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组战法在刀斧砍杀现场处置中的研究
2019-12-31闵庆兵
赵 锋,闵庆兵
(安徽公安职业学院,安徽 合肥 230031)
当前我国国家安全与公共安全的形势总体良好,但暴恐威胁与个人极端严重暴力案(事)件仍然存在,各级公安机关面临的防暴处突形式依然严峻。2017 年2 月14 日19 时30 分许,3 名暴徒在新疆皮山县城某小区内持刀砍杀群众, 造成10 名群众受伤,公安便民警务站民警一分钟内迅速处置,当场击毙3 名暴徒;[1]2018 年6 月28 日11 时30 分许,上海世外小学浦北路校区门口一男子持刀砍杀行凶,造成2 名男童死亡,1 名男童与1 名成年人受伤,公安民警立即到场处置,在群众的配合下当场制服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 此类案(事)件的发生极易造成社会负面影响与人民群众的恐慌,且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带来严重危害。
由于我国对枪支、爆炸物品等管控严格,而刀斧类的利器较易获得,且刀斧在近距离砍杀方面具有极大的杀伤性、破坏性,且防范困难,民警现场处置风险较大,极易被刀斧砍伤流血牺牲。 针对刀斧砍杀类警情, 现场处置的警组应迅速进行形势评估,根据现场的情形,充分发挥警员与装备的优势,协同配合,使用有效的警组战法,迅速进行安全有效的处置。 其核心是警组现场处置战法的实战应用,因此,研究刀斧砍杀案(事)件现场处置中警组战法,是积极响应当前反恐维稳、防暴处突面临的形势任务需要。
一、刀斧砍杀案(事)件特点
通过研究昆明火车站 “3.01”、 新疆皮山县“2.14”、上海杨佳袭警案等大量刀斧砍杀案(事)件案例视频和图片资料,归纳总结出,无论是暴恐袭击类刀斧砍杀还是个人极端严重暴力类刀斧砍杀,其刀斧砍杀案(事)件均具有以下特点:
(一)刀斧隐蔽性强,杀伤力大
刀斧类器具在人们的生活中普片存在, 管制难度较大,较易作为行凶砍杀利器;且使用方便,隐蔽性强,便于隐藏携带,难以防范。且行凶迅速,杀伤力大, 具有短时间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的特点。 如“3.01”暴恐袭击中,暴徒竟能在短短12 秒内挥刀捅杀7 名群众,50 秒内疯狂挥刀13 次, 造成12 名无辜群众伤亡。
(二)砍杀方式多样
当前暴徒实施刀斧砍杀的主要器具、砍杀方法:主要使用砍刀、菜刀、匕首、斧头、镰刀等器具,采用劈、砍、捅、刺、割、扎等方式对人体的头部、颈部、胸腹部、背部进行砍杀。
从新疆“7.5”暴恐袭击、和田“6.15”等事件现场视频发现,刀斧类凶器持握方便,常见的砍杀方式有单手正握刀斧自上方高举向斜前下方发力进行劈砍,其特点是发力充分,劈砍力度大、砍杀范围大;第二种常见的是手持利器的割杀方式,可正反手持握,既可用于后方偷袭, 也可用于正面切割他人颈动脉或气管,此种方式会导致他人迅速失去生命;第三种是强手正握持刀的捅刺, 暴徒正面上前捅刺他人胸腹部,其特点是容易快速反复捅刺,伤害性极大。
(三)极易造成现场群众大面积连续性伤害
刀斧砍杀案(事)件现场往往多发于人流密集的区域和场所,如车站、码头、集贸市场、学校等地,这些地方人群较为密集,一旦发生刀斧砍杀,暴徒会快速的对连续多个目标进行砍杀,速度极快,往往会出现追逐式砍杀, 现场群众由于没有经历过此种血腥暴力恐怖场景,一旦反应迟缓或惊恐迟疑,极易造成大面积连续性的伤害。
(四)现场处置难度大,极易受到伤害
刀斧砍杀袭击能在短时间内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其血腥暴力恐怖场景的视觉冲击,同样也会给现场处置民警造成巨大的心理压力。其二是现场的“非对称”:警察现场处置刀斧砍杀是执法行动,必须严格依法依规履职;而执法对象,往往冒死硬拼,无所顾忌。其三是由于现场的情形瞬息万变、战机稍纵即逝;现场处置的警组在人员、装备、战法等协同方面,稍有不慎,极易导致处置民警流血牺牲。
二、警组战法在刀斧砍杀现场处置中的运用
警组是按照上级统一的部署, 为担负巡逻、设卡、盘查、搜索、清查、设伏、追缉堵截、解救人质等任务而组成的小型警力群体, 警组的编成根据情况和任务而定,一般为2-5 人,应短小精悍,运作灵活,便于指挥、机动、沟通、协同。[2]在处置刀斧砍杀案(事)件时,应根据警情的性质、危害的程度、刀斧的特点,注重人员、装备、战法三者联动协同,进行安全、有效的处置。 警组成员、警组间应确保有效的行动协同,明确各自位置、队形方式、行动信号和协同方法,最大限度地发挥警组的整体战法效应。
(一)两人警组
1.长警棍与盾牌的配合战法
长警棍与盾牌的配合站位: 持盾牌警员持盾成高危戒备状态, 持长警棍警员持棍成高姿戒备或低姿戒备状态,位于盾牌手的稍后侧(根据个人用棍的习惯,左后侧或右后侧皆可),棍手为两人警组的指挥员(图1)。
刀斧砍杀现场处置中, 持盾警员主要使用盾牌的防守(上防、下防、左防、右防)撞击技术,配合切击、戳击等技术;持长警棍警员,使用长警棍的劈击、戳击、挑击、截击等技术,两人要协同配合,灵活运用盾牌与长警棍的攻防技术,制服暴徒。当暴徒正在砍杀无辜群众时, 持盾警员应向斜上方猛烈撞击暴徒持刀斧的手与面部区域的结合处,连续撞击;持棍警员配合盾牌的撞击迅速进行劈击(图2),致使暴徒完全失去反抗能力,协同将暴徒击倒在地,持盾警员迅速上前进行大力盖压, 以盾牌盖压制暴徒持凶器的手、手臂及凶器,持棍警员迅速牢固地控制其另一只手臂,而后迅速将凶器与暴徒分离,上拷约束,搜身带离。
2.盾牌与手枪的配合战法
盾牌与手枪的配合站位: 持盾牌警员持盾成高危戒备状态,持枪警员成平肩戒备状态,位于盾牌手的稍后右侧(避免射击时弹壳向右侧抛出,影响盾牌手观察、判断、行动),持枪警员为两人警组的指挥员(图3)。
图1 两人警组盾棍配合站位
图2 两人警组盾棍配合战法使用
两人警组盾牌与手枪的配合中, 盾牌手为枪手提供掩护,枪手为警组的主要攻击点。在刀斧砍杀现场处置中,充分发挥武器的优势,与暴徒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两人共同进退。若暴徒冲破安全距离并向警组砍杀, 警组应该迅速后撤,充分发挥枪支的优势,边退防边射击,直至暴徒停止实施犯罪或失去继续实施犯罪能力后, 保持戒备观察;若暴徒已经举刀砍向警察,盾牌手应猛烈撞击并迅速后撤,为枪手快速射击提供空间与位置条件(图4);若暴徒正在砍杀群众时,警组应大声示警,疏散群众,吸引暴徒的注意力,持枪警员选择合理的位置,随时准备开枪,持枪警员在开枪射击时,应该给予持盾警员信号,同时要注意观察现场环境,尽可能射击暴徒躯干部位,防止误伤现场无辜的群众。
图3 两人警组盾枪配合站位
图4 两人警组盾枪配合战法使用
(二)三人警组
——以盾牌、长警棍与手枪的配合战法为例
盾牌、长警棍与手枪的配合站位:三人成三角站位、盾牌居中,持盾吸引;持棍位于盾牌左侧,择机击打;持枪位于盾牌右侧,控制距离,把握时机进行射击(图5)。
持枪警员和持棍警员分别位于持盾牌警员的两侧,盾牌可左右防护与撞击,棍枪可择机配合使用。三人警组进攻时, 持盾警员上前主动吸引持刀斧暴徒,大力连续撞击暴徒;持棍警员从暴徒的一侧对暴徒进行劈击,如劈击腿部或者手臂,使暴徒失去反抗能力; 持枪警员位于三人警组右后方, 紧跟持盾警员,择机进行射击,开枪射击的时机应选择在暴徒与警组队员具有一定距离时, 且枪口的纵深没有非欲射击的目标,防止误伤我方人员与无辜群众。在持盾牌和长警棍警员向暴徒进攻时, 持枪警员也可向天鸣枪示警,震慑暴徒,分散其注意力,为盾棍配合使用武力创造时机。
当暴徒失去反抗能力倒地时, 盾牌与长警棍进行配合,从暴徒的头部侧方位谨慎接近目标,用长警棍剥离其凶器,戳击身体,判断其受伤状况或生命特征;盾牌手成戒备状态,随时准备再次撞击,配合长棍手完成对暴徒的控制上拷、搜身带离等;枪手成胸前避让戒备状态,对中心现场与周围环境保持戒备、观察(图6)。
图5 三人警组盾棍枪配合站位
图6 三人警组盾棍枪配合战法运用
(三)四人警组
——以盾牌、长警棍与盾牌、手枪的配合战法为例
四人警组的警械武器配备为盾牌、 长警棍、手枪,分成两个两人警组,进行协同配合。依据人员、装备与战法的协同配合, 有多种两人双警组的配合战法,如:盾牌、长警棍与盾牌、手枪的配合(图7),;盾牌、手枪与盾牌、手枪的配合(图8),其战法运用基本相同,本文以基层所队最为实用、常用的盾牌、长警棍与盾牌、 手枪的四人双警组配合战法为例进行研究。 A 组由持盾牌和持长警棍的两名警员组成,B组由持盾牌和持手枪两名警员组成, 在刀斧砍杀现场处置中可采用结合式战法与分离式战法。
1.结合式战法
结合式战法又称之为形影相随战法, 两个双人警组始终成一字排开队形,共进共退、形影相随,其优点是可发挥最大的武力合力优势, 可现场处置多个目标。 特别是B 组持枪警员需要开枪射击时,AB组成一字排开队形,可避免误伤A 组警员。 当暴徒被击伤、击毙后,A 组上前进行安全检查、控制带离;B 组担任警戒与现场指挥任务。
2.分离式战法
分离式战法又称之为声东击西战法, 两个双人警组与一个处置目标成120 度左右站位, 使暴徒难以左右兼顾,其优点是可发挥武力使用的突然性。如B 组大声吸引暴徒的注意力,A 组从暴徒的侧方位迅速悄然接近,果断使用武力制服暴徒。
图7 四人警组盾棍与盾枪配合站位
图8 四人警组盾枪与盾枪配合站位
三、结 语
警组战法在刀斧砍杀现场处置中, 应根据现场警情的性质、 危害的程度以及警员与装备的情况灵活运用,充分发挥警力、装备与战法的优势结合。 在实战化训练中,要以“围绕实战、服务实战、实战检验、实战引领”的四实训练理念为核心,通过创新实战训练模式, 把训练场搬至刀斧砍杀案(事)件的现场,模拟警情现场,警组进行实地、实景、高仿真、高强度的对抗实训,来提升警组在刀斧砍杀现场处置中的战法运用能力, 确保在处置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暴力犯罪与暴恐袭击中,各警组、各警员协同配合,使用有效的警组战法,迅速进行安全有效的处置, 保障公共安全与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