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址保护与利用现状
2020-01-07王淼
王淼
很多的考古遗址是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的地方,它见证和承载了许多不为人知的历史信息。因此遗址具有非常重要的历史价值、科研价值、社会及人文价值。考古遗址主要包含都城、陵墓、古代的宫殿及其建筑群、宗教遗址、原始部落和一些交通水利设施等。如长城、故宫、古运河、兵马俑等。
受到城市化發展的影响,考古遗址的保护与利用工作同社会经济发展形成了主要的矛盾,传统的遗址保护与利用工作的方法正在受到城镇化建设的侵害,为遗址的研究与保护工作增加了难度。所以要在遗址的合理保护与利用的基础上发展城市化建设,要积极地将遗址保护与社会、城镇建设、传统文化、人民生活等进行统筹规划,以此促进各项事业协调发展。
遗址相关概念阐述
遗址是从历史学、人类学、审美学等不同方面展现出的具有一定价值的人类工程、自然和人类联合工程或进行考古研究的地方。其中考古遗址是人类通过考古挖掘发现人类历史活动的遗迹,可以让人们对古代或历史上人类的活动和文化有所了解。这些遗址在考古研究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目前随着我国城市化建设的推动和发展,一些考古遗址受到不同程度的损坏,为我国的考古研究工作增加了难度。因此考古遗址的保护与利用问题已成为我国政府和文物保护单位面临的重要难题。
遗址保护与利用相关现状分析
首先是建立完善的遗址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制度。考古遗址保护工作受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关注。在20世纪90年代国务院颁布了关于考古遗址保护的有关通知,要将遗址保护与当地的城乡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相结合,通过考虑群众的利益、积极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对考古地质进行利用等方式加强保护力度,努力做到既要保护遗址又要让城市建设、群众生活水平得到提升,从而有效解决考古遗址被动保护的问题。虽然我国的遗址保护工作得到党和政府的重点关注,对有关遗址保护与利用做出重要的指导批示,但最终考古遗址的保护工作未能获得相关法律的保护。由于没有明确的法律地位,一些地方政府对遗址保护工作并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具体的保护举措,只是对一些遗址做出保护规划,但具体的实施过程却不能得到有效落实。此外由于资金投入、具体实行保护的单位和机构其职责范围不明确,容易对保护规划范围形成我行我素的局面,从而造成遗址保护和城市发展、经济环境建设形成矛盾冲突,使遗址保护工作面临不利的局面。因此考古遗址的保护工作极需要法律手段来增强对其保护力度,从而提高地方政府对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以此促进遗址保护工作的有效落实。
其次利用技术手段增强对遗址的保护力度。在城市化发展的过程中,虽然遗址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实际的遗址保护工作中依然有一些技术层面的问题,其主要包括对遗址的保护规划区、安全展示规划技术、安全防护技术等。保护规划区可利用GIS技术和地理学,在较大规模的遗址中引入该技术,对遗址的环境和地理分布、保护范围做出规划。安全展示规划技术要结合多方面进行技术展示,如利用考古学对遗址的展示复原进行设计、以遗址对环境的要求进行展示设计规划、结合城乡规划对保护范围内的群众、景观规划等做出调控和安置。还要加强对安全防护技术的应用,如入侵警报、视频监控、巡更系统等。
目前,我国在遗址利用方面主要通过展示手段向人们传递遗址的历史信息。遗址的展示主要是直接和间接展示两种。直接展示是到遗址的现场参考,让人们通过直观感受来了解遗址的规模、材料等。间接展示的渠道比较多,如有关的考古遗址的书籍、影视作品、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手段(如VR全息影像)等。
遗址保护与利用模式简析
目前在我国范围内重点文物和遗址保护地址大小约1300处,其中大遗址约500处(古遗址约295处,古墓葬约130处),面积达几百平方公里,很多遗址地区分布不均,主要分布于中西部地区,东部仅存有少部分。现阶段我国对于遗址的保护和利用的研究工作主要从保护、价值和作用几个方面开展。如保护大窑文化遗址,利用其革命主义教育发挥其社会和教育价值;对三星堆遗址、丝绸之路沿线的遗址保护和利用可创造旅游价值等。而在国外对于遗址的保护和利用的研究也在不断的探索和发展中。欧洲作为近代考古学研究的发源地,早在一百多年前便对遗址的搜求、挖掘、保护、利用和美化城市进行了有效融合。
首先由专管机构进行保护。如采用博物馆代管、文物保护单位管理等方式。其次是利用政企合作,促进遗址保护工作的有效落实。如地方政府要综合考虑保护范围内的城市改造和遗址保护与利用两方面内容,以推进城镇化进程和遗址保护为目的,与相关的城市建设性民间企业签署遗址保护发展战略,通过对古代文物、建筑的保护,促进旧城(或乡镇)改造和城镇化发展,促进古城或古文物保护与城市化建设和谐发展。
遗址的保护与利用从整体和局部两方面着手。整体保护的方式有创建遗址公园、遗址和风景区或旅游区结合、创建遗址森林公园、遗址与现代农业或城市园区结合等。局部保护可创建遗址博物馆或部分遗址展示区等。对于一些还未得到充分保护和利用的遗址,我国可借鉴一些国外经验加强遗址的保护与利用工作。比如德国利用遗址建立了公园和博物馆;法国不仅对一些特殊的历史建筑进行修复,而且利用该保护区域改善了当地的居民生活环境;意大利将遗址的地理环境和地形地貌进行了有效利用,把遗址保护和利用与生态、文化建设融为一体。在日本和韩国通过结合遗址的周边环境和建设艺术,创建了独具特色的公园等。总之对于遗址保护和利用的科研项目是永恒的主题,我国在遗址保护和利用过程中要结合美学、建筑学、地理学等多方面知识开发遗址更多的价值。
遗址保护与发展利用重点问题分析
遗址保护和管理面临很多困难和矛盾。首先是遗址资源会受到自然环境的不可抗力的破坏,如地震、风化、洪水、火灾等。其次是遗址本身的资源属性。由于经济的高速发展造成对遗址文化的破坏和影响。遗址的展示技术与手段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如展示内容不全、展示方式简单、一些展品缺乏观赏性、展示的讲解制度不完善、一些遗址由于受到城市建设的破坏无法实现原址展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