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与老挝农产品贸易合作发展的成效、问题与建议
2020-01-02郑国富
郑国富
(广西民族师范学院 经济与管理学院,广西 崇左 532200)
中国与老挝两国山水相连,传统友谊源远流长,双方于1961年4月25日正式建立外交关系,60余年来,两国关系历经风雨,历久弥新。2013年中国政府提出“一带一路”倡议,得到了老挝政府积极响应和热忱参与。近年来,中老两国高层互访频繁,政治互信不断加深,双方秉持好邻居、好朋友、好同志、好伙伴的“四好”精神,各领域合作成效显著,普遍惠及两国人民。2017年11月13日至14日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访问老挝,是中国国家最高领导人在中国共产党十九大胜利召开之后的首次出访,其充分彰显了中国政府对发展与老挝友谊关系的高度重视,习近平主席发表了题为《携手打造中老具有战略意义的命运共同体》的亲笔署名文章,双方政府共签署了16份合作文件,进一步推动两国国家发展战略对接,务实深化各领域合作,携手打造牢固不可破的“中老命运共同体”①。2019年4月25日至5月1日老挝国家主席本扬访华,两国政府签署了《构建中老命运共同体行动计划》,为新时代中老两国关系未来发展指明了新方向、规划了新蓝图,进一步推动中老命运共同体建设落地生根②。
2017年5月12日中国政府颁布《共同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农业合作的愿景与行动》,为增进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农业合作提供了顶层设计,也是新时期构建命运共同体的最佳结合点与重要路径之一。老挝作为传统农业经济国家,具有丰富的自然资源禀赋,长期以来,农业是其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农村人口约占全国人口总数的六成以上,大力发展国内农业经济及增扩本国农产品出口规模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1]。近年来,中国农产品贸易持续发展,迅速跃升为世界第二大农产品进口国。中老两国农业领域合作互补性强,交集多,积极拓展合作领域,增扩贸易规模,提升合作层次,将有助于进一步推动中老命运共同体的建设。
一、中国与老挝农产品贸易合作发展的新成效
(一)贸易总量与地位
2013—2019年中国与老挝农产品贸易合作持续快速增长,2013年双边农产品贸易金额为7970.3万美元,同比增长38.32%。2015年双边农产品贸易额首次突破1亿美元大关,达到13614.8万美元。2019年双边农产品贸易额再次刷新历史最高纪录,达到24890.5万美元,同比增长4.41%,其中,中国自老挝农产品进口贸易额为20385.4万美元,同比增长11.87%,中国对老挝农产品出口贸易额为4505.1万美元,同比下降19.78%,老挝贸易顺差为15880.3万美元,同比增长25.24%(见表1)。2013—2019年老挝在中老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中一直处于顺差地位,金额累计达64274.5万美元,约占老挝农产品全球贸易顺差总额的1/4。
表1 2013—2019年中国与老挝农产品贸易合作发展情况
2019年中国在老挝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中占比为10.99%,较2018年(13.59%)有所下降,排名第二位,中国在老挝农产品进口、出口贸易中占比分别为4.87%、15.21%,较2018年(7.63%、17.90%)存在小幅震荡。同期,老挝在中国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中占比相对较低,仅为0.11%,与2018年(0.11%)持平,在中国农产品进口、出口贸易中占比分别为0.14%、0.06%,排名相对靠后。
(二)产品种类与主要产品
2013年中国自老挝进口农产品主要种类为:HS10(谷物)占比59.13%,HS12(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占比26.18%;HS11(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占比7.96%,合计为93.28%。同期,中国对老挝出口农产品主要种类为:HS24(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占比79.99%;HS08(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或柑橘属水果的果皮)占比7.94%;HS22(饮料、酒及醋)占比7.84%,合计为95.81%。2019年中国自老挝进口农产品主要种类为:HS10(谷物)占比37.25%;HS11(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占比23.98%;HS12(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占比16.53%,合计为77.76%。同期,中国对老挝出口农产品主要种类为:HS24(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占比21.71%;HS21(杂项食品)占比21.04%;HS16(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占比15.46%,合计为58.22%。中国与老挝农产品进口、出口贸易中产品类别集中度有所下降,但仍相对偏高。
以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2017)》为基准:2019年中国自老挝进口具体农产品28种,较2013年(25种)增加了3种,金额超过千万美元有5种,其中,金额排名前五位产品分别为:HS110429(大麦)位居首位,金额为4355.6万美元,占比21.37%;HS100590(玉米)排名第二,金额为4041.2万美元,占比19.82%,自2017年以来中国蝉联老挝玉米出口榜首,各年份占比均超七成以上;HS121293(甘蔗)排名第三,金额为3349.6万美元,占比16.43%;HS100630(精米)位居第四,金额为3296.0万美元,占比16.17%;HS071410(木薯)位居第五,金额为1542.2万美元,占比7.57%。同期,中国对老挝出口71种农产品,较2013年(17种)增加了54种,金额超过百万美元有5种,其中,金额排名前五位产品分别为:HS110710(麦芽)位居首位,金额为947.9万美元,占比21.04%;HS160554(鱿鱼)排名第二,金额为695.6万美元,占比15.44%;HS240319(其他烟草)排名第三,金额为463.0万美元,占比10.28%;HS220890(白酒)排名第四,金额为398.4万美元,占比8.84%;HS050290(兽毛)排名第五,金额为363.9万美元,占比8.08%。
(三)贸易结合度
贸易结合度(TCD)用于测度两国在贸易方面的相互依存关系,其数值越大,表示两国贸易关系越密切;反之,则越疏远。2013年中国对老挝农产品贸易结合度指数值为3.54,老挝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结合度指数值为1.65;2019年中国对老挝农产品贸易结合度指数值为1.00,老挝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结合度指数值为1.63;2013—2019年中国对老挝农产品贸易结合度呈下降趋势,而老挝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结合度相对平稳(见表2)。
表2 2013—2019年中国与老挝两国农产品贸易结合度指数
(四)贸易互补性指数
显示性比较优势指数(RCA)用于衡量一国贸易商品在世界市场中的比较优势(或国际竞争优势)。2013—2019年中国农产品显示性比较优势数值均小于1,即为比较劣势;老挝农产品保持较强竞争优势,2019年为极强竞争优势。贸易互补性指数(TCI)基于两国出口优势与进口劣势进行综合考虑,主要用于衡量一个国家某种产品出口与另一个国家进口的吻合程度。2013—2019年中国与老挝农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呈递增趋势,其中,中国对老挝农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为0.70,老挝对中国农产品贸易互补性指数为2.36(见表3)。
表3 2013—2019年中国与老挝两国农产品显示性比较优势及贸易互补性指数
二、中国与老挝农产品贸易发展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贸易商品种类单一且相对集中
中国与老挝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中商品种类数量偏少,进口、出口具体产品数量仅为28种和71种,远低于同期老挝农产品进口、出口贸易中的具体产品数量(458种和193种),且产品相对集中,尤其在中国自老挝农产品进口贸易方面集中度相对偏高,HS10(谷物)占比超过四成以上。一方面老挝农产品的产量及其出口规模相对较小,且长期形成了以越南和泰国等为主的出口市场格局,对中国出口相对有限;另一方面老挝农产品质量不高,生产过程缺乏标准化,产品品质难以达到中国进口的质检标准,且其在中国国内市场的知名度不高,以致对华出口规模与种类不足[2]。
(二)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水平有待提高
随着2019年10月22日中国与东盟自贸区“升级版”正式实施及2020年11月15日RECP协议签署,中国与东盟各国货物贸易领域关税水平大幅削减,但非关税贸易壁垒依然存在,如进口配额、许可证制度、检验检疫标准等,成为了新时期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顺畅发展的“藩篱”。中老双边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水平不高,双边农产品贸易中非关税壁垒问题较为突出[3]。对老挝鲜果产品进口种类较少,据2019年4月9日中国海关公布的《获得我国检验检疫准入的新鲜水果种类及输出国家/地区名录》,目前,允许自老挝新鲜水果进口种类只有1种,即香蕉,而同期许可自泰国和缅甸鲜果进口种类分别为22种和8种。中老双边贸易协商机制不完善,对破除各类阻碍因素进展相对缓慢。
(三)互联互通基础设施需进一步完善
中老两国互联互通发展水平较低已成为了双边农产品便利往来的掣肘因素。老挝作为东盟国家中唯一的内陆国家,地处中南半岛屋脊,山地多,被形容为“陆锁国”;囿于自身综合实力孱弱,对国内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不足,公路等级低,路况差,加之中老铁路尚在建设中,以致陆地货物运输不便,物流成本较高,削弱了双边贸易合作的优势互补性。中老两国陆路接壤地区开放口岸数量较少、层次较低,口岸基础设施建设滞缓,货场有限,拥堵现象较严重,通关成本较高[4]。
(四)农业领域合作进展滞缓
中老两国山水相连,拥有710公里边境线,老挝国内农业资源丰富,中老两国农业合作互补性较强,但双方在农业领域合作总体进展滞缓,2017年8月4日由深圳华大基因科技有限公司组建的“老挝—中国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园”正式入选国家农业部“两区”建设的首批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试点之一。中老边境跨境农业合作项目以租赁土地承包种植加边境贸易合作为主,合作项目数量较少、规模偏小、层次较低、辐射带动效应较为有限[5]。中老两国农业领域优势互补性较强,但产能合作尚未得以充分实施。
三、推进中国与老挝农产品贸易合作发展的路径
积极主动增扩自老挝农产品进口规模,将有效助推老挝国内农业经济发展,彰显互利合作发展理念,也是进一步夯实中老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物质基础。
(一)增进战略互信与完善合作机制
进一步增进双边经贸合作是夯实中老两国全面战略合作关系的物质基础,也是携手打造具有战略意义的命运共同体的主要保障。增进农业领域合作对双方而言,是各有所需、各有所得,互利共赢。新时期,两国政府继续秉承传统友好关系,密切高层往来与对话,增进政治战略互信,重视经贸领域合作规划,增进两国农业部门对话和联合办公,推动两国农业政策与发展规划的良性对接,统筹规划两国未来农业合作的方向与重点,形成合理分工与产业布局,增强互补性,减少同质竞争性,构筑两国农业合作一体化协同发展模式,打造一批两国农业合作的旗舰项目,实现以点带线、以线促面的全面发展。
(二)推进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
中老两国应以中国与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建设、RECP的签署为契机,不断提升双边农产品贸易自由化与便利化水平,进一步减少和规范双边贸易合作中的非关税贸易壁垒,简化动植物检验检疫程序,增进两国海关、检疫等部门联合办公与信息共享,提高海关通关效率,设立农产品“绿色通道”,推广“两国一检”模式,降低贸易交易成本,提高合作效率。中国可在符合产品进口检验检疫基本要求的前提下,主动开放部分农产品国内市场,可采取先试先行方式探索合作,增扩自老挝各类水果蔬菜类产品的进口许可种类,以提振老挝对华农产品出口规模[6]。
(三)完善互联互通基础设施建设
利用“丝路基金”、“亚投行”、“澜湄合作专项基金”等加大对老挝国内公路、铁路建设,加速中老铁路项目建设,升级和完善交通基础设施,补足短板,降低运输费用,提高物流效率,加快两国边境地区的口岸建设,提升口岸通关能力和效率。加大支持两国跨境经济合作区建设,鼓励引导国内农资企业广泛参与。大力发展跨境农产品电商业务,扶持知名平台与电商企业参与合作发展。搭建农产品交易信息交流平台,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扶持电商企业与平台建设,推进农业合作高质高速发展,共享农业数字经济发展成果。举办农产品推介会,加大宣传力度,提升两国农产品在彼此国内市场的知名度。构建国内区域性配送中心及分销渠道,深挖国内市场潜力,增扩贸易规模,提升合作层次[7]。
(四)深化农业全产业链合作
2016年11月13日中国农业部印发《农业对外合作“两区”建设方案》,鼓励农业“走出去”开展境外农业合作示范区建设。应加大对老挝农业领域投资、共建跨境农业合作示范园项目,以旗舰项目建设为“引擎”,形成规模经济与产业集聚效应。鼓励国内有实力的农业加工制造企业积极走进老挝市场,充分利用当地农业资源禀赋优势,加大对老挝农业领域技术援助、人才培训,加速农业现代化、产业化、信息化进程,促进其农业经济提质升级发展。推动农产品精深加工合作,延伸价值链,提升附加值,打造全产业链合作[8]。
新时期,中国—东盟自贸区“升级版”和“一带一路”倡议以及RECP的签署为中国与老挝双边农产品贸易合作发展创造了新机遇、搭建了新平台。中老两国政府将不断增进政治战略互信,以深化农业领域“五通建设”为主要任务和行动指南,不断推动两国农业领域合作走实走深,增进国家利益,惠及人民福祉,携手构建具有战略意义的中老命运共同体。
[注释]
①《习近平同老挝人民革命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国家主席本扬举行会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2017年11月13日,https://www.fmprc.gov.cn/web/gjhdq_676201/gj_676203/yz_676205/1206_676644/xgxw_676650/t1510122.shtml.
②《习近平同老挝人革党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本扬举行会谈》,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2019年4月30日,https://www.fmprc.gov.cn/web/gjhdq_676201/gj_676203/yz_676205/1206_676644/xgxw_676650/t166001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