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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改革的重要转折
——包产到户在1980年

2020-01-09赵树凯

泰山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生产队谈话集体经济

赵树凯

(山东大学 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 济南 250013)

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俗称包产到户)是中国农村改革的核心内容。围绕包产到户的激烈政策争执整整持续三年,从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文件规定“不许包产到户”开始,到1982年1月中央1号文件宣布农民可以自主选择结束。

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关于包产到户问题的谈话,是包产到户持续争论三年中的重要事件,对包产到户在贫困地区获得政策认可有重要作用。但这次重要谈话并没有终结政策争论,而且后续争论更加复杂激烈。围绕包产到户是否可由农民自主选择,争论又持续了一年半多。在这一年半中,邓小平再未表态。解决政策争端的根本推动力量是农民,是农民锐不可当的自发包产到户造成了既定事实。

关于包产到户的政策争论最初爆发于1979年春天,不仅发生于高层内部,也见诸于公开媒体。1979年下半年,高层在沉寂,基层在蔓延。随着1980年农村工作计划提上高层议程,包产到户成为更加现实而紧迫的政策问题。

1980年1月31日下午,在国家农委召开的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上,围绕包产到户问题,华国锋发表了否定性意见,强调包产到户不属于政策允许的生产责任制,对于已经搞了的,“要认真总结经验,提高群众觉悟,逐步引导他们组织起来。”随后,华国锋请邓小平讲话,邓小平说:“对于包产到户这样的大问题,事先没有通气,思想毫无准备,不好回答”[1]。

王任重讲话开始,先介绍了一个重要情节:“昨天,我接到胡耀邦同志来信,信里说,希望这次会议讲话的中心,是让农村尽快富裕起来”。“接到胡耀邦同志来信,我就回电话说了,也就是讲这个。”王任重随即申明:“今天讲话的中心内容,是讲加快农业发展,使农村尽可能快地富裕起来”。③参见1980年1月国家农委办公厅会议资料。显然,与胡耀邦一样,王任重试图努力调和政策立场冲突。

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议之后,1980年3月6日,国家农委印发《全国农村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议纪要》。就基本政策精神来说,与1979年3月农委会议纪要相比并无重要改变。文件说:“会议对包产到户问题展开了认真的讨论,一致认为,就全局来说,应当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不要包产到户’”。[2]与1979年3月农委会议纪要比较,“不许包产到户”变成了“不要包产到户”,口气有所缓和。这种表述与1979年9月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文件一致。这个会议纪要还指出:“至于极少数集体经济长期办得不好、群众生活很困难,自发包产到户的,应当热情帮助搞好生产,积极引导他们努力保持、并且逐步增加统一经营的内容,不要硬性扭转,与群众对立。更不可搞批评斗争。”[3]显然,此时的文件还在试图扭转包产到户,但方法比较温和。

1979年3月会议纪要作为中央文件下发,1980年会议纪要作为国家农委文件下发。农委文件下发以后,地方政策选择可以说是各取所需,继续分化。就一般地方来说,还在坚持会议基本精神,就是不许包产到户;在一些勇于突破的地方,仍然在想办法突破,最典型的是安徽。原安徽省农委主任周曰礼回忆:“会议结束我回到安徽,会议大体情况我向万里做了汇报,并向万里请示,这次中央会议纪要、会议精神要不要传达。万里说:算了吧,我们省农业会议刚开过,下面正在执行,你这个会议精神与我们省委的会议精神不一致。所以,这次中央开会的会议精神安徽没有传达。”[4]万里在安徽的做法很耐人寻味。中央出现不同声音,万里深谙内情,所以大胆自主,使地方获得了自主决定政策的政治空间,这恰恰是改革发生的重要条件。

与安徽勇于突破的做法相反,中央农口机关则在加紧对包产到户的批评围堵。当时,国家农委的政策刊物是《农村工作通讯》。这是1950年毛泽东倡导并题写刊头的杂志,在农村工作领域具有很高权威。在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议不久,该刊1980年第二期发表了印存栋的文章《分田单干必须纠正》,认为包产到户实际上就是分田单干,破坏了集体经济,“是方向路线问题”“要坚决与之斗争”。第三期发表杜润生的文章:“关于包产到户的问题,当前有争论。有的赞成,有的反对。我们的意见是,坚持中央《决定》,除某些副业生产的特殊需要和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单家独户外,不要包产到户。包产到户不应作为方向去提倡。”“有人说,既然副业可以包,为什么大田不可以包?道理就是因为,大田是主要作物,主要产量,主要收入,是农村经济的主导部分。把这一部分社会主义经济巩固铸住,才能有条件地利用个体经济的积极性。如果这部分也滑到个体经济,那就全面成为个体经济了。”杜润生进一步解释:“我们要把希望放在充分发挥集体经济积极性上来,改变生产条件,实行机械化。如果扩大包产到户,就是背道而驰,搞不好还可能破坏公共财产。人心一散,各奔前程,集体经济没有了,基本建设也不搞了,科学种田也搞不起来了,农村的社会主义阵地就破坏了”。[5]同期《农村工作通讯》还发表了署名刘必坚的文章:“包产到户是对社会主义集体经济丧失信心,否定了统一经营,有什么生产责任制可说呢?由此可见,包产到户既没有坚持公有制,也没有坚持按劳分配,它实质上是退到单干”。[6]

《农村工作通讯》在基层干部中代表了中央声音。《分田单干必须纠正》一文作者印存栋,时任巢湖地委政策研究室主任。杂志安排发表来自安徽地方干部的反对文章,对包产到户具有更大的攻击力,显然是杂志社精心安排的。杜润生是国家农委副主任,分管政策研究。他的这篇文章,以“改善经营管理需要解决的几个问题”为题,阐述包产到户之不可行,分量尤重。“刘必坚”当时不知其为何许人,给人印象是一般读者,实际上是时任农业部副部长李友九的化名。李友九当时在农业部主管经营管理和政策研究。晚年,李友九将这篇文章收入个人回忆录。

在《农村工作通讯》这组文章发表之前,安徽方面曾经做出努力,希望杂志社同时刊登滁县地区包产到户的调查报告,以形成自由讨论的局势。滁县地委书记王郁昭安排地委办公室主任陆子修带了文章来北京,但是遭到了拒绝。万里对于这组文章很不满意,对杜润生的文章尤为不满。这组文章成为后来万里尖锐批评农业部,并在农口中央部门展开整风的重要因素。

1980年2月下旬,万里在十一届五中全会上担任中央书记处书记。在八十年代中国高层权力结构转型中,这次五中全会甚为重要。如果说三中全会主要是思想政治路线转换,这次全会则是权力结构转换。全会新组建的中央书记处,负责处理中央日常工作,胡耀邦成为总书记,赵紫阳进入政治局常委分工负责国务院工作,万里分管农村工作。就包产到户政策纷争来看,并没有随着书记处的建立得到扭转。因为,在高层中央领导中,不赞成包产到户者仍明显占据意见主流。

六一前夜,李打油捏着个纸袋上门来,里面是红领巾和请柬。他邀请我父亲做六一嘉宾。老人家那个激动呀。我也是,又惊奇又感动。李打油写字不好看,他就在请柬上一笔一画地描,内容蛮别致,抬头下,赋诗一首:新禾吐穗涌绿浪,同庆六一好时光,有功之臣臣育人,崇文重教教兴旺。这样的打油诗,他写了四十多首,每份请柬一首个性化的诗。至于请的嘉宾呢?主要是有关领导、有关老板和有关债主,以及影响兴教的有关人士,包括三位烧窑师傅,以及为砖厂供柴供泥供电的闲杂人等。别小看人家,柴不好泥不好,都能致命。

万里离开安徽前,在省委会议上将包产到户列为生产责任制的一种形式,俗话称为“为包产到户报上了户口”,随后,万里压住了国家农委会议精神的传达,安徽的政策环境是很好的。但是,万里之后的省委第一书记张劲夫态度迥然不同,安徽的情况开始动荡。

1980年4月24日,张劲夫在芜湖主持召开长江以南地委书记碰头会,说:“‘四人帮’批右无边无际,我们批左也要有个界限,不能无边无际,不能把正确的东西当成左来批。正确的东西如果越过一步就会变成谬误。包产到户,在穷的地方效果明显,但不能说成是灵丹妙药,可以说是治穷之一方。如果是灵丹妙药,那马克思就不灵了,社会主义就不灵了。”“包产到户,我们说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搞,是带着惭愧的心情同意的,因为过去犯了很多错误,带来严重后果,对不起人民,没有办法才搞这种办法。有人把它当成好办法推广,条件好的地方也搞包产到户,超过了赵紫阳同志讲的范围,那我们就有分歧了。至于农民要求包产到户,可以说,这是我们对几十年来没有搞好集体生产的一种抗议,不能说是一种优越性。如果户比组、比队优越,那社会主义怎么干呢?”“毛主席他老人家领导我们推翻了三座大山,搞社会主义建设,走集体化道路。如今,他老人家尸骨未寒,有些人就想否定他老人家正确路线,搞单干,搞资本主义。我们要维护毛主席的旗帜。毛主席晚年有错误,但不能把他老人家正确的东西否定掉了,我们要坚持社会主义,要走集体化的道路。”“现在,文风不正,有的人在那里舞文弄墨、强词夺理,硬说包产到户不是分田单干,迟早有那么一天,要算他们的帐!”[7]张劲夫的讲话,导致很多地、县用行政命令纠正包产到户,农民砍树杀牛等现象不断发生。

邓小平在1980年1月人民公社经营管理会议上拒绝表态之后,第一次内部谈论包产到户问题是在1980年4月初。

4月2日,邓小平找胡耀邦、万里、姚依林、邓力群等领导人谈话,主要是谈长期规划问题。姚依林汇报中谈到,“甘肃、内蒙、云南、贵州这些省份,中央调给他们很多粮食,这是国家很大的负担。”提出这些地区是不是可以改革,在这些地区政策上搞的宽一些,索性实行包产到户之类的办法。让他们多想些办法,减轻国家背的很重的包袱”。[8]邓小平说:“农村地广人稀,像贵州、云南、西北的甘肃等省份中这类地区,我赞成政策要放宽,使他们真正做到因地制宜,发展自己的特点。”[9]邓小平还强调:“政策一定要放宽,使每家每户都自己想办法,多找门路,增加生产,增加收入,有的可以包产到组,有的可以包给个人,这个不用怕,这不会影响我们制度的社会主义性质。政策放宽以后,有的地方一年可以增加收入一倍多。我看到了很多这样可喜的资料。要解放思想!此事请万里同志研究个意见,提到书记处讨论。”[10]这次谈话强调西南西北贫困地区应该进一步放宽政策,“有的可以包产到组,有的可以包给个人”,但没有直接用“包产到户”,也没有提到安徽的突破。

邓小平关于包产到户更有力的回应,就是现在人们所熟知的1980年5月31日谈话《关于农村政策问题》。这次谈话的篇幅很简短,长不过千字。从内容上看,直接谈及政策问题的主要是前半部分,如果联系当时的政策争执加以解读,基本观点有三:

其一,肯定包产到户的效果。“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安徽肥西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包产到户,增产幅度很大。‘凤阳花鼓’中唱的那个凤阳县,绝大多数生产队搞了大包干,也是一年翻身,改变面貌。”[11]这首先直接肯定了安徽省已经实行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地方。但是,谈话中说“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没有谈及的问题是:哪些地方适宜搞包产到户?用什么标准来判定是否适宜包产到户?由谁来判定是否适宜搞包产到户?这个模糊表达为后边的继续争论留了余地。接下来的激烈争论,一些中央领导人和地方领导人反对包产到户,就是从这里展开的。即便在安徽,从这次谈话之后,即1980年夏天到1981年秋的争论来看,万里之后的安徽领导人仍然严厉批评包产到户,并且在政策上严格限定包产到户的范围。可见,谈话只是对包产到户局部的、有条件的肯定。

其二,回应对包产到户的担心。“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我们总的方向是发展集体经济。实行包产到户的地方,经济的主体现在也还是生产队。”[12]这段话,着重点在于对当时集体经济在体制和方向上的肯定,尤其是落脚于对生产队作为经济主体的肯定。换个角度看,邓小平在这里强调的是,包产到户之所以不可怕,是因为生产队还是经济主体,以生产队为实现形式的家庭经济还是方向。但是,从体制运行的内在逻辑、政策发展的实质后果来看,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恰恰就是对生产队集体经济经营体制的否定。仅仅在两三年后,包产到户就导致生产队为基础的集体经济土崩瓦解。邓小平在这里用生产队还在发挥主体地位来论证不必担心包产到户,实质上是在原来集体经济体制的理论和政策框架下来论证包产到户的合理性,显示了理论逻辑的内在矛盾和意识形态局限。这与万里当时的说法有很大不同,万里强调的是农民的主体地位,要给农民自主权,可以离开生产队搞家庭核算,即四级五级核算。邓小平在这里强调的是生产队的主体地位,是在人民公社体制的框架下讨论政策。从后来的激烈争论看,包产到户反对者正是利用了这一点来说明包产到户不符合社会主义方向,要加以抵制或者限制。

其三,关于包产到户将来发展的看法。“这些地方将来会怎样呢?可以肯定,只要生产发展了,农村的社会分工和商品经济发展了,低水平的集体化就会发展到高水平的集体化,集体经济不巩固的也会巩固起来”。[13]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或者说在当时的思想理论条件下,离开了生产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体制,人们实际上无法想象什么是集体经济。邓小平在这里强调“高水平的集体化”,强调巩固集体经济,还是人民公社体制下的集体化和集体经济。显然,以旧体制的理论为基础来论证体制改革,无法实现真正的改革理论突破。现在,在理论和政策讨论中,究竟什么是集体经济,这个集体经济未来是什么景象,是个在今后改革发展实践中逐步解决的问题,无法依靠某种理论思想设计来规制。因此,这些话一定程度上成为包产到户只能局部实行、作为临时措施的论据,也成为从所谓社会主义大方向出发来否定指责包产到户的论据。

总体来看,这个谈话在政策措施上为包产到户提供了一定的支持,但是在理论上并没有突破人民公社体制的基础。因为谈话还是在既定的理论和体制框架下论述政策问题,所以也成为从根本上反对包产到户的理论支持。这种情况说明,包括邓小平在内的众多领导人对于包产到户的认识,也有一个随着实践发展逐步变化提高的过程。

关于邓小平1980年5月这次谈话的背景和场合,文选尾注是“这是邓小平同志与两位中央负责人同志的谈话”。[14]这次谈话的对象是胡乔木和邓力群。当时,胡乔木是中央书记处书记,分管宣传,邓力群是书记处研究室主任。对他们说这样的话,可以理解为对于宣传系统的表态。谈话是邓力群整理的。这天的谈话中,邓小平还谈了反对封建专制主义的影响和国际问题。这次谈话于六月初下发到小的范围征求了意见,随后正式发表时略有修改。邓小平后来没有再专门谈论包产到户。

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做出新的理论表述,即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度是“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1982年12月31日,中央政治局会议专门讨论了这个文件草稿。胡耀邦和万里曾经担心这样的高度评价是否会在会议上引起争论,要求文件起草负责人做好解释准备。邓小平没有参加这次政治局会议,会前与同为政治局常委的党内另一位元老陈云通了电话,肯定“是个好文件”。陈云参加了这次政治局会议,在发言中谈到了电话中邓小平对这个文件的肯定。

从当时实际政策进程来看,邓小平谈话的作用并不像今天简单化宣传的那样,包产到户由此而从乌云弥漫、举步维艰进入到云开雾散、一马平川。谈话之后,理论争论和意见冲突进入新境地,依然尖锐而复杂。所以万里晚年回顾农村改革时说:“5月31日小平同志作了重要讲话,热情赞扬肥西和凤阳的包产到户。此后情况有了好转,但还是吵吵嚷嚷,全国性的争论并没有停止,有些反对的人手里掌着权,他不同意你就干不成。”[15]这个讲话没有解决的问题,或者说谈话之后依然面临的问题是,贫困地区之外的一般地区能不能搞包产到户,包产到户在性质上是否属于社会主义集体经济。这是实际政策和理论思想两个层面的问题,两种不同主张的激烈斗争继续进行并且公开化。

邓小平谈话的传达速度是比较快的,但是以内部征求意见形式进行。这种传播方式也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谈话对于包产到户的支持作用。根据时任安徽滁县地委书记王郁昭回忆:“6月初,王郁昭参加省委张劲夫在巢湖召开的地委书记座谈会。会前一天晚上,看到邓小平《关于农村政策问题》的内部谈话稿,准备公开发表,先发下来征求意见,要王郁昭看后,明天开会时原稿退回,并规定不准抄录。王郁昭看后精神为之一振,要秘书把谈话稿连夜抄录了一份”[16]但是,在会上依然争论。据王郁昭回忆,这次会前看到的邓小平谈话稿发表时又有修改,现在的稿子对于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肯定性评价提高了。“次日开会,各地汇报后讨论,没有人再明目张胆反对包产到户,但却不赞成大包干到户。省委领导说,包产到户还可以,因为还坚持五统一,还有统一分配,而大包干则是两包一脚踢,生产队一点把柄都没有了,这样农民就不听招呼了。”[17]王郁昭的回忆显示,虽然邓小平赞扬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良好经济效果,但当时安徽省委领导层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支持者依然感到压力巨大。出现这种情况,其实不难理解。从高层政治格局情况看,华国锋依然是中央主席和国务院副总理,高层内部有明显的意见分歧。中央正式的文件决定在地方上有质疑和不同理解,可见邓小平的谈话影响力不能过分评估。从谈话内容本身来看,这个谈话对于包产到户、包干到户的肯定是有限的,从制度性质、发展方向来说,否定性评价依然是主导的。也就是说,这个谈话并不影响反对者从所谓社会主义“性质”“方向”上继续否定包产到户。

从安徽来看,在邓小平讲话三个月以后,对于包产到户的批评依然比较强烈,坚持者如王郁昭等人在官场上仍然相当孤立。“1980年8月下旬,安徽省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由于受这次会议前蚌埠、芜湖、巢湖三次座谈会的影响,加之省里的领导表扬了没有搞包产到户的两个县是坚持马列主义,意味着似乎搞了包产到户的就是没有坚持马列主义。因此,在这次汇报会上形成一边倒的现象,对已经搞了双包到户的地方形成很大压力,认为包产到户是发展资本主义,是走回头路,从而否定万里年初在全省农业会上所说的包产到户是责任制一种形式的结论”。[18]“从1980年4月到10月间,省里对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没有发出任何指导性的部署和文字通知,只是忙于在各地开会,围剿包产到户,大造舆论”。[19]

1980年9月中央75号文件下达以后,“张劲夫对贫困落后和边远地区实行的包产到户不再干预,但对于条件较好的地区,尤其是淮河以南的广大农村,则‘不准搞包产到户’和‘不准分田单干’的态度仍然是相当明确的。拿安徽干部群众流行的话就是,‘只准穷队搞,富的地方不准搞’”[20]1980年12月,庐江县委书记还在工作报告中说:“包产到户给我们庐江100万人民带来大灾难、大破坏。它比‘文革’10年浩劫的破坏还严重。我们庐江是千斤县,不是三靠县。新省委书记一到安徽就闻到气味不同!中国几千年小农经济没有发财,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包产到户就是单干,单干就是倒退。”[21]1980年10月,张劲夫在省级干部会议上强调“包产到户已经搞的不纠了,没有搞的不要再搞了。”[22]

从北京来看,农业部负责人的反对态度仍然没有根本转变。直到1980年年末,《农村工作通讯》还在发表直接否定包产到户的文章。李友九在浙江调研时明确表示:包产到户不是社会主义的农业生产责任制,有统一经营的包产到户才是责任制,没有统一经营的就不是责任制。李友九还给省委书记写信,建议对浙江的包产到户“刹刹车,然后利用冬季,通过整社解决问题。对不该包而包了的,如何处理,建议省委请示中央”[23]

1980年9月,在胡耀邦、万里主持下,中央召开各省、市、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座谈会,专门讨论包产到户问题。这次会议纪要成为当年中央75号文件,题目是《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农业生产责任制几个问题》。从邓小平谈话到75号文件,关于包产到户问题的基本精神具有内在的一致性,文件做出了一些具体的政策规定。如果仔细推敲,李友九、张劲夫和一些基层干部的言论,并没有违背邓小平和75号文件的基本精神。75号文件关于农村经济体制的基本判断是:“集体经济是我国农业向现代化前进的不可动摇的目标。”[24]“现在,经过了二十多年的努力,农村集体经济在多数地方已经得到巩固,农业集体化的方向已经为广大农民所认识和拥护”[25],“农业集体化的方向是正确的,是必须坚持的。”[26]文件开放的新政策空间是:在那些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地区,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但在一般地区就不要搞。具体表述为:“根据这种情况,对于包产到户应当区别不同地区、不同社队采取不同的方针。在那些边远山区和贫困落后的地区,长期‘吃粮靠返销,生产靠贷款,生活靠救济的生产队,群众对集体丧失信心,因而要求包产到户,应该支持群众的要求,可以包产到户,也可以包干到户,并在一个较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27]“在一般地区,集体经济比较稳定,生产有所发展,现行的生产责任制群众满意或经过改进可以使群众满意的,不要搞包产到户。”“上述不同地区如何划分,由各省、市、自治区认真调查研究,按当地社队的状况确定。”[28]通篇看来,这个文件充满两种对立意见折中的痕迹,既认可包产到户“不会脱离社会主义轨道”,又不肯定包产到户“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责任制”;既承认包产到户对贫困地区的重要作用,又强调包产到户“要在生产队领导下实行”,而且要使“社会主义商业和集体经济占绝对优势”,关键的政策表达难掩内在的自相矛盾。

关于75号文件,当时主持文件起草的副总理兼国家农委主任万里很不满意,他认为,这个文件是政治妥协的结果,充斥着政策思想和政策规定上的纠结矛盾。这个文件承认了包产到户在局部突破的现实,强调农村政策应该因地制宜,但对农村经济体制的基本判断和方向把握,依然没有跳出“左”的“社会主义”窠臼。在1980年中央75号文件之后,围绕包产到户的政策斗争进入新阶段:经济发达和一般地区能不能包产到户?包产到户是否属于社会主义性质?包产到户和集体经济是什么关系?这是农村改革接下来要解决的深层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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