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管理 做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工作
2020-01-08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财务服务中心董良
河北省农业农村厅财务服务中心 董良
高标准农田是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质基础。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能够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高标准田抗灾减灾能力,夯实国家粮食安全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意见》指出,“在有限的耕地上,实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的目标,必须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打造核心生产能力”,把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工作涉及勘测设计、工程施工及货物、工程监理等环节,贯穿于整个项目建设过程,是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招标采购工作的质量,所招标采购的施工单位的技术水平、货物的质量、勘测设计单位及工程监理单位的优劣,直接影响高标准农田项目的建设质量和水平。
1 招标采购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采购主要包括工程施工、货物、工程勘测设计、工程监理等方面,现在全部由项目县农业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组织采购。经过几年的实践,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工作运作越来越规范,一是招标采购组织规范,程序合规。各县均制定采购实施方案,报财政审批中心评审,抽取、聘用招标代理公司,在发改委备案,公开在指定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按照要求组织开评标,纪检、审计、财政等单位现场监督,发布招标中标通知,每个步骤都按照要求进行,程序更加规范。二是各地对项目招标采购工作重视程度较高、执行招标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较严,使用财政资金达到限额标准的各项工程及货物、勘测设计、工程监理都实行了招投标制。
2 存在的问题
在工作中,个别地方在招标采购过程中的个别环节还存在一些政策性、技术性不规范问题。主要表现在招采标段划分、招标文件编制、评标方法以及供货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等方面。
一是招投标管理不够精细。发售标书时间普遍偏短,一般在5~7天,也就5个工作日,造成的后果是普遍每一标段投标商只有3家,人为降低了招投标的竞争性。招标采购方式单一,不论标段工程大小,均采用公开招标这一种方式。个别县勘测设计费已超过招标的金额标准,未实施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二是招标文件不够规范。个别县中标条件前后叙述矛盾,前面提到满足技术要求的最低价中标,后面又说价格和技术综合评分得分高者中标。招标文件中对所采工程物资的技术规格、参数叙述不准确、不清楚,有的直接把可研报告内容复制过来,很多内容与招标所采物资技术规格要求无关,个别对于技术要求并无规定,只简单标注见省文件要求。货物招标普遍存在价格因素分数占比过低的现象,个别仅达到有关规定价格因素占30%~60%的下限。
三是标段划分、资质要求不够合理。标段划分不合理,没有按照建设内容类别划分,标段划分过少,造成单一标段过大,很多不相关的建设内容放在一起,很难对投标单位资质做出合理要求。普遍存在资质要求过高的问题,如井房、涵洞、转弯半径等工程,要求具备市政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井台、出水口保护装置、作业通道等工程要求具备建筑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等,均明显过高,容易产生借资质投标、中标后分包转包现象。
四是评标过程中有错误。个别县存在评标方法错误的现象,如招标文件规定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方式进行评标,但是实际评标中却采取综合评标法进行评标,虽然最后结果是得分最高并且报价最低的厂家中标,但评标方法是错误的,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有的评标报告中对某些标段废标理由缺少详细说明和佐证材料。
五是合同签订、执行不够规范。有的项目补充合同没有按照与原合同标的一致并有相应报价的原则签订。有的合同主页上标注附投标报价、技术要求、售后服务承诺等合同应附的资料,但实际未附。有的执行合同不严格,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批次和比例进行付款。
3 产生问题的原因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一是县级对招标采购工作重视不够,以为招标采购走规定的招投标程序,流程很规范,又委托招标机构代理具体负责操作,不会出现问题,因而松懈了对招标采购工作的学习和研究,对招标各个环节参与不够、要求不严、把关不严。二是对招标采购工作认识不够,没有法律意识,招标采购与实际工程实施存在两张皮的问题,工程提前找施工单位做,最后招标时,让该施工单位中标,招投标成了走程序,造成招标文件编写错误明显,出现类似没有技术要求也能招投标的错误,这些行为严格追究起来就是违法犯罪。三是对招标采购工作了解肤浅,专业知识匮乏,缺乏相应的专业培训。四是虽然招投标工作普遍实行了委托代理制,但在实践中错误地认为,委托代理后一切责任均由代理机构负责,殊不知代理机构的行为后果还是由业主承担,对招投标工作缺乏应有的监督,很少过问甚至不问,导致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五是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不够认真负责,表现不专业,只注重争取项目,缺乏认真服务意识,一些低级的错误本可以避免。
4 改进措施和建议
4.1 增强依法组织招标采购工作的自觉性
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采购工作是一项政策性强、技术性要求高的工作,在新形势下,各级农业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严格执行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自觉遵法守法,严格在法律的约束下开展工作。一要切实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做到懂法知法守法。要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项目招标程序和政策要求。二要切实提高对招标采购工作的重视程度。项目招标采购是提高项目建设水平和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的前提,通过招标方式采购的各类工程、货物、服务都直接影响项目的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率,各地要加强对招标采购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精细化管理,确保招标采购工作依法依规规范进行。三要严禁招标过程中任何违规违法问题的发生。要坚决杜绝假招标、串标、私下授标等严重违规违法问题。克服一些地方存有的“招标按规定程序、由招标公司代理不会出问题”等惯性思维,时刻绷紧依法办事这根弦,克服侥幸心理,增强责任心和法律意识,对招标过程的各个环节都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有序进行。四要切实履行好法律、法规赋予农业部门的职责,加强对项目招投标活动全程的监督。
4.2 提高招标采购工作的规范性
4.2.1 规范招投标管理
(1)对达到招标限额的工程、货物、服务必须实行招投标,特别是容易发生应招未招的勘测设计、监理等服务的招标,不应以任何理由不招标。
(2)应在不延误项目施工计划的情况下,尽量延长发售标书时间,鼓励企业投标,提高招投标的竞争性。
(3)应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前提下,根据项目建设内容、金额大小、技术要求,合理选择招标方式,提高工作效率。
4.2.2 规范编制招标文件
(1)提高编制招标文件技术部分的准确性。应把所采工程、货物和服务描述清楚,工程项目要把所采工程的内容、计量单位、技术规范、相应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编写清楚,应达到投标商可依据此要求进行报价的标准;货物应注明材质、主要技术指标和适用的技术标准,有国家标准的应采用国家标准;在货物招标文件中,还应增加相应的技术响应表,便于投标和评标,不能简单的把可研报告相关内容复制使用。
(2)招标文件应明确所采取的招标方式、评标办法。招标方式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选择,评标办法应明确所采用的评标法、计分方法、定标原则以及基准价格的计算方法,并前后表述一致。
(3)招标文件要完整。招标文件应有的附件、附表要齐全。招标文件发布后,如需修改应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进行。
(4)招标文件编写完成后,应聘请有关专家进行审查,并按照专家审查意见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完善。
4.2.3 严格选择代理机构
(1)合理选择招标代理机构。政府采购我省集中采购目录以内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代理采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或非政府采购项目,应依照《招投标法》有关规定,自主选择集中采购机构以外采购代理机构,但应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示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单中,优先选择在我省境内注册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通过对信誉、从业人员素质、服务方案、业绩等方面进行全面了解后,选择专业能力强、服务水平高的招标代理机构,选定后应签订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
(2)加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监督。委托招标代理机构后,并非万事大吉,更应密切关注、严格监督。农业部门要有专人参与整个招标过程,要认真对招标代理机构操作的每个程序、步骤的合法合规性进行检查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并解决。
4.2.4 科学划分标段,合理选定工程资质
(1)标段划分应充分考虑所采工程、货物、服务的种类、技术要求、实施时间和地点,以及投标企业的资质等因素,做到科学合理、切实可行。避免将一些类别差距较大的工程内容打在一起,使标段过大、资质要求过多,造成符合条件的投标商少,从而降低投标的竞争性。
(2)应根据工程的性质、种类选择合适的资质等级要求,避免过高要求,防止借资质投标、分包转包的发生。
(3)没有达到招标限额的小型工程按照类别打包到相应标段,能够较好解决小型工程的招投标问题,在当前严格执法的前提下,应予提倡。
4.2.5 依法开标与评标
(1)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制定的评标办法、计分方法、定标原则进行评标,不得随意改变,评标使用的表格应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对应。
(2)评标时应严格仔细,得分计算统计表格要齐全,避免出现因为计算、填写错误而导致评标结果变化的情况发生。
(3)废标理由应当充分、合法。废标情况应在评标报告中予以说明,说明废标理由,并附相关书面证据。
4.2.6.合同的签订和执行
(1)合同应附有合同条款、投标报价、技术要求、售后服务承诺等合同应附的资料,尤其是须列明对工程、货物、服务的具体技术要求,不能以这部分内容已在招标文件中为由而简化合同条款约定。
(2)合同的签订应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样本签订,特别要明确付款条件和时间。
(3)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拨付款项,验收工程、货物和服务,确保工程、货物和服务质量。
4.2.7 招投标档案管理
(1)招投标档案应该完整、齐全。应包括从采购计划报批、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中标公告、中标通知、合同、验收单据、出入库手续、报账手续(包括支付申请和发票)、复验报告、质保金退回手续、投标文件,直至合同执行完毕的各项材料。
(2)合同归档次序应按时间、标段分类,开评标阶段的档案应以标段分类。
(3)应将报账手续原件的复印件保存在招标档案中,以便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