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月报
2020-01-03
11月16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马明被“双开”、移送司法机关。
马明出生于1957年10月,辽宁辽中人。他早年在吉林工作,曾任吉林省财政厅副厅长、商务厅厅长、辽源市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副省长等职。2012年6月,马明前往内蒙古任职,接替赵黎平出任自治区副主席、公安厅党委书记、厅长。2018年1月,他转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副主席。
通报称,马明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大肆卖官鬻爵,严重破坏任职地区、系统的政治生态。
2017年,时任呼和浩特市交通管理支队支队长王永清向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副厅长赵云辉“买官”,准备“运作”到经济条件较好的城市任局长。赵云辉在收受王永清700万元贿赂后,私藏500万元,同时给了时任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厅长马明200万元。马明嫌出价太低,将王永清调到经济条件相对落后的兴安盟。2019年6月,赵云辉被查;11月,王永清在兴安盟任上落马。
卖官被下属吃“回扣” 内蒙古政协原副主席被“双开”
11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河北省副省长李谦受贿一案。
检方起诉指控:2006年9月至2013年10月,李谦利用担任保定市委常委、市委副书记、保定市市长,衡水市委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重点建设项目申报、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项目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048万余元。
李谦出生于1960年3月,河北省石家庄人。2001年他赴保定任职,2010年1月出任保定市市长,2012年12月转任衡水市委书记。2017年3月,李谦晋升河北省副省长。去年8月27日深夜,李谦“落马”,今年1月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河北省原副省长过堂 被指控受贿超5000万元
李谦
马明
11月28日,据海南省纪委监委消息,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厅长林东、副厅长刘保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接受审查调查。林东在今年3月办理退休。刘保锋今年9月被免职。两人曾先后任海南省交通厅党组书记。
林东于1960年2月出生,海南海口人,长期在海南省任职,历任省审计厅副厅长、三亚市副市长、儋州市市长等职。2014年10月,林东出任海南省直辖的昌江县县委书记,为正厅级。
刘保锋出生于1965年10月,安徽太和人。毕业后不久,他就进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任职,供职长达31年。2008年,刘保锋担任海南省交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2010年至2016年,他还兼任过党组纪检组组长。
2017年2月,刘保锋接任党组书记一职。仅5个月后,林东从昌江县县委书记任上调任省交通运输厅党组书记、厅长后,两人完成党组书记职务交接。
今年4月,海南省委第六巡视组第一分组对省交通运输厅党组进行省级公共工程领域专项巡视。
9月,巡视反馈指出,该厅人员聘用存在“体内循环”的弊端;招投标违法违规问题依然突出;对审计、巡视发现的问题避重就轻。两个月后,林东、刘保锋双双“落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