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乙”字的词义及其发展
2019-12-28李美澄
◎李美澄
(四川大学文学与新闻学院 四川 成都 610064)
“乙”字最常见的用法,应是作为天干顺序排列的第二位,位于甲丙之间。这一用法在甲骨文时期就已被普遍使用了,但从造字意图来看,干支之字应为假借之义,非为造字之本意;从其字形与诸家的说法来看,关于“乙”的本义为何各执己说,并无定论。其他如鱼腮骨、燕子等意义,多为“乙”作为指示符号而出。因而我们可以将“乙”字之义大致分为四类。
一、“乙”的本义
《说文·乙部》:“象春艸木冤曲而出,阴气尚强,其出乙乙也。与丨同意,乙承甲,象人颈,凡乙之属皆从乙。”段玉裁注:“冤之言郁,曲之言诎也。乙乙,难出之皃。”林义光《文源》:“按乙,抽出也,象物蕃屈欲出之状。”从传统语言学的角度,一般认为乙的本义是草木初生之形。《史记·律书》:“其于十母为甲乙。甲者,言万物剖符甲而出也;乙者,言万物生轧轧也。”
但随着甲骨文的出土与研究,诸家有了不同的说解。高田忠周《古籀篇》七十七:“愚谓其出乙乙,亦与屯义近,将出而涩难也。盖字虽言丨之系,实当从之省为意,以何知之?甲乙皆以艹木,借为万物,两字作意相同耳。且屯字从之,屯与才形相近,而义与乙相近,此三字形相涉可知矣。疑乙元当作,而省略一笔。”①吴其昌先生则认为“乙”象刀形,并与传世文献相比对论证,来证明其观点②。郭沫若先生则认为“乙”象鱼肠之形,并举出《尔雅》:“鱼肠谓之乙”作为例证③。
黄侃在《声韵略说》论字音之起源中提到,“乙”是由“一”音转而来,《说文》:“一,惟初太极,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一乙同声,故乙也有始之意。又乙部下有“干”字,《说文·乙部》:“干,上出也,从乙,乙,物之达也,倝声。”故《易经·彖卦》:“大哉干元,万物资始。”许慎对于“乙”的解释很明显是受到了阴阳五行说的影响。因为“乙”作为假借字使用甚早,且其形态较为简单,故而其本义难以探源,至今仍无定论。个人更倾向于乙的本义为植物难出之貌[1]。
若以植物难出之貌为“乙”本义,则可将动词“压抑”视为其引申义。由其屈曲生长的样子,应其屈曲艰难,自然有外界的挤压,从而引申为动词“碾压,压抑”之意[2]。《后汉书·公孙述传》:“西太守,乙卯金。”李贤注:“乙,轧也。述言西方太守能轧絶卯金也。”《明史·张居正传》:“张孺子,将相器也,宜老其才,即见其名,姑乙之。”
二、“乙”作为天干第二位
乙字最常见的用法当属作为天干的第二位,而这一用法在甲骨文时期已被广泛使用。如:“乙未卜,贞:黍在龙囿香,受有年?二月。”在后世《尚书》《春秋经》等书中也广泛出现。《今文尚书》:“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书·召诰》:“越六日乙末,王朝步自周。”《春秋经》:“六月乙丑,齐侯葬纪伯姬。”《汉书·律历志上》:“奋轧于乙。”韩愈《李君墓志铭》:“经一月,疽发背,六月乙酉卒。”[3]
对于“乙”作为干支的用法,一般认为是假借而来。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假借以纪旬,为十支之一。”梁启超《国文语原解》认为天干地支这二十二个字颇“奇异复杂而不可思议”,主张干支应与罗马、腓尼西亚(腓尼基)和希腊的字母等同起来看待,并在《饮冰室合集》中从字形和读音上揭示彼此间的联系。中西自古以来的字形与读音,屡经变迁,“若从两方面尽搜罗其异形异音而校合之,安此二十二文,非即腓尼西亚之二十二母乎?”[4]《甲骨文字集释》中:“李孝定按,十一卷之及十二卷之,前者训水小流,后者训流,形谊并同,惟音读各别,其始当为一字;训水小流者专有畎浍一义,遂别为音读耳;其训流者,形体既与甲乙字全同,读乙支切亦与乙音略近;且契文从水诸字类多从若,亦与甲乙字全同;因疑甲乙字与许书训流之实为一字,以乙假借为干名,遂歧为二字。”而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释干支》认为:以往人们对干支的解释均为望文生义的臆测,“十天干”纯属十进制记数法的自然发生,其中多半是殷人所创制……也许商民族“本自西北远来,来时即挟有由巴比伦所传授之星历知识,入中土后而沿用之”,或许“商室本发源于东方,其星历知识乃由西来之商贾或牧民所输入”[5]。郭沫若认为干支的出现如同数字一样,仅仅是记事符号,亦或是从外来民族传入。张怀森在《天干语源考》中认为干支的产生是受阿尔泰语系的影响。说法不一而足。
由“天干的第二位”之义,进而引申出“第二,次一等”之义。《汉书·宣帝纪》:“令甲,死者不可生,刑者不可息。”唐代颜师古注,“如淳曰:‘令有先后,故有令甲、令乙、令丙。’如说是也。甲乙者,若今之第一、第二篇耳。”宋代岳珂《桯史·番禺海獠》:“泉亦有舶獠曰尸罗,围赀乙于蒲。”清代王晫《今世说·识鉴》:“同考以波澜简质,度其人已老,请置于乙。”如“乙士”,古代称军旅中从事杂役的二等兵丁[6]。《宋书·蒯恩传》:“高祖征孙恩,县差为征民,充乙士,使伐马刍。”以及作为古代群书四部分类法的第二部。隋以前称子部书为乙部,唐以后称史部书为乙部。《隋书·经籍志一》:“秘书监荀勖,又因《中经》更着新簿,分为四部,总括群书,一曰甲部……二曰乙部,有古诸子家,近世子家、兵书、兵家、术数。”《旧唐书·经籍志上》:“四部者,甲乙丙丁之次也。甲部为经……乙部为史。”清代钱大昕《〈廿二史考异〉自叙》:“予弱冠时,好读乙部书,通籍以后,尤专斯业。”汤用彤《〈汉魏两晋南北朝佛教史〉跋》:“彤幼承庭训,早览乙部”。
乙科,乙榜,乙第等词均有“第二”之义。现代化学用品的命名中常用乙来进行指称,与“甲”相对,如乙醇,乙酸,乙醛等等,也跟“乙”的“第二”义有关。“乙”表示第二,用于跟“甲”“丙”等天干用字相排比的时候,单独的“小乙”,通常认为就是“小一”,用于家中男孩子的排行[7]。《汉语大词典》中,将“小乙”释为古代对年轻男性排行第一者的俗称。但“乙”多作为第二之义,如明清时期,经营饮食店或旅店的男子叫店小二,或称小二哥,但在少数用例中,有店小乙或小乙哥,同小二。此处何故称为排行第一的俗称,令人费解。在《警世通言·白娘子永镇雷峰塔》中“李仁家中妻子,有一个兄弟许宣,排行小乙。”或许是古人为了保护自己的孩子免于鬼神的侵扰,故意将长子称为次子,来借此蒙骗鬼神,未找到具体实例,故此处存疑。
“第二”的意义进一步虚化,作为代词,用以代称并列的第二人,不特定指称。“乙”表示虚拟的人物,可与“甲”相对,也可以跟“某”组成“某乙”单独使用,无须有相应的“某甲”,相当于“某人”。《韩非子·用人》:“罪生甲,祸归乙,伏怨乃结。”三国时期嵇康《声无哀乐论》:“以甲贤而心爱,以乙愚而情憎。”宋代谢翱《登西台恸哭记》:“与友人甲乙若丙约越宿而集。”[8]
三、乙的形体义
乙的其他意义则多与“乙”字的字形有关。
(一)释作鱼腮骨
《礼记·内则》:“狼去肠……鱼去乙。”郑玄注:“乙,鱼体中害人者名也。今东海容鱼有骨,名乙,在目旁,状如篆乙,食之鲠不可出。”“乙”弯曲绵延的样子与鱼腮骨形似,因而郭沫若等学者在分析甲骨文时候认为“乙”的本义为此[9]。《尔雅·释鱼》:“鱼肠谓之乙。”前蜀韦庄《又玄集序》:“岂虑其烹鱼去乙,或致伤鳞。”宋代王安石《送江宁彭给事赴阙》诗:“投壶飨客鱼无乙,代皷搜兵马有驔。”清代费锡璜《儿语》诗:“食鱼去乙,食李去核。”
(二)虎两胁和尾端有骨,形如乙字,叫虎威
唐代段成式《酉阳杂俎·毛篇》:“虎威如乙字,长一寸,在胁两旁皮内,尾端亦有之,佩之临官佳,无官人所媢嫉。”苏轼《寄傲轩》诗:“得如虎挟乙,失若龟藏六。”
(三)校勘术语
1.旧时在书上画“乙”字形符号,打钩。表示阅读中止处。《史记·滑稽列传》:“人主从上方读之,止,辄乙其处。”姚士粦《见只编》卷上:“两人每读一书,必乙其处以自程。”
2.旧时在书上画“乙”字形符号,打钩。标志着重处。叶绍翁《四朝闻见录·陆放翁》:“〔陆游〕游宦剑南,作为歌诗,皆寄意恢复,书肆流传,或得以御孝宗,上乙其处而韪之。”
3.旧时在书上画“乙”字形符号,打钩。标志章节段落处。黄人《〈清文汇〉序》:“句梳字栉,书眉乙尾。”
4.旧时在书上画“乙”字形符号,打钩。用以计数。俞樾《春在堂随笔》卷七:“入一钱,乙诸简,将毋纳贿。”
5.校勘术语,表示勾转倒误。韩愈《读鹖冠子》:“文字脱谬为之正三十有五字,乙者三,灭者二十有二,注十有二字云。”
6.校勘术语,表示删削。龚自珍《妙法莲华经四十二问之三十七》:“佛言本简,今又颇乙去佛赞,此经之文,佛言益简。”
7.校勘术语,指增补。阮葵生《茶余客话》卷二:“唐试士式,涂几字,乙几字……文字遗落,后旁添之也。”
8.因“乙”在校勘中有如此多用法,后世便借此来泛指校勘。余嘉锡《论学杂着·藏园群书题记序》:“今所传六朝唐人写本,固多能存古书之真,然其讹谬处,乃至不可胜乙。”
张涌泉先生在《古代写本钩乙号研究》一文中提到,文献中作为钩乙号的“乙”,与甲乙之“乙”非同一字,钩乙号的“乙”应为“ ”的讹变文。《说文· 部》:“ ,钩识也,从反亅。读若捕鸟罬。”段注:“钩识者、用钩表识其处也。”褚先生补《滑稽传》,“‘东方朔上书,凡用三千奏牍,人主从上方读之。止、辄乙其处,二月乃尽。’此非甲乙字。乃正 字也,今人读书有所钩勒卽此。《内则》‘鱼去乙’,郑曰:‘乙,鱼体中害人者名也,今东海鰫鱼有骨名乙,在目,状如篆乙,食之鲠人不可出。’此亦非甲乙字。乃状如篆 也。鱼肠名乙耳。不当别有乙也[10]。戉斧之字从 为声。”《项氏家书》中提到钩乙号的写法:“布于两间者,先自右勾上一字而使之下,复自左勾下一字而使之上,明其字当两易也。”故,作为校勘符号的“乙”当为“ ”的讹变文。“ ”居月切,段注中认为“戉”字从“ ”得声,从这一点看,吴其昌先生所认为的刀形的“乙”实际上应为“ ”。
四、乙的假借义
(一)假借为记音符号
“乙”是我国古代乐谱用来记写七音的七种记音符号之一。与历代各地所用记音之字互有出入,常见者依次为“上、尺、工、凡、六、五、乙”七个字。张祜《五弦》诗:“征调侵弦乙,商声过指拢。”《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第三十回,“佚庐又仔细再看道:‘只怕还有气筒呢。’向一根小铜丝上轻轻地拉了一下,果然呜呜地放出一下微声,就像箫上的乙音。”
(二)假借为“燕子”之意
穆修《秋浦会遇》诗:“再见来巢乙,频闻入市寅。”梅尧臣《闻王景彝雪中禖祀还》诗:“坛场祠乙鸟,桑柘响阴枭。”戴良《秋兴》诗之四:“荒祠犹记双龙柱,坏埒曾传乙鸟坛。”
《水浒传》中,燕青又名小乙,个人认为名为“小乙”,是其姓燕之故。汉代时期,为人取别名有因姓而取得,如汉宣帝时期的戴德、戴圣即被称为大戴、小戴,故而以姓氏取别名,在古代已有先例。因燕鸟又名乙鸟,把燕子称为“乙鸟”,其中的“乙”即“鳦”,《诗·邶风·燕燕》“燕燕于飞”毛传:“燕燕,鳦也。”“乙”作为燕子的意思,应该是假借而来。《说文· 部》:“ ,燕燕, 鸟也。齐鲁谓之 ,取其鸣自謼。象形也, 或从鸟。”徐锴《说文系传》:“此与甲乙之乙相类,其形举,首下曲,与甲乙字少异。”据《字汇·乙部》:“《说文》燕乙之‘乙’,甲乙之‘乙’,字异音异。隶文既通作乙,而燕乙字亦与甲乙字同音,故甲乙之‘乙’亦云燕鸟。”指燕鸟的“乙”跟甲乙的“乙”形近,隶变后混为一体,今人不知,将其视为同一字。
五、“乙”作为姓氏
“乙”的姓氏来源大致有四个。源自子姓,出自商王朝的汤,属于以先祖名字为氏。商王朝的缔造者汤,字天乙,号成汤。其后代子孙便以此为姓氏,称乙氏;也有称源自姬姓,《急就篇》中提到鲁公族之后有乙氏;也有认为来源于北方少数民族,《通志·氏族略》中称襄阳乙氏来自春秋北狄;还有一部分是鲜卑族汉化过程中从乙弗氏汉化而来。东汉有乙瑛,北魏有乙瓌。
六、结语
在后世发展过程中,“乙”字本义“屈曲生长貌”以及由本义引申而出的“压抑、碾压”之义已经渐渐消失。其作为指示符号的意义,在现代汉语中也已经极少出现。其作为天干的第二位以及由此引申而出的“第二”之义,在现代汉语的使用中依然活跃着。
【注释】
①李圃:《古文字诂林》,上海教育出版社,2004年,第9167页。
②吴其昌:《金文名象疏证·兵器篇二》,国立武汉大学《文哲季刊》第五卷第三号,1936年,第553-554页。
③《郭沫若全集·考古篇·甲骨文字研究·释支干》,科学出版社,1982年,第169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