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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国时期静宜园改造述略(1912—1937)

2020-01-07杨俊涛

河北开放大学学报 2020年5期
关键词:香山公报北平

杨俊涛

(首都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 北京 100048)

静宜园位于北京海淀区香山,是清代一座以山地为基础而建成的行宫御苑,为清代皇家园林——“三山五园”之一。1912 年清帝逊位后,静宜园的皇家园林地位便不复存在,开始逐步走向大众化的发展道路,但该进程并非一帆风顺,其间分别历经了北京政府与国民政府阶段,最终静宜园在北平特别市政府筹备自治办事处的指导下成功实现了由皇家园林向自治村庄的过渡。由于静宜园在“三山五园”中稍显“荒芜”①刘仲绂:《碎佩丛铃》,《立言画刊》,1938 年第10 期。,加之相关史料较少,所以静宜园的知名度不甚显露,学界对静宜园的相关研究亦较少。关于静宜园,学界目前多从皇家园林或景观规划角度对其进行探讨,而未对民国时期静宜园的历史变迁予以足够的关注。为此,本文将从历史地理学角度对民国时期静宜园的教育、景观及社会改造进行深入探讨,以图借助近代静宜园的改造历程勾勒民国时期北京皇家园林发展面貌之一角。

一、北京政府时期

1.教育改造

静宜园位于香山之陲,“清圣祖尝临幸于此,乾隆间复事修葺”②杨卓:《静宜园记》,《学生》,1919 年第6 卷第8 期。,后于庚子年被八国联军严重破坏。1912 年2 月清帝逊位后,静宜园由皇家园林变为公共场所,正式实现对外开放,游客均可合法进入静宜园进行游览,曾经皇室才能欣赏的静宜园“见心斋”③黄山民编:《北京香山静宜园得月轩》,《小说海》,1915 年第1 卷第8 期。“昭④原文误为“招”。庙琉璃牌坊”⑤东方杂志社编:《北京香山静宜园招庙琉璃牌坊》,《东方杂志》,1915 年第12 卷第10 期。等景点均成为普通民众的休闲地。但此时的静宜园在管理体系与古迹保护方面却出现了严重疏漏,甚至民国初年的静宜园看守常常监守自盗,将园内树木“私自砍了卖去”⑥熊希龄:《香山慈幼院创办史》,《新教育》,1923 年第6 卷第2 期。,因此园内自然景观与文化古迹遭受了一定的破坏。后来马相伯、英敛之二人到静宜园游玩,见园内如此情形,深感惋惜。为了保护静宜园,同时改变香山附近民众穷苦、教育落后的面貌,马、英二人于是计划设立静宜女子学校。随后,二人请喀沁王福晋领衔奏请前清隆裕太后将静宜园借用,以兴办教学。恰好时任北京政府热河都统的熊希龄热心公益,于是熊氏主动募款,将静宜园内“破旧的房屋”修葺一番,静宜女子学校由此得以成立。教育改造也因此成为静宜园在民国时期进行的最早改造举措。

在该时期,近代中国著名报人、慈善教育家英敛之也“开始静隐于北京西郊香山静宜园”①周萍萍:《英敛之与香山静宜园》,《中国宗教》,2015 年第1 期。,并于1913 年秋“创设辅仁社于京西之静宜园”②纳爵:《辅仁大事记》,《辅仁生活》,1940 年第3 期。,招纳各省向学之基督徒进行近代教会式教学活动。辅仁社的创办为后来的辅仁大学的建立奠定了优良的教学基础,所以辅仁大学一直视静宜园为“辅仁发祥之地”。辅仁社的创办,开启了静宜园内兴办近代教会教育之先声。

英敛之对静宜园内建筑进行适当修缮后,在见心斋内正凝堂居住数年后便搬离见心斋,并于1918 年将正凝堂等房舍委托北京大学进行管理与出租。由于英敛之在原定租价的基础上将北京大学同人的租价“减为五百四十元”③北京大学编:《本校布告》,《北京大学日刊》,1918 年第176 期。,为此北京大学专门发文致谢英敛之。同时,北京大学面向校内学子公布了《静宜园中见心斋租价分配表》④北京大学编:《本校布告》,《北京大学日刊》,1918 年第176 期。、将见心斋内正凝堂、畅风楼、就松舍、得月轩、养源书屋、仁者静、清如许等七处房舍的优惠租价向北大“同人”公示。可见在北京政府时期,静宜园内土地与房屋的使用权可以自由交易与流通,园内的市场化现象已十分普遍与明显。

在静宜园内兴办的早期教育事业除了静宜女子学校、辅仁社,还有近代中国著名慈善教育学校——香山慈幼院。1917 年,“顺直省区发生大水灾”⑤云南省教育会编:《香山慈幼院的概况》,《云南教育会月刊》,1925 年第2 卷第10 期。,103 县被灾,受灾民众多达635 万人,在这场水灾中产生了诸多失学孤儿。后来,熊希龄主持水灾善后事宜,见孤儿众多,于是在香山静宜园创建香山慈幼院。1920 年,熊希龄“捐出家产”⑥文炜:《熊希龄与香山慈幼院》,《炎黄春秋》,2016 年第5 期。在香山静宜园“办理慈幼业”⑦赵质宸:《香山慈幼院报告(专件)》,《新教育评论》,1927 年第3 卷第15 期。以“抚育贫民男女孩”⑧圣教杂志社编:《本国之部》,《圣教杂志》,1919 年第8 卷第3 期。,同时委托英敛之收养灾后孤儿千余人。由此,民国时期的静宜园得以成为近代中国慈善教育事业一大中心,以至于香山慈幼院在民国时期几乎成为静宜园的代名词。

2.景观改造

熊希龄不仅是近代静宜园教育事业的开创者,也是近代静宜园诗歌文化的领军人物。熊氏为便于打理静宜园事务,将家属一并搬迁至静宜园内,于是熊希龄、张一麐⑨微言杂志社编:《诗文选》,《微言(北京)》,1921 年第5 期。、蒋士立⑩蒋士立:《西山逭暑步和仲仁、秉三两先生奉两太夫人静宜园唱酬原韵》,《微言(北京)》,1921 年第5 期。等文人墨客便于园中畅游山水,留下诸多诗作,北京诸名士亦在园内为梅兰芳“新刻梅石”⑪冯启镠:《北京香山静宜园新刻梅石》,《礼拜六》,1922 年第185 期。。可见该时期静宜园并未完全市场化,许多土地、森林与景点仍属公共财产。以北京大学管理的见心斋为例,北京大学虽将正凝堂等房舍出租于私人,但北京大学并未将管理区内所有建筑用以商用,例如山上方亭、昭庙与见心斋其他建筑仍继续“公用”⑫北京大学编:《本校布告》,《北京大学日刊》,1918 年第176 期。。

在文人笔下,民国时期的静宜园常常显露出破败残缺的荒芜之感,其因在于文人需要利用静宜园曾经的辉煌与如今的破败形成对比,如此才方便衬托时光变迁、世事多舛,以便抒发心中某种超脱红尘的高尚节操。故文人墨客愈想展现胸中丘壑,便须愈加唱衰静宜园,甚至要将其描绘成“一角荒亭应坐鬼”⑬颜旨微:《静宜园夜坐》,《北画副刊》,1927 年第2 期。等景象才肯罢休。因此在近代文学意象中,静宜园等皇家园林荒芜万分。但事实上,静宜园并没有如此荒凉。在北京政府后期,静宜园不仅在慈善教育领域取得了丰硕成果,甚至在管理制度上引入近代董事会制度,从而使得园内事务均能在先进的管理体系中得到妥善处理。

该时期的静宜园设有两个董事会:一个是静宜园董事会,专管园内租地和一切自治事宜,将所得租息用以经营静宜女子学校、修治马路、栽培树木和设立园警。第二个是慈幼院董事会,专管香山慈幼院的财政、教育、监督、审计诸事。所以,静宜园的改造实际上与香山慈幼院等公益学校的建立密不可分,香山慈幼院的发展和静宜园的保护在本质上实为一体,园内的教学活动也时刻离不开静宜园内房舍租金的支持。伴随着静宜园董事会的成立与租地建筑章程的实施,越来越多的静宜园内土地被各类团体或私人租借,于是各类庄宅建筑在园内纷纷建立起来,例如“北平香山教育图书馆”①张树华:《民国时期北京地区私立图书馆述略》,《北京图书馆馆刊》,1998 年第3 期。“北京西郊香山碧云寺天然疗养院”②北京大学编:《杂录》,《北京大学日刊》,1918 年第223 期。“第二种畜试验场”③申报馆编:《农商部之畜牧事业》,《申报》1915 年9 月23 日。等多种近代建筑在静宜园内纷纷建设而起,以致不久后的1923 年,游客游览静宜园时,面对静宜园内众多庄宅建筑,竟发出了“筑室居园中者极多”④潘敬:《静宜园》,《税务专门学校季报》,1923 年第4 卷第2 期。的感慨。

在静宜园的开发过程中,园内的建筑与设计问题也逐渐显露出来,为此,中国工程师协会还对静宜园内出现的景观设计与空间格局问题专门发表学术论文进行深入探讨。其中讨论的重点便在于静宜园内所建庄宅虽多,但选址并未尽善。以园内玉华山庄与森玉笏两处为例,玉华山庄的厨房与游人道路相邻过近,以至于厨余垃圾堆积如山,游人只得“拾级而升”⑤华通斋:《京西静宜园之保存》,《中华工程师学会会报》,1925 年第12 卷第5、6 期。,附近自然生态景观破坏严重;森玉笏亦类似,其风景虽佳,但所建庄宅却位于景点之前,使游人“疑其为私地而不敢前进”。面对静宜园内日趋兴盛的庄宅建设,北京政府并未放任不管,也曾依靠“租地章程”对静宜园内的建设工作进行一定约束。但由于租地章程并未对厕所卫生与建筑废料等细节问题作出进一步规定,所以实际收效有限,于是园内常闻刺鼻臭气,常见碎砖破瓦。对此,有识之士呼吁“急应出示严禁” “建筑废料须随时撤除”以维护园内卫生与自然景观。可见此时静宜园内的庄宅建筑多为私人建设,并未进行整体统筹与宏观设计,所以静宜园在北京政府时期呈现出在开发中破坏生态环境、在破坏中改造自然景观的特点。

二、国民政府时期

1928 年国民政府接管北京后,将北京改名为北平,在北平各地进行了大量的改造与建设活动。国民党对静宜园等满清皇家园林自然抱持一种改造与革新的态度。在北平城区基本完成自治建设后,北平市政府开始在郊外推行基层民众自治改革,而静宜园由于地处北平郊外,且历史地位特殊,因此成为北平地方政府的郊区重点改革对象。北平特别市筹备自治办事处便认为“办理村治,宜从该处入手”⑥振振:《静宜园模范新村》,《上海画报》,1929 年第470 期。,所以在国民政府时期静宜园走向了村民自治的发展道路。为了满足村治的基本规范,静宜园之旧名在以革命党自居的国民党眼中成为村民自治模式的阻碍。于是在1929 年,北平筹备自治办事处向市政府呈请将静宜园改称为“香山村”,将静宜园周围十里内的正红、正黄、厢蓝、厢红、门头、南辛各村“联合成立一自治村”,与此同时,筹备自治办事处还特地将原村名都改为“庄”,以免村名相混,扰乱村民日常生活。不久后,静宜园便在北平特别市筹备自治办事处处长朱清华、副处长赵正平等人的运作下正式“改名为香山村”⑦北平特别市市政公报编辑处编:《命令》,《北平特别市市政公报》,1929 年第1 期。。值得注意的是,静宜园在国民政府行政体系中虽已改名,但舆论媒体与北平市民实际上仍沿用旧名。以美国前总统威尔逊之夫人访问香山慈幼院之事为例,媒体宣传该事时便仍以“参观北平香山静宜园慈幼院”⑧北洋画报社编:《美前总统威尔逊之夫人参观北平香山静宜园慈幼院留影》,《北洋画报》,1929 年第8 卷第380 期。为题,由此可见静宜园旧名深入人心之程度。

在国民政府时期,北平特别市市政府积极推行“训政”举措,而“筹备自治”作为训政时期的“唯一要政”,自然得到了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静宜园更名为香山村后,国民政府开始深化香山村的自治改革。1929 年,为了促进“郊外自治发展”①北平特别市市政公报编辑处编:《布告》,《北平特别市市政公报》,1929 年第8 期。,北平特别市市政府专门延聘熊希龄担任西郊香山一带的郊外基层自治筹备员,同时设立香山村自治公所,对香山村村务进行统筹与管理。此外,市政府还向香山村居民发布公告,号召民众“一体听从”熊希龄的领导与训练,遵照筹备自治办事处各项章程积极筹备。为了实现自治与“民众之幸福”,筹备自治办事处还允许村民将村内一切“应兴应革事项”向自治筹备员接洽。村民中若有明了党义、热心公益者,甚至有机会充任助理员或事务员。此外,筹备自治办事处还规定村民中若仍有狃于封建势力、阻碍自治推进的妨碍公务者,一经查处,将予以严惩。

虽然北平市政府全力支持香山自治村的自治改革,但香山村的改革并非一帆风顺。例如改革开始后不久,香山村便在基层教育领域遇到了瓶颈。1929 年,香山村公所设置后,从“调查户口入手”②北平特别市市政公报编辑处编:《公函》,《北平特别市市政公报》,1929 年第19 期。,对香山村附近居民进行基本情况调查后,获知香山村985 名学龄儿童中竟有633 名儿童失学,当地教育条件之欠缺程度由此引起当局注意。由于教育为“自治先务之急”,所以香山村自治公所拟设置村立小学以图补救。正当香山村完成搭建校舍、延聘教员、劝导入学等准备工作时,却突然收到香山附近西郊三所公立小学以“摧残市府各校”的名义强烈要求停办香山村立小学的公函。为此,香山村公所专门发文申明村立小学仅收录“未入校及原在慈幼院附小者”,以示其意非为与市立各小学争夺生源。后经多番争执,此事终于在北平教育局的协调中落下帷幕。可见静宜园虽然在国民政府时期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社会组织改造,但在实际的改造过程中却出现了诸多隐患与摩擦。

在村立小学建设之外,静宜园在土地产权方面亦存在诸多争夺。例如在1930 年,民间人士李祥甫得到清室私产清理处和清室私产驻津办事处的批准与相关执照后,“遵章报明”北平市财政局,随后得到财政局批准。但李祥甫在筑房时擅自做主,超出施工范围,在原属于“管理颐和园事务所”兼管的静宜园门外“石桥以东空地”③北平特别市市政公报编辑处编:《工务》,《北平市市政公报》,1930 年第69 期。也进行了施工作业,此举引得静宜园董事会等组织强烈抵制。随后静宜园董事会恳请北平市政府命令李祥甫停止施工,派员彻查该事,并提出愿就该地产权是否属于清室私产处或管理颐和园事务所进行商讨、审核,以便正确处理该事。市政府财政局很快批准该呈请,并称由于该事涉及“产权问题”,不属于政府取缔非法建筑的行政范围,请静宜园董事会直接与该地区主管机构直接交涉。至此,一场关于静宜园外空地的土地产权争端才暂时告一段落。

在大刀阔斧的社会组织改造之外,国民政府时期的静宜园并未停止景观改造的历史步伐。关于该时期的景观改造,最显著的就是农业化改造。与私人化的兴修庄宅相比,农业建设则多由公益组织负责,其中香山慈幼院便是推进静宜园农业景观改造的重要代表。香山慈幼院自开办后,一直延续到国民政府时期,期间积极推进慈善教育事业发展。为了有效缓解慈幼院的日常饮食压力,慈幼院在管理颐和园事务所的统筹下,在静宜园、圆明园与颐和园等处“承种”④北平特别市市政公报编辑处编:《公函》,《北平市市政公报》,1932 年第144 期。旱地,此举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静宜园的自然景观。此外,香山村自治公所与香山村民众也在园内水利改造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1930 年,香山“南旱河子河未完工程”⑤北平特别市市政公报编辑处编:《公函》,《北平特别市市政公报》,1930 年第51 期。因土方较多、时间短促与财力未逮而暂停,于是北平市工务部门恳请香山村自治公所号召村民“自行挑挖”以实现对香山水利工程的改造。

在国民政府时期,静宜园内虽改革颇多,但并未尽废北京政府时期的管理经验,甚至对早年部分管理经验进行了发扬与创新。例如早年设置的静宜园董事会及其制定的租地建筑章程,非但未随政权更迭而消亡,反而在国民政府时期对静宜园的保护与开发起了积极的促进与规范作用。因此香山慈幼院等公益组织得以拥有常年稳定的资金供应,静宜园也得以拥有相应的经济基础进行园内环境保护建设与名胜古迹的修缮工作,其历史重要性不言而喻。在租地建筑章程的约束下,静宜园内土地资源与景观资源均得到了合理的利用,园内其他行业的发展同时也促进了静宜园在图书馆、医疗、农牧等方面的近代化。例如1933 年园内“香山疗养院”①霭簃:《重游香山静宜园》,《铁路月刊:津浦线》,1934 年第4 卷第9 期。的建立,便考虑了静宜园“世外桃源”②丑祖:《北平香山疗养院》,《广西卫生旬刊》,1934 年第2 卷第20 期。般的优越自然环境。香山疗养院设立后,常常接待静宜园附近乡民及慈幼院学生“来院就医者”,同时疗养院也借机向园内农民“灌输新医学术”,从而推动了静宜园的医疗近代化,形成良性循环。

难能可贵的是,该时期静宜园对外输出的产品不再只有土地与景观资源,还有整套的园林管理模式。正是由于静宜园较早设置了适合现实情形的“团体或个人租地建筑房屋之章程”③北平特别市市政公报编辑处编:《命令》,《北平市市政公报》,1932 年第167 期。,且“极见妥善”,故此项成功举措引得附近园林纷纷加以效仿。例如静明园便“援照”静宜园租地建筑章程,将园内“房基余地”充作建筑房屋之用。可见民国时代的静宜园在管理制度上堪称地区楷模,走在时代前列。

三、余论

清朝覆亡后,静宜园的皇家园林身份正式结束,从而开始了静宜园在民国时期的大众化改造历程。在北京政府初期,静宜园管理疏失,园内民众受教育水平较低,甚至守园人都监守自盗,园内古树、古迹遭受了一定程度的破坏。随后,静宜园在马相伯、英敛之等教育家与熊希龄等北洋官员的统筹下得以发展静宜女子学校、辅仁社与香山慈幼院等近代教育事业。教育改造也因此成为静宜园内进行的首项近代化改造。在教育改造之外,静宜园还进行了土地与景观改造。前清时,静宜园内除个别皇家建筑与景观建筑外,基本为保护良好的自然生态景观。但在民国建立之初,静宜园内兴建了大量的私人建筑与庄园宅地,改变了静宜园原有自然风貌。静宜园名义上虽仍为清室私产,但其地位已不可同日而语,管理体系上亦存在诸多不足,因此园内景观与生态环境破坏严重。后来随着静宜园董事会的建立与租地建筑章程的颁布,园内管理工作才逐渐由疏失走向规范。国民政府接管北平后,在静宜园推行了村民自治改革,对静宜园的社会组织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造,静宜园由此改名为香山自治村,香山村自治公所亦随之成立。其后,村立小学、农业建设等自治措施开始施行,并在曲折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在该时期,静宜园董事会及其租地建筑章程继续为静宜园的开发与改造保驾护航,在管理层面上走在时代前列,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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