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与经济融合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的思考
2020-01-02陈学东范志超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
文/陈学东 王 冰 范志超(中国机械工业集团合肥通用机械研究院有限公司)
一、引言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 年5 月召开的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这些年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科技界和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下,我国科技事业密集发力、加速跨越,实现了历史性、整体性、格局性重大变化,重大创新成果竞相涌现,一些前沿方向开始进入并行、领跑阶段,科技实力正处于从量的积累向质的飞跃、从点的突破向系统能力提升的重要时期[1]。
上述成就体现在:以铁基超导材料研究与量子反常霍尔效应观察为代表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取得重要突破;以“天宫”“神舟”“嫦娥”等载人航天和探月工程及高性能计算机研制为代表的战略高技术研究取得重大进展;以“复兴号”高速列车、超超临界燃煤发电、特高压输变电等为代表的部分产业迈向中高端;以大型掘进设备、极端环境特种设备[2,3]首台套国产化成功为代表的我国重大装备自主研发进入国际先进行列。
这些成就的取得,根本原因在于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结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实践,观察大势,谋划全局,深化改革,全面发力,推动我国科技事业发生历史性变革、取得历史性成就。此外,我国政府近30 年来长期对科技事业的投入和积累,以及我国科技工作者爱国敬业、顽强拼搏的奉献精神也是重要原因;客观上,我们以国外技术为参照物长期跟跑及改革开放早期发达国家技术转移的直接支持,也发挥了重要辅助作用。当前,我国内外部环境发生了深刻变化,主要体现在:一些技术如华为5G 核心技术已进入“无人区”,国外再无经验可以参照;中美经贸摩擦不断升级,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技术转移受到严格控制;市场瞬息万变,技术、产品、服务更新换代速度加快,颠覆性技术不断涌现;依靠投入积累发挥的作用相对减弱等。
党的十九大提出要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基本特征就是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并提出到2035 年跻身创新型国家前列,到2050 年成为综合国力和国际影响力领先的国家。
进入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标志是什么?本文认为,创新环境从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扩展到全社会创新生态建设,创新方式从产学研合作扩展到政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协同创新,创新主体从大学、科研院所的小众创新扩展到以企业为主体的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创新模式从产品工艺创新、工程创新扩展到科技与商业模式结合的创新,创新类型从一般产品技术创新扩展到重大创新与颠覆式创新。这些都是创新型国家不可或缺的要素,其中最重要的是科技与经济融合发展,落实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二、创新型国家建设要求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 迈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任重道远
我国距离创新型国家还有多远?国际上普遍认可的创新型国家的主要指标有3 项:企业研发投入占GDP 的比重超过2%、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超过70%、技术对外依存度低于30%。2018 年,我国研发投入占GDP 的比重为2.18%[4],虽然已高于2%,但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2.5%~4%相比还有较大差距,而且研发投入大多是各级政府财政支持,企业实际的研发投入更少;科技创新对经济发展贡献率为58.5%[5],比2009 年的39%有很大提高,但仍低于发达国家70%的平均水平;技术对外依存度40%以上,关键核心技术更是高达60%。同时,单位GDP能耗是美国等发达国家2 倍以上,可持续性较差,与创新型国家要求差距更加突出(见表1)。
表1 我国科技创新主要指标与发达国家平均水平对比
事实上,我国科技能力不足,除了在自然科学发展领域的基础科学研究中很少提出原创性的重大科学问题外,在技术创新成果产出方面,也与创新型国家要求有差距。一是我国原创性重大技术成果和变革性成果不多,科技成果领跑的占比不超过10%,并跑约占30%,其余均落后国际平均水平,在某些技术领域“缺芯少魂”,如高端芯片及光刻机、高端传感器等[6-8],还存在着“卡脖子”现象。二是我国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较弱,产学研合作机制还没有真正形成,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现象较为突出,使得企业产品大多处于中低端水平,虽解决了能否制造的“有无问题”,但产品寿命与可靠性不高,“短板”现象十分严重。三是我国很少在发达国家进行专利布局,国际发明专利数量仅占专利总量的3.5%[4]。
虽然中国位列2018 年全球创新指数排名第17 位,是唯一进入25强的发展中国家[5],但实现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的迈入创新型国家目标着实是一件前景可期而任重道远的伟大事业。
习近平总书记针对科技经济“两张皮”问题,多次发表重要指示,提出要产学研深度融合,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2014 年5 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中铁工程装备集团时提出,装备制造业是一个国家制造业的脊梁,目前我国装备制造业还有许多短板,要加大投入、加强研发、加快发展,努力占领世界制高点、掌控技术话语权,使我国成为现代装备制造业大国。要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搭建创新服务平台,推动科技和经济紧密结合,努力实现优势领域、共性技术、关键技术的重大突破,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2017 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进一步强调,加强国家创新体系建设,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的支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2018 年5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指出,要加大应用基础研究力度,以推动重大项目为抓手,打通“最后一公里”,拆除阻碍产业化的“篱笆墙”,疏通应用基础研究和产业化连接的快车道,促进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加快科研成果从样品到产品再到商品的转化,把科技成果充分应用到现代化事业中去。他还同时强调,要强化战略导向和目标引导,尽早取得突破。习近平总书记从“产学研相结合”到“产学研深度融合”,再到“打通最后一公里”,拆除阻碍产业化的“篱笆墙”,促进“创新链与产业链的精准对接”,殷殷嘱托充分说明了科技与经济融合、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性与紧迫性。因此,科技与经济融合,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已迫在眉睫。
三、科技与经济融合不足的原因及国内外的经验教训
全世界技术领域的创新活动,一般都遵循基础研究与发明、原型方案形成与早期技术商业化(转化应用研究),产品实现(进入市场)3个阶段(如图1)。在不同的阶段主体投资者是不一样的。在发达国家,基础研究阶段主要是政府投资,转化应用阶段是企业、基金投资者、风险投资家为主,政府为辅,产品实现阶段主要是企业投资商。目前,我国各阶段的投入都是政府为主,企业为辅。但无论国内国外、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技术产品从基础研究到最终产品实现阶段都必须经过一个转化应用阶段,一旦这个中间阶段被弱化,技术创新链重要环节出现断裂,就会使得产品创新过程出现“死亡之谷”(如图2),基础研究的成果就会胎死腹中,无法最终实现产品,服务经济社会,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现象就出现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避免产生“死亡之谷”现象的解决办法,是采用前苏联的计划经济模式下的科研分工协作制度,即中科院、部分高校等事业单位从国家获得资助从事基础研究,工业部门的科研院所(也是事业单位)从政府获得资助开展应用基础与前期转化研究工作,大型国有企业从事产品实现研究;在政府主导下,以企业(也可以多家企业协作)为龙头,工业部门研究院所提供关键技术与核心技术,中科院与高校提供基础研究支持,几方通力协作完成全链条创新活动。这些工业部门的研究院所为基础研究与产品实现架起了桥梁,避开了“死亡之谷”。但这种方式不是市场经济主导,效率不高,政府要全额承担工业部门科研院所费用,负担较重。改革开放后,我国逐步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先是国有企业改革转制提高效率浴火重生,而后在1997年,国家为进一步推动市场经济,决定将原10 个国务院政府工业部门撤销转为行业管理协会,1999 年,将原10 个工业部门242 个研究院所转制为企业,前苏联的计划经济科研模式被逐步破除。1999 年,由于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随后准备继续转制的军工部门研究所不再转制,保留事业单位延续原机制至今。
图1 工程技术的成熟过程
图2 创新链上的“死亡之谷”
之后我国开始借鉴GE 公司、波音公司等美国、日本发达国家的大企业自行研发模式,依靠企业内部设立的研发机构从事中间阶段的技术创新,但因当时我国企业缺乏科研积累,自身实力不强,无法效仿。与此同时,转制院所在失去事业单位资金支持后,为解决温饱问题而进入市场赚“快钱”,大都没有精力从事关键共性技术研究,科技界与产业界无法有效衔接,研发过程往往落入“死亡之谷”,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现象凸显。由于改革开放初期,发达国家对我们开放技术转移,我国企业依赖于引进技术与产品暂时弥补了“死亡之谷”的影响,但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国外的技术封锁与垄断现象日益加剧,我国自主关键核心技术缺乏的“短板”问题日益明显,甚至出现了“卡脖子”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关键核心技术是要不来、买不来、讨不来的”,一语击中要害。
我国企业之所以无法效仿美国、日本等企业成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主要障碍在于:一是我国企业创新能力先天不足,表现在企业开展共性技术研究的基础条件差、创新投入不足,制约了基础条件改善和创新能力提升,对先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弱等。我国规模以上企业设立研发机构的仅占16%左右,远远低于工业发达国家水平。我国企业有限的研发投入,也主要集中投在中试和产业化阶段,鲜有投在应用基础研究上,企业开展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严重不足。据2016年研究统计,我国企业基础研究投入仅占全国基础研究投入的3.2%,与主要工业发达国家15%~30%相比差距巨大[9]。二是我国企业技术创新动力后天失调,表现在企业在国家科技创新资源配置中话语权缺失,企业不愿也不敢在高风险的长线研发项目中投入过高,一些垄断型企业以较低成本轻易获取生产要素和超额利润、缺乏创新紧迫性等。相当长一段时间以来,我国科技创新资源配置话语权由来自高校和中科院的学院专家主导,在科技规划、项目评审、成果评价中鲜有企业的技术专家参与。国有企业越来越呈行政化趋势,由于任期不确定性和经营考核压力,不愿把经费和精力投入到长线研发项目中。量大面广的民营企业由于总体规模和经济实力仍不够强大,抗风险能力不足,也不敢在长线研发项目中大量投入(像华为这样的企业是极少的)。三是国有企业考核评价体系存在弊端,制约技术创新,表现在国有企业分类考核的机制尚不健全、国有企业科技创新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管理弹性不足、限制了企业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等。我国国有企业无论是从事何种经营业务,主营业务收入、利润都是主要考核指标,客观上造成了对科技创新绩效的忽视(近几年有所改善)。设立在企业中的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重点(工程)实验室等创新平台,由于政策缺失没有稳定的科技创新资源支撑。四是企业核心技术与知识产权保护欠缺,表现在由于人员流动导致企业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流失,知识产权重申报现象大量存在等。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保护等法律制度不完善,侵权成本过低、违法追责门槛过高,企业由于人员流动导致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被侵占时有发生。我国知识产权评价体系不健全,企业既有知识产权被重申报侵权频繁发生,真专利、高质量专利知识产权很难真正得到保护。五是我国企业中技术人员待遇偏低,难以聚集高层次人才。转型中的我国企业普遍重生产、轻科研,技术人员得不到应有尊重,技术待遇、薪酬待遇普遍偏低。上世纪80 年代,大学生大多进企业,许多成为企业骨干;本世纪初以来,大多选择出国、考公务员、进事业单位和经商。据2011年统计,我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人员占比仅为2.8%,而美国企业的研发人员比例一般在10%以上。我国企业缺乏优秀企业家、卓越工程师和工匠型高技能人才。
2018 年,本文作者随有关部门举办的“制造业创新发展专题研究班”到德国学习考察,就如何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问题与德国弗朗霍夫研究院、行业学会及BMW、ABB、SEW、SAP 等知名企业进行了交流[10],感受到德国的创新模式介于前苏联与美国之间,是一种计划加市场的运行模式。由政府出资三分之一、金融机构出资三分之一、企业联合体出资三分之一共同组建的弗朗霍夫研究院,围绕实体经济构建创新网络,30 多个研究所遍布德国各地,政产学研定位清晰,创新链条高效完整均衡,服务体系完善发达,特别是中小企业创新呈现非凡活力,“死亡之谷”被有效克服,对我国具有一定的借鉴意义。德国的技术创新企业至少有四个方面值得我们学习:一是重视科研与产业紧密结合。科技教育界与产业界紧密结合,大型企业效仿美国自主设立研发机构,企业投入占总投入80%。企业研发人员与高校、研究院所间不断交流,如中小企业就与弗朗霍夫研究院组成联合体,获得技术支持,政府也对研究机构与企业合作给予经费支持。二是重视行业共性技术供给。弗朗霍夫研究院是德国政府重点支持的应用科学研究机构,也是欧洲最大的应用技术研究机构,与企业、高校建有灵活高效协作机制和合理功能定位,专注于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有效强补创新链上“死亡之谷”。研究院不求盈利并且获得政府稳定三分之一支持的特点具有前苏联技术研究模式的基因,也为战后德国工业迅速崛起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三是重视对中小企业支持。政府、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合力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如德国政府每年大约投入500 亿欧元用于应用研究,其中三分之二资金用于中小企业。政府还支持弗朗霍夫研究院这样的研究机构向中小企业免费开放人才培训、信息服务、工业4.0 工具箱等服务。四是高度重视技能人才培养。德国法律规定,职业教育必须是学校与企业联合办学,培训期间学生70%在企业接受职业技能培训,30%在学校接受与职业相关专业知识培训。双向制教育为德国产业升级输送了大量具有工匠精神的高素质劳动力,为“德国制造”保证了品质。
四、关于加强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的若干建议
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是创新型国家建设的必然要求,加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是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的重要保证。根据上述分析,结合我国创新链和产业链实际,本文就加强我国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建设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进一步强化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与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功能定位,使之成为促进科技经济紧密结合的重要抓手。科学规划其功能定位和机制设计,加大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的支持力度,瞄准技术创新链条关键环节,着力开展行业关键共性技术研究,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
二是充分发挥转制院所作用,组建综合性国家工业技术研究院。依托原有行业转制院所,通过新机制新模式探索,组建国家工业技术研究院。使其在功能定位上,聚焦行业底层基础共性技术,致力于解决重要领域关键装备应用基础技术的研发,为装备制造企业提供基础技术支撑。在运行机制上,探索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强化协同创新。鼓励转制院所不再盲目追求产能规模,而是潜心推动技术创新,支撑本产业领域行业企业发展。
三是依托大型企业集团,组建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究院[11,12]。重大装备是国之重器,技术难度大、成套性强,事关国家安全。站在国家战略高度,依托大型企业集团,组建重大技术装备创新研究院。集聚行业资源,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打通政策链、技术链、产业链、创新链协同通道,实现跨部门跨地区大协作,补齐各链条短板,实现制造大国向制造强国转变。
四是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科技创新既需要赋有追求真理、实事求是的科学精神的科学家,也需要赋有家国情怀、社会责任感、历史使命感的企业家。弘扬企业家精神就是要努力培养富有创新精神、科学头脑和国际化视野的经营管理人才,支持企业家与科学家深度合作,加快科技成果从实验室走向市场,鼓励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支持体制内科研人员与企业人才的双向、自由流动,打造新时代具有卓越领导能力、创新能力、管理能力的企业家队伍。
五是大力弘扬“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鼓励企业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弘扬诚实守信的契约精神、“传帮带”的传承精神、“十年磨一剑”的专注精神、“鼎故革新”的创新精神。鼓励企业品牌建设,形成“精于工、匠于心、品于行”的价值导向,结合各自所长,走“专、精、特、新”发展道路。出台政策,提高技能型人才职业待遇和社会地位,给予企业兴办职业技术学院生均经费,提升企业兴办职业技术学院的能力和水平。
六是进一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话语权。吸纳更多企业专家参加技术创新规划、科研项目、平台谋划和成果评审,建立常态化的企业技术创新对话、咨询制度,发挥企业和企业家在国家创新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国家科研经费投入应重点针对企业需求,组织科研院所、高校与企业合作,解决企业实际问题。出台政策落实上述举措,使企业技术专家对技术创新资源配置有评价和推荐的发言权。
七是健全经营业绩考核机制,提高国有企业技术创新的积极性。加大技术创新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中的权重,对研发投入和产出进行分类考核,形成科学合理的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考核机制。通过市场倒逼机制,推动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促使企业从依靠过度资源消耗、低性能低成本竞争向依靠创新、实施差别化竞争的转变,实现“要我创新”向“我要创新”的转变。
八是加大对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和专业化发展的支持力度。设立中小企业创新计划,支持中小企业研发“专、精、特、新”产品,在重大科研、工程、政府采购项目中规定中小企业参与比例,建立面向中小企业的第三方公共服务平台。
九是正确把握科技人员流动的合理性,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相关法律、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商业秘密保护法律制度,健全知识产权侵权查处机制,出台政策规范科技人员流动的合理性,降低企业因人员流动带来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流失的风险。
十是进一步改革完善科技评价体系。完善现行的科技评价体系,不仅重视技术创新指标数量,而且重视指标质量。改革高校和科研机构的评价机制,倡导问题导向、学术导向,区别评价科学探索与技术研发。科学探索重在发现、假设、推论,技术开发重在解决工程中的实际问题。
五、结语
党的十九大号召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对促进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实现创新链和产业链精准对接提出了更高要求,也为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问题指明了方向。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要优化和强化技术创新体系顶层设计,明确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新主体在创新链不同环节的功能定位,激发各类主体创新激情和活力。因此,我国要坚持创新驱动发展,促进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提升,促进科技与经济融合,在核心关键技术上取得突破,打破“卡脖子”封锁,补齐短板,加快创新型国家和科技强国、质量强国、制造强国建设!
本文得到了中央党校韩保江教授、范俊峰老师和中组部党建研究所杭泰斌同志的悉心指导, 在此一并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