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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代节日数量探析

2019-12-27

文化学刊 2019年6期
关键词:初学寒食

李 臻

唐代的节日数量众多,节俗活动也相当丰富,节日在唐人的日常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当时的文人除将节日入诗入文外,还编纂时令书籍、或在综合类书籍中编辑岁时节日相关内容。其中虞世南(558-638)的《北堂书钞》、欧阳询(557-641)的《艺文类聚》、白居易(772-846)的《白孔六帖》、徐坚(660-729)的《初学记》、韩鄂(唐末五代时人)的《四时纂要》和《岁华纪丽》[注]《四库全书》卷137子部47中,记录的《岁华纪丽》卷4(内府藏本)中说到:“鄂安得引二人之书?至中引《四时纂要》一条,考之《唐志》,是书即鄂所作。鄂又何至自引己作?况鄂既唐人,不应称唐玄宗及唐时,均属疑窦。曾所云云,正未可据为定论也。”由此看出,《岁华纪丽》的作者是有很大争议的,但从这段话中看出两个重要提示:一是《岁华纪丽》为唐代所作,第二是《岁华纪丽》在《四时纂要》之后写出。,都是当时的代表性书籍,记载了许多节日相关内容。通过对《艺文类聚》《北堂书钞》《初学记》《四时纂要校释》《岁华纪丽》这五部古籍进行整理分析,可将唐代节日总结为元日(正元)、人日、祖日、上元(正月十五)、晦日、中和节、二月八日、社日(包括春社和秋社)、上巳(三月三日)、寒食、清明、四月八日、端午(五月五日)、伏日、七夕(七月七日)、中元(七月十五日)、重阳(九月九日)、春分、秋分、夏至、冬至、腊、膢、小岁会、岁除等25个节日。

现代汉唐史专家张泽咸《唐代的节日》一文涉及了共20个节日,列举了诞节、佛日、道日、元日、人日、上元、中和节、社日、寒食、清明、上巳、端午节、七夕、中元节、中秋节、重阳节、除夕等17个节日[1]。山东大学的张勃在《唐代节日研究》[2]一文中也对唐代节日的数量做了总结,据作者掌握的资料,唐代有30个节日,但在文中只对23个节日作了节俗列举,其他节日并未说明。

张泽咸和张勃都整理总结了唐代的节日,但从其参考典籍可以发现,二人并未将《北堂书钞》划入研究范围,原因可能是《北堂书钞》在成书的时间上存有争议。很多学者认为,该书是虞世南在隋代任秘书郎时所著,属于隋代末期的著作,在研究唐代的岁时内容时不具代表性,但从《北堂书钞》对“忠”“坚”“广”等字的改避,以及《隋书·经籍志》的记录均可知《北堂书钞》虽作于隋,但至唐初才完成,且《北堂书钞》在唐代影响深远。《四库全书总目提要》中有这样的记录:“(《岁华纪丽》)以四时节侯分门隶事,各编为骈句。略如《北堂书钞》《六帖》之体。”[3]说明《北堂书钞》对《岁华纪丽》等书的编纂分类有很大影响。另外,《北堂书钞》的岁时内容经常被引用到唐代的岁时典籍中,其中记录的很多节日及节俗也持续至唐代。因此,笔者认为,应将《北堂书钞》也列入唐代节日的数量研究中。

通过对岁时文献的整理可知,共有25个唐代节日,再加上张泽咸提到的“耗磨节”“佛日”“降圣节”“立春”“中秋节”“诞节”,共计31个节日,但这里还存在几个问题:一是《北堂书钞》中提到的“膢”和立秋是否为同一个节日;二是“清明”和“八月十五”是否在唐代已经成为独立的节日;三是“诞节”到底是什么样的节日,各个不同日期的诞节能否视作一个节日。为了明确唐代节日的数量,需要对这些问题作详细探讨。

一、“膢”与立秋

要弄清楚“膢”和立秋是否是同一个节日,就必须对“膢”的时间进行确定。《北堂书钞》中记录“膢”的节俗内容为“斩牲以荐陵庙”和“尝新”,但在校注中却给出两个不同的时间,分别是“立秋之日”和“十二月”。

虽然《北堂书钞》中没有说明“膢”的具体时间,但在清代官修的大型类书《渊鉴类函》中将“武帝令天下膢五日,蔡邕曰:‘貙兽常以立秋日还食,母猛虫搏挚玉者,亦以此日出猎,还以祭宗庙。’”“楚俗常以十二月祭饮食。”以及“尝新始杀也。食新曰貙膢。”等记录归到了岁时部的“立秋”条目之下。同时,补充了“申屠建等与御史大夫隗嚣合谋,欲以立秋日貙膢时,俱成前计”“貙以立秋日祭兽,王者亦以此日猎兽,祭宗庙。冀州北方八月朔作饮食为貙,其俗曰膢臈。”[4]两条记录。

这些记录说明:楚地的旧俗中,膢的祭祀在12月;“冀州[注]冀州:上古时期,黄帝划分州,冀为九州之一,现河北一带,是华北平原的腹地。北方”膢在8月朔;但汉代以后作为“貙膢之礼”,已经将它统一归到立秋的节俗中。所以我们可以认为“膢”和立秋就是同一个节日。

二、寒食与清明

将寒食和清明放在一起来分析是因为在唐代,具体说应该是唐中后期以后,清明节已开始独立成为节日,并且在节俗方面和寒食慢慢开始合流。

除《北堂书钞》中没有“寒食”的记录以外,《艺文类聚》《初学记》《白孔六帖》《岁华纪丽》中都有“寒食”的标题,对“清明”却只字未提,主要是因为作为二十四节气之一的清明虽然早在汉代以前就出现了[5],但是作为节气和作为节日的清明毕竟是有所不同的,作为节日来说,它一直到唐初都还没有形成。

624年成书的《初学记》中[6]并未将“清明”记载为独立节日,只是在“寒食”的序中出现了对“清明”的简单描述,即“按历合在清明前二日亦有去冬至一百六日”,但从节日的标准来讲,必须拥有自己的节俗才能真正称为节日,此时还没有“清明”相关节俗活动的记载,说明“清明”还未转型成为节日。唐中后期的《白孔六帖》[7]对“寒食”的记载明显增多,最应引起注意的是,“寒食”的标题下写着“清明附”。这里就有一个疑问:此时“清明”已经转型为独立的节日,还是说“清明”和“寒食”的关系就如《中国传统节日文化》中所说,“寒食与清明并提也说明社会上有了以清明为节的意识,但它并不独立,只是意味着清明是寒食节中重要的一天而已”[8]?

笔者倾向于第一种观点。《白孔六帖》中记载“清明”的内容有“清明三月之节日在娄,桐始华”“十年蹴鞠万里秋千”“几年逢熟食”“綵绳拂花去轻毬度阁来”等,记载了“斗鸡戏”“拔河之戏”“进火”“酴醿酒”等节俗。以上记录可以明确,清明是三月的节日,并有了自己的节俗,如“拔河”“进(改)火”等,说明它已不再是寒食节的一部分,而是具有了独立节日的性质。

笔者认为,将“寒食”和“清明”放在一起记录只是节俗合流的原因,这两个节日由于时间相近,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节俗出现了混合甚至是调换现象。比如:“寒食”的节俗曾包括“秋千”“蹴鞠”“斗鸡”等,但在唐后期,这些都成为了清明的节俗并广为流传。当然并不是所有唐人都认为清明已从寒食中独立出来成立节日。比如:唐末的《岁华纪丽》仍然没有清明的任何记录。一个节日的独立和形成,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需要很长时间,但我们仍可以从文献中定论:清明作为节日存在和被记录是从唐中后期开始的。

三、中秋

关于中秋节形成的时间,今人主要有两种观点:一种认为中秋节形成于唐代,此说以张泽咸、李斌城、吴玉贵等为代表;另一种认为中秋起源于宋代,此说以尚秉和、周一良、萧放、朱红、刘德增等为代表,他们认为中国人在唐以前以及唐代根本不过中秋节。

笔者从岁时文献的角度出发,在此认同后一种观点。唐代最有代表性的岁时文献《北堂书钞》《艺文类聚》《初学记》《岁华纪丽》《白孔六帖》基本都没有对八月十五日的记录,说明当时“八月十五”并没有作为节日被纳入其中,“八月十五”在唐代已成为节日缺乏文献依据。

另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唐代的官假来推断。日本学者丸山裕美子曾在《唐宋假制度的变迁——兼论“令”和“格赦”》[9]一文中以表格的形式呈现了唐宋时节假制度的变迁,整理唐代节日的部分发现,唐代风气开放、娱乐发达,重要节日基本都会有假日用以全民庆祝,而八月十五并不在列。

四、诞节

诞节其实并不是指某个具体日期的节日,而是对皇帝诞辰作为全国节日的总称,唐代的诞节数量众多,名称也各不相同。关于诞节的始设,李元素在《请禁以降诞日为节假奏》中引“太常博士王涇奏:‘按《礼经》及历代典故,并无降诞日为节假之说。惟国朝开元十七年(729),左丞相源乾曜以八月五日是元宗降诞之辰,请以此日为千秋节,休假一日,群臣因献甘露万岁酌酒,士庶村社宴乐,由是天下以为常。’”[10]。《封氏闻见记》卷四“降诞”条中引颜真卿奏亦云:“《礼经》及历代帝王无降诞日,惟开元中始为之。”[11]宋人洪迈也认为:“诞节之制,起于明皇,令下宴集休假三日,肃宗亦然。”[12]由此可见,诞节之设始于唐玄宗,后来的皇帝纷纷效仿。唐代诞节虽多,活动内容也稍有不同,如穆宗时代奉和皇太后的生辰也成为诞节,但基本上仍以唐玄宗颁布的规定和内容为主,因此,笔者认为诞节完全可以视为一个节日。

五、结语

在唐代,诞节可以归为一个节日,和清明一样有自己的节俗和假日,已经成为独立节日,而八月十五在当时还未完成转型成为节日,因此,唐代节日的数量为29个较为准确,分别为:元日、人日、祖日、上元、耗磨节、晦日、中和节、二月八日、降圣节、社日(包括春社和秋社)、上巳、寒食、清明、佛日、端午、伏日、七夕、中元、重阳、立春、春分、秋分、夏至、冬至、腊、膢、小岁会、岁除和诞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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