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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 嗣 同 的 名 实 观 辨 正*

2020-01-07王向清贾晓琼

关键词:谭嗣同对象概念

王向清,贾晓琼

(湘潭大学 哲学系,湖南 湘潭 411105)

在中国近代思想家中,谭嗣同对封建伦理纲常作了最激烈的批判,对资产阶级的自由、平等、博爱的人伦理念作了热情的讴歌。而谭氏批判封建伦理纲常的思想武器之一便是其名应符实的名实观。从逻辑的观点看,谭嗣同的名实观既有准确之处,但也存在明显的缺陷。本文拟就谭嗣同的名实观提出的背景、名实观的基本见解及其“破对待”正名方法的失误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 谭嗣同的名实观提出的时代背景和目的

1895年,中国在中日甲午海战惨败后,先进的中国知识分子意识到,要实现民族解放、国家独立,仅仅学习西方列强的“长技”还不够,还必须从根本制度上向西方国家学习,必须废除封建专制,采纳西方资本主义制度。但部分顽固派官员和陈腐儒生却思想僵化,极力用过时的名教去维护封建专制统治,反对采纳西方资本主义政治制度、文化教育制度和伦理道德准则,也就是以反映封建专制的陈腐、过时的“名”来责难和压制渐渐兴起的资本主义在政治、经济、伦理、教育等方面的诉求及其新生事物。正是在这种背景下,谭嗣同提出了自己的名实观,以批驳、推翻封建纲常之“名”。

谭嗣同的名实观主要集中在其《仁学》和《治事篇》中。他情真意切地指出:“吾自少至壮,徧屡遭纲伦之厄,涵泳其苦,殆非生人所能任受。”[1]289这里说的是他从少年时代开始就受到封建纲常名教方方面面的钳制,身心受到的摧残,是一般人无法忍受的。除了自己深受“名”之所累外,他还揭露了社会上不同主体怎样运用“三纲五伦”赋予的名分约束他人,使他人失去言行自由。“名者,由人创造,上以制其下,而不能不奉之,则数千年来,三纲五伦之惨祸烈毒,由是酷焉矣。君以名桎臣,官以名轭民,父以名压子,夫以名困妻,兄弟朋友各挟一名以相抗拒,而仁尚有少存焉者得乎?然而仁之乱于名也,亦其势自然也。中国积以威刑钳制天下,则不得不广立名为钳制之器。”[1]299厄运之遭受,主要是封建名教已无法反映变化的实,导致名实相怨。谭嗣同指出:“惟有其实而不克既其实,使人反瞀于名实之为苦。”[1]290这就是说,名对应的对象是有其“实”的,但它没有反映对应的实,而是使人反过来受以“名”责难“实”之苦。基于此,在名实关系上,他强调实的第一性、名的第二性。“吾是以痛夫世之为名敝也,将以实救之。以实,则一切不为其名,惟择其于今可行者著焉。”[1]436他痛恨当时以过时之“名”来匡正变化了的“实”所带来的弊病,主张以重视“实”来纠正偏差。受西方资本主义文化的影响,谭嗣同意识到传统的旧的名教已失去其赖以成立的现实根据,“名”与“实”相脱节,二者产生了尖锐的矛盾。但大部分人并没有认识到名实间的这种矛盾,还受到过时的旧名、空名的蒙蔽和束缚。为摆脱“名”的蒙蔽和束缚,他提出了自己的名实观。

谭嗣同提出名实观的目的是铲除过时的封建纲常名教对人们的钳制。在他看来,自然界万物之间或人类社会人与人之间的本来关系是“仁”,即仁爱、友好,是彼此贯通的。但社会发展到当时,人与人之间等级森严、冷漠隔绝。人们之间的“仁”之关系为什么遭到了破坏呢?谭嗣同指出了原因:

“仁之乱也,则于其名。”[1]299“不识仁、故为名乱;乱于名,故不通。”[1]291他确信,“仁”的关系被搅乱、破坏,是由于“名”,即过时的封建纲常名教在作祟。当时的世界早已迈入资本主义时代,资本主义已创造出远超封建社会的文明。而当时的中国仍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状态,清朝的统治者、大小官员以及没有觉醒的百姓仍然使用君臣、父子、夫妇等纲常名教去规范人们的言行。这种匡正、规范的结果导致人们之间的“仁”爱、友情关系遭到破坏。

“名忽彼而忽此,视权势之所积;名时重而时轻,视习俗之所尚。……名名也,不名亦名也,则相诡。名本无实体,故易乱。名乱焉,而仁从之,是非名罪也,主张名者之罪也。俗学陋行,动言名教,敬若天命而不敢渝,畏若国宪而不敢议。”[1]299这段话的关键在于:名没有确定的立场,其根据权势的大小而摇摆;名与崇尚习俗程度相关,重视习俗的地方,名的规范作用就强些,反之,名的规范作用就弱些。当人们提出某种观点、采取某种行动时,会以“名”教作根据;而当人们反对某种观点、行动时,同样会找出“名”教的根据。因此,“名”的作用非常诡异,难以捉摸、难以把握。比如,在纲常名教盛行的宋、明、清时代,对于年纪轻轻且没有子嗣的寡妇来说,其婆家会以“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这一纲常名教反对其改嫁,而担心其与婆家其他男性乱伦则同样以纲常名教之人伦,主张其改嫁。这里所谓“名乱”,是指名与实际情况不符。由于“名乱”,人们之间“仁”这一正常关系就遭到破坏。在他看来,名之所以被搅乱,有两方面的原因。首先,从“名”的本性来说是“无实体”的,因而容易被混淆。其次,权势和习俗等社会因素的干扰,让有权势的人凭借权势,利用习俗去倡导和推行名教,将名教作为钳制的手段束缚百姓,酿成“仁乱”的局面。专制帝王更是利用忠、孝、廉、节等纲常名教斥责臣民:“尔胡不忠、尔胡不孝,是当放逐也,是当诛戮也。”[1]299因而,名教就成了封建统治者杀人的武器。正因为看到纲常名教成了封建统治者实施残暴统治的工具,所以谭嗣同主张铲除它们,以冲决罗网。

19世纪末,民族资产阶级在中国开始出现,新的阶级催生了新的社会关系。谭嗣同所说的人们之间的“仁”的关系,就是资本主义文化倡导的平等关系。他提出的正名思想,清醒地认识到封建纲常名教规范的内容已过时,应代之与资本主义制度相适应的伦理原则。

二 谭嗣同的名实观及其辨正

谭嗣同对名实关系的基本看法体现在两方面。一方面,他认为名(称)仅仅是个称谓,同一个名词可以给任意的对象命名。“名则无与于存亡。呼马,马应之可也;呼牛,牛应之可也。”[1]290意即“名”与实是不相干的,只不过是人们随意给某一具体对象的命名而已。因此,对于一个具体对象而言,给它命什么名都可以。在笔者看来,谭嗣同没有把握语言之名和概念之名的差别,其见解正误并存。作为语言之名,是人们给对象的一个称谓,与对象本身没有什么关系。也就是说,人们用语言之名给对象命名具有随意性。比如,汉语用“猪”命名“杂食、哺乳、脊椎动物”这类家畜;英语则用“pig”命名它。当初,汉民族用“牛”去命名它,讲英语的民族用“dog”命名它也未尝不可。因此,人们最初用语言去命名对象时,的确具有随意性。换言之,语言之名具有随意性。但是,语言之名的随意性有其成立的条件,即一旦人们对某种对象给予最初的命名后,就渐渐为人们认可,趋向约定俗成。这时,语言之名也变得不随意了,而是具有了确定性。比如,多年来,汉民族人都习惯用“猪”命名“杂食、哺乳、脊椎动物”这类家畜,人们已普遍接受了这种命名,如果当下某人用“牛”命名它,无疑不会被人们接受。同样,讲英语的民族早已用“pig”命名这类家畜,当下某人若用“dog”为其命名,也不会被人接受。这就是说,语言之名既有随意性的一面,也有约定俗成,即确定性的一面。因此,谭嗣同说的“名者无与于存亡”既有准确的一面,也有错误的一面。

另一方面,谭嗣同认为名没有对应的实体。“名本无实体,故易乱。”“名者,由人创造。”[1]299意即名本来没有对应的实体,因而容易混乱;名由人创造,而人的创造总是在自由意志支配下进行的。这无非是说,名本来没有实体,又是由受主观意志支配的人自由创造的,因而带有随意性、容易混乱。从逻辑的观点看,谭嗣同的这一见解更不准确。作为概念之名,要反映对应对象的本质属性或特有属性。因而,作为概念之名,是有实体的。比如“猪”作为概念之名,就对应了“杂食、哺乳、脊椎动物”这类家畜。同样,“pig”作为概念之名,也对应了“杂食、哺乳、脊椎动物”这类家畜。作为概念之名的“猪”“pig”虽然语词表达不同,但指向的对象却是相同的。正因为二者指向的对象相同,说汉语者和说英语者才可能实现交流。这就是说,当中国人使用概念之名“猪”时,英国人明白它指的是“杂食、哺乳、脊椎动物”这类家畜。假如作为概念之名没有对应的实体,那人们之间、不同语言民族、国家之间的交流就不可能实现。正是依据概念之名这一特点,人们才总结出逻辑没有阶级性,即具有全人类性的特点。

有学者认为,谭嗣同主张名无实体和命名具有任意性的观点,体现了与唯实论对立的唯名论观点。“谭嗣同的唯名论思想肯定客观物质世界种种具体事物才是实在的,‘名’(概念)只是人们随意给某一事物的一种名称,它的本身没有实在性。他强调不矜其名,而要察其实。可见他的唯名论是以承认客观世界的现实性为前提的,主张客观事物先于概念、名称,这在认识路线上是倾向于唯物主义的。”[2]262-263笔者认为,谭嗣同的这些见解没有体现唯名论观点,而是体现了要求正名的名实观。唯名论是与唯实论相对立的逻辑学范畴。唯名论主张个别、殊相是客观存在的、真实的;先于一般、共相而存在;而一般、共相只不过是抽象符号,在客观现实中不存在,是不真实的。而唯实论则主张一般先于个别、共相先于殊相,客观世界上只有一般、共相,不存在个别、殊相。应当说,在个别和一般、殊相和共相的关系问题上,唯名论观点要正确些。谭嗣同的相关论述探讨的只是名是否有对应实体、名是否有确定性的问题,而没有涉及个别和一般、殊相和共相的关系问题,因而不是唯名论,而只是名实观、正名论。

三 谭嗣同“破对待”的正名方法辨正

从名与实的关系来说,“实”是被反映者、第一位的,“名”是实的反映、是第二位的。因此,“名”,即称谓应当随着“实”的变化而变化,而不是要求发展变化了的“实”倒退回去符合过时的旧名。基于此,谭嗣同提出用“破对待”的方法铲除名之乱,实现名实相符,达到正名。他认为“名”都是相互对待的,要破除名之混乱就要“破对待”。“对待”就是事物之间的矛盾对立,“破对待”就是调和这种矛盾,使之在概念中不出现,以实现正名。

以进化论思想为武器,谭嗣同认为宇宙万事万物以及人的体貌无时不在变易,无时不在更新。而事物之所以变动不居,乃取决于其内部固有的“异同攻取”,即矛盾对立因素。他虽然看到了事物内部存在着“异”“同”的矛盾对立和统一,而且意识到这是引起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因。但他认为矛盾会带来纷扰、对抗,导致名乱,因而要调和矛盾,取消一切对立和差别,把没有矛盾对立的状态看成是事物的最理想状态。

那么,怎样破除旧名对实的约束,以实现正名呢?谭嗣同认为名、概念都是相互对待,即相互矛盾的,因而就要“破对待”,即破除矛盾。他指出:“对待生于彼此,彼此生于有我。我为一,对我者为人,则生二;人我之交,则生三。参之伍之,错之综之,朝三而暮四,朝四而暮三,名实未亏,而喜怒因之。”于是,“大小多寡,长短久暂,一切对待之名,一切对待之分别,殽然哄然”。[1] 316意即一切对待之名,归根到底产生于“我”与“人”的对立,因而“破对待”的途径就在于破“我相”,也就是破除与外界对立的自我意识、能证明自我存在的种种境界。他采取了以下相对主义的三种方法“破对待”。

首先,谭嗣同从万物即生即灭这一运动的绝对性来论证无我。“以生为我,而我倏灭;以灭为我,而我固生。可云我在生中,亦可云我在灭中。故曰:不生不灭,即生即灭。”[1]315万事万物从生成到灭亡都有时间的绵延过程,只不过时间长短不同罢了。虽然事物从生成开始就包含着否定自我的因素,但生死的界限是清晰的,绝不是即生即灭,即灭即生。这种生即灭,即灭即生的说辞实际上是庄子、禅宗泯灭事物区别的相对主义理论的翻版。

其次,谭嗣同还从物体大小的相对性来破“我相”。“虚空有无量之星日,星日有无量之虚空,可谓大矣。非彼大也,以我小也。有人不能见之微生物,有微生物不能见之微生物,可谓小矣。非彼小也,以我大也。何以有大?比例于我大而得之;何以有小?比例于我小而得之。然则但有我见,世间果无大小矣。多寡长短久暂,亦复如是。疑以为幻,虽我亦幻也。何幻非真?何真非幻?真幻亦对待之词,不足疑对待也。”[1]316在谭嗣同看来,不仅大小是相对的、没有区别的;连多、寡,长、短,真、幻都是相对的,没有区别的。这同样是庄子、禅宗相对主义观点的运用。

最后,谭嗣同还引用近代自然科学理论来破“对待”。他声称:“声光化电气重之说盛,对待或几几乎破矣。欲破对待,必先明格致;欲明格致,又必先辨对待。……辨对待者,西人所谓辨学也。”在他看来,“格致明而对待破,学者之极诣也”。[1] 317他论证道:若干化学元素组成某种化合物,于是某物有自己的特殊性质;化合物分解为元素后,又可以与其他元素化合成别的化合物,这样又生成具有不同性质的事物。他举例说,如氢和氧化合生成水,水有其属性;水又可分解为氢气、氧气,二者的性质与水不同;氧和碳化合生成二氧化碳,其性质与氧、碳不同。据此,他断言懂得化学就懂得事物的性质是相对的、没有什么差别。“论于原质,必不容有寒热云云诸性,明矣。然原质犹有六十四之异,至于原质之原,则一以太而已矣。一故不生不灭;不生故不得言有;不灭故不得言无。”[1]306在这里,谭嗣同运用近代科学关于事物性质的相对性来“破对待”,仍然是中国传统哲学中相对主义诡辩的运用。

谭嗣同试图凭借相对主义的“破对待”的方法破除名之乱,以达到泯灭、消除矛盾的目的。这不过是主观臆想罢了,因为矛盾客观存在,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笔者认为应当运用“变名符实”的方法去实现名实相符以达到正名。所谓“变名符实”就是以新的“名”,即新概念取代已经过时的、不能反映发展变化了的实际的旧名,即旧概念。比如,19世纪末,世界早已进入资本主义时代,应当用体现资本主义文化的新名和新概念反映人们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伦理关系。但当时的中国仍处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状态,封建统治者、顽固势力依然用旧名去规范、矫正人们之间的新型关系。这实质上是要求发展变化了的“实”倒退回去适应过时的旧名,违背了名应符实的逻辑要求。正确的方法是破除、抛弃这些旧名,代之以新名。比如,教育领域兴学校、废八股,以包含自然科学的课程体系取代经学教育;经济领域提倡工商经济而不是死守小农经济;伦理道德方面以平等和自由取代服从和压制等。因而,应当用变名符实的方法代替谭嗣同“破对待”的方法,实现正名。

四 谭嗣同的名实观之现实启示

谭嗣同主张名应符实,反对以名乱实。为防范和应对以名乱实,他提出了“破对待”的相对主义正名方法。他的“破对待”相对主义正名方法虽然不能成立,但正名的要求不但符合社会发展和进步的趋势,而且有重要的现实启示。谭嗣同名应符实的正名思想的现实启示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变名符实,促使过时的旧观念改变以适应发展变化的现实。在党的十九大的政治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在2020年我国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为实现这一宏伟目标,我们必须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扶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经过党和政府的不懈努力,我国社会整体快步向小康社会迈进,但老少边穷地区的部分农牧民群众仍未脱离贫困状态。因而,扶助这部分地区人民群众脱贫依然是今后两年党和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在驻地帮扶干部的引导下,这些地区的多数群众积极想办法发家致富,渐渐脱离贫穷状态。但这些地区仍然有小部分人的思想还停留在计划经济年代,抱着“等”“靠”“要”的被动脱贫观念,不是积极想办法主动脱贫。对这些人,党和政府应对他们灌输“苦干”“实干”“巧干”的观念,通过实践实现脱贫的目标。这里,以“苦干”“实干”“巧干”观念取代“等”“靠”“要”的观念,使贫困群众脱贫,从逻辑的观点看,也就是变名符实。为了使这些地区的群众脱贫后维持小康水平,党和政府不能仅仅给予经济上的扶持,而应当帮助他们掌握发家致富的手段。换言之,不能仅“授人以鱼”,还要“授人以渔”。只有“授人以渔”,使他们找到了发家致富的手段,脱了贫的群众才不会返贫。

其次,充实符名,将现实中扩充了的内涵对应的对象加入概念的外延中。

随着人类历史的不断向前发展,社会生活的不断变化,人们语言交际中使用的部分概念的含义增加了,致使其外延也在扩充。这时,我们就需要将增加了的外延融入概念中。比如“小姐”这一概念,原来的外延包括“旧时有钱有权有势人家的女儿”和“未婚女子”两类对象。近年来显然还增加了“从事异性陪侍的女子”或“风尘女子”这类对象。新近出版的《新华汉语词典》中“小姐”这一概念,仍只有前两种含义,显然存在名不符实的逻辑问题,应当将第三类对象加入其外延中。又如“同志”这一名称,原来的外延包括“为共同的信仰、事业而奋斗的人”和“人们之间惯用的称呼”两类涵义。20世纪八十年代以来,其渐渐包括了“同性恋者”这一涵义。新近出版的《新华汉语词典》中“同志”这一概念也只有前两种含义,显然也存在名不符实的逻辑问题,也应当将第三类对象加入其外延中。此外,“老板”“师傅”“帅哥”“美女”等概念都增加了新的含义,急需充实符名。

最后,循名责实,通过实践活动创造出与概念内涵相符合的物化对象。

作为观念系统的名称、概念具有相对的独立性,既可能因超越现实而成为引导人们实践的先进观念,也可能因滞后现实而成为妨碍人们开展社会实践的陈腐观念。对于妨碍人们社会实践的陈腐观念,笔者主张采取前文提到的“变名符实”方法,使陈旧过时的名称、观念适应变化发展了的现实;而对于引导人们实践的先进观念,笔者主张采取“循名责实”方法,凭借实践活动,发挥人们的主观能动性,创造出概念内涵对应的物化目标来。对于超越现实的先导概念而言,其内涵对应的物化对象,现实世界或者不充实,或者还不具备。这些都需要根据概念内涵对应的物化对象,凭借实践活动,通过发挥人们主观能动性创造出来,从逻辑的观点看就是循名责实。为实现国家的“十三五”发展目标,破解发展难题,厚植发展优势,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这五大发展理念(概念)具有超前性的特点,指向的物化目标在我国经济发展、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还没有完全创造出来。这就需要各行各业和全国人民在党和政府的有力领导下,根据五大发展理念的内涵,凭借实践活动循序渐进地创造出来。

循名责实还有一种情形,通过实践创造出那些在历史上发挥过积极作用,但后来因种种原因遭到损毁的观念(概念、名)对应的对象。比如,孝道观念在中国传统社会里曾产生了维持家庭和谐、社会稳定的作用,但“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以来,孝道观念遭到了批判、抵制,部分晚辈孝道观念淡薄乃至遗忘,导致部分老人老无所养、晚景凄凉。孝道包括养亲与敬亲、顺亲与谏亲、丧亲与祭亲、立身、立功以显父母等内容。在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和谐社会的今天,我们应当采取种种举措,通过实际行动将孝道观念内涵对应的物化目标恢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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