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职能职责 优化营商环境
2020-01-03邹明宏
邹明宏
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是全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是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的一项重大举措。
乐至县纪委监委牢牢把握政治机关定位,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坚持把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合法权益贯穿监督执纪执法全过程,为推进乐至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日常监督+专项巡察”助力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基本职责,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坚决把优化营商环境的监督作为重大政治任务,精准监督、全程监督,切实督促各级党组织自觉履行主体责任。
乐至县纪委监委坚持以全面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为契机,统筹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等工作力量,聚焦减税降费惠民惠企政策落实、统筹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11次,督促解决问题40余个。
结合县委第十轮常规巡察,采取“常规+专项”模式,聚焦营商环境建设,同步对县发改局、县财政局、县行政审批局等11个单位开展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督促整改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服务意识服务理念、行政效能等方面的问题9个。
“清单管理+贴心服务”推动构建亲清政商關系
从“亲”“清”政商关系切入,乐至县纪委监委紧盯政商交往中的廉政风险点,制发《乐至县党政机关及国家公职人员政商交往行为清单》,分别列出规范政商交往行为正面清单“十可以”和负面清单“十禁止”内容,清晰划出公职人员与企业家交往的“安全区”和“禁止区”,全面促进政商良性互动、规范互动、共赢互动。
同时,县纪委奸恶我建立乐至县纪检监察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工作机制暨廉情连心员队伍,全体纪委监委干部牵头联系服务52家重点企业,建立定期走访、收集意见、解决问题三项工作制度,通过点对点联系、面对面交流,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走访、座谈企业150余次,接待群众来访反映情况20余人次,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复工申报程序繁杂、人才招聘困难等问题10余个。
“问责惩处+教育预防”持续改进干部队伍作风
优化营商环境应坚持惩处与教育两手抓,深化标本兼治,乐至县纪委监委开通涉企信访举报“绿色通道”,对涉及营商环境有关信访举报,优先处置、挂牌督办、限时办结。
同时,督促严格执行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有关规定,坚决查处在服务民营经济发展中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吃拿卡要、徇私舞弊等问题。
扎实开展工程招投标、建筑企业资质审批、医疗卫生、人防系统四大重点行业领域突出问题系统治理,不断压缩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切断利益输送链条,112人主动说清问题,立案查处2件4人,持续推动重点行业领域政风行风不断转变。紧盯服务企业过程中的堵点痛点,持续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十多十少”和懒政怠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问题8件13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人次,组织发改、供电、综合行政执法等8个重点行业部门70余名党员干部到法院旁听,推动涉企服务再提速、服务质效再提高、对外形象再提升。
“容错纠错+激励担当”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乐至县纪委监委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约束和激励并重,在严肃监督执纪执法的同时,精准把握“三个区分开来”,牵头制发《乐至县深化容错纠错机制进一步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的实施办法(试行)》和《乐至县贯彻落实容错纠错政策提示单》,从加强政策宣传,通报典型案例、打击诬告陷害,主动澄清说明等8个方面11项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认真履职。严格执行《四川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实施办法(试行)》,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
2020年,乐至县纪委监委对信访举报中经查不属实、查无实据的34件34人予以了结,对260名犯错误党员干部及时予以关心帮助,对46名干部提拔任用、职级晋升免予“一票否决”,推动形成“想干事、敢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作者系中共乐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