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7例妇产科用药致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分析
2019-12-31王秀珍
王秀珍
(山西省吕梁市离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山西 吕梁033000)
妇产科用药品种较少,使用专属性较强,具有其特殊性。通过年度监测发现,妇产科用药致不良反应/事件(ADR/ADE)报告逐渐增多,为深入了解和探讨妇产科安全用药情况,本研究对247例妇产科用药致ADR/ADE报告进行统计和分析,为临床妇产科合理用药提供参考。
1 临床资料
选取2014年1月至2017年12月国家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数据库中收集的吕梁市离石区妇产科用药致ADR/ADE的有效报告,采用回顾性调查方法对报告中患者基本情况、药品信息、给药途径、累及器官和/或系统及临床表现进行统计分析。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247例发生ADR/ADE的患者中,年龄15~67岁,20岁以下患者10例,21~30岁患者192例,31~40岁患者36例,41岁以上患者9例。其中2例患者对复方磺胺甲基异恶唑、复方盐酸伪麻黄碱缓释胶囊、苹果、梨过敏;4例患者有抗生素类过敏史。247例临床报告中,严重报告4例,一般报告243例。
2.2 给药途径 静脉滴注91例(36.84%),口服给药53例(21.46%),肌内注射37例(14.98%),含服给药34例(13.77%),局部给药32例(12.95%)。
2.3 药物类别及品种 引发ADR/ADE的药品共有47个品种。根据《新编药物学》[1]分类方法统计。见表1。
表1 引发ADR/ADE的药物类别及品种
2.4 ADR/ADE累及器官及临床表现 247例ADR/ADE的临床表现包括人体各器官和/或系统。见表2。
表2 ADR/ADE累及器官及主要临床表现
2.5 严重ADR/ADE 妊娠合并绒毛膜羊膜炎患者使用注射用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抗感染致腹泻未好转,更换为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后仍致腹泻,导致住院时间延长。脂肪乳注射液(C14-24)致四肢颤抖、双下肢麻木、头晕。硫酸沙丁胺醇片致心悸、心率加快、手足抽动、心动过速。
2.6 不合理用药与ADR/ADE发生情况 247例妇产科用药致ADR/ADE报告中,不合理用药情况主要表现为无适应证用药(4例)、选药不当(10例)、给药途径不正确(52例)、用法用量不正确(24例)。
3 讨论
3.1 基本情况 在247例患者中,20~30岁年龄段患者药品不良反应发生率明显高于其他年龄段,可能是由于该年龄段处于月经期、妊娠期等,体内激素易发生变化。其中6例患者有药物过敏史,提示医师在临床用药前应详细询问患者的药物过敏史,对妇产科人群尤其是过敏体质人群用药需高度警惕。
3.2 给药方式 247例妇产科用药致ADR/ADE发生的主要给药方式以静脉滴注为主。静脉滴注是将药物直接输入体内,药物浓度较高,对机体的刺激较强。静脉给药导致ADR/ADE的原因可能有内毒素、不溶性微粒、p H 值、渗透压、药物的配置、放置时间、滴速等[2]。输注复方氨基酸速度过快或剂量偏高时,刺激胃肠道黏膜迷走神经感受器,可引起恶心、呕吐等[3]。建议临床应遵循“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静脉”的原则。另外,口服药物致ADR/ADE有53例,提示在临床用药过程中,需关注口服用药患者。
3.3 ADR/ADE与药物品种及临床表现 由表1、表2可以看出,引发ADR/ADE的药物类别主要是子宫收缩药、抗生素类、镇痛药等,可能与妇产科用药特点有关,抗生素类可能与围手术期预防用药有关,主要为头孢类药物。卡前列素氨丁三醇注射液为天然前列腺素F2α(15s)-15甲基衍生物氨丁三醇注射液,具有刺激子宫平滑肌收缩的作用。该药还可同时引起其他平滑肌收缩,如胃肠道平滑肌收缩,引起恶心、呕吐;心血管平滑肌收缩,导致心率加快、血压升高;呼吸道平滑肌收缩,导致胸闷、呼吸困难[4]。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是临床应用较为广泛的一种广谱抗生素,该类药物作为抗原进入人体后容易引起变态反应,或引发全身性过敏样反应[5]。
3.4 严重ADR报告 妊娠合并绒毛膜羊膜炎患者,使用注射用亚胺培南西司他丁钠、盐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抗感染治疗后出现腹泻症状,可能是由于该患者为过敏体质,药物敏感性高,耐受性差,使用抗生素对正常菌群产生抑制,导致菌群失调,出现二重感染[6]。
妊娠剧吐患者使用脂肪乳注射液(C14-24)补充能量营养后,出现四肢颤抖、双下肢麻木、头晕,给予10%葡萄糖酸钙注射液、肌注地塞米松等对症处理后好转。研究认为,脂肪乳注射液是乳剂型注射液,其较大乳粒易被误认为是进入人体内的外源性异物,发生免疫系统反应,表现为体温轻度升高,发热、寒战、恶心、呕吐、过敏反应等[7]。沙丁胺醇为β受体激动剂,可松弛子宫、血管平滑肌,降低子宫肌肉对刺激的应激性,抑制子宫收缩,起到保胎作用。但该药不仅可兴奋子宫、支气管平滑肌,还可兴奋β1受体,使心率增加,糖原分解,引起心慌及血糖不稳定[8-9],说明书中并无用于早孕先兆流产或早产的适应证,因此该患者用药属于超说明书用药。
3.5 临床合理用药 近年来,随着合理用药专项整治工作的不断改进,仍有不合理用药现象存在。247例妇产科用药致ADR/ADE中,卡前列甲酯栓致35例ADR给药途径为含服,为超说明书用药。卡前列甲酯栓是PGF2α的衍生物,对子宫平滑肌亲和力很强,可促进子宫平滑肌收缩,达到预防产后出血的目的[10]。
沙丁胺醇片用于先兆流产、维生素B1片用于分娩、维生素B6片用于哺乳期退奶均为超说明书用药。乳酸左氧氟沙星氯化钠注射液用于无痛性人工流产,为选药不当。甲硝唑片用于阴道炎1片,每日2次,用法用量不正确。米索前列醇片0.6 mg,每日2次,给药次数不正确。盐酸吗啡注射液4 mg静脉滴注,给药剂量偏小。注射用头孢呋辛钠用于剖腹产,2 g,每日2次;或3 g,每日2次,给药剂量偏大,不符合说明书内容。以上内容提示需要进一步加强合理用药工作,确保安全用药。
综上所述,妇产科用药致ADR/ADE的发生与多种因素有关。在临床用药中,临床医师应重点关注妇产科用药,加强ADR/ADE监测,在用药前应详细询问患者过敏史,严格掌握适应证,按照说明书所规定的要求使用,提高合理用药水平。同时加强用药监护,一旦发生不良反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患者进行用药宣传教育,促进临床安全合理用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