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群众充分共享龙江高质量发展成果
2019-12-27黑龙江省民政厅
黑龙江省民政厅
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支持东北地区深化改革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作出了重要部署,为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进一步明确了方向、划出了重点、提供了遵循,特别是针对民政工作提出了更加明确的要求。全省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张庆伟书记对全省民政工作的批示要求,按照全会部署,坚持聚焦脱贫攻坚、聚焦特殊群体、聚焦群众关切,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职能,始终奋战在为民解困、为民谋利、为民服务的最前沿,让人民群众充分共享龙江高质量发展成果。
——全面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抓紧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向人民、向历史作出的庄严承诺。2020年,绝对贫困问题历史性地得到解决后,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将成为民政部门面临的重要而紧迫的课题。我们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指示要求,在保障好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的同时,突出保障好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体基本生活,切实将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相对贫困人口兜全、兜准、兜牢、兜好。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抓紧研究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保障机制,構建政策衔接、部门对接、上下连接、技术链接的工作体系和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资源统筹、运行有效的制度体系,确保“网底”不破。
——全面推动养老产业事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目前,全省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达748万人,约占总人口的19.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近2个百分点,老龄化形势严峻。我们将立足补齐养老服务短板,更好地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多元化养老服务需求,加快建设“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大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力度,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与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四同步”等要求,整合政府闲置资产和公有房屋,推动养老院公建民营,丰富养老需求供给。推动养老服务项目建设,争取“城企联动普惠养老行动”12个项目全部落地,抓实2020年“百大项目”中6个养老项目建设投用。大力发展养老产业,做活“寒来暑往、南来北往”南北合作机制,叫响天鹅颐养品牌,扩大与美日韩养老交流合作。通过抓投资、抓项目、抓招商,形成既解决“老有所养”问题,又推动经济发展的“双赢”局面。
——全面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
习近平总书记明确要求民政部门要履行好基层社会治理职能,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构建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的目标要求。我们将发挥典型示范带动效应,全面总结推广26个县(市)乡镇政府服务能力试点、100个村民自治试点、10个县(市)“多村一社区”试点经验,完善村规民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以党建引领推动社会组织发展,在社会组织中全面推行“两覆盖、两工程”,“两覆盖”即党建和党的工作全覆盖、新任法人代表公示全覆盖;“两工程”即上门工程和约见工程,上门走访社会组织,约见新任全省性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大力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积极支持引导专业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参与社区服务、乡村振兴,发挥专业社会工作、志愿服务对基层社会治理的补充作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不断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为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全面提升基层社会服务质量效能,使高质量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龙江人民
民政工作处在为民服务的最前沿,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是最重要的工作评判标准。我们将紧盯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瞄准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全方位提升民政领域公共服务能力。继续巩固“脱保”“漏保”治理成果,深入开展“六精准”活动,全面规范各市(县)社会救助档案管理,推广社会救助标准、流程、管理、服务“四统一”,严格落实流程知晓率、申请受理率、审核入户率、低保备案率四个100%,确保“应保尽保”。持续推进殡葬领域专项治理,推进殡葬服务回归公益属性。落实惠民殡葬政策,降低殡葬延伸服务价格。“疏堵结合”治理散埋乱葬,推进100个中心乡镇公益性骨灰寄存堂建设。深化持续推动“两登两办一服务”(社会组织登记、婚姻登记,办理低保、办理特困,殡葬服务)办事不求人,深入践行“四零”服务承诺,提升服务质量,让服务对象在民政服务窗口感受到更多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