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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灿烂千阳》中的替罪羊形象和伦理身份解读

2020-01-02邹少芹冯军霞

文化学刊 2020年2期
关键词:莱拉替罪羊娜娜

邹少芹 冯军霞

《灿烂千阳》是阿富汗裔美国作家卡勒德·胡赛尼的第二部小说,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妇女玛丽雅姆和莱拉在战乱之中成为一家人的亲情伦理故事。小说的女主人公玛利雅姆和莱拉这两位原本没有血缘关系的阿富汗妇女因为战乱走进了同一个家庭,她们从一开始的相互仇视发展为母女式的亲情伦理关系。小说的女主人公玛丽雅姆作为替罪羊的身份开始了一生,也以替罪羊的身份悲剧性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这与她两次伦理身份的建构有关。本文将从文学原型批评理论和文学伦理学的双向维度,对《灿烂千阳》中玛丽娅姆的替罪羊形象和特殊战乱背景下的伦理身份进行解读。

一、《灿烂千阳》中的替罪羊原型——玛丽雅姆

“替罪羊”原型最早出现在《圣经》旧约中。上帝命令亚伯拉罕命令杀掉其独生子以撒献给自己,来考验其忠诚。于是,亚伯拉罕把以撒带到山上,正在他举刀准备祭杀儿子献给上帝之时,上帝派了一个天使用一头羊来替换以撒受死。这只替以撒受死的就是替罪羊的神话原型,《圣经》中因此才有“献祭之羊”和“替罪之羊”之说。在经典文学作品中,最经典的替罪羊形象就是索福克勒斯笔下的俄狄浦斯王。俄狄浦斯犯了弑父娶母之罪,其正是这一违背伦理道德的罪行遭到了上帝的惩罚。神谕说,由于俄狄浦斯在命运的巧合下犯了弑父娶母之罪,从而导致整个城邦遭到鼠疫和旱灾。为此,他刺瞎了自己的双眼承担罪责,以换取城邦的安宁。在卡勒德·胡赛尼的小说《灿烂千阳》中,玛丽雅姆正好符合替罪羊的原型形象。童年的她作为父母的替罪羊忍受着私生子的待遇,结婚之后,再一次成为莱拉的替罪羊,最终杀死了丈夫,彻底完成了替罪羊的使命。

二、玛丽雅姆作为女儿伦理身份的替罪

玛丽雅姆是赫拉特的富商扎里勒和仆人娜娜的私生女,一出生就被父亲安置在偏僻的古尔曼村边的一个简陋的泥屋内,母女俩相依为命,离群索居。每周的星期四,扎里勒会来看望她,给她带来礼物,并和她一起钓鱼画画,等待父亲成了她孤独童年中最快乐的事情。当娜娜指责扎里勒对女儿的关爱出于赎罪行为时,玛丽娅姆并不能理解这个说法。直到十五岁生日那天,她才知道自己原来就是一个“哈米拉”(即“私生子”),父亲不敢接纳她这个女儿。当玛丽娅姆一定要去几公里外的赫拉特找父亲扎里勒时,母亲以死来恳求女儿:“要是走我就会死。妖怪会来,我会发作。你将会看到的,我会吞下自己的舌头,然后死掉。别离开我,亲爱的玛利雅姆。请你留下,你要是走了我就会死。”[1]但倔强的她不顾母亲的阻拦,从泥屋徒步到两公里外的赫拉特找父亲,事实证明,这是一次自取其辱的寻亲之旅,扎里勒拒绝下楼与她相认,她被司机遣送回泥屋,等待她的是母亲娜娜负气自杀的凄惨画面。玛丽雅姆一生的悲剧从此开始,除了背负着“哈米拉”的罪行之外,如今她又多了一重害死母亲的罪行。自此,玛丽雅姆替罪羊的身份开始确立。她“哈米拉”的身份无法选择,因为每个人无法选择自己的出身,母亲娜娜的自杀却是玛丽雅姆永远无法饶恕的罪过。多年以后她仍在思索:如果那天晚上没有离开泥屋,那么娜娜也不会死。于是,她这个“哈米拉”就是害死母亲的凶手,代价便是接受任何的厄运安排。

原型批评家弗雷泽在《金枝》中说,替罪羊是无辜的也没有罪过,“一则因为他得到的报应远远超过他的任何过失,二则因为他的罪过是由于他生活在一个不公正的社会中,是社会和他人造成的”[2]。玛丽雅姆显然就是一只无辜和没有过失的替罪羊,她得到的报应远远超过了她的任何过失,如果她离开泥屋去找父亲算得上过失的话。可是,十五岁的她只是想找父亲带她去看曾承诺过的电影《木偶奇遇记》,想去父亲的房子里和父亲经常提到的兄弟姐妹一起生活几天,然而,就是这个童真的想法让她永远失去了母亲。一个星期后,可怜的玛丽雅姆在父亲的妻子们的催促下作为替罪羊献礼了。祭祀仪式以一纸婚约的形式出现,她在婚约上签下了她的名字玛丽雅姆,玛丽雅姆就是这样一个得到的报应远远小于过失的替罪羊,因为一次喊声招来雪崩的登山运动员。她和登山运动员一样是无辜的,正是她这个小小的过失,甚至都不算过失,她只是想和父亲去看电影《木偶奇遇记》,想去父亲的房子里和她的兄弟姐妹一起生活,这对于十几岁的孩子来说并不为过。后果却是,她永远失去了父爱并永远失去了母亲娜娜。娜娜因为她的出走而自杀,玛丽雅姆心里万分愧疚,认为自己是娜娜自杀的凶手,这对于年仅只有十五岁的她来说,所得到的惩罚实在是远远大于她无意的过失。

文学伦理学批评强调,“要在历史的客观环境中去分析、理解和阐释文学中的各种道德现象”[3]。从小说中当时的社会伦理出发,玛丽雅姆的替罪从一出生就开始了。首先她是父亲的替罪羊,这决定于当时的伦理道德环境。作为“哈米拉”的她无法进入父亲的家庭,因为这有悖于当时的家庭伦理环境。当她离开泥屋,她的母亲认为女儿的离开是对她的背叛,于是在绝望中选择了自杀。可怜的玛丽雅姆罪上加罪,替罪羊的悲剧命运再一次上演。玛丽雅姆作为女儿的替罪羊伦理身份就是在这样的复杂亲情关系中确立的。

三、玛丽雅姆作为母亲伦理身份的替罪

在父亲的安排下,玛丽雅姆以卑微的“哈米拉”身份嫁给了比他年长二十岁、暴虐专制的鞋匠拉希德。从此,不幸的婚姻开始了,玛丽雅姆接连流产几次,导致了拉希德血腥的家暴。面对拉希德的残暴,玛丽雅姆只是遵守娜娜所说的忍耐原则:“像我们这种女人,我们只有忍耐。”[4]母亲从她小就告诉她,作为一个哈米拉,除了忍耐,别无选择。当拉希德用卑劣的方式娶了莱拉后,她成了莱拉的替罪羊。每次拉希德和莱拉争吵后,她便遭到辱骂和毒打。最初,玛丽雅姆对莱拉充满着敌意,认为莱拉的到来使她本来不幸的婚姻雪上加霜。直到拉希德和莱拉又一次争吵后,玛丽雅姆再一次遭到了拉希德的鞭打,瘦弱的莱拉走进来拖住拉希德的手哀求并阻止拉希德不要抽打无辜的玛丽雅姆,这一次,玛丽雅姆开始感受到了人性的温暖。自此以后,她开始帮助莱拉照料她可爱的女儿阿兹莎,把他们当作亲人对待,逐渐给予了莱拉和阿兹莎母亲般的爱和守护。母亲的伦理身份使玛丽雅姆得到了新生,她开始对莱拉母女履行她母亲的义务和责任。玛丽雅姆生命中第一次对莱拉倾诉自己童年的苦难,从疼爱自己的碧碧、法苏拉赫毛拉讲到那晚去扎里勒家自取其辱的经历、娜娜的自杀,也有和拉希德匆匆的婚礼、前来喀布尔的路途、几次怀孕的经历,还有拉希德对她的虐待。在一次次的倾心交流中,她和莱拉逐渐建立了母女般的亲情关系。在莱拉生育察尔迈伊时,玛利雅姆以母亲的身份自居,她推开人流冲到护士的面前焦急地说:“我女儿的羊水破了,孩子还没有生下来。”[5]玛丽雅姆与莱拉在命运的苦难经历中成为“母女”,相互陪伴和找寻未来,正是母亲的伦理身份为她最后的替罪行为埋下了伏笔。

多年后,莱拉童年的恋人塔里克回到喀达尔寻找莱拉,引爆了拉希德和莱拉埋藏已久的矛盾。拉希德确认阿兹莎的真实身份后对莱拉进行了致命报复,在拉希德扼住莱拉的喉咙要将她扼死之时,想到“结婚二十七年来,他已经从她这儿夺走太多。她不会看着他把莱拉也抢走”。[6]玛利亚姆从后院拿出了铁锹,对准了拉希德的太阳穴,终结了他的生命。之后,拒绝莱拉所哀求的逃走的请求而坦然去警局自首。“她想到她进入这个世界的身份,一个低贱的乡下人所生的哈拉米,一件人们不想要的东西,一次可怜的后悔莫及的事故,一棵杂草。然而,当她即将离开这个世界的时候,她是一个付出了爱也得到了爱的女人。她以朋友、同伴、监护人的身份离开这个世界。以母亲的身份,她终究成了别人眼中的重要人物。不,这样死去并不算糟糕,不算太糟糕,对于一段开头不合法的人生来说,这是一个合法的结局。”[7]“哈米拉”的身份不合法,但没有人能选择自己的出身。父亲没有公正对待她,她反而成为父母的替罪羊。可是,当她离开这个人世时,却以母亲般的伟大勇气和力量来拯救莱拉一家人,以替罪的方式完成了心灵的自我救赎。

四、结语

玛丽雅姆的两次替罪形成了小说情节发展的主线,作者正是通过玛丽雅姆这一替罪羊形象的塑造声讨了战乱背景下阿富汗妇女所面临的遭遇和困境,并借以赞美了阿富汗土地上这些充满勇气与爱的伟大女性。玛丽雅姆两次替罪羊的悲剧命运与她的伦理身份有关,正是第二次作为母亲的伦理身份的建构使得她完成了自我救赎,也救赎了莱拉一家人。作为替罪羊的文学原型,玛丽雅姆的第二次替罪与第一次替罪不同,第一次的替罪是无法选择的,而她的第二次替罪是勇敢选择的,这也呼应了小说的主题:一千个灿烂的太阳般的勇气和力量以及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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