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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阳农村丧葬文化的改革

2020-01-07郑菁蔡艳纯晏梦媛甘斐哲

炎黄地理 2020年10期
关键词:衡阳农村改革

郑菁 蔡艳纯 晏梦媛 甘斐哲

本文对衡阳农村地区落后的丧葬文化情况及其产生的根源进行探究,探求其与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相适应的可行性改革路径,引导其培养形成新型丧葬文化,促进衡阳新农村健康的乡风文明建设,推动衡阳农村经济、文化和生态文明可持续发展。

为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及生态文明建设,近年来,我国加强了对丧葬的管理和改革力度。乡风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一环,农村丧葬文化属于传统乡风,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文化的内容之一。湖南省衡阳市位于我国中南部地区,是一座历史悠久、蓬勃发展且带有我国普遍性地域特点的城市,但其农村地区落后的丧葬文化习俗仍然存在着与新时代乡风文明建设理念相悖的现象,极大地阻碍了该市的发展。探究目前衡阳农村丧葬文化中存在的封建落后习俗及其产生根源,对其进行改革路径的研究,对衡阳新农村的发展颇具现实意义。

衡阳农村丧葬文化习俗

由于受到经济发展滞后以及封建迷信思想的影响制约,衡阳农村仍然存在着浓重而又繁琐的土葬风俗。衡阳农村地区上了年纪的老人通常会为自己选择“风水宝地”、准备棺材和遗照,子女也会提前为他们准备好一套寿衣、一双寿鞋,这是老人去世之前的预设仪式。

入殓与停灵仪式是在入棺前,丧家会进行移尸报丧及请水仪式。寿衣要让死者的长子先穿热,然后再给死者穿好。入棺一般是由死者长子背着死者,移尸于事先准备好的棺材中。棺虽盖而不严,等一至两天,择时加钉严封,这时需要全体亲属到场,向遗体告别举哀,这叫做“封纸口”。在停柩吊唁期间,同村的祭师和乡邻会陆续过来帮忙,由于丧家财力和天气不定,停柩一般三五日,也有七九日,择黄道吉日出殡。停柩期间,死者家属要请僧道“开路”或作“道场”,逝者子孙在灵堂守灵,亲朋好友会在出殡前一天前往丧家吊丧,孝子则到灵前行跪拜礼表示哀悼。停灵期间讲究热闹,大多数丧家都会请剧团来表演当地戏曲或湖南花鼓戏等。

出殡之前,丧家设酒宴招待前来吊唁者,在行完“家祭”与“客祭”后,再起柩出殡。出殡时,孝子捧灵牌随行,其后为灵柩,亲朋好友紧随灵柩,吹鼓手殿后。棺柩下葬时,由地仙选定位置、朝向、时辰,杀鸡撒谷米于枢穴,下灵柩要用石灰拌黄土捣锤封堆,出殡需在中午之前完成。倒七祭灵是从安葬之日算起,选一天“做七”,在家里设道场、诵经设斋,其中烧灵屋是“做七”最重要的仪式。至此,衡阳农村丧葬仪式完成。

笔者在文献研究法的基础上,实地考察衡阳农村地区,对当地村民进行了线上和线下有关丧葬文化情况的调查访谈。本次调查的受众大部分是衡阳农村地区受过一定教育的中青年人。受众的家庭年收入5万以下的占39.02%,47.35%的年收入处于5万-15万,而对于办理丧事的支出费用额度86.74%的受众处于5万-8万。大多数人认为如今的喪葬费用是不合理的,过于重视仪式而增加了经济负担,但出于某些落后的传统伦理文化及封建迷信思想的束缚而被迫勉强接受,因此丧葬改革难度大,即使有信心近期也难以实现。大部分受众对生态殡葬的了解不足,对其接受程度也持保守意见。对于传统的衡阳农村丧葬文化,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在国家合理的政策允许下举办丧葬仪式。

衡阳农村落后丧葬文化产生的根源

针对衡阳农村丧葬文化至今存在的落后部分,究其产生原因,我们可以从传统丧葬观念的深刻影响和丧葬管理及制度上的欠缺两个方面来进行探讨。

农村丧葬文化是中国传统民俗文化的一个重要表现特征,也是传统民众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丧葬文化包含着人们的生态追求、人生信仰和道德要求,同时也体现了文化形态中的迷信因素。衡阳农村的主要传统丧葬观念有以下三点。

土葬的历史源远流长,人类有文明迹象以来,处理尸体的主要方式就是用土掩埋,而在我国,这种方式也植根在一定的生态丧葬观念上——我国传统观念中一直存在“天人合一”“叶落归根”“入土为安”的生态观,表现出了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精神追求,因此土葬就成了实现这种精神追求的一种主要丧葬形式。衡阳农村地区的殡葬形式多采用土葬,因为土葬的整个过程完全顺应了生命的自然产生与回归。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土葬的具体形式不再限于用土掩埋尸体,而是在此基础上加入了棺木、高堆坟土等浪费资源的做法,顺应了“精神上的生态”,却破坏了真正意义上的生态平衡。

湖南民间的传统丧葬,由于受到“灵魂不灭”及“灵魂至上”的原始观念、道的鬼神观念和“释”的生死轮回观念的长期影响,形成了一种以灵魂信仰贯穿始终、儒释道兼容并蓄的丧葬礼俗,带有浓厚的迷信色彩。丧葬礼仪的主要部分就是在对逝去的人进行灵魂上的超度,同时也是在寻求先人灵魂“升天”之后对子孙后代的庇护和保佑,祖坟的风水与在丧期间的一些忌讳也体现了“灵魂至上”的宗教信仰。这种信仰在人们缺乏科学认知的文化环境下形成,在历史的长河中深深扎根,至今已经发展成了一种因地域而各具特色的多元化的信仰,而这种信仰在科学文化知识得到广泛普及的今天实际上就是一种迷信糟粕。

道德规范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渗透于国人生产生活的各个方面,与社会伦理、国家政治等紧密联系,儒家文化中的“孝”观念就是社会道德规范的一个重要部分。自古以来,“百善孝为先”便是国人的共识,因而中国人的孝悌观特别强调“慎终追远”,尽心办理父母的丧事、定期祭祀祖先,其目的就是为了让后人不要忘本。国人对先人的祭祀以及对祖先的崇敬早已成为一种自发性的情感表达。这种情感表达既是对自身“良心”的一种安慰,也是对社会道德规范的遵守,而这类安慰与道德规范一旦在实际过程中极端化,就会造成铺张浪费、攀比显财等不良社会影响。

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秉承着“取其精华,去其糟粕”理念进行丧葬管理及制度改革,但每个市镇的落实情况各不相同。因此,丧葬管理及丧葬制度上的欠缺也是衡阳农村地区丧葬文化落后部分难以剔除的原因所在,与以下三点有关。

衡阳农村的地域特征限制了落后丧葬习俗的剔除进程。相较于城市来说,农村是知识及物质方面更为落后的、宗法观念更强的、与土地的联系更紧密的所在,因此,无论是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播、新型殡葬观念及物件的普及等在农村的改革进程中都难以推进。

衡阳地区的殡葬服务水平较低,具体表现为殡仪馆较少、受过新型殡葬礼仪教育的人员较少等方面,这就导致了丧葬资源配置的不均。城市居民相对方便就具有一定的优先资格,多选择较近且方便的殡仪馆,而距殡仪馆较远的农村居民则基本不会考虑新型殡葬模式,这种不均的资源配置就让落后的丧葬习俗在农村得以苟延。

基层管理的不到位也让丧葬管理及制度的改革难以在农村充分落实。对于乡、村两级的管理人员来说,丧葬改革工作难度大、积极性不高,且无法将其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无群众自治组织,个别村甚至处于放任自流状态,甚至有的村干部还参与到了婚丧事大操大办之中,这些都对丧葬改革起到了严重的阻碍作用。

衡阳农村丧葬文化改革的路径

丧葬改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它不仅是一项社会行政事务,还是一项浩大的关系到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发展的文化工程,并且影响着社会殡葬行业的发展。新农村建设背景下衡阳农村的丧葬文化现状及其产生的根源促使笔者对其相应的改革路径进行研究,以农民、管理者、殡葬业服务人员为主体,在管理机制、思想文化、生态环保、经济效益四个方面,进一步明确衡阳农村丧葬管理的方向和目标,提出当今衡阳农村丧葬文化的改革路径。

国务院于1997年7月颁布实施了《殡葬管理条例》,湖南省以此条例紧跟其后,结合实际出台了地方性《殡葬管理办法》,各区县也都出台了相对完善的、配套的具体措施加以施行,在整个湖南范围内进行了殡葬改革的广泛推广,但法律层次低,缺乏具体性。根据《殡葬管理条例》的落实与完善情况,国家应尽快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法》,使殡葬改革步入法制化轨道,增强殡葬改革的权威性和有效性。衡阳的丧葬改革制度存在着城乡失衡的问题,明显倾向于城区改革,农村丧葬改革涉及太浅,浮于表面,应根据当地农村治葬的实际情况提高重视,健全法规制定。

《湖南省2015-2020年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将“加快殡葬服务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主要任务之一。政府要加大殡葬改革的专项经费投入。根据衡阳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保障丧葬改革配套设施建设,统筹建设、改造、更新一批殡仪馆及火化设备,实现用于满足人民群众基本殡葬服务,尽快实现区域基础设施的全覆盖。尤其是对远离殡仪馆的农村地区,应适度建设殡仪服务站、服务网点或依托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搭建服务平台,方便并规范人民群众治丧。在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村,发展乡村公益性公墓或骨灰堂并派专人管理,推行以骨灰存放为主的节地葬式并对经济条件困难的农民给予一定的丧葬补贴。通过这些方式,能更好地配置衡阳地区殡葬服务的公共资源加强丧葬改革队伍建设。丧葬改革关系到民众家人去世的哀悼、当地风俗习惯等一系列复杂敏感问题,丧葬改革工作者们甚至自身对当地的落后丧葬习俗也有认同,加之受到社会舆论的影响,在执行改革的过程中会出现消极懈怠不作为、风气腐败的现象,这点在农村地区表现更明显。丧葬改革队伍应是一支高素质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队伍,因此在纪律作风上要严明,解决棘手问题时应为民着想、方法得当、依法行政。同时要完善人力资源配备,充分发挥衡阳农村地区村委会和红白理事会的辅助作用。民政部门督促相关的村委进行工作配合,重视对农村红白理事会的建设和监督,通过激励机制发挥其工作积极性,从而深入群众,掌握第一手信息。

衡阳农村的传统丧葬习俗中不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封建迷信糟粕应该剔除,如仪式中的招魂、丧事大操大办等,但对家祭客祭、丧葬鼓词文化、重视孝道传承等具有良好教化作用的思想精华应加以重视和弘扬,从传统文化中汲取智慧,为衡阳当地的生命文化以及死亡文化注入科学的人文精神。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农村地区落地落细落实的同时,丧葬改革要与现代文明生活相适应,倡导先进的殡葬文化,不断丰富和构建和谐文明的殡葬民俗,形成传承与创新并重的和谐殡葬文化。

衡阳农村的丧葬改革可以从深层次的丧葬文化变革上着手,扩大先进丧葬文化的宣传必不可少。丧葬仪式的实质是人们在亲人去世后的一种祭奠。孝道文化与丧葬文化密切相关。衡阳农村的一些群众在亲人在世时没有悉心赡养,亲人离世后却通常以办丧事的排场阔绰与否来评判逝者子孙的尽孝程度,这是传统文化的封建迷信糟粕未根除、农民知识和素质落后的表现。因此要通过精准务实的宣传教育加强对村民的思想文化教育,充分利用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短视频、戏曲、露天电影、微信公众号文章等形式提高农民的文化认知水平,树立正确的荣辱观,将丧葬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结合,使当地村民深刻体会到传统丧葬习俗与新时代美好生活的要求格格不入,引导村民践行“厚养薄葬”的孝道实现方式。

经调查,衡阳农村地区火化二重葬的问题较为严重。在原本土葬的形式上加上火化,把骨灰放入自家买的棺材或骨灰盒内埋葬入土,不仅没有节约土地资源,相比起土葬甚至消耗更多,而且使农民经济负担进一步加重。衡阳农村属于零散型殡葬用地,建议推行骨灰生态葬,可选用多种葬法,如树葬、鲜花葬、草坪葬、水葬、骨灰散撒等,这些推广仍需要强有力的措施。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绿色殡葬提供了理论理念、行动指南与基本遵循,因此推行农村绿色殡葬势在必行。在衡阳农村治丧的过程中,用电子礼花来代替大量的可燃礼花爆竹,降低空气污染;遗体处理可以考虑绿色环保方向,减去不必要的布制寿衣等,改用环保材料;在骨灰盒及棺材使用方面建议用可降解材料代替木材或石料;建立“花园式集体公墓”,将遗体或骨灰平地深埋,树立集体纪念碑便于祭祀,营造绿色环保与阳光透明的殡仪环境,使绿色殡葬这一先进殡葬文化载体在乡村生根发芽,并转化为广泛的丧葬行为实践。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厚葬之风在近些年来又在衡阳农村地区渐渐兴起,村民之间盲目攀比,造成了严重的土地资源、森林资源浪费,更加重了农民的经济负担。同时火化二重葬的现象较普遍。这些繁琐的习俗、顽固的思想观念、落后的形式都亟待整改,相关部门不仅需要制定并執行强有力的措施,而且可以通过利益刺激机制不断探求多元的生态殡葬形式,对丧葬改革中突出的村委、个人实行物质与精神相结合的奖励,奖励措施要具有吸引力且得当可行。这在一定程度上会激励农村地区的丧葬改革。

衡阳市仅有一家殡仪馆,涉嫌垄断经营,祭祀各项服务收费虽然有公示但价格紊乱,妨碍了市场竞争,甚至对去办丧葬的农民冷眼相看。对此,政府应与市场结合,规范殡葬产业运营,严惩借治丧乱收费的行为,切实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减轻农民负担。另外,殡葬行业自身改革艰难。政府应重视殡仪服务人员的就业和发展问题,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和待遇。殡葬行业也要多征求群众的意见;与时俱进,提供创新型融入科技与个性创意的殡仪服务,并一视同仁地合理收费。这些措施有利于对新型殡葬发挥作用,开创新时代丧葬服务的新局面。

衡阳农村丧葬文化是当地特色民俗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但因为受到传统丧葬观念的深刻影响、管理及制度上的欠缺,其落后方面仍未根除。当今衡阳农村的丧葬文化改革应贯穿在产业兴旺、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等全过程与各方面,走符合当地实际特色的发展之路,让丧葬改革在新时代的农村建设中“留得住青山绿水,记得住乡愁”。

基金项目:湖南省大学生研究性学习和创新性实验计划项目资助,课题编号:S201910555170。

作者单位:南华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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