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法农业贸易关系及合作建议
2020-01-02于丽娟
王 琼 于丽娟 狄 江
(1新疆畜牧科学院 畜牧业经济与信息研究所,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1;2新疆畜牧科学院 畜牧研究所,新疆 乌鲁木齐 830011)
法国全称法兰西共和国,欧洲四大经济体之一,是重要的粮食、葡萄酒、油料和牛奶生产国,也是欧洲最大的农产品出口国。自1964年中法建交以来,两国经贸关系发展迅速,2018年中法两国农产品贸易总额为48.8亿美元,较2010年增长了135.3%。本文从法国的农产品贸易及中法贸易现状、法国投资环境、中法农业合作机制、潜力及重点等方面进行分析,为中法农业贸易合作提供参考。
一、法国农产品贸易及中法贸易现状
(一)法国农产品贸易规模
法国是全球贸易大国之一,而农业食品加工业是法国对外贸易的支柱产业之一。据FAO统计资料显示,2009—2018年,法国农产品贸易基本稳定,且保持贸易顺差。据世贸组织资料,2018年法国农产品对外贸易总额1258.63亿美元。其中进口额586.44亿美元,约占其进口商品总额的8.9%;出口额672.19亿美元,约占出口商品总额的11.8%,见表1。
表1 2009-2018年法国农产品贸易变化情况
据联合国商品贸易统计数据库资料显示,2009-2018年,法国主要农产品中葡萄酒类、谷物类、奶酪类呈现贸易顺差,而水果和蔬菜、肉类呈现贸易逆差。其中2018年葡萄酒贸易总额为122亿美元,其中出口额110.6亿美元;谷物类贸易总额为82.5亿美元,其中出口额为72.8亿美元;奶酪贸易总额为55.6亿美元,其中出口额为36.6亿美元;水果和蔬菜贸易总额为202.5亿美元,其中出口额为61.2亿美元;肉类贸易总额为86.7亿美元,其中出口额为35.5亿美元[1]。
(二)中法农产品贸易合作情况
中国商务部数据显示,近10年来中法农产品贸易总额不断增加,且表现为中国对法国的贸易逆差。2018年,中国农产品对外贸易总额2164.7亿美元,其中出口额793.21亿美元,进口额1371.5亿美元。而中法双边农产品贸易总额为48.83亿美元,仅占中国农产品贸易总额2.26%,中法之间在农产品领域的贸易市场发展空间巨大,见表2。
表2 2010-2018年中国对法国农产品贸易额
2018年法国对我国农产品出口额达42.85亿美元,占其出口总量的14%。在农产品中,葡萄酒占法国对华总出口额的35%,占据了中国约44%的葡萄酒和烈酒市场份额;另外,法国对华粮食出口占比31%,奶制品出口占比13%。中国出口法国的农产品以食用蔬菜、食用水果及其制品、鱼类及海产品为主,而关税、贸易壁垒、进口产品检验是影响中国对法国农产品出口的三个主要原因。
二、法国农业投资环境及中法投资合作现状
(一)法国农业投资环境
欧盟是世界上经济最发达的地区之一,在货币、金融政策、内部市场、外贸等经济方面高度统一,内部资金、商品、服务和人员可自由流动。作为欧盟发起国之一的法国市场开放程度高,法律体系健全,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有保障;农业现代化程度高,属于农业发达国家之一,交通、通讯、能源等基础设施十分发达;劳动力、尤其是从事农业产业相关的劳动力素质高,农业机械化程度发达,劳动生产率高。
据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2019年全球竞争力报告》显示,法国在141个国家和地区中全球最具竞争力排名第15位[2],世界银行发布的《2019年营商环境报告》中,法国在190个国家和地区中营商便利度排名32位[3]。2018年,穆迪、惠誉、标普等多家国际评级机构对法国主权信用评级为正面、稳定。可见法国整体投资环境较好,对投资者吸引力较强,属风险较小国家。
(二)中法投资合作现状
法国是欧盟第四大对华投资国,也是中国在欧盟第三大投资目的地国和第四大技术引进国[4]。中国是法国在亚洲的第一大、全球第五大贸易伙伴[5]。2018年,法国对华和中国对法直接投资分别增长28%和12%,截至2019年1月,中法双向投资累计超过400亿美元[6]。中国企业在法投资重点葡萄酒、乳制品等都是法国农业优势领域,很多企业和个人在法国购买葡萄园、酒庄和城堡,特别是在著名的波尔多地区,仅中国投资者购买的葡萄酒庄就约有100多个;也有在法国投资乳制品加工,如中国乳品企业圣元集团在法国布列塔尼卡莱市建设了圣元法国工厂。法国农企在华投资起步较晚,集中在中国市场消费旺盛的领域,例如著名的轩尼诗在宁夏投资建厂生产起泡酒,法国保乐力加在宁夏投资建设具有原产地标识的贺兰山酒庄等。其他如奶制品、肉制品等农产品,也有不少法国企业在华成功投资的案例。
目前在法投资的中国企业虽然已有所增长,但占外资对法投资比重却很低,法国主要投资企业大多来自欧洲,目前随着欧洲经济下滑,欧洲各国对招商引资竞争加剧,各国对亚洲招商引资投资充满期待,特别是中国作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也是招商引资极具潜力的国家之一。
三、中法农业合作机制、潜力及重点
(一)中法农业合作机制
为加强中国与法国在农业领域有长期合作,1998年两国政府在中法经济贸易混合委员会下设立农业及农业食品委员会,以处理两国1997年签署的中法“联合声明”中农业及农业食品合作相关事宜。双方于2006年签署《中法农业合作联合声明》,明确两国将建立农业部长对话机制,并成立联合委员会,负责确定两国在农业领域优先合作项目。在法国总统埃马纽埃尔·马克龙2019年11月4日至6日对中国进行国事访问期间,两国共同发布了《中法关系行动计划》,推进双边贸易和双向投资,加强农业全方位合作,该计划有利于扩大法国农产品对华出口。
作为欧盟的主要成员国,法国也是中国与欧盟各项合作计划的参与者。2012年6月,中国与欧盟签订了《中欧农业与农村发展合作规划纲要》,双方将继续努力在有机农业认证相互认可等涉及共同利益的关键领域发展关系,继续发挥好中欧农业与农村发展对话机制的作用,加强和拓展在奶业、葡萄酒加工与质量体系等领域的务实合作;2013年11月,在第十六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期间,双方共同制定了《中欧合作2020战略规划》,规划中指出要在保障粮食和食品安全、城乡统筹发展、建立环境友好型农业模式、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领域设计具体合作项目,为在互利共赢的基础上深化食品、农业和生物技术领域的科研创新合作等内容;2015年 6月,第十七次中国欧盟领导人会晤联合声明,支持 “一带一路 ”倡议,法国成为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AIIB)的创始成员国之一。
(二)中法农业合作潜力和重点
中法经贸关系一直保持良好发展势头,中国和法国的农业合作是我国 “一带一路 ”下农业国际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提升我国的农业科技、管理、贸易和科研水平,促进我国农业现代化具有重要作用。
1.农产品生产和贸易
中法两国都是农业大国,在发展现代农业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形成了各自的特色和典型经验,两国农业存在许多共性和互补之处。我国向农业现代化转型时期,集约化、产业化程度较低,农业合作组织尚在启蒙、摸索阶段,法国农业现代化程度高、农业政策成熟,已形成以合作社为主体的成熟农业生产组织体系,有许多实现农业高产、优质、高效发展的实践经验值得我国借鉴;由于两国自然条件差异,农产品结构也各有特色,中法两国农产品生产和贸易有较强互补性。法国葡萄酒、奶制品及其谷物饲料在中国市场有较高接受度,而中国的水果、蔬菜也可满足法国消费市场需要;随着我国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对法国优质奶制品、肉制品等农产品需求将不断增加,而欧盟严格的农产品质量标准也符合了我国人民日益增长的对食品品质和安全需求;农业技术的引进,特别是优良种质资源引进,也是我国与法国贸易合作的重要领域。
2.农业科技、教育合作
我国耕地面积排名世界第三位,但资源利用和生产效率较低、农产品加工技术、食品安全领域相对落后。法国非常重视食品安全,尤其是生态农业发展,中法双方在保障食品安全、加工领域共同研发的潜力巨大;法国作为农业大国和农业教育大国,非常重视国际合作,但目前其合作国家主要分布在欧洲、拉丁美洲和非洲,与中国开展的农业教育、科技合作相对较少,未来两国在种植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农业科技等领域都有良好合作前景。
生态农业、高新技术、精细化管理、资源高效率利用都是世界农业新态势所带来的挑战,农业科技革命将会主导现代农业的发展,中法两国只有不断加强农业科技领域合作,才会促进两国农业和世界农业的可持续发展。一是充分发挥各类联合研究平台作用,继续开展基础性和前瞻性的农业科技合作,重点包括农业生物技术、农产品加工及质量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动植物育种和农业现代机械设备与管理等领域,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鼓励双方科研机构共同申报“地平线2020计划”等科研项目。二是整合中法农业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资源,搭建中法农业科技交流培训平台、孵化教育平台、成果转化平台,推动两国农业科技水平不断提高。三是推进国家级农业产业园或技术示范区建设,以中法农业科技合作为引领,形成平台集聚效应,引领农业科技产业发展。
3.农业新型产业
生态农业、休闲农业等农业新型产业的共同发展也是今后双方的重点合作领域。法国是欧洲的生态农业发展强国,其在法律、政策、技术研发、培训和组织协同等方面形成了较为成熟的发展模式。我国休闲农业、生态农业起步较晚,但自2006年以来呈快速增长态势,特别是在“十三五”期间高速发展,国家也逐步健全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政策支持体系,引导中国农业的良性发展。法国生态农业60余年发展历史,其法律政策、管理体制、高标准技术要求、发展路径和经营模式都为中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提供有益借鉴;休闲农业、旅游农业目前在法国吸引力不断增加,特种项目如葡萄酒庄旅游等获得了极大的发展。休闲农业对中国也是一个巨大的市场,茶乡旅游等特色明显的项目将有很大吸引力。两国各有特色的休闲农业互为补充,吸引投资、贸易及旅游市场;我国已形成电子商务平台优势,法国企业可通过与国内电商品牌如阿里巴巴、京东等建立合作,拉近与中国大众消费者的距离。
四、中法农业合作建议
(一)完善中法农业合作机制
定期召开中法农业及农业食品合作混委会会议,进一步加强交流与对话,及时讨论和解决双方在农产品生产、贸易等方面的重大问题;根据双方关注的重点问题,包括农业生物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加工、有机食品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定期举办研讨会、论坛和圆桌会议等活动,互通有无,促进中法农业经贸关系发展;中法政府通过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投资和贸易合作协议等方式,搭建两国农业合作平台,鼓励双方企业、科研机构积极开展农业合作,促进两国农业多方合作的进一步发展。
(二)建立中法合作保障机制
机制保障是推进国家间农业合作的基本前提。首先,两国政府应不断优化本国投资环境促进农业合作。两国政府在保证农业招商引资政策稳定性和连续性基础上,制定支持农业领域合作的投资、财税、金融、保险、贸易、通关、检验检疫等配套优惠政策,为相互农业投资提供便利,为两国农业企业投资营造良好政策环境;其次,应为投资企业提供法律和经营服务保障,为企业合作保驾护航。面对中法两国在政治、法律、风俗等方面的差异及其可能引发的风险,建议政府提供涉及法国企业运营管理、投融资、项目建设、合作协议签署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咨询服务,切实保护本国企业、投资人在外合法权益,为中国企业在法投资提供指导;第三,建立应对欧盟技术性贸易壁垒和非贸易壁垒的应对措施,欧盟国家是最先意识并研究国际贸易中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国家[7],为抵御投资风险和挑战,促进投资涉农企业形成联盟,提高产品竞争力,鼓励非农业企业和金融机构有效衔接,形成产业协同体系,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三)创新中法农业合作模式
中法两国应开展包括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相关农业援助、农业国际投资合作、国际农业技术合作和人力资源合作等多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实现农业“走出去”和农业“引进来”。我国可根据国内农产品供给侧结构调整需求,优化农产品进出口贸易的全球战略,加快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国际级粮商和农业企业集团,加强与法国农产品生产加工、仓储运输、国际贸易等合作,推进中法农业合作示范区、科技示范园建设,开展技术培训、科研成果示范、品牌推广等服务合作交流;我国可设立专项资金支持农业企业对法国农业领域的投资,在政府部门支持下,由中国进出口银行牵头,联合金融机构、商业银行及中国财富基金会等建立控股公司并募集资金,用作对农企向欧盟成员国农业领域投融资,进行对欧盟农业新技术的开发[8]。
(四)拓展中法农业合作范围
充分发挥中法两国农业优势,依托《中欧农业与农村发展合作规划纲要》,加强两国在农业可持续生产、有机农业、农村发展和农业科研以及在保障粮食和食品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保护消费者健康等领域合作。同时,通过建立动植物分子育种联合实验室、可持续发展绿色低碳农业和生物经济多样性产业基地等,建立中法科研创新合作长效合作方式。建立双方在农业科技领域的信息交流平台、农业教育合作平台等,促进我国农业领域科研、教育机构的持续发展。中国应充分利用互联网优势,建立农业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加强两国农业信息资源共享,提高信息交流的速度和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