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现状及问题探讨
2020-01-06韦南
韦 南
(辽宁天易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辽宁 沈阳 110016)
近年来,在水利建设领域工程监理制度逐渐得到广泛的推行,在工程投资、安全和质量控制等方面取得明显的成效。然而,建设监理许多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为有效提升工程监理效果仍需不断完善建设监理工作。水利工程监理与项目的施工过程密切相连,主要通过全过程监理工程施工来保证项目的整体质量,且较其他相关工作而言具有一定的法律依据。针对水利建设监理工作我国提出了许多标准与规范,监理单位必须按照专业的管理措施及监理方式对水利工程项目实施监管,相关工作应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规范实施。监理单位需要对工程投资、进度、安全等方面,充分利用专业的监理工作合理控制,从而实现效益最大化、工程质量和安全有效控制,确保项目预期目标的完成。
1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现状
1.1 业主对监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早期我国实行的计划经济体制使得业主决定了工程建设管理活动,很难实现规范化的工程管理工作。部分认为业主委托监理主要是为应付上级检查、领取施工去可正或作为质量检查的工具,监管过程中即使具有一定的权利也要领会业主意图,实际监管时往往受到业主的左右和控制;有的认为监理接受了业主委托就不应该出现问题,一旦发生问题监理人员就应承担全部的责任;还有业主在项目管理过程中监理人员就应该按照业主要求或意愿工作,这显然与建设部门的有关规范和现行法律法规不符。监理单位在以上不正确的思想指导下无所适从,对其工作的开展产生明显的制约。
1.2 施工单位对监理工作缺乏全面认识
水利工程项目的直接生产者是施工单位,其管理水平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项目的整体效益和建设质量,也是监理单位的重要工作对象。部分施工单位认为监理人员不得干涉其它事情,而仅仅对现场施工情况负责检查;施工单位未开展自检自查,某一部位完工后直接让监理去验收,未能有效运行自身的质量保证体系;此外,中标后施工单位未按合同要求配备相关人员并成立工程项目部,有的减少或根本没有必要的生产设备,由此来降低生产成本,从而导致施工方案无法实施以及生产建设混乱,对正常开展施工活动产生严重影响。监管过程中有些施工单位不配合,加之人员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参差不齐,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监控难度,工程建设及监理工作的顺利推行存在较大困难。
1.3 监理工作履行合同要求时难度较大
小型水利建设项目往往无法按照工程规范施工,边设计边施工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项目的施工、设计和业主单位同属一家,从而导致职责不清、管理环路安、责任不明等问题突出,监理无法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履行相关工作。
2 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存在的问题
2.1 监理市场比较混乱
目前,监理企业竞争激烈且市场管理不规范,对国家利益和监理行业信誉造成影响,这表现在以下方面:①资质挂靠、租赁、买卖、出借等情况在监理市场中非常普遍,有时出现业务转让的情况,并且因缺乏处罚依据以及对以上行为认定难度大,截止目前仍未很好的解决。②个人执业资格与企业资质管理存在脱节,以及人证分离的情况比较常见;企业注册人员大量流出以及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等问题,对其资质等级和业务承揽未产生明显的影响。③暗箱操作、低价竞标、地方与行业保护等现象在招投标工作中仍然存在,中标单位与主管单位、招标人存在直接或间接关系,尚未形成竞争有序、统一开发的监理市场。④仍需要进一步拓展监理的覆盖范围,切实推动勘察设计监理的发展。
2.2 监理环境制约着监理工作
水利工程建设中经常遇到征地拆迁问题,监理和施工单位进场后,有些项目因征地拆迁工作不到位仍迟迟不能开工或开工后又停工,增大了监理工作难度和监理企业投入。建管单位对监理的委托授权、监理职责等认识不充分,以一般的施工监督员对待监理人员,对监理机构运行的干涉过多致使无法公正、独立的开展监理工作。此外,部分业主未及时提供生活、办公条件却又过分强调监理单位责任,小监理、大业主的现象普遍存在。监理对工程的进度控制还受到设计滞后的影响,由于图纸问题甚至出现停工的情况,表格填报、资料统计及技术标准选用混乱等也会增大监理管控难度。
2.3 监理单位管理不规范
监理单位管理不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①机构组织不健全,未按照投标承诺到位监理人员专业和数量,无法达到监理目标要求;主要监理人员和项目总监的月驻现场时间与合同约定存在差距,实际驻场时间达不到投标文件要求;由于总监人才的缺乏往往存在总监一身多职、一人多顶的现象,一个总监承担多个项目难以发挥其功能作用,总监的职责无法真正履行并对项目监理效果产生影响。②工作制度不完善,制定的监理实施细则与规划难以发挥有效的作用,相关内容针对性不足,大同小异。③监理机构管理手段和技术不足,资金投入较低。④从业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知识结构不完整,价值酬金低、现场条件艰苦,使得从事监理工作的人才越来越少,从而导致监理人才的流失和监理工作的难以开展,高水平人才招聘难度越来越高。⑤个别监理人员的责任性和主动性较低,基本素质不高且业务能力欠缺,监理职责无法客观公众的履行。
2.4 监理费用不足
工程监理工作能否顺利实施与监理收费制度的合理性直接相关,实际工程中监理收费远远低于相关标准,进一步分析原因发现部分业主将监理费用支出作为经济负担,所以过度压缩监理费用致使监理工作比较被动,无法正常开展相关业务。另外,监理企业竞争激烈,由于费用少、成本低致使部分监理企业自行压低监理费用以承接项目,为承揽工程故意低价竞争;同时,针对监理费用的手续物价主管部和招投标监管部还没有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低价竞争的现象仍然存在。
3 对策与建议
3.1 培养开放、竞争的监理市场主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
①严格市场清出与准入制度,加强市场动态管理:充分利用现代化管理手段建立信用信息收集、发布、整理框架和信用标准,运用信息网络和计算机技术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实行不良记录的个人或单位禁入、失信惩戒机制。②打破地域和行业限制,遵循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规范招投标工作:在招投标文件中、资格预审时和评标过程中不得设置限制性条款、歧视待遇潜在投标人和倾向性暗示,严禁出现刻意操作的现象;水利工程各参建方应形成相互监督、互相制约、协同配合的关系,各级建设厅等监理行业主管部门要互通信息、相互配合、加强沟通,切实维护各方合法权益。③设置合理的评定标准:通过各方面权重的科学设置,以质量保证措施制定和技术方案研究作为监理单位的重点,设置具体明晰的能够反映投标人自信与业绩、投标报价、整体素质、监理大纲和资源配置等指标。④监理合同签订规范:监理与建设单位的委托代理合同严格按照水利工程监理合同范围签订,不得签订其他协议违背监理合同的实质性内容。其五,积极推行设计监理:设计方案的优劣直接决定了工程的安全运行、投资效益和功能,设计监理工作应引起建设单位的高度重视,委托相应能力与资质的企业承担设计监理工作。
3.2 以质量为重点、合同为核心
监理机构以安全、进度、质量和投资为控制目标,以合同、项目和信息管理为手段加强各项监管工作,具体包括:①以质量为重点认真审核施工方案与施工图,实行监理单位复检或抽检、施工单位自检的检查制度,加大质量检测密度和力度;全过程监理水利工程施工,关键工序、重要部位安排监理人员现场旁站监理,实行无质量签证不结算、质量不合格一票否决制度。②明确工期,合理编制各阶段工期控制和进度控制计划,合理调整、分析和检查进度,加快审查进度计划和全过程跟踪项目进展,动态控制工程关键节点、关键线路的施工进度。③合理控制相关费用,以月工程量计量、工程承包合同及合同价款为依据,采取合理的支付与计量方法科学控制投资,通过风险分析和投资预控做好正确计价、健全原始记录、计量与验收制度、定额管理等工作,公平维护各方利益和客观处理索赔事件。
3.3 加强现场监理部管理与行政监督
严格执行工程监理相关规范、法规制度等文件,建立规范化监管体系,认真落实监理员、总监的职责与责任,按照合同与规范要求保证监理人员的专业配套到岗,确保建设监理工作的顺利开展;采用先进的检测、检验方法以及新设备、新技术、新知识提高监理质量,积极发挥桥梁与纽带作用协调处理各参建方关系,公正客观的维护各方权益;通过加强管理、规范管理、转变观念、落实责任等,重视档案管理工作并完善文档管理制度。
此外,通过强化合同监督保证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按中标合同履约,确保履约档案记录真实、履约过程规范以及履约程序合法;监督管理单位要经常深入施工现场,加强现场检查及时解决发展的问题,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行政监督的成效;定期开展专项稽查与检查,加大整改复查和稽查正态力度,充分发挥对监理管理的功能与作用。
3.4 创造良好的监理工作环境
为改善监理工作条件适当提高监理费用,积极探索工程咨询与监理服务收费标准,业主也要主动采取合适的措施,适当提高监理费用以保证工程监理质量;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与监理工作条件,建设单位按照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监理报酬,尊重监理人员与监理单位独立开展工作的权利并提高监理的权威性;为创造良好的监理条件,做好前期准备工作以适应建设进度要求;此外,规范水利工程监理行为必须强化安全、质量和责任意识,依据水利工程特点履行监督职能,切实落实监理人员持证上岗、考试、培训和岗位职责年度量化考核相关制定,通过不断的学习和培训,加强管理人员专业知识提升监理企业整体竞争力。
4 结论
综上分析,目前水利工程监理还存在着行为规范不足、法律法规不健全、部分监理人员素质不高等问题。为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进度,切实提升监理人员专业服务水平,还需要不断完善和优化相关制度、加强行政监督和现场管理等,为保证水利工程建设质量和监理工作的顺利实施提供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