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货币对支付体系的影响分析
2020-01-08江苏省支付清算服务协会课题组
江苏省支付清算服务协会课题组
2019年6月,Facebook旗下加密货币项目Libra上线并发布了白皮书,一时间数字货币再次成为人们津津乐道的全球性话题。目前,全世界已发行有数千种数字货币。数字货币“去中心化”的思想、开放的算法以及区块链技术的理念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突破性,但是从货币的本质和发展历史来看,当前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存在先天缺陷,本质上不是货币,也难以承担货币的各项职能,却对支付体系、金融稳定带来风险隐患。
数字货币的优势与缺陷
目前,市场对于数字货币暂无统一定义,一般认为数字货币是电子货币形式的替代货币,它不同于虚拟世界中的虚拟货币,可以等同于货币进行流通,充当货币等价物,没有额度限制,常被用于真实的商品和服务交易。反洗钱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认为数字货币是一种价值的数据表现形式,通过数据交易并发挥交易媒介、记账单位及价值存储的功能。
数字货币的特征。主要集中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几乎所有的数字货币均基于区块链与“去中心化”技术。数字货币本质是一个公开可查的,由整个分布式网络维护的数字总账,技术核心为区块链技术;二是在发行与生产方面:数字货币的本质是在一个相互验证的公开记账系统上记账,在一定算法的模式下,找出符合条件的一串随机代码,然后将这串代码同其他交易信息打包成一个区块,记录在账本里,这样就获得了一定数量的数字货币。数字货币的价值体现在技术价值上。
数字货币同现行货币相比,有其不容质疑的优越性。
数字货币的优势。第一,数字货币提供了一种全新的记账模式—分布式记账。英格兰银行经济学家认为,数字货币的重要创新不在于它是一种新型记账单位,而是它的结算功能,即分布式记账。分布式记账不同于传统的数据库技术,它没有中央管理员,也没有中央数据储存。分类账在网络许多不同的节点被复制,一系列完全一致的复制形成一个单独的共享分类账。如同“钱包”一样,资产所有者使用密码签名来使用自己的账户。分布式记账的出现使得转账更便捷,无需通过可信的第三方即可得到验证。当第三方机构不存在或者是验证所需成本巨大时,分布式记账的优势更加明显。
第二,數字货币的发行加快了资金的周转速度,使资金流向更为透明。货币供应量是货币乘数与基础货币的乘积。基础货币由银行准备金和流通中的通货组成,当基础货币增加后,货币供应量增加是按照货币乘数成倍增长,数字货币有效加快了资金转账效率,在一定程度上,数字货币可以通过影响社会公众消费的方式、习惯、心理来影响货币乘数。当货币乘数增加后,在货币供应量不变的前提下,也相应降低了资金的持有需求。同时,在数字货币体系下,资金流向可以完整被记录下来。数字货币可以在技术上记录货币产生的整个周期,包括数字货币产生原因、收款人、付款人信息、资金流向等,且不易被篡改。
第三,数字货币有利于提高金融体系服务水平。从央行的角度,数字货币的发行降低了造币成本,节省资金,在技术层面上,可以对货币流向、流量进行准确监控;从商业银行的角度,数字货币减轻了对现金收付、清分的劳动负担,存取款机等自助机具使用量也会相应减少,释放了部分人力资源;从社会公众的角度,提高了资金携带的安全性,更加快捷与方便。
数字货币缺陷分析。数字货币理念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突破性,优势明显,但是,数字货币与生俱来的先天缺陷亦不容忽视,其是否能够承担货币的各项职能仍有待商榷。
数字货币对货币形态的影响。首先,数字货币缺少信用基础,无法成为真正的货币。货币本质上是一种信用载体。黄金等贵金属的信用来源于其内在价值,法定货币的信用来源于国家的权威地位,法偿性和强制性是其履行货币职能的基础。而数字货币既没有商品货币独特的自然属性,也没有法律赋予的排他性、强制性,更没有国家税收作为信用基础,因此不具备货币的本质属性,难以充当一般等价物。数字货币能走多远、能走多久,完全取决于人们自发的信任范围和这种信任的持续时间。
其次,数字货币难以承担货币的计价单位职能。计价单位和交易媒介是货币最基本的职能。凯恩斯进一步认为比起交易媒介的职能,货币作为计价单位的职能一定是第一位的。货币的交易媒介职能允许有多种货币同时流通,但计价单位职能却不能。同一个经济体中如果出现两种或两种以上的货币充当计价单位,而且两种货币之间的兑换比例随市场行情变化,就会引起商品流通的混乱。货币作为其他商品的计价单位币,其本身价值应该是稳定的,但数字货币的币值长期以来并不稳定,无法承担货币的计价单位职能。
再次,数字货币交易成本高,难以承载交易职能。无法承担货币计价单位职能的数字货币参与到真实经济的商品交易中,不仅没有减少交易的环节和成本,反而徒增了交易的环节和成本。使用数字货币交易,需要先按照当天的市场价格将法定货币计价的商品价格换算成数字货币,然后再支付。由于数字货币价格波动非常大,交易双方均要承担巨大的市场风险。这样的“货币”不仅不能促进交易,反而阻碍了正常交易。
现行数字货币对经济金融秩序的影响。首先是数字货币影响支付系统稳定性,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金融市场基础设施的影响。分布式记账的使用会促使不同市场和基础设施中的传统服务提供商脱媒,进而引起交易、清算和结算的变化。除零售支付系统,这些变化会对金融市场基础设施产生潜在影响,如大额支付系统、中央证券保管、证券结算系统或交易存储库。二是数字货币支付机制的风险。在传统的零售支付系统中,这些风险通常是由金融机构承担,而在数字货币机制下,其终端用户作为直接参与者会面临风险,特别是数字货币机制的操作风险程度取决于机制的设计。三是法律风险可能存在于数字货币及其支付机制中。由于数字货币会模拟现金,因此通常情况下支付一旦确认则不可撤销。对交易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并没有法律框架或者明确规定,如在欺诈、伪造、丢失或被盗的情况下,可能无法清楚阐明责任问题。四是与支付机制相关的制度安排将带来一定程度的结算风险。大多数数字货币支付机制表面上不存在流动性或信用风险,但支持数字货币使用的第三方机构需要管理数字化货币和其他主权货币的流动性,这可能将结算风险引入到系统中。
其次是数字货币影响监管政策实施。一是对金融中介机构和市场的影响。如果数字货币和分布式记账被广泛应用,那么任何随之而来的脱媒现象都会对储蓄与授信机制产生影响,可以挑战当前金融体系中银行的中介作用。二是对央行铸币税收益的影响。用数字货币替代银行纸币,可能导致央行非利息支付债务的下降。反过来,这又会导致央行替代利息支付负债,缩减资产负债表规模,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其结果就是减少央行铸币税收益。三是对货币政策实施效果的影响。数字货币对货币政策实施效果的影响将取决于对银行存款准备金需求的变化,以及主权货币使用者与数字货币使用者之间经济和金融的互联程度。如果替代程度高、互连程度弱的话,货币政策可能失去效力。此外,数字货币的显著扩张可能对适当定义货币总量提出一系列的技术问题,特别是当数字货币不以主权货币计价时。
再次是数字货币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便利。一是欺诈风险。大多数的数字货币模仿现金交易,具有相对匿名性。数字货币通常存储在数字钱包中。数字钱包具有保护数字现金安全的功能,如使用加密工具,而一旦密码被盗,数字货币可能会被偷走。二是数字货币的相对匿名性使其易被洗钱和其他犯罪活动利用。数字货币是否被用于这种目的取决于系统保存多少相关交易记录,第三方服务供应商如何被引入交易,是否遵守反洗钱要求,以及数字货币跨国交易和转换成主权货币的便利程度等。
综上所述,数字货币的发行如同一把双刃剑,促进金融迅速发展的同时,也给现行金融体系带来不小挑战。但是商业经济的进步必然带来货币需求的更新换代,即使目前来看,数字货币的广泛推广为时尚早,但是从贵金属、纸币到数字货币,互联网商业的迅速发展不容小觑, 数字货币和支付系统的更迭将成为各国未来互联网商业发展的重要抓手。
央行发行数字货币的必要性
现行数字货币的发行。目前,主流的数字货币是以比特币为代表的“去中心化”数字货币。仅以比特币价格波动为例,数字货币“去中心化”发行劣势一览无余(表1 )。
2009年1月3日,在“比特币创始人”中本聪挖出第一枚比特币时,比特币还没有价格。所以,这时第一枚比特币的价格为0元。
2009年10月5日,美国比特币论坛用户根据计算机运行电量、美国居民平均用电成本计算出1 美元 = 1309.03 比特币,此计算方法得到了论坛创始人的支持,给了他5050个比特币,该用户随后支付版主5.02美元。这是最早的有记录的比特币价格。
2010年5月22日,诞生了史上最贵的披萨。美国佛罗里达州的程序员拉兹罗·翰耶斯用10000个比特币交换了两张价值25美元的棒约翰披萨券。这笔交易诞生了比特币世界第一个公允价格。后来为了纪念这历史性的时刻,人们把5月22日定为比特币披萨日。
2010年11月6日,“电驴之父”杰德·麦凯莱布创建了一家叫MTGox的比特币交易平台—这个交易平台在后来很快成为全球最大的比特币交易平台。MTGox成立之时,比特币的价格是0.5美元。
2010年到2011年,由于价格基数小,加上投资者们的不断涌入,比特币的价格一直在不停上涨,到2011年2月,比特币价格正式与美元等价。
2011年3月到2011年4月,比特币与英镑、巴西币、波兰币兑换交易平台上线,比特币得到了越来越多权威媒体的报道,价格随之水涨船高,达到了31.9美元。
2012年2月,比特币单枚价格跌破2美元。
2012年下半年,比特币基金会成立,开始制订一些市场监管措施,比特币市场逐步回暖,2012年12月,比特币单价为13.69美元。
2013年,按照当时的兑换汇率,全球比特币价值已经超过10亿美元,投资者们深刻意识到了数字货币“去中心化”和“全面监管”带来的重要意义,许多欧洲国家相继出台了数字货币的发行政策,至2013年12月,比特币单枚价格达1147美元。
2014年至2016年,受英国脱欧、美国大选、投资者数量波动等因素影响,2015年8月,单枚比特币价格跌至200美元,2016年12月,单枚比特币价格再次突破200美元(图1)。
2017年可谓是比特币的“爆发年”,其价格从年初的789美元暴漲到年底的将近两万美元,最高价位达18674美元。在很多人趁此机会捞一桶金的同时,比特币的暴涨引起了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
但是,根据2018年数据显示,2018年11月15日,美国时间周三,比特币价格遭遇寒冬,跌破6000美元重要心理关口,创下了2018年新低。根据coin Marketc App的数据,比特币下跌使比特币全球市值蒸发了150亿美元,由比特币抛售引起的所有加密货币总市值减少了300多亿美元,数值不容小觑。
纵观过去的十年,比特币的价格受政策原因、竞争比重、技术原因、投资人心理波动等各方面因素影响,由最低0.5美元,到峰值18674美元,期间经历过山车似的上涨以及断崖式的下跌。价格的波动,难以承担作为本位币的货币职责。
但是,基于区块链技术无限的潜力,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更受投资人的青睐,在数字货币诞生的短短十年间,爆发期内涌入的大量投资者只是把数字货币当做“股票”来“挣快钱”。
其他的数字货币大体结构与“比特币”相似,不受中央机构管理也没有法律主体,既无法规避数字货币的原始缺陷,同时也给经济金融秩序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现行数字货币发行体系缺陷及如何规避。马克思认为,货币不是物,它体现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亚当斯密认为,货币是交换媒介,是为满足交换需要而产生的。从实物货币、金属货币、纸币到电子货币,货币的产生与当时的商业时期、经济发展状况密不可分,货币的不同形态也随着商业发展而演进。因此,在互联网技术飞速发展的今天,数字货币的普及是一种趋势。但是,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风险也暴露了现行数字货币发行体系存在的缺陷。
一是数字货币支付机制本身的风险。在传统的支付体系中,风险通常是由金融机构承担,而在数字货币支付体系下,由于数字货币机制的操作风险程度取决于机制的设计,其支付体系的终端用户将作为直接参与者直接面临这些风险,资金的波动性较大,风险难以控制。
二是数字货币易被洗钱和其他犯罪活动利用。数字货币是否被用于恶意炒作这种目的取决于系统保存多少相关交易记录、第三方交易平台如何被引入交易、是否遵守反洗钱要求,以及数字货币跨国交易和转换成主权货币的便利程度等。而在目前的数字货币发行体系下,关于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监管几乎为空白,各种交易平台无疑为洗钱、非法集资、偷税漏税等违法犯罪活动的滋生提供“温床”。
三是数字货币交易机构非法行为带来的风险。在现行数字货币发行体系中,各大数字货币交易机构参差不齐、鱼龙混杂,且缺乏有效的市场监督管理,在这种前提下,由于客户和交易机构并未将各自的资金和数字货币进行有效的隔离,因此交易机构存在挪用客户资金或数字货币的潜在风险。首先,某些交易机构高管可以借机卷走客户资金;其次类似股票市场,交易机构有意操纵数字货币价格,产生类似“收割韭菜”情况,危害普通客户资金利益;最后,由于信息不对称,交易机构甚至会采取直接与客户对赌等形式,以获取非法利益。以上情况都严重威胁到了客户的最根本利益。
面对诸多疑问,现行的数字货币发行主体无法予以解决。薄弱的信用基础、贫瘠的监管确实难以支撑数字货币的稳定发行。同时,全球多次金融危机也使我们意识到国家通过货币政策调节经济的重要性,而垄断货币发行权是央行货币政策得以顺利实施的基础,如果央行失去了货币发行权,货币政策也将无处可用。
因此,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的货币体系将始终存在,面对数字货币发展大趋势,由央行主导发行数字货币是推进数字货币稳定、有序发展的不二法门,即实现人民币数字化。
央行数字货币体系的实现
区块链技术的运用。区块链是一种记录时间先后、不可篡改、可信、“去中心化”存储且保证数据安全的分布式数据库,是利用块链式数据结构来验证和存储数据、利用分布式节点共识算法来生成和更新数据、利用密码学的方式来保证数据传输和访问安全、利用由自动化脚本代码组成的智能合约来编程和操作数据的一种全新的分布式基础架构和计算范式,具有不可复制、不可篡改、不可伪造等特性,数字货币仅是区块链技术的第一层应用,数字货币的价值体现在信息技术的价值上,并且法定数字货币已经引起了很多国家以及金融机构的高度关注。例如,2015年,瑞士信贷银行研发了一种与真实货币和央行账户相关联的“多用途结算货币”;花旗银行推出了运用“区块链分布式账户技术”的“花旗币”;2017年,由中国人民银行推动的基于区块链的数字票据交易平台通过了测试,这是很好的兆头,但是真正实现人民币数字化仍然需要很长一段路要走。
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体系的特点。以“比特币”为代表的数字货币的发行喜忧参半,它一方面体现了区块链技术的真正优势:安全、透明、不可篡改,另一方面,它的价格波动也带来了高风险性,不符合其作为法定货币的一系列要求,因此中国人民银行若实现人民币数字化应具有以下特点(表2):
一是人民币数字化应坚持分布式记账方式。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应是基于区块链技术、具有分散式账簿特点的本位币,是对区块链技术的升级与运用。分布式记账的出现使得转账无需经过可信的第三方即可得到验证。当类似的第三方机构不存在或多边信息验证成本巨大时,分布式记账之间的结算意义就会彰显。人民币数字化后,客户使用密码签名借记自己账户,贷记他人账户,一方面体现了 分布式记账方式不可伪造的特性,另一方面,大大缩减了数字货币的交易成本,提升运营效率,交易过程方便查询,更具安全性。
二是人民币数字化应坚持“中心化”管理原则。仅以第三方支付的发展历程为例,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及消费升级,第三方支付市场应运而生,支付、结算工具推陈出新,人们在享受便捷支付方式的同时,不法分子也在蠢蠢欲动,诈骗分子通过一些平台骗取用户的身份、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诈骗他人钱财,带来多重社会影响和危害。如今,随着非银行支付机构接入支付系统,支付行业进入了强监管时代。由此而观数字货币,任何一种支付体系的发展离不开中国人民銀行的监管,否则难免失控,带来金融风险。
“去中心化”是区块链技术的特征之一,但是“去中心化”指的是分布式记账的“去中心化“技术,来消除数据篡改、信任度低等问题,而不是“去中心化”管理,因此,中国人民银行发行的数字货币应坚持监管“一个中心”的管理模式,严禁脱离中国人民银行监管无政府、无组织自由发展,同时应当在现行“中国人民银行—商业银行”的基础监管体系上发行数字货币。
三是人民币数字化应坚持交易机构发行牌照管理方式。对目前的交易机构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实施数字货币市场准入监管。数字货币交易平台应持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合法牌照,才能进行数字货币相关交易,否则应依法取缔。
四是人民币数字化应坚持对客户“透明性”管理。在传统的支付结算管理体系中,对客户实施实名制管理,而在数字货币发行体系中,由于区块链技术可以模糊交易节点,对交易用户的信息进行隐私保护,因此给一些不法分子进行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发行体系中,对参与数字货币交易的客户应进行有效的身份识别,坚持实名制管理,这在实现了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体系“中心化”管理的前提下,是可以在后台实现客户实名制的,而在操作前端,可凭客户意愿来选择是否交易透明性,依据“客户身份实名、交易记录自愿”的原则,体现区块链技术优势的同时,也防范了客户身份识别风险。
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体系实施面临的挑战
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数字货币,在有效提高货币发行流通效率的同时,“中心化”的监管方式也可以有效打击洗钱、偷税等违法犯罪行为。但是,这对金融IT基础设施建设、风险监管完备等也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
一是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数字货币亟须支付体系监管体系的重新修订。众所周知,数字货币基于区块链技术,没有中央发行者通过分布账本和加密技术来消除中心的中介作用,由计算机软件通过复杂的计算产生,在网络中只有一个全局有效的交易链,分布式存储在支付网络的每一个节点中。因此,传统的监管模式对于数字货币的监管不适用。
目前,数字货币交易监管体系几乎呈真空状态,面对不同于传统支付体系的数字货币交易体系,原有的监管制度将难以适应,因此,为切实规避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现有的监管制度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修订,毕竟,“第一个吃螃蟹”的人需要承担更大的风险。
二是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发行需要技术、管理人才支撑。作为新型货币模式,人才是第一生产力。一方面,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和区块链等技术,对数字货币交易平台进行合规性监管,而数字货币的有效监管依然需要人才支撑;另一方面,作为金融IT基础设施建设,对于如何利用区块链技术实现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的“中心化”管理,在技术层面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需要一批懂技术、熟业务、高素质的金融技术人才来实现。
数字货币的监管涵盖以下方面:一是运用大数据技术对监管指标进行分析,降低监管科技成本;二是结合实时流数据处理技术,为异常交易监控、反欺诈提供决策引擎;三是根据数字货币发展趋势,对现行支付体系监管进行借鉴。因此,对中国人民银行数字货币体系发行、监管人才将是一大挑战。
三是数字货币对传统货币发行带来的冲击性。人民币数字化后,对传统纸质货币发行必然会带来冲击,控制数字货币发行尺度至关重要,发行过低将达不到市场需求。以第三方支付的飞速发展为例,目前微信、支付宝等已经占据很大一部分市场份额,新型支付方式再度涌入市场有一定难度;但若发行过高,則对传统纸质货币流通带来很大冲击,效果不仅会适得其反,很有可能会影响货币政策实施效果,因此,人民币数字化将是一个缓慢、不断试探、不断衡量的过程,需要经历实践经验的不断检验。
四是数字货币线上交易数据处理的时效性。在区块链的交易中,每次交易都会在整个网络中广播,网络中所有节点需要记录账本,并通过共识机制维护账本的准确性和一致性。比如,比特币区块链交易频率约6.67次/秒,每次交易确认需要6个区块,10分钟才能产生一个区块,全网确认一次交易需要1个小时。
以2019年天猫“双11”交易量为例,交易峰值达到每秒钟54.4万笔以上,而目前区块链仅支持每笔交易时间为7秒,难以满足现在金融行业的信息处理要求。因此,区块链技术将来能否取代现行纸质货币依然是个疑问,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数字货币的同时是否要衡量纸质货币的发行量仍需考量。
综上所述,经济秩序的发展催生货币形式的不断变更,区块链技术有其不可替代的优越性,交易成本更低、交易方式更安全、交易行为更隐私,因此,人民币数字化将是货币未来发展趋势。但是,在普及技术运用的同时不能放松风险要求,中国人民银行发行数字货币需要在技术完备、监管完善的前提下,进行全范围推广,“技术发展”与“风险管控”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在可预见的未来,人民币数字化的普及将任重而道远。
执笔人:孙誉清 段丽娜(供职于北京银行南京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