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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帅读书笔记六则[散文]

2019-12-30梁帅

边疆文学 2019年12期

梁帅

把武士刀变成菜刀

从八十年代走过来的男孩大多都有武侠情结,很多人都有那种把武侠小说包上书皮,老师在台上讲函数方程式、他在下面看东邪西毒南帝北丐中神通华山论剑的经历,我也不例外,现在回想起来,仿佛那是一种文学启蒙的初始,甚至是一种阅读培养的隐性方式,只不过后来阅读兴趣从武侠小说转向一些文史哲的书籍,武侠小说的阅读也就少了,当有人给你一本关于日本武士的武侠书,你看到的大侠虽然腰里别着武士刀,但每天关心的事情却是下班到市场买菜、回家做饭洗碗,一个月工资几十块,还要搞副业编虫笼赚点外快,你会觉得这是侠士吗?

这本书叫《黄昏清兵卫》,收录了八个短篇小说,写的大多都是出身卑微的武士的日常生活,他的作者叫藤泽周平,据说在日本很有影响力的作家,初识藤泽周平,是在他去世十年之后,2008年第一期的《世界文学》刊发了藤泽周平的三篇小说,还配发了译者李长声的评论《武士衣冠市井情》,这是我第一次阅读藤泽周平和《黄昏清兵卫》。李长声先生是日本文化专家,译笔很好,阅读之后非常震惊,原来日本武侠故事竟然写得如此平淡,竟然如此的贴近生活。这篇小说在我的阅读旅程中颠覆了我对传统武侠小说的认知,带来了一种新的阅读感受,甚至让我有一种想创作一篇武侠小说的冲动。

2003年在京读书期间,我有幸与李长声先生有过一面之缘分。单向街书店搞文学沙龙,推介新星社刚刚出版的《黄昏清兵卫》的精装本,请来了李长声和止庵两位先生。李长声先生讲了日本武士阶层的状况,在日本的武士是一种身份,武士的标志是身上配着一长一短两把刀。武士只是一种身份,并不代表这个人的武术多么高强,甚至有的武士不会功夫,又嫌两把真刀挎在身上太沉,就在刀鞘中别一把木头刀装装样子。而在社会分布上,武士又遍布国家机构的各个部门,除了那些掌握军事的部门之外,涉及到民生的服务部门也有武士任职,武士不仅会耍大刀,而且一些武士的文学素养也很高,偶尔也写几首诗。

日本武士小说的起源和中国的宋元明清的话本差不多,来源于说书人。日本最大的出版社之一讲谈社就负责出版这些来自评书艺人的书,而且在当时非常畅销,但说书人因为和出版社的稿费争执,出版社决定聘请一些作家,单独写武侠故事。这样日本武侠小说就和原来的说书人的话本渐渐分离开来。

藤泽周平获直木新人奖,时年已四十有三,属大器晚成。藤泽周平的小说在日本非常畅销,基本能排进日本武侠小说的前三名。1977年,藤泽周平去世。著名作家丸谷才一撰文悼念:“通观明治、大正、昭和三代的武士小说,藤泽是第一高手,文章如美玉无瑕,未有出其右者”。这种说法或许在日本武士小说中并不夸张。不知道是类型小说的原因,还是传统的文学体系对武侠这种类型文学存有偏见,藤泽周平的小说还是排不进纯文学的行列。这种情况和中国有些类似,金庸的小说读者再多,也没有获得过矛盾文学奖。日本文学中的川端康城、三岛由纪夫、大江健三郎、芥川龙之介、夏目漱石、水上勉、太宰治、村上春树等等,藤泽周平想挤进这个队伍真不容易。因为我感觉藤泽的武侠小说,在日本武侠小说中也可能是另类,他的纯文学的品质非常强,他关注的是人的生活,这也是他的作品能够长久保持读者的原因。

《黄昏清兵卫》的主人公的职业是藩内财务部门的小职员,是一个上班打盹,下班就走人的工薪阶层上班族武士,这个武士的上下班都很准时,尤其是下班的时候,一分钟都不耽误,抬屁股就走人。因为他要马上回家,要买菜,要做饭,要照顾生病的妻子,帮助妻子上厕所。他的工资“世禄只有五十石”,这些工资让他勉强糊口,因为妻子生病,他除了做家务之外,在妻子睡觉后他还要编虫笼做点副业赚钱,经常熬夜,所以白天打瞌睡,在上班的时候,他经常被领导和同事嘲笑,人们送给他一个外号“黄昏清兵卫”,但是,他真的不在乎这些。

有一天,大领导得知他是无形派高手,年轻的时候功夫就超过师父,在江湖上有一点小名气,就把他找去,给他一个任务,让他去杀人,这个活是他分内的事情,不得不做。但是因为要照顾生病的妻子,杀人的时间又和给妻子做饭的时间冲突,他答应得就很犹豫也很艰难。大领导后来妥协了,让他回家做完饭再来杀人,杀人的那天,黄昏清兵卫虽然迟到了,但还是完成了杀人的任务。这一点上他真是一个好丈夫。事情成功了,领导要给他很多赏赐,他要的就是找一个好大夫给媳妇病治好。就这么简单的人生,就这么简单的故事。读罢,就那么震撼一下心灵。叹这个武士活虽生活平淡,但遵守了内心的指引的方向。

《黄昏清兵卫》共有六个章节,第一章和第二章介绍藩里的政治格局,以家老杉山为核心的几个人在夜晚的灯光下研究如何对付政敌位居宰辅的首席家老崛将监一派、收集了崛派在经济和政治上的严重问题,准备进行弹劾,引出小说的主人公,是因为家老杉山最后决定在召开弹劾会议的时候,要有一个“奉旨讨逆”的杀手当场把首席家老崛将监干掉,于是,作为政治斗争的工具的黄昏清兵卫在别人的推荐下犹犹豫豫地登场了。崛将监有一个厉害的保镖北爪半四郎,“听说在江户修炼过小野派单刀,藩内无出其右者”,反过来再考察黄昏清兵卫的家庭、性格、功夫等综合因素,家老杉山并不认为黄昏清兵卫是首席人选,只是一个不得不用、勉强为之的角色,除他之外,反崛派也想不出其他人来了。

“下班的鼓声响了,井口清兵卫立刻收拾手边的文书,第一个出了办公房。在门口儿嘟哝了几句回家的客套话,没人答理,也没人特别看他一眼。清兵卫回家快,这是大家早就习惯的了。”这是小说第三章的第一段话,也是正面描写这位主人公的开始,如果不说他是一个武士,我们看到这句话的时候,想到的可能是大厦里的中年白领,在忙碌中一天之后下班的情景。在接下来的阅读中,可知主人公也并非玉树临风潇洒走一回的侠士,“清兵卫有一张马一样长的脸,上面长出胡子碴儿。剃光的额发也长出了一些。衣服脏兮兮的,手里拎着带土的葱。”藤泽周平笔下的武士几乎跌到了尘埃里,很卑微,经常被人和生活肆意践踏,他们浑身上下又充满了人间烟火,已经把腰间象征武士身份的腰刀变成了做饭的菜刀,黄昏清兵卫没有任何高尚的生活内容,仿佛一个被生活碾压过的苦逼中年男子,在工作单位和家庭之间苟延着生活。如果说小说的第三章的精彩之处,是描写清兵卫的日常生活,颠覆了侠义小说的惯常思维,去化了侠士身上的高大英雄的形象以及正义与否的道德论调,助推小说成功走向下一章的叙述基调,那么,第四章精彩的地方就在于大领导命他做杀手的时候他的为难情绪,他并不是害怕去杀一个人,而是时间上和他照顾生病的妻子有冲突,他要推掉这个任务,这在家老杉山看来简直不可思议,怎么把家国的大事和照顾老婆撒尿摆在一起,到底哪一个更重要呢!人都是有软肋的,黄昏清兵卫的软肋在于他的妻子,家老杉山在许以俸禄职位等无效的情况下,抓到了黄昏清兵卫的软肋,提出了要请名医为他的妻子看病的条件,黄昏清兵卫最终答应了下来,但一定要先回家给妻子做好饭再回来杀人。第五章中,预先设定的会议如期举行,政治对立面双方争论不休,按计划“奉旨讨逆”的时间也到了,但黄昏清兵卫却迟迟不来,事关生死存亡,家老杉山急得浑身是汗,心里骂他一千回。他还是来了,杀人的过程不足50 个字:“清兵卫向堀将监打了一声招呼。堀回头,要拔出小刀,清兵卫拔刀就砍。刀法似乎很轻快,只一刀堀就倒下了。”干净利索,才找到一点点武侠的感觉,有点像古龙笔下的高手。

任务完成,小说的最后一个章节,“来到郊外,天空的蓝一下子布满视野。没有风,挂在南天的太阳把舒适的暖意投到皮肤上。”这在小说中为数不多的景物描写,完全能够体会出黄昏清兵卫的心情,妻子的病情也慢慢好转,看到的东西也逐渐明朗一些。

“整个藩的危机和老婆的病相比哪个更重要!”当然,黄昏清兵卫选择了后者,无论是出于爱情还是出于家庭责任,他都首先选择了后者,当然两者兼顾了,他的心情更好了。小说在结尾处再次安排了一个关于选择的问题,崛将监的保镖北爪来为主寻仇,“半四郎滑步奔上来。一声不响,二人只交锋了一个回合,北爪半四郎就向前倒地。”在杀死北爪半四郎之后,是否要报官,黄昏清兵卫犹豫了一下,决定不能耽误休班,应该抓紧赶路去见妻子。见到妻子,双方谈论的还是做饭和病情,在小阳春的青白色阳光映照之下,关于爱情,没有轰轰烈烈,也没有风花雪月,只有朴素的生活。

人的幸福感并不在于你做出多么伟大的事业,而在于扎根内心深处的精神富饶和物质的相对保障,所以,再也不要轻信他人的许诺和轻易的许诺他人,那并不能使你在吃饱饭的同时感到幸福。现在我只想做点小事情,满足基本的生存需求。四十岁,再读《黄昏清兵卫》则有一种扎心的触动。

这就是藤泽周平,那个把武士刀变成菜刀的人。

博尔赫斯与“反英雄”

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是阿根廷的一名作家,这位1899年8月24日出生于布宜诺斯艾利斯的诗人、短篇小说家,岁月的成功将他从美少年塑造成功了一个经常拄着中国拐杖的老人,从一九八零年代以来,博尔赫斯在中国作家中成为神一样的存在,被称为“作家中的作家”,世界文学的语境下,能有这种称呼的作家寥寥无几。

我不想谈论博尔赫斯到底有多神奇,但在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中文译介以来,随着先锋派文学的浪潮涌动,作家和诗人要是不谈谈博尔赫斯,仿佛就觉得缺点啥的感觉,即使先锋浪潮退却,时至今日博尔赫斯却仍然存在,仍然在有意无意的影响着一些文学创作者。甚至,在两千年以后博尔赫斯在某种程度上已经突破了纯文学领域,或者说已经进入和消费社会的洪流之中。当然这个时代的文学是消费式的,艰涩的卡夫卡被消费,黑色幽默的冯内古特被消费,天生的带有消费气质的春上村树、卡佛、昆德拉更是成了无数小资和流行文化的消费品,过去一切默默无闻的文学领域的先锋派,都被消费主义奉为新的旗帜,博尔赫斯也在所难免。

在和博尔赫斯的故事中,我首先也是一个消费者,我购买了他的书,产生了一定的消费行为。大约2000年的时候,博尔赫斯的书还不太好买到,上海译文出版社1983年出版的王央乐先生翻译的《博尔赫斯短篇小说集》,只能在图书馆或者旧书市场淘到。书店里可以看到1996年海南国际新闻出版中心出版的三卷本《博尔赫斯文集》,但那套书的显然没有1999年浙江文艺版的五卷本《博尔赫斯全集》更吸引人。我后来得到的这套浙江版,是一位女同学在上海长宁区新华书店购买后赠给我的,那时候我已经开始写小说,估计她觉得我有必要读一读博尔赫斯。

许多年来,无论在家里的书案前还是在旅途中,我不止一次的带着博尔赫斯的小说,反复看他的多篇名作,有的看完就忘记,有的看的时候觉得很烧脑,有的根本不知道他在写什么,只是一遍一遍的阅读,并没有希望从中得到什么的样子,但对博尔赫斯早年的那部分看起来更像小说的恶棍系列竟然颇有认同感,尤其是对《玫瑰角的汉子》念念不忘。

《玫瑰角的汉子》是博尔赫斯早年的一篇小说,大约写作与1933年到1934年之间,与其他几篇关于杀手、黑道大哥、海盗、奴隶贩子等题材的小说一起于1935年结集出版,取名为《恶棍列传》(上海译文和海南国际新闻中心的版本都翻译成《世界性丑闻》)。这次再读《恶棍列传》中《玫瑰角的汉子》选择的是王永年先生的译本。

这篇简短的小说,相对于博尔赫斯后来的那些设置圈套,带你入迷宫,照镜子,遨游时空分岔的虚幻世界的作品,它显得既精巧又规矩,是非典型的博式文风和思想的作品。之所以反复阅读,不可隐晦的讲,这篇小说在我阅读和写作的旅程中有着重要意义,或者说,它曾经干预过我的一些小说的创作。

博尔赫斯的文字很有趣。我们不知道他写的是否是历史上确有其事其人,但这些并不影响读者对小说的理解,在真实和虚构的缝隙处,这个反英雄的故事超越了时间的羁绊,甚至也可以脱离空间和地理,移植成为一篇东方故事。也就是说,他和我们的生活几乎没有陌生的距离感。甚至我猜测博尔赫斯也是对非典型的“英雄”人物颇为好奇才有了写作这样一组“反英雄”小说,据说博尔赫斯的祖上都是赫赫有名的大英雄,而博尔赫斯一生都羡慕祖上的战斗沙场,并写下了赞美的诗行,在写给他的祖父的诗中写道:我的记忆中,他骑着骏马/披着暮色去追寻死亡/他一生中有过许许多多的瞬间/惟愿这悲壮的时刻永沐光芒。但他却在政治上和爱情上都不太顺利,仿佛命运开出的巨大玩笑,百无一用是书生,最后只能和书籍相伴,我猜测,或许是这种人生境遇博尔赫斯才把这种似乎在少年时代留下的心里印痕变成了文学作品。这个英雄情结非常严重的博尔赫斯最后选择了用“反英雄”的方式向祖先致敬了一回。

回到文本,《玫瑰角的汉子》的开篇以老前辈讲故事的口吻引出了一个社会大哥弗朗西斯科·雷亚尔。“我只跟他打过三次交道,三次都在同一个晚上,那晚的事我怎么都不会忘记”。这句话看似有意无意的一说而已,但是埋伏在叙事中的一个关键所在,当我们阅读全文之后,一定会觉得在开篇这句话的分量和它暗藏的玄机。弗朗西斯科·雷亚尔出场之前,小说家用一些文字重点介绍了另外一个社会大哥罗森多·华雷斯,这也是一个响当当的人物,玩刀子的高手,有人命在身,也有后台的社会大哥。实际上这种叙事技术策略,我们曾经很熟悉,即使作家用很大的笔墨描写他多么狠,也是一种陪衬的手段,“男人和狗都尊敬他,女人们对他也另眼相看”、“村里的年轻人模仿他的一举一动,连吐痰的架式也学他的”,可见这位偶像级别的大哥分量多重。然而话锋一转,轮到牲口贩子弗朗西斯科·雷亚尔出场了,他的出场也很有排场,有马车,有乐队,他低调的坐在那里默不作声。讲故事的“我”当时只是社会大哥罗森多·华雷斯的一个小弟,大哥拍拍我的肩膀,都让我感到幸福浑身充满力量,腰里的刀子一个劲儿地想往外蹦跶,最好能用他攮人见血,才是真正的男子汉该去做到事情。人们抱着舞伴在舞厅跳舞,这时候砸场子的主来了,未见其人,先闻其声,“门口响起盛气凌人的敲门和叫喊声。”那是一个“高大壮实的家伙,一身黑衣眼,肩上搭着一条栗色围巾”,那人进来以后,我们看清了他的装扮,而且“模样跟他的声音一般蛮横”。

前文说过,“我只跟他打过三次交道,三次都在同一个晚上”,这是“我”和牲口贩子的第一次见面,而且“我”被他开门的时候撞了一下,这激起了我的攻击性,我上去要打他脸,连刀子都没有拔出来,就被他很轻松的撂到一边,其他人想阻拦他,也被他不屑地吓退,最后他来到了社会大哥罗森多·华雷斯面前,自报家门,说的很清楚,就是来踢场子找茬扬名立万的。

这是一个步步紧逼的过程,小说至此叙事都十分紧凑,一步一步将矛盾双方推至势不可解的地步,这时候全场的追光灯应该都聚在罗森多·华雷斯身上,期待他的行动……,但他沉默了,嘴上叼着的烟也掉了,大哥的马子卢汉纳拉(王央乐先生的译本这个女人有个外号叫小华丽)也看不下去了,给了大哥一把刀,那意思,你不捅他几刀,你都不是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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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的表现让我们失望透了,他把手里拿着的刀子扔进河里,显然没有下定决心接招。大哥的马子也投进了敌人的怀抱,俩人跳了一会舞,就被牲口贩子带走睡觉去了。大哥悄悄地走出舞厅,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至于大哥为什么不敢接招,博尔赫斯没有明确说明,是怕死?或者把这个重要任务交给小弟去办,考验一下小弟的担当?抑或厌倦了江湖风雨,想借此悄声隐退,都是阅读之外的猜测。

接下来的叙述是叙述者“我”的个人感受,这段很精彩,我看到偶像的无能,看到自己的受辱,凝视着生活中的事物感觉自己就像一株野草。“夜色很美,可是白搭。”一切让人沮丧至极,尤其是自己暗暗喜欢的女人说不上这会儿已经和牲口贩子干上了,更让人感到失落。所以只能失落的回到舞厅,看他们继续表演。

这时候作家笔下突然转场。有点猝不及防,那个小华丽回来了,背后有一个人推着他进来的,而且那个人进来后,就死了。死者正是曾经嚣张一时想扬名立万又不可一世的牲口贩子弗朗西斯科·雷亚尔。

雷亚尔死在舞厅是“我”亲眼所见,而且死的时候为了有点尊严还让人把脸蒙上,后来警察来到时候,人们把他抛进了河里,在这个过程中他身上的钱财和手指上的戒指被人顺手牵羊的拿走,戒指不好拿下来,就把他的手指砍断,这个细节也很有意思,想要尊严的雷亚尔死后却一点尊严都没有保留下来。但这时候,我们都要问一句,到底是谁杀了弗朗西斯科·雷亚尔?

十步杀一人,千里不留行。事了拂衣去,深藏身与名。谁杀了雷亚尔,小说中没有明确交代,博尔赫斯给读者留下了一个大大的空白,但又暗示了一些不太显著的线索,让读者当一回侦探,顺着那仅有的蛛丝马迹去破案。从叙事视角来说,博尔赫斯这篇小说采用了一种外部聚焦的方式,作为叙事者他了解的信息远远大于读者,但他就是不想完全告诉你,小说家在这里充满了游戏精神,所以你只能猜,答案就在其中。博尔赫斯玩了一把和读者捉迷藏的游戏,让文本结束之后,还能和读者产生互动,延续了作品之外的逻辑驱动力。

小说开头写过“我只跟他打过三次交道,三次都在同一个晚上,那晚的事我怎么都不会忘记”。三次见面的情况如下:第一次是他进门撞上了我,第三次是我见到他死在舞厅,尸体被扔进了河里,那么第二次呢?另外,作者花了大量笔墨写一开始雷亚尔进门时与“我”的肢体冲撞,及“我”的心理冲突。结合文末“那把刀跟新的一样,精光锃亮,清清白白,一丝血迹都没有留下”。在第一次和雷亚尔相遇和第三次的相遇之间,也就是我回到了舞厅,还有一句“我装着没事的样子混进人群,我发现我们中间少了一个人,北区来的人和其余的人在跳舞。”这完全是故弄玄虚的障眼法,中间少去的那个人明明就是自己,博尔赫斯在此叙述的不动声色老辣至极。

这到底是讲故事的人亲眼所见,还是他因为时隔多年脑海里出现的幻想,真真假假,亦幻亦真,这种处理方式非常像博尔赫斯另外一篇为人称道的小说《南方》,决斗者是真的进行决斗还是在医生手术前做了一个决斗的梦。关于《南方》。博尔赫斯本人在接受访谈时候说:“你可以把小说的后半部分当成那个人在医生的手术下死去时所做的梦,因为实际上那个人幻想着一种壮烈的死,他愿意手持匕首,死在寒光闪闪的刀锋上。而他实际上是死在外科手术的手术刀下。”

无论是《玫瑰角的汉子》还是《南方》亦或另一篇《刀疤》,博尔赫斯都在有一种想成为英雄,却用一种反英雄的方法消解着英雄的意义,江山风雨,浪迹天涯,千古文人侠客梦,壮怀激烈,一枕黄粱,都有人生苦短的唏嘘。博尔赫斯的这篇小说《玫瑰角的汉子》的中文译本虽不到5000 字,可谓构思玲珑精巧,情节波诡奇谲,有血有肉但又异常冷峻,虽为早起佳作但已经初步显示了博尔赫斯的宏大气象,故事性和技巧性都值得我们反复阅读,如何写一篇在郊区酒吧、夜总会或舞厅发生的斗殴事件,博尔赫斯的这篇小说就成了典型的教科书式的参照,并从中感受到博尔赫斯的魅力所在。

最后,关于这篇小说的中文版本,虽然收录于多个选本,但直到2008年上海译文出版社出版再版《豪尔赫·路易斯·博尔赫斯全集》,《恶棍列传》第一次出版了中文单行本。

孤独的爱情和爱情的孤独——《百年孤独》的一种读法

1967年,39 岁的马尔克斯写作的《百年孤独》被阿根廷南美出版社出版发行,15年后,1982年瑞典皇家学院以“汇集了不可思议的奇迹和最纯粹的现实生活”授予54 岁的马尔克斯诺贝尔文学奖。

2010年,在《百年孤独》问世43年后,在遥远的东方国度,一个不知名的小作家,从自家书房书架第二排陀思妥耶夫斯基的《罪与罚》和《博尔赫斯小说选》之间取出这部小说的中文译本,这部由著名翻译家黄锦炎翻译的作品,是2005年漓江出版社出版的,不得不说印刷纸张极烂。据说,马尔克斯对中国在没有加入国际版权公约之前未经许可肆意出版其作品大动肝火,发誓在他有生之年不会授权自己的作品在中国出版。果真如此的话,漓江版的《百年孤独》也是“盗版”,但是,因其译者的出色翻译,还是让小作家对阅读这部“盗版”书产生浓厚兴趣。

其实,早在十年之前,小作家就曾经看过这部书的另外一个译本,大概是北京十月版由高长荣翻译的,但十年呼啦一下子就过去,在记忆中只留下开篇那个被人们模仿的已经发霉的句子,“许多年之后,面对……将会想起……”。据说这个句子在上个世纪80年代曾给中国很多大作家电击式的触动,由此它们迷信的认为一部小说的第一句话的好坏将决定小说的成败。

好了。他们之所以这样认为,那是因为马尔克斯也是这样认为的。据说,马尔克斯为了寻找这第一句的感觉,苦苦等了18年之久。假如没有这样一句如神的启示一般的句子,《百年孤独》会不会烂在马尔克斯的肚子里,成了一个“胎腹死”呢?

孤独的开始,孤独的结束

还是从一个女人先说起吧。这个人有着超长的生命,有着坚韧顽强的性格,更有着孤独的爱情。她就是乌苏拉。在布恩地亚家族她成了一个灵魂人物,甚至马贡多这个地方也是由于她才建立起来的。

一个叫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的人娶了乌苏拉,由于是近亲结婚,怕生出孩子有猪尾巴,乌苏拉和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睡觉的时候都穿着贞操裤,“晚上,他俩成几个小时地拼命扭打,好像以此来代替性生活”。在斗鸡场上,一个叫普罗登肖·阿基拉尔的人因为斗鸡失败,拿这个事儿来嘲笑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结果被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的投枪戳穿了喉咙,之后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回到家里,扯下了妻子的贞操裤,把事儿办了。乌苏拉只是嘀咕一声“出了事你负责”,便孕育了一个叫“孤独”的种族。

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和乌苏拉为了躲避杀死普罗登肖的愧疚和不安,他们决定离开原来的村庄,于是,经过一段时间的跋涉,他们来到了一块平原,并建立了马贡多,这个在地球仪上根本找不到的小镇,现在已经名满天下了。

是爱情的伟大力量促使马贡多这个镇子出现的,可惜,这份爱保持的太短,此后,想像力丰富,并且富于钻研精神的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便一头扎进了吉普赛人带来的文明之中,再也拔不出来了。

乌苏拉和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的爱情出现了孤独的情绪,而他们一个在家族中张罗各种事情,一个醉心于科技和预言的研究,这些都表面上掩盖了他们本质上的孤独。

乌苏拉去世的时候大约在115 岁—120 岁之间。这个长寿的老人晚年被一场无尽无休的大雨折磨的痛下决心,雨过天晴之后便死去。在死去后不久,她一直担心的事情便发生了,布恩地亚家族的第七代果然是一个猪尾巴的男孩,但是这个神情酷似奥雷良诺的男孩最终被蚂蚁吃掉了。

这个小生命是在孤独的爱情中孕育的。

布恩地亚家族的第六代传人具有狂热的求知欲,他整天躲在屋里研究吉普赛人留下的羊皮书。也正是这个颇具专研精神的奥雷良诺破译了羊皮书上关于马贡多从生到死的预言。这个传奇人物不仅继承了奥雷良诺·霍塞喜欢姑姑阿玛兰塔的传统,而且做的更为彻底。他的爆发力更加猛烈,而他的姑姑阿玛兰塔·乌苏拉面对他的进攻也产生了无法消退的情欲。“最后两个人都觉得,他们既是对手又是同谋”,上演了一场乱伦的好戏。

于是,作为这个家族中最后的成年男女,他们之间无可挽回的“被孤独的爱情和爱情的孤独囚禁在由于红蚂蚁的喧闹使人无法入睡的房子里,他们是唯一幸福的生灵,是世间最幸福的人。”

在阅读这一章节的时候,我总是想把速度放慢,或许真的同情他们之间的爱情,尤其是在这个世界末日的飓风将要来临的时候,大街上空空荡荡,就像晚景凄凉的老人,能珍惜的只有他们的孤独的爱情了。

马尔克斯说,他们是真正懂得爱情的一对。

但他们的爱情结束于阿玛兰塔·乌苏拉产后大出血,死后,“一块紫斑消失在一片雪白的霞光里,重新露出了笑容。”

近年来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及《中国机械工程学科教程》都指出:教师要把教学作为首要任务,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加强实验室及实习基地等教学基本建设,并深化教学改革。因此,在现有教学条件下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加强机械类课程实践教学条件建设,改善实践教学效果的研究与实践,是非常必要的[1-3]。

爱在“瘟疫”蔓延时

作为家族的第二代传人,奥雷良诺上校继承了父亲的专研精神,在没有打仗之前,一直在实验室中迷恋小金鱼的制作。

他的爱情作为这个传奇人物的一个组成部分,常常被人忽视。那个被他一眼就相中了的小姑娘,还处在尿炕的年龄。毫无疑问上校是个恋童癖。否则,镇长家还有六个如花似玉的女儿,他为啥只选择了小美女雷梅苔丝。

为此,奥雷良诺上校陷入了巨大的孤独之中,并且强大的自信和良好的心理素质让他没有把年龄问题看成最大的障碍。他说他可以“一直等到他未婚妻达到生育年龄。”

其实,这个时间没用多久,小说在第五章一开始,小雷梅苔丝的月经初潮就来了。她迫切的提着裤衩子告诉大家:她可以结婚了。说来也怪,尚在尿炕年龄的女孩,在结婚后迅速进入妻子状态,如果不是误食了什么有毒的东西,她应该是一对双胞胎的母亲了。

这也是这个人的宿命,或许是上帝嫉妒雷梅苔丝的美丽,拉她去天堂作伴。失去了妻子的上校,再次陷入孤独,而他用一生的时间来和孤独作战,包括发动的那三十二次战争,包括重复制作那些小金鱼。

在这部奇特的小说进行到第三章的时候,整个家庭被一种叫做爱情的东西笼罩着,爱情像瘟疫一样在每个家庭成员中蔓延,奥雷良诺上校只是其中之一,他的哥哥霍塞·阿卡迪奥在与吉普赛女人私奔之后也回到了马贡多。此时,她将来的妻子正在喜欢一个意大利的小白脸皮埃特罗·克雷斯庇,喜欢这个小白脸的还有另一个人阿玛兰塔。为此,阿玛兰塔用终身不嫁的方式抵抗这次爱情给它带来的巨大孤独。

那个吃土的女孩子叫雷蓓卡,“她吃土就像别人吃土一样自然”,当爱情来临的时候,原本被乌苏拉治好了的吃土的毛病再次复发,“那一撮泥土使她更直接地、更实在地感受到他的存在。”她认为那个钢琴销售商是“是唯一值得他退化吃土的男人。”

但是,这话说的有些过早,就像人们常说的那样,初恋的时候我们不懂恋爱,所以胡言乱语几句应该给予充分理解。其实,要不是阿玛兰塔从中作梗,或许他们真的会在一起,原来定下的婚期,也因为二嫂雷梅苔丝的去世做了无限期推延,一直到霍塞·阿卡迪奥的重返家乡,这个僵持的局面才被打开。

霍塞·阿卡迪奥是一个敢于挑战传统和突破禁忌的家伙。当他决定要娶雷蓓卡为妻的时候,他放了一句狠话“伦理这玩艺,我要在它上面拉两泼屎”。然后,他就带着雷蓓卡离开了家庭,到外面单过去了。乌苏拉因为知道雷蓓卡并非己出,也就同意了这门不光彩的婚事。

雷蓓卡和霍塞·阿卡迪奥结婚之后,用她坚强的性格、贪婪的性欲和锲而不舍的关怀驯服了这个野性的男人。“他终于从一个好色的懒鬼变成一头干活的好牲口。”

好景不长,自由党人的起义被镇压,奥雷良诺上校在刑场上获救之后的一个毫无预兆的日子,霍塞·阿卡迪奥不明原因的死亡。失去爱情的雷蓓卡,从此把自己关到自己家里,把自己“活埋”了。很多年之后,人们发现她的死尸的时候,她还吸吮着手指。

阿玛兰塔在阻碍雷蓓卡婚事的同时,自己也一无所获。她把手臂缠起来,仿佛把贞操保护起来一样,渐渐的变成了一个老姑娘,她拒绝了自己曾经喜欢的调琴师皮埃特罗·克雷斯庇,也拒绝了马尔克斯上校,后来这两个人都因为她而孤独一辈子,调琴师埃特罗·克雷斯庇更是为她割腕自杀。

雷蓓卡是在用最残酷的方式报复自己青春年少时代没有获得的爱情。晚年的她只能用反复织裹尸布(织好了再拆掉再织再拆再织)的方式,来打发剩下不多的光阴。

除了乌苏拉之外,《百年孤独》中还有一个了不起的女人,他甚至和乌苏拉一样长寿,见证了马贡多的兴衰,这个女人叫庇拉·特内拉。这个女巫式的人物,这个看透一切的女人给布恩地亚家族贡献了两名第三代传人。

每一种孤独都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孤独

在《百年孤独》出版后,人们经常问马尔克斯如何区别作品中那么多的奥雷良诺和阿卡迪奥。《番石榴飘香》中,马尔克斯在回答门多萨提问的时候曾经说了这样一番话:“霍塞·阿卡迪奥总是使这个家庭延续香火,而奥雷良诺则否”。因此,奥雷良诺上校即使有十八个儿子,也都难免一死。但马尔克斯说的这种区分方法,在布恩迪亚家族的第四代传人奥雷良诺第二和阿卡迪奥第二身上正好给弄反了。对此,马尔克斯补充说,“这是一对孪生兄弟,也许是他们俩长得完全一样,从小就给搞混了。”

奥雷良诺第二变成了一个类似于混世魔王的形象,他继承了霍塞·阿卡迪奥这一谱系的强悍、荒淫甚至无耻。他在与妻子菲南达结婚之前,就和情妇佩特拉·科特保持者密切的往来。当他发现自己取了一个古怪的修女,身上保留着很多传统腐朽的恶习的时候,他原来憧憬的美好的爱情在他和妻子之间就不见了。于是,情妇佩特拉·科特就成了他心灵暂时寄居的地方。他和佩特拉·科特的情欲不仅安顿了他躁动的灵魂,那泛滥的情欲助长了家里面牲畜繁殖的热情。

他的孪生兄弟阿卡迪奥第二很明显就像奥雷良诺上校的翻版,他在引来了火车,让马贡多和外界相通,让美国的香蕉公司前来设厂,后来又领导工人罢工,最后看着罢工期间开枪打死的工人被火车运往海边,他就像一个疯子一样到处跟人念叨这些事情,但人们仿佛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没人相信他说的话。至于爱情,除了青春期的骚动之外,和佩特拉·科特之间的特殊关系,他几乎没有爱情,他和他的父亲一样知道爱情是何物。

第四代中最具传奇色彩的人物就是俏姑娘雷梅苔丝了。你不知道他有多美,我也不知道他有多美,或者这个女孩子在我们的想像中能有多美就有多美,美的不容侵犯,美的高处不胜寒,美的一点点的爱情都容纳不下,于是,一阵微风吹过,她遍乘着洁白的床单飞走了。“床单令人炫目地扑扇着和她一起飞升,同他一起渐渐离开了布满金龟子和大丽花的天空,穿过了刚过下午四点钟的空间,同她一起永远消失在太空之中……”

俏姑娘雷梅苔丝的升天让这一家族的孤独达到了极致。此后无人能企及,她的侄女梅梅的所做所为和她比较起来简直不值得一提。但如果没有梅梅的勇敢突围,布恩迪亚家族可能就不会有后来的故事了。因为这个家族的第六代传人——能破译吉普赛人留下的秘密手稿的男人——就是这个女人生下的。

马尔克斯强调自己是一个现实主义的作家,他认为他写的这些事情都是真实的,他说,“现实不是西红柿和鸡蛋多少钱一斤,拉丁美洲的现实告诉我们,现实中充满了奇特的物质”。马尔克斯想要呈现的也是这些奇特的东西,因此“在我的小说里,没有一行字不是建立在现实基础上的”。

套用马尔克斯自己的话说:在百年孤独中,每一种孤独都是建立在爱情基础上的孤独。

马尔克斯自己是同意这个观点的。

马尔克斯说,“布恩迪亚家族不通爱情,不懂人道,这是造成孤独的秘密”。

金英夏和《哥哥回来了》

相比欧美小说和俄罗斯小说,甚至相对于同在亚洲的日本小说的熟悉程度来讲,韩国小说家和小说作品,我们还十分陌生。好在,在新世纪的曙光下,因为一些韩国文学译者的努力,让我们得以看到了邻居国家的文学发展,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熟悉韩国电视剧肯定要比了解韩国小说要多,但试想一下,电视剧如果没有文学剧本的支撑,能有什么好电视剧呢,从这个角度来讲,韩国文学也是我们必须了解一下的。

一个叫金英夏的作家和他的《哥哥回来了》,因为薛舟老师的译介,进入了我的阅读视野,当然这种阅读也是误打误撞,并非有意为之,但正因为误打误撞,才有了一份意外的欣喜。

金英夏,1968年生于庆尚北道高灵,延世大学经营系研究生毕业。1995年在《批评》杂志发表作品登上文坛。1999年短篇小说《你的树木》获第44 届现代文学奖。2004年短篇小说《哥哥回来了》荣获第16 届怡山文学奖,短篇小说《珍宝船》荣获第4 届黄顺元文学奖,长篇小说《黑花》荣获第35 届东仁文学奖。当然,对于一个只认可文本作品的小说读者,这份简历并不能起到什么关键性的作用,各种文学奖项并不能成为你喜欢这个作家的某一作品的决定性的理由,关键还要看作品,让作品说话,对于作家和读者来说,都是硬道理。

《哥哥回来了》这篇只有12000 多字的小说,以一个十四岁的女孩的视角写了一个家庭的故事,用小说中的语言界定这个家庭就是一个“癞蛤蟆之家”,在角色设定上,这一家人是这样的,“酒疯子兼告密者的爸爸、动辄殴打爸爸的宅配公司职员儿子、儿子的未成年同居女孩、在综合办公大楼的施工工地开锅伙房的大嫂,最后是个初中一年级少女,她的校服让大嫂的前夫垂涎欲滴,就是这样一家人”,这段叙述中,交代了父子、父女、夫妻、男女之间的矛盾,作品中还涉及了兄妹、姑嫂、恋人的关系,如此构成了一个都市里残破不堪的家庭状况。

很多有名的大作家,都非常看重小说开头的第一句话,或者第自然段的叙事,可以说这是奠定叙事基调的一个关键性所在,金英夏的作品开头却很平常,平实而朴素的叙事,却交代出很大的信息量。“哥哥回来了。旁边带着个丑陋的女孩子。虽然化了妆,却盖不住脸上的稚气。十七,要不十八?我猜对了。十七。才比我大三岁。看来要一起住一段时间了。”。可以提出如下几个问题,哥哥为什么回来?丑陋的女孩子是谁?十七岁的年纪对故事情节有什么作用?“看来要一起住一段时间了”,妹妹为什么会有如此想法?我们先不要急于寻找答案,因为经验告诉我们,答案就在作品之中。

通常阅读的行为都是线性发展的,这些问题的出现都会诱使我们继续阅读来寻找答案,也有一些关于写作短篇小说的窍门或曰套路,考察一个短篇小说是否具有阅读的吸引力,只需要在读完这篇小说后,读者能记住几个关键情节。通读《哥哥回来了》之后,大约有这么几个关键的情节转化,按顺序来讲第一个,就是哥哥回来之后,父子之间的互殴,结果哥哥的力量完胜父亲;第二就是哥哥的女友未满十八岁,父亲因此举报哥哥援交或者青少年性交易或者强行诱拐青少年,引来警方的调查,再次引起父子之间的矛盾升级,从哥哥实用的武器从棒球棍到斧子可以知道升级的程度;第三部分是让本已离开家庭的母亲出场,母亲对哥哥女友的态度,以及母亲回家;第四部分则是回家之后,在哥哥的倡导下全家出行、小女孩和哥哥女友的互掐,喝鱼汤、父亲喝醉、全家拍照等事情,直到小说在结尾的戛然而止。最为读者我能回忆起来的是这四个关键点,而且每一段落都有精彩的叙述,并且起到了起承转合的作用。尤其是第一、第二场景是关键所在,它决定了作品是否能吸引读者,读者是否有耐心并且继续阅读。这对于学习小说写作,想必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阅读小说大部分情况下都是一种轻松的事情,即使是如卡尔维诺在那不奇特的小说《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的开头,不惜用大量的文字,劝解读者要放松,开篇即为“你即将开始阅读伊塔洛·卡尔维诺的新小说《如果在冬夜,一个旅人》。先放松一下,然后集中注意力。”然后,建议在躺沙发上、脱去鞋子、把脚丫子放在松软的靠垫上进行阅读活动。但放松的阅读一本书,姿势并不一定能起到绝对作用,但小说的语言的作用却不可忽视,一切作者想表达的东西都是叙述的语言文字之中。小说的语言面貌是读者对作家作品的基本认知,著名诗人韩东曾言:诗到语言为止。如果用在叙事文学作品中,语言的魅力虽不是瞬间爆发的行为,但整体的语言面貌认识作品能否吸引读者的重要原因。语言决定叙事风格,风格确定品质,叙事语言这种最直接的外化出来的作品特征,也决定了作家在众多作家之间的辨识度。如孙甘露那种连绵不绝的诗意语言,萧红散文化的叙事语言,菲利普·图森的节制性的语言,虽然风格迥异,但都让作家的辨识度得以独一无二。如果掩去作者姓氏,看上一段就是知道是谁的作品,这就说明小说作者的强烈的辨识度。

整体来讲,《哥哥回来了》操纵的是一种具有暴力色彩的无厘头幽默感的轻松语言。在对家庭生活的叙事之中,体现了每一个人的性格特征,让读者在阅读过程中有时候发笑,笑的同时有体认了生活中无可奈何的心酸苦楚。

前文提到的四个部分中,每一部分都有让人记忆深刻的语言,选择几段,体会一下:

“爸爸真是无药可救了。哪怕是只狗呢,挨几下打也知道低头耷拉尾啊,所以我常常怀疑爸爸的智商可能比哈巴狗还要低。”

看见只穿一条内裤的哥哥正在瑟瑟发抖,嘴里不停地骂着爸爸。狗日的,屄养的,鸡巴玩意儿,你等着吧。

凡是作为父亲应该具备的一切,爸爸都没有,他简直就是个坏爸爸综合套装。

爸爸简直是地方自治制度孕育出来的新型人种。

你就应该知道感激,好好过你的日子。为了生你个死妮子,我底下差点儿没漏,你这个死妮子竟然跑过来问什么,为什么生你?找你那个了不起的爹问去吧,找那个人渣,那个猪狗不如的东西去问吧!”

成为大人其实很简单。首先需要培养足以镇压父母的力量,然后找个伴儿,杀回家中。于是一切都OK 了。要是我也能在眨眼之间变成大人就好了。

实际上,这些语言共同传达了一个重要信息,让读者在阅读中,产生了对小说意义的理解。干掉父亲,或者说是“弑父情节”在文中表现十分明显,这种现象在古老的中国和西方文化之中都共同存在,早在春秋时代,史书《左传》中就记载了多起发生在诸侯国的弑父夺权的案例,说明这种现象在人类文明发展中曾经存在,虽然随着文明的发展,发生对父亲肉体消灭的事情相对罕见,但精神上消灭父亲或类似的弑父举动还普遍存在。《哥哥回来了》的故事虽然发生在韩国,但主题仍然值得借鉴,哥哥的弑父行为,既可以通过棒球棍和斧头实现,也可以通过金钱等物质力量或者精神力量对“父亲”进行摧残和致命打击,甚至也可以从性的角度出发,利用生命的旺盛与消退表象,达到表现弑父主题的目的。

但仍然存在一个问题,干掉父亲之后,我们将有哪些路径可走?一种是我们终将成为父亲。比如哥哥带回来了女孩,小说中虽未言及,但生命必将延续,男孩也会成为父亲;一种是我们终将成为孙子,成为被生活碾压过的孙子,如孙子一般的继续和生活撕扯;而《哥哥回来了》还提供了一种方式,在小说叙述到三分之一左右的时候,在极尽语言之能事,把父亲打击到灰尘之中的时候,适当的把母亲这个角色发扬光大了。而且关于话题转向母亲的过渡有那么的顺理成章,在看到父亲和哥哥之间的敌对,在冰冷破碎的家庭,十四岁的小女孩突然感到很无助,“到底为什么,爸爸要生下哥哥和我呢?或者,这个问题是不是应该找妈妈去问?为什么生下我和哥哥又这么不负责任地弃置不管呢?几天之前,我忽然想起去妈妈经营的锅伙房找她问个明白。结果没有答案,却有勺子扑面飞来。”,承上启下的一段话,表现出作为叙述视角的小女孩的无奈和失望,又为引出母亲的做了铺垫,在母亲尚未正式出场之前,读者已经可以大概了解到了这个母亲的性格,更能对这个家庭破碎产生有一种强烈的理解。

但只能说这个母亲也是一个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常言道,母爱是伟大的,对儿女的时候,这种伟大可以抛开任何成见。当母亲得知儿子有女朋友的时候,给女孩买了新衣服,并且要回家生活。但这只是和儿女之间,并不存在夫妻之间,母爱伟大的根基在于血缘关系,而非姻亲关系。但母亲这个角色能否挽救这个“伟大的家庭”呢?(哥哥的女友曾说:你们家可真伟大。),这取决有作为前夫的父亲是否配合。如此,作者预设了这个家庭组合的逻辑关系,既父母、父子、父女、夫妻、兄妹、恋人、婆媳关系,这几种关系相互交错,作品中展现的确实一种非正常的逻辑关系,一个好故事做成的外衣,可以是华丽丽的,也可以如乞丐服一般,关键在读者的认知层面,对读者来说在阅读中既可能遵守这种逻辑关系,找到阅读的共鸣,也可能背叛这种逻辑关系,从而导致这篇小说在读者心中的多意性,在作品阐释的角度,丰富了作品的艺术表现。事实上,作家并没有按照读者期待的这个家庭和好如初的方向发展,尤其到最后一家人出游的段落,因为父亲的酒醉,在拍摄一家人照片的时候,父亲的角色再次缺失。也预示了现代社会城市生活中的家庭、情感和主流道德期待之间疏离。

简·奥斯丁的狭小世界——读《理智与情感》

毛尖在《曼斯菲尔德庄园》的序言中说,几乎大部分人都是通过《傲慢与偏见》结识简奥斯丁的,我也不例外。我常常感叹少年时代所能找到的书籍太少,错过了许多那个年龄该看而没有看到的好书。无奈,后来有了条件,重新来读的时候,心境却大不一样。所以,当我将近三十岁回头看《傲慢与偏见》的时候,竟然要把这本书烧掉。因为它是那么的规矩,那么平淡,而且那么的“做作,不真实”(纳博科夫语)。

大概两年之后,我在因为抛开了繁重而忙碌的工作,一个人整理自己混乱的生活的一年里,慢慢悠悠地读了几十本书,其中包括《理智与情感》,我开始更加理性从容地阅读,也对奥斯丁有了新的认识。

这本最初题名为《埃丽诺与玛丽安》的小说,作者写于1795年,那一年作者刚刚20 岁。小说写完后,她父亲曾把书稿送给出版商卡德尔,但这个出版商竟然看都不看一眼。16年之后,奥斯丁重新修订这部作品,把原来的书信体,改为第三人称的叙事体,于1811年自费出版。出版的时候书名改为《理智与情感》,这是简奥斯丁出版的第一部小说。

这部小说出版后,销售还不错。同时引起了出版商的注意,他们找上门来,决定出版她的另一部小说《傲慢与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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慢慢地让人物立起来

奥斯丁不是一个让读者一惊一诈的作家,她的故事几乎没有什么大波澜,戏剧性的冲突也不够强烈,情节进展几乎缓慢,但奥斯丁从低处落笔,从日常生活写起,从容俏皮当中,轻松嘲讽之间,慢慢让人物走出来,几句话,人物便立体化了,接下来就需要你凝神静气,跟着他们一起谈婚论嫁了。

《理智与情感》开篇写了达什伍德家族的老掌柜的去世,留下前妻的儿子、后老伴和她的三个女儿。小说从遗产的继承写起,老掌柜的把遗产留给了儿子,少许的一部分留给了妻子和三个女儿,原本他们会生活在一起,但约翰·达什伍德的媳妇不是个东西,在她的淫威之下,达什伍德太太只好和三个女儿搬了出去。

这时候,达什伍德太太考虑最多的事情就是如何把该谈恋爱的大女儿和二女儿嫁出去。这时候,小说的主角埃丽诺和玛丽安出现,她们都有各自的择偶标准,埃丽诺爱上的人隐忍克制,玛丽安热情奔放,她们的爱情观念形成了鲜明对比,最后埃丽诺和爱德华·费勒斯的爱情修成正果,而玛丽安则失去了最初的恋人威洛比——一个浪荡公子——跟了一个好人(布兰顿上校)过上了主妇的生活,“而且还是一个村落的女批护神”。

如何让人物立在读者面前呢?这是奥斯丁拿手好戏,因为在写作之前,她就已经把人物的基本性格定下了基调,这有些类似于中国的传统小说,即人物的“脸谱话”,人物没有出场,我们没有看见他长得如何,只要听见他咳嗽一声,就知道这个人是谁了。这是中国白话小说的传统,如《三国演义》白脸的曹操、红脸的关云长、黑脸的张飞等,《西游记》中的猪八戒,《水浒传》里面的鲁智深、武松等等。这种古老的技术在奥斯丁这个英国现代小说的开山之作中也有应用,这或许说明,艺术和艺术手法有某些相通的地方吧。

在上海译文2010年出版的经典插图本《理智与情感》(武崇汉译)中第一章,埃丽诺第一次出场就显示出了超乎寻常的冷静。那时候,她只是一个十九岁的姑娘,却是一个理智战胜激情的人,面对哥哥嫂子对母亲和妹妹们的零落,她劝解了本来要脑翻脸的母亲。小说写道,“她心地极好,性格可爱,富于情感,但是她懂得怎样克制情感。”因此,当她见到心上人爱德华的时候,她的内心激动万分,但表面的言语上还是表现出足够的理性,甚至被妹妹说成冷漠。她的妹妹几乎和她性格完全相反,“她伤心或者欢乐都毫无节制。”在谈论对爱德华的印象的时候,姐妹两个性格方面有着强烈的对比。

埃丽诺说,“我不想否认,我非常看重他,非常敬重他,我是喜欢她的。”

妹妹觉得姐姐的表达过于含蓄和理性,面对这样一个优秀的男子怎么能仅仅用“看重”“敬重”这么毫无爱的感觉的词语呢?为此玛丽安生气了,她说,“敬重他!喜欢他!好冷漠的埃丽诺!哼,这比冷漠还坏!”

奥斯丁之所以这样设置小说的人物性格,她是想通过这两种性格的特点,写出她本人对爱情的态度。在奥斯丁一些亲属的回忆中,认为她与小说中的埃丽诺性格极其相似。

玛丽安:疯狂对理性的一次投诚

虽然埃丽诺后来和心爱的人结婚了,我发现周围的一些人并不喜欢埃丽诺,她的一些行为有时候让人憋屈。尤其是当得知自己心爱的爱德华和露西有了婚约的那一段,露西小姐的步步紧逼、妹妹不明真相的误解、爱德华母亲和姐姐对她的傲慢和奚落,让她陷入一个孤立无援的境地,但即使这样,她内心强大的自控能力还是让她度过了难关。

但不可忽视的是,埃丽诺一样具有情感的表达,但她的表达在内心活动,小说中对埃丽诺的内心活动描写非常成功,在第四十八章中,当她得知爱德华已经举行婚礼之后,一直不快,但心里又想知道一些婚礼的具体情况,于是盼望着布兰顿上校能跟她讲一下,她矗立窗前,看见一个人来,便以为是上校,可是近了才发现那是爱德华,要知道,那会儿她的心情多么激动,估计心都快跳到嗓子眼儿了。可是,作者在此却写到:“我必得镇定、必得控制住自己。”

来客进屋,母亲伸手迎客,她想,“要是也跟他握一下手多好”,然后,埃丽诺要问自己关心的事情,但她又非常矛盾,又不得不说,后来“尽管怕听自己的说话声音”,还是鼓起勇气说话了。

这种拧巴的心理活动多么让人内心纠结啊!

她那个敢爱敢恨的妹妹一定会受到人们的欣赏。或许,玛丽安就是那个时代的超级女生,想爱就爱,要爱的死去活来,当她得知威洛比是一个欺骗感情贪婪财富的浮浪之辈的时候,她一下子晕死过去了,玛丽安的感情陷入了空前的昏暗时期。这个时候,她唯一的依靠就是她的姐姐。但即使她身染重病,几乎死去的关键时期,她对那个威洛比还是念念不忘,她说“要说我会很快忘掉他,或者永远忘掉他,那都是空谈,无论环境怎么改变,都不会抹去我对他的记忆。”

我多么希望她能坚持自己,在后来威洛比登门解释自己忏悔的内心的以后,毅然决然的去找威洛比,不去计较威洛比的过去,不去算计威洛比现在的财产,不担心他们将来的生活。但她没有去,她进行了自我牺牲,他最后嫁给了布兰顿上校,而她和这个人仅仅是“只有强烈的尊敬和真诚的友谊”。玛丽安嫁给布兰顿上校是全家人一致同意的,因为他们觉得对上校有所亏欠,玛丽安就成了报偿布兰顿的恩情的牺牲品,有点以身相许,无以为报的意思。

这是疯狂对理性的一次投诚,它代表了作者的道德说教,奥斯丁写作不是纯粹的娱乐自己无聊的时光,而是有很大的社会责任感的,她要表达对爱情的态度,不能那么盲目,要有经过理性的思考判断,最终才能达到有情人终成眷属。

简·奥斯丁的狭小世界

奥斯丁本人的婚姻却不如人意。这个女人一生没有出嫁,只是有过一次短暂的调情,关于简在爱情方面的记载和其他文字一样少,只有姐姐等人的书信和亲属后代对这个“简姑妈”的回忆。

在记录中,奥斯丁大约在1802年的秋天,差一点有过一次婚姻,因为在她27 岁的这个秋天,她接受了一个比她年轻六岁的小伙子的求婚。这个年轻人叫哈里斯,是一个拥有大庄园可以继承的少爷,奥斯丁如果选择他,那么就会像她笔下的一些女子那样过上梦寐以求的衣食无忧的生活。经过一个晚上的思考,她还是决定放弃这次结婚的机会,因为她清楚自己并不爱哈里斯,如此,即使她非常爱他的庄园,也无济于事。在这个问题上,她又多么像埃丽诺一样充满理智。

从出版的第一部小说《理智与情感》开始,奥斯丁就努力构建了一个属于自己的世界,今天看来,18世纪的英国乡村风情竟然如此吸引人,如今世界的节奏太快,生存压力太大,突出了那时候英国乡村的悠闲的生活多么美好和令人迷恋,这些人和那些超级富有的豪门相去甚远,同时他们比生活在最底层的人还要富裕,在当时的社会上应该出于中层,但既是是中层,生活就已然如此优越。他们的生活,每年都有大约几千英镑收入,这让他们没有任何生存压力,不用为房子、汽车去奋斗,女人们每天要做的事情就是读书、练琴、散步、做点针线还有交际,她们最大的目标就是找一个能有稳定收入的,又有文化涵养品德优秀的男人过日子。于是,婚姻问题成了奥斯丁的一个反复表达的主题。从开始《理智与情感》开始到最后出版《劝导》,奥斯丁的六部都沉浸在这个世界里,如此看来,奥斯丁的写作是狭窄的,他没有选择宏大叙事,没有歌颂伟大的时代,她的作品也不沉重,反而是基于日常的轻盈,运用俏皮轻松的语言,写出了流传后世的伟大作品,为给后人留下了那个时代证据。

这个时刻,奥斯丁的狭窄就达到了深刻的地步。

科塔萨尔和《南方高速》

2003年的暑假,我回老家的途中在火车站门前的书摊上,买了一本2002年第二期的《世界文学》文学杂志,上面刊登了一篇小说《凤尾船或名重返威尼斯》,作者是阿根廷的胡安·科塔萨尔,那时候我还不知道他在世界文学界的名气,有关阿根廷作家只了解博尔赫斯。记得那是一篇对读者提出挑战的小说,在语言和结构上都让我大为吃惊,虽然时至今日,已经忘记故事层面的事情,唯独记住了小说的名字和作者。再后来,读到了莫言编选的影响过他写作的十部短篇小说中,也有一篇是科塔萨尔的小说,就是赫赫有名的《南方高速公路》,莫言毫不隐晦地讲,他曾写过的小说《售棉大道》和《南方高速公路》的血缘关系。目前,有关科塔萨尔的中文简体短篇小说集已有多部出版,新经典文库三册科萨塔尔短篇小说全集,几乎囊括了他的短篇小说代表作品,分别是《被占的宅子》《南方高速》和《有人在周围走动》。此前,99 经典文库推出过《动物寓言集》《游戏的终结》和《万火归一》的单行本短篇小说集,以及南京大学出版社的《克罗诺皮奥与法玛的故事》。

这次重读这篇《南方高速》,是新经典文库新翻译的新版本,这篇小说我找到三个翻译版本,最早的就是收录在莫言选编的《锁孔里的房间》中的林之木译《南方高速公路》。范晔翻译的《万火归一》中这篇小说的标题译成《南方高速》,相比较而言,林之木译文的更像我印象中的拉美小说的语感,但这不是我重读的重点,所以不做版本的阅读比较。

那么,《南方高速》到底是一篇什么样的小说呢?实际上,如果你读过《动物寓言集》或《克罗诺皮奥与法玛的故事》的一些小说,你再读《南方高速》,会很明显的觉得这篇小说并不那么先锋,也不那么拉美魔幻,也不那么爆炸文学,他的故事甚至有点平常,有点不够劲儿。那么大师的这篇小说的魅力是如何一段一段的营造出来的呢?

《南方高速》在事故层面来讲很容易说清楚,在高速公路上堵车,我们今天经常能在各种长假之后的新闻报道见到类似的情况,《南方高速》就讲了这么一个堵车的事情。造成堵车的原因不明,车主和车主之间都在传递各种无法证实的原因。时间从一个周末开始一直持续至少五天以上,也可能半月有余,因为前五天的时间脉络在文中有明确的时间交代,此后就模糊了堵车的时间长度,可为旷日持久。地点在通往巴黎的一条高速公路上,人物和各种汽车的品牌很多,以开标志404 的工程师为核心,前后左右的车辆和车主几乎都被一一写到,构成了一幅类似中国古代张择端《清明上河图》的长幅画卷的局部写真。这种写法很有意思,我们的小说基本上要塑造一个灵魂人物,并想办法让这个人物“立起来”,也就是小说的个体人物塑造,称之为主人公,但《南方高速》的主人公却不是一个人,工程师不是,王妃上的姑娘也不是,它是一个群体,就是堵在公路上的那些人。

因此,这篇大约14000 字的小说里,描绘的是一个群体的画像。这是这篇小说区别于科塔萨尔其他短篇小说的主要特质,另外如前文所说,这篇小说看起来更“现实”。为了让读者感觉它仿佛就是真事,小说家在小说引言部分,还引用了一则新闻报道中的几句话。

司机们酷热难耐……

事实上,堵车虽然可怕,却也没什么好说。

阿里戈·贝内德蒂

《快报》,罗马,

1964年6月21日

这段引述给读者制造了一个作者将要写一个真实发生的故事的假象。仿佛作家要依托这则新闻写一篇通讯或者非虚构文学之类的东西,只要看下去,就知道这并不是通讯或者非虚构文学作品。但这篇小说又有很强的现实因素,同时又区别于我们流行的贴地皮行走的写实小说,科塔萨尔这里采用了一种植入的技术手段,他不再去特意营造一个想象力飞扬的虚构世界,而是把故事安放在现实或者一则新闻事件中。所以,你会觉得他并不是一篇靠奇异的想象力取胜的小说,而是在关注当下现实的外衣下,阐述思想的作品。堵车的事件就成了这篇小说不可缺少的一件朴素的外衣。

科塔萨尔绝对是一个不缺乏想象力和文本实验野心的技术派作家,你可以在长篇小说《跳房子》中感受一下,他是如何用文本寻找一个他认为的优秀读者的做法。但在这篇小说中他完全关注当下,显示出了在小说写作中超强的控制能力,对语言的控制、对叙事信息的控制,他把优势的火力完全集中在对在场的人物的朴素的描写上,你看不到每个他提到的人物的历史或者过去在这个人身上发生的任何事情,读者无从知道王妃车上的女孩的身世,也不知道工程师以及所有人的身世,他仿佛窥测到了中国古代画作的核心技法散点透视法,通过各个支点的组合,最后让焦点上升,仿佛一速高光,追逐每一个人,这些人又都在呼应着高光,不断增加光的亮度。

在高速公路上堵车,而且一睹就是十几二十天,这个时间长度成为建立一种新秩序的必须,在堵车事件发生之后,由于处在一个有限的空间范围之内,打破了原有的在高速公路上顺利通行你走你的阳关道我过我的独木桥的秩序性。“最糟的是这种自相矛盾的感觉,初衷是载人飞驰的机器,却把人困在了这机器丛林中”,发生堵车之后的第二天,人们开始在周围的车主中组建出了领导集体,选出了具有信任感的领导人,人们把身上的钱统一交给领导人进行管理,以便采购短缺的食物和水,新的秩序逐渐建立起来,这个新组建的临时领导机构处理了堵车途中的一些大事,比如购买食物和水,抵御外敌,照顾病人甚至还处理了一具死尸。在这些人的感召下,先前看起来不太着调、肆无忌惮喊叫的两个年轻人,也开始为生病的老太太搭起了遮阳的帐篷。

秩序一旦建立,人们就会习以为常,以这就是本应该这个样子的心态面对所发生的一切,最明显的感受就是书中描写的最关注时间的王妃车上的姑娘也都不在关注这几天到底前进了多少米。人们开始顺应了堵车的生活。也可以说如果持续下去,堵车中所有的事情和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样充满了庸常乏味的感觉。2010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秘鲁作家巴尔加斯·略萨对科塔萨尔的评价非常中肯,他说,“科塔萨尔发现了孤独中的不同寻常,顺理成章中的荒谬,教条规则中的意外,以及平淡无奇中的奇迹。没有人能以文学的方式让日常生活中的陈词滥调和乏味庸常得到如此的升华。”

所以,在这篇小说中,科塔萨尔先将小说故事发生的可能从我们熟悉的街道,搬迁到了一条拥堵的高速公路上,这种做法把小说故事层面的发生场景从日常中剥离开来,继而当又在故事的书写中消解掉你期待发生的奇迹,转而通过新秩序的建立,再次让他表现的生活进入庸常地带,只不过,在这个庸常地带也有几朵随风飘摇的花朵,这是一条隐秘的叙事,不知道你是否注意到天色渐渐暗了下来的时候出现的那只大大的白蝴蝶?

“一只大大的白蝴蝶歇在了王妃的前挡风玻璃上,在它短暂停留的美妙一刻,姑娘和工程师都对它的一双翅膀赞叹不已;他们满怀惆怅看着它一点点飞远,飞过陶努斯,飞过那对老夫妇的紫色ID,飞向从标致404 上已经看不见的菲亚特600,又飞到西姆卡上方,从那车里伸出一只手想捉住它,但没能成功,飞到那乡下人夫妻的阿利亚纳,那对夫妻好像在吃什么东西,它友好地扇了扇翅膀,最后在右边消失不见了”。

这只蝴蝶具有四两拨千斤的功力,它让庸常的生活出现了希望和活力,同时它的到来和飞走了无痕迹,从局部来讲,奇迹一般地呼应了工程师和王妃姑娘的那段突如其来的感情。小说中用西姆卡上某个小伙子的视角见证了他们在一起的某个瞬间,“他不无忌妒地发现王妃上的姑娘竟然在标致404 上,先是热吻,接着以一只手爱抚另一个人的脖颈结束”、“工程师已经进入一种近乎愉悦的无动于衷的境界,当王妃上的姑娘羞羞答答地把那事告诉他的时候,一时间他还是吃了一惊,可随后他就想开了,这种事在所难免,想到会和她有一个孩子,工程师觉得这事儿再正常不过,就和每天晚上分发食物,或是偷偷摸摸走到公路边去方便一样正常。”科塔萨尔用工程师和姑娘建立的爱情关系,以及工程师为代表的思想,昭示了新秩序的合理性和可延续性。但如果小说止于此,就不是科塔萨尔想要表达的意图了,在将新秩序的合法性推到了高峰之后,马上,就来了一个大转折,高速的拥堵疏通了,“在不同车列的进退之间,404 还心怀一线希望,希望能追上王妃,可时间一点点流逝,他慢慢认清这是徒劳的念想,小组已经无可挽回地解散了,他们再也不能每天碰头开会,无论是例行会议还是在陶努斯车里的紧急会议,他再也不能感受到宁静的清晨里王妃给予他的爱抚,听不到孩子们玩小汽车时的嬉笑声,看不到修女们手捻念珠的情景。”

此前叙述者所有的铺垫,在这一刻发挥出了巨大的力量,这股力量以拉姑摧朽的气势将新秩序进行了粉碎性打击,如今,就像那只翩翩起舞的白蝴蝶,震动着美丽的翅膀,飞过每一个人的头顶,最后消失了,唯一能捕捉到的只有影子,只有“生活本该这样,一切不能就这样告终。”“为什么要这么匆忙”的感叹!

这或许就是略萨所言平淡无奇中的奇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