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性秩序的建构:道德敬畏的切点与培育方式
2019-12-27罗春洪
罗春洪
摘 要:有所敬畏是人作为人在社会生活中的基本伦理遵循。道德敬畏作为人性本质规定,是人的心性秩序的自我建构和自律自约,其表达的是一种对于社会规则、法制规章、伦理规制、社会崇高与神圣等的敬重、诚服、慎行的价值态度和道德感情,于人、于己、于社会而言都是必不可少的,具有不可或缺性。道德敬畏的实践切点根本是敬畏生命,关键是敬畏,归宿是敬畏社会。唤醒和培育道德敬畏之心,需要主体的道德修为锤炼,社会优良风尚的孕育,以及法治规制的跟进与维护。
关键词:道德敬畏;心性秩序;践履切点;实践方式
中图分类号:B8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9)12-0062-04
道德是人之为人的根本特征和根本标识,是构成人的社会属性的基本要素。人之于动物的高等性在于人的生活有伦理规制和道德规范。遵循伦理规则,践行道德规范,这是人本内约的生存规则,是保障社会良性运行的价值支持。人的敬畏之心和敬畏之情是维护与沿袭这种生存规则的根本。这种道德敬畏之心或是道德敬畏之情作为人类内在心性秩序,为何必要?以何为要?如何之为?这是属人社会生活的道德考量。
一、道德敬畏的内在必要性
人要有所敬畏,人必須有所敬畏。对于道德敬畏的理解和把握,学界的认识不一,有人认为道德敬畏是一种对社会生活中形成的道德规范和伦理标准而建立的“人心秩序”,其本质上是一种道德情感[1]。这种情感是道德主体内心对道德终极价值、道德法则、善之物的强烈的崇敬和畏惧之情[2],对道德规范的敬畏与遵循,既是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必然要求,也是人之为人的价值与尊严的体现[3]。我们认为,敬畏,对人而言就是一种伦理。人类的敬畏之心是建构自我生存的伦理秩序的前提和基础。生发、表达和践履敬畏,本质上就是人对神圣性对象所呈现出的神圣感、秩序感和使命感,并在自我生存实践中内化、内省、自约、自律的价值感情。所谓神圣性对象,在现代社会而言,由传统社会集体意识的神圣性和价值性为基础而衍生的多元化的一系列“实践理性”,即现代人对生命价值的敬畏、对自然的神圣性和恩施的敬畏以及对社会维系的道德体系、精神规则、法制体系的敬畏等。于此,所谓道德敬畏,就是以人类敬畏之心和敬畏之情所建构的伦理秩序为根基,对自我生存立足的一切神圣性、权威性、价值性的敬重和畏戒。其表达的是人类对现存的生存法则和社会规范的神圣性、权威性和价值性既敬且惧的情感、态度和精神意识。对个人而言,道德敬畏就是其内心自我约束的心性秩序、行为导向、精神皈依。
毫无疑问,道德敬畏是必需的,不可或缺的。叩问现代社会生活,人为什么要有道德敬畏,道德敬畏之于现实吁求、之于立身处事、之于社会建构都具有内有的客观必然性。
于人而言,道德敬畏是人与人之间的诚信与责任的基础。一个人从出生开始,在家庭培养与教育中长大,正是父母对敬畏生命之爱,才会为子女的抚养与育成付出艰辛和努力。正是因为对责任的敬畏,父母才会含辛茹苦、披星戴月地在所不辞地去担负一切。对上,养育和孝敬老人,对下,教化和引导小孩,对己,努力工作,担负家庭、单位、社会职责。从家庭开始,人们养成了尊崇孝道,爱敬老幼,责任担当的意识和感情,这是社会沿袭良序发展的根基。
在社会生活中,每一个人的伦理定位都应秉承诚信和责任,只有诚信的人人交往关系,人与人之间的交流、交易等一切社会活动才有可能和维系,每一个人只有在自我角色中担当并践履一定的责任,才能实现人人交往的和谐与可持续性。心中充满诚信敬畏和责任担当的角色定位,才能在每一个工作与生活角色中遵循相应的伦理和道德规范。因此,党政工作人员要有敬畏权力、敬畏人民的意识,经济活动人员要有敬畏市场规则和社会法制的意识,文化活动人员要有敬畏历史引领未来的意识,社会管理人员要有敬畏法治的意识,在与自然关系的维护中,人们要有敬畏生命、敬畏自然的意识,否则社会生活要么不可能,要么不可持续。生活中人人关系的异化、恶化,从根本上讲缺乏道德敬畏是原因之基。
于己而言,道德敬畏是人立身处世的内在品质。一个人为什么要有敬畏之心,从根本上是缘由人类自身时间和空间的有限性,人类自我克服、提升、超越的内在伦理。这种内在伦理在康德看来,就是人类对理性限度之外的伟大、神圣、权威以及对生命限度之外的规约、道德、精神的敬重、尊崇和守节。道德敬畏是人类对待事物的一种态度,它囊括了“敬”与“畏”的双重情感。在中国语境中“敬畏”与“道德典范”从来就是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和自洽性。基于居安思危的道德认知,孔子认为“君子以恐惧修身”,君子当怀戒惧忧患之心反躬自省,去恶从善,“惊远而惧迩”,时刻保持戒慎惊惧之心,严以修身以立德,严以律己以正行,使言行符合道德、规范、法令,以避远凶与近祸。心中有所畏惧,方可自控行为,因此,“凡善怕者,必身有所正,言有所规,行有所止,偶有逾距,亦不出大格”,见微知著,防微杜渐,防患未然,反省立德,这是一个人社会生活的安身之道。在生活实践中,一个有道德敬畏之心的人拥有充盈而结实的内心和精神追求,对自我行为选择中的情感表达是随心而发。心性秩序的自我建构,自律自约,在自我品质的塑造中自我锤炼,进而实现自我立身处世的价值追求和精神境界。
于社会而言,道德敬畏是维系社会良性运行的动力之基。社会是人的社会,是由人的各种关系组成的有机体。社会有机体的运行和发展,其蕴含的就是人的政治活动、经济活动、文化活动等实践活动的运行和发展。因此,维系社会良性运行的道德基础和动力支持,就是以人的社会活动为核心建构的社会行为规范系统和社会价值意义系统。社会行为规范系统控制和约束人的外在行为,社会价值意义系统控制和约束人的内在精神世界。社会价值意义系统,规定人对生活世界、社会的基本理解、解释、说明与表达。如果社会价值意义系统的动摇、否定、瓦解,这个社会精神根基就动摇、否定、瓦解,社会走向道德失范,进而危机甚或崩解。一个人在现象界的行为越轨从深层本质上看就是其内在精神世界中意义系统的被破坏、动摇、否定或失落。
社会规范系统核心是道德规范体系,道德规范的核心就是社会生活的价值意义系统。社会系统的失灵或卡顿其核心要因是社会道德失范。社会道德失范的衍生、蔓延、渗透会引起社会价值混乱、行为失范,甚至动摇社会主流精神的共识,使社会共同的目标与价值标准解构,将对社会的有机团结与稳定产生影响。分析和把握社会良性运行的内在本质,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对行为规范系统和社会价值意义系统的维护、尊重和恪守是不可或缺的,否则社会就会走向失范危险的状态。也就是说,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必须要对社会共同性的、权威性的、价值性的规范和系统心存敬畏,保持戒惧,不可僭越。
二、道德敬畏的践履切点
做人做事要有敬畏之心,践履敬畏之行。如何践履道德敬畏,在实践中的践履要点,根本是敬畏生命,关键是敬畏自然,落脚点是敬畏社会。
(一)敬畏生命是道德敬畏的根本向度
生命是价值性存在的根本。生命是宇宙间最伟大的奇迹,也是人世间最重要的价值本体。没有人的生命体存在,就没有价值和意义的存在。无关生命的一切,归根结底都是毫无意义的。同时,生命的存在是神圣性存在。“天覆地载,万物悉备,莫贵于人”,所谓的“贵人”,就是崇拜生命、爱护生命、维护生命。“生命具有神圣性,這种神圣性体现在生命的不可替代性、生命的不可逆性和生命的基础性。”[4]尊重生命、敬畏生命是人在生活实践中应有的价值标准。
生命是道德附载的真实主体。没有人作为真实主体的实践活动,就没有实践中的一切理性,就没有道德的存在。有了人的存在,才有人的规定性和做人之道。“通过敬畏生命,人赋予自己的存在以价值,而无论决定其生存和他必须承受的命运如何。”[5]12在阿尔贝特·施韦泽看来,敬畏生命是伦理的基本原则,敬畏生命的原则应由人推及至物,其彰扬的道德神圣性在于:“善是保存生命,促进生命,使可发展的生命实现其最高的价值。恶则是毁灭生命,伤害生命,压制生命的发展。”[6]9之所以敬畏生命是道德敬畏的根本实践向度,作为生活中一种伦理态度和道德要求,敬畏生命能“使我们从伦理的冲动达到思想必然的伦理”,其锻铸的是人的思想和意志有一种文化思维,就是“如果我们达到是这样一种伦理,即敬畏生命的观念,它是思想必然的,并且已经深入到我们的内心之中,那么就会出现一种广泛的个人伦理深化和人类伦理进步。”[5]13-14敬畏生命就是人在生命世界面前的一种谦卑和务实的情感、心态,也是行为的一种基本价值判断[7]238。其根本就是要让人们在现实的社会生活中,醒觉生命对自我的存在和发展、对社会生活的维系、对人类社会的文明发展之伟大的价值和意义。
(二)敬畏自然是道德敬畏的关键向度
自然是维系人类生命的物质世界和外部环境。人类在认识自然和改造自然的过程,利用自然的恩泽和给予,使人类生活的发展获得了物质资源和生存环境,并创造和发展了人类文明。人类在强大而充裕的物质基础上,实现了自我世界的精神提升和生存环境的拓展与延伸,从而使自我发展的能力得以发展进步和进化提速。人类在技术理性和实用主义的张扬中,呈现出的与自然之间的紧张、对立、冲突等,反衬了自然对人类的重要性。
敬畏自然,要树立生命共同体意识。要坚持和践履生态文明的理念,恪守生态伦理,保持虔敬之心,在强化道德敬畏意识中,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建构和维护人与自然之间的生命共同体。
尊重自然,是敬畏自然的首要态度。要对自然怀有敬畏之心、感恩之情、报恩之意,尊重自然界的创造和存在,绝不能凌驾于自然之上;树立自然权利理念,强化权利平等意识,人因自然而生,人属于自然,自然是人的生存之基;树立自然生命观,一切物种不仅有生命,更有其独特价值,均有不可或缺性,人、植物、动物是共融共生、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顺应自然,是敬畏自然的基本原则。要顺应自然的客观规律,按自然规律办事。在利用和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中,只能适应自然,符合自然的客观规律。要以制度约束人的行为,防止出现因急功近利和个人贪欲而违背自然规律的现象。保护自然,是敬畏自然的重要责任。在向自然界索取生存必需之时,积极呵护自然,回报自然,保护自然生态系统,索取、利用、建设应相互协调。关注自然承载能力和限度空间,关切自然休养生息、元气复苏、资源再生内在调适规律,注重对自然获取和给予的平衡。
(三)敬畏社会是道德敬畏的归宿向度
敬畏生命和敬畏自然的实践与度量最终要回到人们的社会生活去评判和把握。敬畏社会,就是要使每一个社会生活的主体都应尊崇规则、敬重规制、坚守内有的道德精神,让社会生活的每一个环节都良性协调运行。
首先,在政治生活中践履道德敬畏。政治是社会生活的主导力量和制度保障。没有政治的生活是没有保障的生活,没有政治支持的生活是没有安全的生活。在政治生活中践履道德敬畏,就是要在政治运行与实践活动中强化敬畏意识,要在实践中敬畏权力、敬畏法治、敬畏人民。
权力是政治运行的核心,尊重和敬守权力的规制和伦理是政治运行的内在评判。行使权力要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8]147,心有规矩,行有底线,切实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法治是政治运行的方略,敬畏法律是法治实效的根本向度。唤醒法治主体的道德敬畏之心,让立法主体敬畏神圣,凝聚规矩意识;执法主体忠于法律,捍卫法律尊严;司法主体信仰法律,秉公司法,维护社会公正;社会主体敬畏法治,谨遵法制,自觉践履法律权威,这样才能保证法治实施的社会效度和支持与认同。人民是政治运行的归宿。政治行动的逻辑目的和归宿都是为了人民,即为了人民的权利实现而努力奋斗。敬畏人民的根本就是真切践行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以及“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路线。要重视民众,关心民众,尊重人民的尊严和感情,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执政为民,真正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情为民所系。
其次,在经济生活中的道德敬畏。经济是社会生活的基础和根本。在经济生活中践履道德敬畏,就是在敬畏生命的基础上,遵循市场发展的客观规律,敬畏市场伦理精神和道德规范。
要敬畏市场伦理精神。自由自主、平等互惠、竞争进取,是市场品格的基本价值精神。每一位经济活动主体应该把这种精神内化于心,心守敬畏,外化于行,遵规循距,而不是在自我利益中走向异化,甚至肆意背离正常市场伦理。要敬畏商业道德。“商业道德”作为一种道德行为,是一种客观经济活动伦理秩序,敬畏商业道德是经济活动主体对于客观经济秩序的遵守。作为经济活动内在道义美德的商业道德精神,则是在这种客观经济秩序基础之上所养成的一种德性,且这种德性精神也只有在这种客观经济秩序基础之上才能获得稳固根基。因此,经济活动主体应修为自我道义操守,练就良性道德品质,建构经济实践的心性秩序,谨遵商业道德,积极引领社会生活的经济德性。
第三,在文化生活中的道德敬畏。文化是社会生活的精神基础和发展动力。文化的精神基础和动力,其核心是道德及其价值精神。文化生活中的道德敬畏,就是文化活动的主体在实践活动中要有敬畏之心、道德责任和历史担当。要尊重历史和历史文化,要把优秀的传统文化精神传承好、弘扬好,永葆国家和民族的精神命脉及独特精神魅力。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造导向,贴近人民、贴近生活、贴近现实的优秀文艺作品,弘扬社会正能量,赞美真善美,讴歌高雅情趣,彰扬美好精神追求,为社会生活引领积极的精神导向。要坚持社会主流,唱响主旋律,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舆论媒体、在网络生态、在哲学社会科学领域、在家庭环境等,彰扬积极的力量,培育社会积极向上的精神和价值取向,引导社会文化自信,培植并内化社会共有的理想信念,塑造国家和民族复兴的精神动力和道德根基。
三、培育道德敬畏的实践方式
培育和践履道德敬畏,就是要在自我内心中建构一条自我遵循的心性秩序,在行为认知、选择、践行中作为自我的行为准则和价值操守,这需要个人的主观努力,社会环境积极促成,制法协调为保障。
(一)反思自悟,提高道德认知
在理性反思中养成道德敬畏。道德是人的存在方式,是人的内在规定性,这是人的标识性属性,是人性内涵存在的标志。看一个人是否配做一个人,就在于看其是否有道德。而人的这种所谓配做与否,又不是抽象的,它通过诸多日常生活具体领域具象化,使所谓政治、经济、社会……,成为人的政治、经济、社会……,而不是成为纯粹的生物性冲动[9]14。这种超越性特质,成为人的理性实践,其内涵了人所特有的价值精神,即实践理性。道德作为实践理性是人内有应然的存在方式,标识了人之为人的恰当性证明,是以反思性和评价性反映和把握世界的精神性存在。这种理性反思性的存在是人的“应当”或“应然”性存在,具有可公度性。其反思和评判的维度有两个,一是人作为社会集体或共同体的存在,所指示的是社会应当具有何种伦理关系、伦理规范、伦理秩序,其反思和评价的是存在秩序、规范、关系及其合理性。作为单个人的“应然”存在,所指示的是个人应当具有何种品质美德,做一个什么样的人,其反思和评价的是个人人生存在的意义、价值与生活方式。这两个维度都表明,人的存在方式,不管是集合体还是个体,都应有行为遵循和价值操守,都应有尊崇和敬畏之存在。因此,道德是人的理性反思和评价的精神反映。彰扬道德敬畏的生活方式,在实践中强化敬畏生命、敬畏自然、敬畏社会,其本质上是对人自有内在本质规定性的理性反思和评价,是人对自我“应然”存在的智慧选择。一个人失去了反思能力,就是失去了应有的理性精神,道德的存在将随之脱离,也谈不上道德的选择和道德敬畏。
(二)荡涤社风,純化道德环境
人总是在一定的环境中生存与立足,人的实践活动也总是在一定环境条件下展开的。爱尔维修认为“人是环境的产物”,“有什么样的社会环境,就会形成什么样的人,只有在一个理想的社会里,才能形成得到正确的个人利益和有道德的人”[10]281。“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外围的社会风尚如何,直接关涉到主体的道德认知水平与能力,毫无疑问,道德敬畏的践履能力与客观的社会环境风俗具有正相关系,在道德权威消解,道德影响力式微的环境里,道德敬畏之心的存在必然消失殆尽。因此,扫除社会风尚之污垢,清洁社会道德生发之源,彰显社会道德影响力,塑造良性社会风俗,是主体道德敬畏育化和践履的社会根基。
政党要从自我形象上树立亲民本色,维护党执政的道德形象,积极引导社会道德敬畏。政府应依德行事、遵德而为,塑造社会良心的象征和典范,建构道德政府,积极促成社会道德敬畏。要清新民风,积极淳化社会道德敬畏。“一个腐败的社会所能提供的榜样,只适于腐化心灵和精神。”[11]94好的社会风俗可以改变一个人身上原有的不好的判断与观念,坏的社会风俗则可以泯灭一个人身上原有的好的道德认知与观念。“我们的行为好或坏,永远取决于那些由我们自己造成或者由别人给予我们的观念的真或假。”[11]95淳化社会道德敬畏,应回归正确的道德教育与传播手段和方式。要在家庭、学校、社会教育载体中推进道德叙事的内化教育、道德知识的学习与锻炼、道德情境角色体验、道德生活实践感悟以及道德榜样宣传与示范等方式或手段,教化敬畏之心,培育敬畏之行。要善于利用现代媒介与虚拟终端,通过个人、组织、大众的方式进行道德传播与渗透,传播真实的道德事件、扬善抑恶的价值取向,维护社会的公序良俗,提升人们的道德境界,激发社会道德情感,培养社会道德敬畏行为。
(三)制法并惩,教化道德情感
培育道德敬畏,除了应有良性的社会环境教化外,制度规范和法治引领是根本保障。因此,严格的制度规范和严厉的法治惩处,是塑造和维护社会道德权威的根本,德威张显、律令高压,人们内心中的敬畏、戒惧之心就会得到强化和锤炼。
完善制度管治,强化制度敬畏。好的制度使坏人难以做坏事,坏的制度使好人难以做好事。用制度管人和管事,是现代社会管理与服务的根本手段,也是管理成效最好,成本最低的方式。创设制度管治社会生活中的失德、败德、失范等行为,用制度的伦理规制规范社会生活,使社会回归敬畏、戒惧之心,这是现代治理体系内有之道。基于以德治国和依法治国的治理方略,建立国家性的伦理道德委员会制度,管治社会生活中的道德问题。这种思维创设,对于政治主体的心性秩序建构,具有积极性的引导作用,同时对于政治生活领域中进行反腐倡廉建设具有一定意义。
同时,创设道德法庭,借鉴法治的运作方式,对社会道德危害程度与社会风俗伤害等级予以评议与评判。而且其裁量或评定的惩戒等级应具有一定的公共约束性和惩戒性。通过公共媒体的力量,在法律的原则下进行社会舆论的道德谴责和劝诫,让违德败德之人内化深刻教训,强化其立德、遵德、敬德的意识,培育社会道德敬畏之心。
严厉法治惩戒,强化道德权威意识。道德是软性约束力,是人的自觉、自约的达成。道德敬畏是内在心性秩序的自我约法和建构,靠的是自律和精神规约。在人性弱点和缺陷的作祟下,具有不可靠性,因而,需要一种刚性约束力量来维系和支持,这就是法治。培育社会道德敬畏,需要社会道德权威的树立,这需要社会法治的强力惩戒力量的积极跟进与推动。
推进道德立法,实现以法育德。道德敬畏是内在的信仰和精神守则,需要教育,需要教化。在公共利益以及与民生关涉密切的规范与制度实行道德立法,用法制的形式定义道德的内容和意义。要加强执法力度,严厉惩处违德、败德行为,让违法违德行为付出沉重代价和巨大成本,让其吸取深刻教训,唤醒社会敬畏与戒惧之心。惩恶扬善,彰扬社会美德风尚,保障道德勇气和道德冲动的正常表达,保障社会道德敬畏的自觉践履。通过法治的方式,培育守法意识,刻化立德、守德、敬德的印象,建立起对社会公共利益、行为规范的尊重与敬畏,锻铸出自制、自律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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