两《唐书》所载合,且《粲志》所载更加细致。《隋书》卷七三《柳俭传》:“及义兵至长安,尊立恭帝,俭与留守李粲缟素于州,南向恸哭[24]。李仲粲隋末为弘化至榆林诸州总管,基本总督关内事宜,此“留守李粲”者,当为仲粲。李渊奉立恭帝,尊炀帝为太上皇,志主既早已主动“应接义旗”,并受显爵,若缟素南向而哭,表明其认为李渊已行不臣之举,实不合情理。此事或为《隋书》杜撰。

又“二年,从齐王任并州大总管府长史,加散骑常侍”,此“二年”者,依志文叙述,应为义宁二年,即武德元年(618,五月改元武德)。《旧唐书》卷六四《巢王元吉传》:“武德元年,(李元吉)进爵为(齐)王,授并州总管。”[25]时齐王不过十余岁(603-618),志主随齐王,为总管府长史,乃承高祖重托,坐镇要塞。又《宽志》《宽碑》并言仲粲任隋“并州总管”,盖由此所讹。

《旧唐书》卷九八《李元纮传》载:及义旗入关,粲率其众归附,拜宗正卿,封应国公,赐姓李氏。高祖与之有旧,特蒙恩礼,迁为左监门大将军。[26]此处明言李仲粲归附于李渊入关后,与《粲志》合,而非武德二年。《宽志》明言李宽“爰自东都脱身投国家,授仪同,时武德二年也。”即李宽于武德二年自洛阳归唐,而其父早于唐建立前便在关内归附。

志主逝世,志云“以武德七年二月十四日构疾薨于京师,春秋八十有五。……粤以其年岁次甲申五月庚午朔廿七日景申,窆于万年县之洪池乡里原。”武德七年(624)寿八十五,依虚岁算法,则志主当生于西魏大统六年(540)。《宽志》《宽碑》言李宽死于仪凤元年(676),寿九十一,则其当生于隋开皇六年(586)。如此,李仲粲应长其子李宽四十六岁之多,庞应非其长子。又李仲粲五世孙《李藤墓志》言“五代祖粲,……膺(应)国公。高祖实,汾州长史,袭膺国公。”[26]李实袭父爵位,则应为长子,即为李宽兄。

志主谥号“胡”,《宽志》《宽碑》并言“应国胡公”,与《粲志》合。《旧唐书·李元纮传》载“谥曰明”。[27]“明”乃“胡”之误。《唐会要》卷八十《谥法下》:“胡,保民耆艾曰胡,弥年寿考曰胡。赠左监门大将军应国公李粲。”[28]可证。李军《新出李宽碑志与唐初政局》以为《旧唐书》载其谥字“明”,应因李仲粲父名“明”所讹[29]。

志主葬期,为“其年(武德七年)岁次甲申五月庚午朔廿七日景申”,查《二十史朔闰表》,其年、月、日所对应干支皆合。“景申”即“丙申”,“丙”作“景”,因避唐世祖李昞讳改。

三、结语

李仲粲墓志不仅勾勒与辨正了志主的生平事迹,且可与传世文献记载对应,获得新的发现:

其一,志文关于志主籍贯北海朱虚、族源丙氏的记载,否定了其他文献所载志主族源陇西李氏、李陵之后之说。

其二,志文关于志主在北周所任“承御上士”“六大督”等官职的记载,不仅印证了史书所载武帝末年北伐突厥,因病急促收兵之事,又丰富了北周宫禁制度的职官资料。

其三,志文关于志主在隋文帝时所任“秦王下领左虞候”“秦王下领军左亲信”“东宫任右卫率、右勋卫骠骑将军”等官职的记载,还原了文帝后期诸子争权、储位变更的重要局势,亦可补史之缺。

其四,志文关于志主在隋炀帝时所任“扬州留守”的记载,补充了史书缺载大业开朝后炀帝南巡的重要善后事宜;关于其所任“使持节、同州以北六道大使”的记载,补充了炀帝征高丽的关内部署情况;关于其所任“使持节、弘化道北至榆林诸郡行兵总管”的记载,印证与补充了大业九年关中纷乱、朝廷处置之细节,又证明了其他文献所载隋关内“二十四郡(州)”,为唐制所窜乱。

其五,志文关于志主于隋末任“左领军大将军”及唐初任“并州大总管府长史”的记载,更正了两《唐书》所载其于隋时任“左屯卫大将军”“并州总管”之误;关于志主响应李渊起兵诸事的记载,明晰与辨正了其他文献所载志主归唐的模糊与矛盾记载。

总的来说,《李仲粲墓志》关于志主籍贯族源、入仕经历的相关记载,不仅勾勒了志主生平,明晰了北海丙氏改姓之实,其细节性记载,又补充或辨正了传世文献关于北周宫禁官制、隋储位更替、唐入关建国等诸多史实记载的缺失或争议,是研究北周隋唐时期军政变革的重要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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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代《耶律弘礼墓志》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