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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乡村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的对策研究

2019-12-30齐永意

民族艺林 2019年4期
关键词:宁夏乡土特色

齐永意

(宁夏文化和旅游厅 创作演出中心,宁夏 银川 750001)

宁夏古称朔方,地处黄河中上游,国土面积虽然只有6.6万平方公里,但区位独特、历史悠久、民族众多、文化多元。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宁夏各族人民在多元文化的交汇融合和劳动创造下,积淀了特色鲜明、枝繁叶茂的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是延续千年的农耕文明、黄河文明,更是形成了极具特色、丰富多彩的乡村文化,成为宁夏人民共有的宝贵文化资源和精神财富。

一、宁夏乡村文化传承发展基本情况

(一)挖掘乡村文化资源

根植于宁夏大地的乡村文化,是宁夏悠久历史的生动记忆和见证,更是劳动人民长期生产生活实践的智慧与创造结晶。全国第一次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普查确认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2968项,涵盖了民间文学、民间艺术、民俗等多个门类,在国家确定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体系10大类别(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民俗)中均有涉及,且数量不菲,具有鲜明的地域文化特色。

(二)完善乡村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在历史文化名城名村建设方面,银川市被列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中卫市香山乡南长滩村(现划归迎水桥镇)为历史文化名村,现有南长滩、北长滩等5个村列入中国传统村落。文化部前三批命名“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18个,非遗特色小镇2个(西夏区镇北堡镇、泾源县泾河源镇)。宁夏确定的第一批10个特色小镇培育名单中“文化旅游类”特色小镇4个(西夏区镇北堡镇、永宁县闽宁镇、同心县韦州镇、泾源县泾河源镇)。

(三)着力强化保护措施

根据宁夏乡村文化保护传承面临的形势、实际需要和发展规律,综合采取濒危性保护、生产性保护、教育传承等多种手段,着力推动乡村文化在保护中传承、在继承中创新。支持具有一定市场前景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景区、进企业,搭建非遗技艺展示和非遗产品展销平台,推动非遗融入现代生活、将特色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服饰、器乐、杨氏泥塑、贺兰砚雕刻、剪纸、刺绣、麻编、二毛皮制作等项目生产规模不断扩大,产品开发进一步丰富,发展后劲有效增强。举办了“探索非遗产品营销新通道——剪纸、砖雕、贺兰砚制作技艺传承人对话网络营销”“二毛皮产品的创新与发展——二毛皮制作技艺传承人对话设计师”两项活动,邀请网络公司、文化创意公司、设计师等,与宁夏非遗传承人开展对话,帮助提高产品创意研发水平、制定产品营销策略、提升项目技艺水平,为非遗提质增效打下了基础。剪纸传承人伏兆娥、刺绣传承人赵桂琴、葫芦刻画传承人陶瑞珍、麻编传承人张等一批乡土文化能人先后在镇北堡影视城、银川文化城等地建立了个人工作室,将优秀的手工制品推向市场。

(四)创新方式载体

连续举办15届中国西部民歌(花儿)歌会,有西部12省区及新疆建设兵团的20多个民族的2000多位民间歌手参与,成为全国非遗保护的成功案例和特色品牌。举办14届“新春乐”宁夏社火大赛,特别是2017年、2018年两届社火大赛在元宵节期间采取沿街巡演的形式,舞龙舞狮、高跷、秧歌、锣鼓、杂耍、竹马等丰富的社火节目在宁夏各地丰富开展,群众围着看、追着看,仅银川一地就有十多万人围观,社会反响十分热烈,形成传统民俗文化传承传播常态化机制。此外,通过承办中国戏剧节、西北非遗展周等重大活动,组织参加文化部“欢乐春节”、外交部省区推介、海峡两岸(宁夏)经贸文化活动周等活动,先后在贝宁、阿联酋、老挝、坦桑尼亚等国家和中国台湾地区进行展示,进一步扩大了宁夏特色文化的品牌和影响力。

(五)构建多元融合机制

宁夏各地通过深入挖掘地方乡村文化资源,着力构建文化与城镇化建设、乡村旅游、商贸等领域的多元融合机制,助推当地经济社会发展。一是促进传统优秀乡土文化与城镇化建设融合发展。宁夏党委办公厅、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特色小镇建设的若干意见》,确定了第一批10个特色小镇培育名单,其中西夏区镇北堡镇、永宁县闽宁镇、泾源县泾河源镇等4个镇确定为“文化旅游类”特色小镇,各地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将乡村文化特色、内涵融入小城镇规划建设,提升小城镇建设的文化内涵。如西夏区镇北堡镇规划建设影视文化核心区、葡萄酒庄文化中心区、温泉度假休闲体验区“三片区”,突出文化和旅游服务功能地位,通过产城融合及与社会资本合作,大力发展特色旅游业、特色农业、特色文化产业,推进特色城镇一体化,在镇北堡西部影视城集中引入剪纸、刺绣、擀毡、皮影戏、木板年画等20多个非遗项目进行展示,丰富了旅游产品和服务。泾源县泾河源镇以打造“旅游重镇、产业强镇、文化名镇”为目标,把“龙文化”作为泾河源特色小镇建设的主基调,充分利用水资源,坚持生态保护与文化特色并举,建设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小镇。二是促进乡村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石嘴山市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点打造5个特色田园小镇、10个美丽家园,在龙泉村建设民俗文化博物馆、龙泉村村史馆、家风家训馆,以深厚的文化底蕴吸引本地、外地游客观光、留念;在潮湖村打造陶氏葫芦种植、雕刻、烙画、展示、销售为一体的乡村文化旅游基地。加快发展特色乡村旅游产品,打造乡村文化旅游品牌,先后组织举办了高仁乡沙漠生态旅游西瓜文化节、大漠生态旅游暨牦牛文化节、黄渠桥羊羔肉特色美食暨乡村旅游文化节、宝丰赛羊大会暨文化旅游节、灵沙乡手抓鸡美食节、姚伏大集等乡村文化旅游节会活动,促进乡土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中卫市南长滩村、北长滩村、西吉县龙王坝村、隆德县红崖村老巷子、陈靳乡新和村、泾源县冶家村等地利用当地独具特色的乡村文化资源,深度挖掘特色产业、文化底蕴、旅游资源、居住功能,打造了南长滩梨花节、老巷子歌会及民俗体验游、稻花香里文化艺术节、黄河拜水盛典等乡村文化旅游品牌,实现了生态优美、村容整洁、特色鲜明、旅游要素齐全、农民增收致富的目标。

二、宁夏乡村文化传承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总体来看,宁夏在乡村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与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动乡村文化振兴的要求相比,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相当大的差距,尚存在一些具体困难和问题,需要我们下大力气解决。

(一)对继承创新乡村文化重视程度不够

继承创新乡村文化是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更是增强文化自信与文化认同的现实需要。当前,宁夏一些市、县(区)党委、政府对继承创新乡村文化的重大意义、重要性、严峻性、迫切性在认识上还不到位,具体工作中重视程度不够,相应的政策规划、组织协调、财政投入、人才队伍等方面的保障机制还不完善,保护传承和创新发展等方面缺乏系统化、具体化、有力度的具体措施。

(二)乡村文化的生存空间严重萎缩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和科技的突飞猛进,孕育乡村文化的农耕文明逐步被工业文明所取代,人们的生产生活方式、思想观念等都发生了变化,传统乡土文化赖以生存土壤和空间受到严重挤压,濒危状况加剧,特别是一些传统手工艺非遗项目面临着逐渐消失的困局。如改革开放以前,宁夏中南部地区以窑洞、箍窑为主,如今,箍窑已被砖瓦房、楼房所取代。擀毡、衡器传统工艺制作、柳编、羊皮筏子制作、蛋雕、铁皮画、宣纸烙画、麦芽糖制作等一大批传统手工艺受现代生产生活方式的冲击较大,市场空间越来越小,自身发展难以为继,已处在消亡的边缘。现代生活方式、休闲娱乐方式与消费理念的变化也对乡土文化造成重要影响,电影、电视、互联网等现代娱乐方式的发展与普及,取代了口耳相传的民间故事、民歌、传统体育等,花儿、口弦等艺术成了舞台上呈现民族特色的“配角”,喜欢赶牛、木球、打梭、方棋等民间体育游艺竞技活动的群众也在减少。一些地方在利用传统村落进行旅游开发过程中,重开发利用、轻保护传承,对当地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不够重视,导致当地群众热衷于开发农家乐、住宿等旅游产品与服务,不注重对优秀乡土文化的挖掘、整理和保护,一些传统工艺、民间祭祀、农事活动日渐减少甚至逐渐消失,文化旅游发展不协调,文化对旅游发展的“灵魂”作用日渐式微,缺乏应有的文化内涵、文化积淀、文化品牌,提升旅游品质和品位受到影响。

(三)优秀乡村文化传承人才匮乏

从事非遗保护的工作者编制较少,一些县(区)都仅有1-2名非遗保护工作人员,且大多是半路出家、转岗而来,专业知识、专业技能水平不高。有的身兼数职且不稳定,对乡土文化的挖掘、整理、保护等工作效果难以保证。如海原县文化馆在岗工作人员7名,既要完成日常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文化活动,还要担负花儿、方棋等20多项国家级、宁夏级非遗项目保护工作。同时,乡土文化传承队伍年龄偏大,传承后继乏人。宁夏的“山花儿”、民间乐器等国家级和宁夏级传承人平均年龄都在50周岁以上,北武当寺庙音乐传承人徐建业今年77岁,身体状况欠佳,虽多方努力至今未找到适合的继承者。一些乡土文化面临着失传的危险,有的民间传统技艺因制作周期长、费工费时、资金缺乏、市场不景气,再加上陈旧的思想观念影响致使传承人匮乏,尤其是年轻一代,愿意学习传统技艺的更是寥寥无几,很多非遗传承人的子女都不愿意继承祖业。如平罗县北武当寺庙音乐传承人徐建业的儿子已转行去干私营;剪纸、农民画传承人杨小梅的女儿跟着母亲学艺多年,但因作品销售困难,收入较低,传承从业积极性受到挫伤。

(四)各级政府对乡土文化传承发展投入不足

乡村文化保护传承和发展经费投入不足,宁夏从2015年开始每年安排非遗保护经费400万元,但其中有200万元直接支持秦腔、京剧院团开展传统戏剧保护,实际可用非遗资金只有200万元。除了宁夏的18个国家级非遗名录项目得到中央财政拨款资助外,宁夏每年安排的200万元专项经费,一部分用于自治区级传承人每人每年3000元的资助,其余经费仅限于开展日常工作。一些市、县因财政困难,没有将非遗保护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很多乡土文化的挖掘、整理、保护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如石嘴山市有27项市级以上非遗名录项目,10多个民间戏曲团体、班社,12个非遗项目传承基地,但专项经费仅为2万元;吴忠市也仅有5万元;银川市连续多年非遗保护专项经费仅有5万元,从今年开始才增长到17.4万元,主要用于传承人、传承基地的资助。除灵武市、中宁县等少数几个县(区)外,其他各县(区)大都没有设立非遗保护专项经费,多采用临时申请或从文化馆免费开放补助经费中支出等方式解决工作经费。

(五)乡村文化难以走向市场、融入现代生活

扶持乡村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体制机制、政策措施尚不完善,创新和创意研发能力不强,科技支撑不够,“互联网+”手段运用不够,不能有效地把优秀乡土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社会发展的资源,无法形成特色文化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一些乡村文化项目缺乏开发创新,文化产品不能与市场、现代生活有效对接,缺乏市场竞争力,艺术性、实用性有机结合不足,难以走向市场,不易被年轻消费群体所接受。同时,由于宁夏人口少,市场空间相对狭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文化产业整体规模仍然较小,缺少龙头文化企业,加上民间文化企业素质偏低、经营活力不足,对优秀乡土文化产业创新的推动作用还不明显。

三、推动宁夏乡村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的对策建议

乡村文化需要守护传承,更需要创新发展,才能焕发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勃勃生机。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牢抓住国家推动文化繁荣发展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大机遇,按照十九大报告中“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文化振兴提出的新目标、新任务、新要求,深入挖掘继承创新乡村文化,让有形的乡村文化留得住,让活态的乡土文化传下去,展现出宁夏乡村文化的独特魅力和时代风采,充分发挥文化引领风尚、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为此,我们提出如下对策建议。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对乡村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重要性的认识

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乡村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重要性、紧迫性和复杂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危机感,不断加大乡村文化保护传承力度,推动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要把乡村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协同推进、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建立健全统筹协调、联席会议等工作机制,统筹推进规划、项目、资金、考核等各项工作,将乡村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绩效目标考核评价体系。各级宣传文化部门要发挥综合协调作用,整合各类资源,调动各方力量,形成推进合力,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创新思维理念,提高乡村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工作科学化水平

要在实践中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推动乡村文化科学保护、有效传承、创新发展的思维理念。一是要树立“像抓经济建设一样抓文化建设”的理念。乡村文化既是宝贵的文化遗产资源,也是推动特色产业发展的经济资源。各地要深入挖掘乡村文化资源,坚持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并重,通过项目化管理、市场化运作、专业化生产、规模集约发展的方式,培育壮大特色文化旅游产业,推动将乡村文化资源转化为经济资源。二是要树立“功成不必在我”的理念。做好乡村文化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需要付出长期的艰苦努力,很多时候这项工作的意义和成效都是“潜功”和“潜绩”。各级地方党委、政府要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功成不必在我”的要求,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遵循乡村文化建设规律,注重做好乡村文化挖掘、整理、保护、传承、研发等打基础、利长远的工作,求真务实、循序渐进,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推进。三是要树立“见人见物见生活”的理念。乡村文化是以人为核心、以生活为载体的活态传承实践,其生命在生活。要高度重视文化生态的整体保护,在传统村落保护工作中,要把乡村文化项目和其得以孕育、滋养的人文环境一起保护,维护文化生态的多样性和原生性。要在古村落和老街改造中保留原居民,保护原居民的生活方式,避免传统村落、老街变成只有建筑和商铺、没有原居民的空心遗址,避免乡土文化失去传承基因、环境和土壤。四是要树立“多元融合”的理念。要使乡村文化保持旺盛的生命力,就必须使之融入现代生产生活,融入市场经济。要注重发挥文化特色品牌优势,着力推动传统优秀乡土文化与新型城镇化、乡村旅游业、创意设计产业、素质教育、金融资本、现代传播体系等实现多元融合发展,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促共进,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赢”。

(三)注重强基固本,发展壮大乡村文化传承人队伍

着力构建以专业人员、非遗代表性传承人及乡土文化人才为主体的区市县乡村五级乡村文化保护和传承队伍。宁夏成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专家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市、县两级设立非遗保护中心,乡镇设置非遗保护工作站(点),协同推进民间文化的发掘整理和保护传承。进一步创新传统师徒承袭模式,鼓励传承人收徒传艺,让民间文化传承后继有人。持续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启动“宁夏非遗大讲堂”,不断壮大非遗传承人、民间爱好者队伍,提高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能力。采取整理传承人口述史、建立珍贵资料档案、数字化记录保护等多种方式,加强对年事已高或身体状况欠佳代表性传承人的抢救性保护。严格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评审命名和表彰制度,建立传承人年度考核和退出机制。加大传承人资助力度,提高自治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资助标准,对因生活困难导致难以开展传习活动的代表性传承人给予经济补助。健全完善文化馆法人治理结构和理事会制度,壮大民间文化组织工作者队伍。扶持一批保护传承、传播普及乡村文化的农民文化大院、民间文艺团队。

(四)加大财政投入,为乡村文化传承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积极争取中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专项资金支持力度,与宁夏文化产业、美丽乡村建设、特色小镇、旅游等专项资金统筹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议宁夏财政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投入力度,在现有每年400万元专项资金的基础上,从2019年起提高到600万元,增加部分主要用于开展非遗项目普查、认定、申报和研究,对99个自治区级非遗代表性项目进行抢救性保护、生产性保护和实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提高对现有164名自治区级代表性传承人的资助,对年龄较大的自治区级传承人养老保险给予补助等。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资金投入,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保存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鼓励从土地出让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并按照国家规定用途用于文化遗产保护事业。引导社会资本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投入,落实公益捐赠和赞助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社会各界发展民间文化产业,形成多元投资、众创众筹发展新格局。

(五)实施创新驱动,推动乡村文化多元融合发展

一是推动乡村文化与现代生活融合发展。科学界定乡村文化的公益属性和经营属性,按照宜存则存、宜展则展、宜商则商的原则,分类引导民间文化融入现代生活。对部分民间文学、民俗项目等公益性项目,应通过保存实物、数字化记录保护、展演展示等方式进行保护。对能够走向市场、当下有较好市场前景的传统技艺、传统美术、传统医药类等经营性项目,鼓励其对接现代生活需求,走市场化经营路子。对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曲艺等部分商业性经营的项目,纳入各级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范围给予补助,鼓励创作生产符合现代审美情趣、体现当地价值的文艺作品,推行商业化演出。二是推动乡村文化与新型城镇化融合发展。按照“一乡一特色、一村一风情”发展思路,加强对农耕文明、传统村落内文化遗产的抢救性保护,积极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民族特点的特色小镇和美丽乡村。支持特色小镇因地制宜发展文化旅游、特色非遗、民俗体验等产业和乡村休闲旅游、现代民宿、农村电子商务、养老养生等新业态发展。将优秀乡土文化特色、内涵融入小城镇建设,支持建设特色文化街区、美食文化广场等。结合村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与功能提升,支持各村建设民间展藏室、非遗传习室、农民书画室、村史馆等。三是推动乡村文化与创意产业融合发展。支持文化创意企业、研发机构运用现代技术对民间工艺进行研发、设计、包装和提档升级,打造符合现代审美情趣、契合现代文化需求的品牌产品。鼓励特色文化元素、传统手工技艺与创意设计、现代科技、时尚元素相结合,举办剪纸、皮影、泥塑等传统美术对话动漫界和贺兰砚、二毛皮等传统技艺对话网络营销、设计师等非遗对话活动,促进文化产品通过二次创意设计转化为时尚文创产品。建立乡村文化产业专业性组织,针对不同种类的乡土文化产品进行营销模式创新,帮助生产者进行市场调研、产品研发、生产加工和市场流通。四是推动乡村文化与素质教育融合发展。实施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传承计划,深化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活动,推进戏曲、书法、高雅艺术、传统体育等进校园。鼓励中小学校开设民间手工艺、传统武术和体育、舞龙舞狮等特色课程,聘请文化名家、民间文化传承人、优秀文化专业人才进校辅导。开展艺术文化普及教育,举办青少年书法美术、创意产品、音乐舞蹈、诗歌朗诵、谚语谜语比赛等活动,激发青年一代对乡村文化的热爱和关注。五是推动乡村文化与旅游融合发展。积极探索旅游观光、休闲娱乐、文化体验、商务会展“四位一体”的产业发展模式,开发一批特色旅游休闲产品。以西夏陵、丝绸之路固原段申报世界文化遗产为契机,加强对西夏陵、贺兰山岩画、六盘山、须弥山、火石寨及传统村落等有形文化遗产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推进文化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化。发掘民间传说、神话故事等民间文学资源,打造一批文化旅游演艺精品、小戏小品、互动体验场景等文化旅游特色品牌。依托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特色小镇等特色文化资源和良好生态环境,引入民间文化展览展演、民俗文化大集等项目,鼓励在旅游景区和节会中展示戏曲、社火、武术、传统手工技艺等优秀乡土文化,提升乡村旅游的文化内涵和吸引力。

(六)加强宣传传播,为乡村文化传承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支持宁夏文化馆展厅改造,鼓励各地对非遗陈列展示馆进行升级改造,利用数字化传播、虚拟展示、互动体验等科技手段,建设非遗资源展陈、技艺传习展示和民俗体验等一体的非遗传习展览馆。加快推进各级数字文化馆、数字图书馆、数字博物馆建设,建立优秀乡土文化影像数据库、特色文化资源数据库、专题片等,建成一批应用平台、互联互通平台和数字文化资源。加大对宁夏优秀乡土文化的宣传推介,采取区内外媒体专栏、专题宣传报道和“互联网+”等形式,讲好宁夏故事,增强宁夏文化的影响力。支持各地建立乡村文化产品网络销售平台,发展农村电商,拓宽优秀乡土文化产品销售渠道。广泛开展国际国内文化传播交流,积极承办和参与“宁夏文化周”、中国艺术节、欢乐春节、丝绸之路文化之旅等重大节会及展演活动,鼓励各地承办具有当地特色的乡土文化展演展销活动。发动社会文化组织、文化公司等社会力量,制作一批反映宁夏传统民间风俗、民间艺术、民间文学、体育游艺等方面的系列短剧、纪录片、专题片、动漫文化产品,推出一批原创节目栏目,扶持创作一批网络剧、微电影等优秀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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