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账务处理
2019-12-30李红梅
李红梅
摘要: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行要求事业单位必须以2019年1月1 日为分界点,在此之前按照旧制度规定进行核算以及报表的编制工作,之后则按照新制度规定进行核算以及预算、财务报表的编制工作。本文主要对事业单位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账务处理工作进行简单的研究,希望为有关单位相关工作的开展带来一定的帮助。
关键词:新旧会计科目;事业单位;余额转账;账务处理
一、事业单位新旧会计科目衔接工作要求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的实施需要对新旧制度进行有效的衔接,从而确保新制度下有关单位的会计工作能够顺利开展[1]。此次新旧衔接的工作内容包含对原账中部分会计科目余额明细表进行分析和编制的同时,以原账为基础对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进行编制,及时设立新账,对新账的预算结余以及财务会计科目余额进行登记。根据调整和登记后的新账各类科目余额进行新账科目余额表的编制,在编制资产负债表时要以新账各科目的初余额进行。
二、事业单位新旧财务会计科目衔接
(一)资产类科目
在新制度要求中,对于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账务处理如下:
新制度中核算内容及科目不做改变的有:财政应返还额度科目设置不变;库存现金科目会计核算内容不变;无形资产科目不变;新制度中将累计摊销科目改为无形资产累计摊销科目,其核算内容不做变动。
新制度中有关科目做出变动的有:新制度新增了其他货币资金会计科目,在进行转账工作时,必须将原账中不属于银行存款会计科目的其他货币资金转入到新账中对应的会计科目之中;在新制度中不再设置存货科目,而是新增了加工物品科目和库存物品核算科目,在进行转账工作时,必须把原账中包含在存货核算科目中的除去加工环节存货后的余额以及加工环节余额分别转入到新账中库存物品核算科目和加工物品核算科目当中;在新制度中应该将原账里包含在其他应收款会计科目中已付款、已开票却没有到货的物品涉及的所有金额转入新账里在途物品会计科目中;在新制度中增加了保障性住房累计折旧、公共基础设施累计折旧以及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这三个会计科目,开展转账活动过程中,应该按照明细将原账里累计折旧会计科目中的余额转到新账的这三个会计科目中;在新制度中增加了保障性住房、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以及文物文化资产四个会计科目,转账时应该将原账里固定资产科目中的核算内容转入到相应新账的各个科目中;在新制度中增加了预付账款——预付工程款、预付备料款会计科目和工程物资会计科目,在开展轉账工作过程中,必需将原账内在建工程会计科目里属于预付备料款、工程款的余额以及属于工程物资款的余额分别转入到新账里预付账款——预付备料款、预付工程款会计科目和工程物资会计科目中;新制度将长期投资会计科目取消掉,增加了长期股权和长期债券投资会计科目,在开展转账工作过程中,必须按照明细将原账内长期投资会计科目余额中属于债券投资以及股权投资的部分分别转入到新账里的各个会计科目之中。
(二)净资产类科目
净资产类会计科目包括非流动资产基金会计科目、财政补助结转会计科目、事业基金会计科目、非财政补助转结会计科目、财政补助结余会计科目以及专用基金会计科目。新制度中,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账账务处理如下:
新制度中不再核算非流动资产基金会计科目,在开展转账工作时,把包含在原账非流动资产基金会计科目里的余额转入到新账累计盈余科目中;在新制度中将事业基金会计科目取消掉,增加了累计盈余会计科目,在开展转账工作过程中,应该把原账的事业基金会计科目余额转到新账里累计盈余会计科目;原账中的财政补助结转会计科目、非财政补助转结会计科目、财政补助结余会计科目的核算的全部内容转入到新账里累计结余会计科目中,专用基金科目核算内容不变。
在2019年1月1 日,新制度实施后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账务处理情况具体内容如下(单位:元):
非流动资产基金科目账务处理:
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旧) 1000000
贷:累计盈余 1000000
事业基金科目账务处理:
借:事业基金(旧) 2175000
贷:累计盈余(新) 2175000
财政补助结转科目、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财政补助结余科目的账务处理:
借:财政补助结转(旧) 900000
非财政补助结转科目(旧) 30000
财政补助结余(旧) 800000
贷:累计盈余(新) 1730000
专用基金科目账务处理:
借:专用基金(旧) 150000
贷:专用基金(新) 150000
(三)负债类科目
按照新制度规定,新旧负债类会计科目余额转账账务处理如下:
新制度取消了应缴税费科目,增设了其他应交税费科目和应交增值税科目,在转账工作进行时应该将原账中应缴税费会计科目中除去应缴增值税后的部分以及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的余额分别转入到新账应缴税费会计科目和应缴增值税会计科目之中;应付账款科目、应付职工薪酬科目、短期借款科目无变化;新制度下应缴财政专户款科目、应缴国库款科目全都转入新账应缴财政款科目;其他应付款科目不做改变。但是若旧账存在受托代理的负债金额,在转账时必须把它转到新账受托代理负债会计科目之中。
(四)调整新制度下的会计科目
新制度的实施使单位的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保持了相对独立,同时也进行有效的连接,其中权责发生制是财务会计核算的基础,所以应该对相关财务会计科目的金额做出调整。事业单位应该在权益法范围内对长期股權投资的账面金额做出调整,同时应该对单位长期债券投资期末的应收利息及时确认,并且要对其他应收款以及应收账款做好计提坏账准备。
三、事业单位新旧预算会计科目衔接
(一)非财政拨款结转会计科目
在新制度中,包含非财政拨款结转和有关的资金结存会计科目,在开展转账工作过程中,必须将原账相应内容转到新账中的非财政拨款结转会计科目之中,并且将其登记在资金结存——货币资金会计科目的借方当中。
(二)非财政拨款结余会计科目
新制度中,有非财政拨款结余会计科目以及相应的资金结存会计科目,在开展转账工作时必须把原账里事业单位基金会计科目的余额转到新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会计科目当中,并且将其等级在资金结存——货币资金会计科目的借方当中。
对新账包含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和资金结存会计科目的余额进行调整。首先要调整存货对其的影响,及时对单位购入的存货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整理归类[2],结合非财政补助以及非专项资金的实际使用状况对其进行合理调整,同时按照相关资金来源做出科学划分,调整为非财政补助专项以及非专项资金和财政补助资金。其次,要调整预付款对其的影响,结合非财政补助中的非专项资金预付的金额对其进行合理调整,同时将原账里预付账款会计科目的余额按照性质划分为非财政补助非财政补助专项以及非专项资金预付额和财政补助资金预付额。再有,要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对其的影响。事业单位应该按照获取形式将其划分为其他方式、现金资产以及非现金资产,并以此为依据对其进行调整。同时,要调整短期借款以及长期债券投资对其的影响。
(三)财政拨款结余会计科目以及财政拨款结转会计科目
在新制度中,有财政拨款结余以及财政拨款结转会计科目及相应的资金结存,在进行转账过程中,必须把原账里财政补助结转会计科目和财政补助结余会计科目分别转入到新账的财政拨款结转、结余会计科目当中,同时将原账里财政应返还额度会计科目的余额转入到新账的资金结存——财政应返还额度会计科目当中。
结语:总之,事业单位新旧会计科目余额转账的账务处理工作比较复杂,单位有关人员必须及时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工作以及账务处理,确保有关工作能够顺利开展,保证数据信息的精准转换,从而推动事业单位的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王琴. 事业单位实施新制度后新旧资产类会计科目余额账务处理探讨[J]. 绿色财会, 2018(11).
[2]朱小梅. 新旧会计制度的衔接对事业单位会计的影响研究[J]. 纳税, 2017(34):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