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青少年犯罪的原因及预防
——基于小学生肢解同窗案引发的思考
2019-12-27黄金蓉
黄金蓉
一、案情简介
2018年10月13日,新浪微博发布消息称:13岁的周某在南丹县里湖瑶族乡仁广小学读书,与覃某是同班同学。覃某嫉妒同学们喜欢同周某玩耍,并对于议论她长得胖、不及周某漂亮怀恨在心。2012年4月10日傍晚,覃某约周某到自家玩耍,趁周某低头玩手机时,用木凳砸向周某头部致其晕倒。因害怕周某醒后将此事告诉老师和家长,便从家中找来菜刀、啤酒瓶等凶器,对周某行凶,至其当场死亡。后覃某还将周某头颅、手臂砍断,装进塑料袋,并清理案发现场,手段极其残忍。
二、青少年犯罪原因
对于青少年犯罪已经从“热点问题”逐步向“社会问题”转化。要想使这一问题得到良好的解决,必须牢牢把握青少年思想动态、深入分析导致青少年走上犯罪道路的原因,从根源上预防青少年犯罪。
(一)个人主观原因
青少年犯罪主要包括内因和外因两个方面。内因方面,从青少年自身出发,他们是一个心智尚未成熟,抗压、抗干扰能力都极低的弱势群体。这一特点导致他们难以对外界事物产生明确的分辨,极易受到影响,甚至盲目追随[1]。加之尚未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幼稚的心理或者是未得到满足的不合理需求以及淡薄的法治观念等等一系列综合因素,使青少年一旦受到外界影响,行为难以预测。
(二)家庭原因
父母的言行是孩子接触到的最初教育,这对孩子今后“三观”的形成起到奠基式的意义,而家庭教育的缺失是子女形成不良个性和习惯的基础,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一是父母文化水平有限,教育孩子不注重方法,每当问题出现只是一味打骂,没有平等关系的说服教育,让孩子长期处在担心和恐惧中,从而产生了逆反心理;二是父母对子女丧失信心,或许是因为孩子的几次小调皮和恶作剧,再或者是几次不理想的考试成绩让父母认为孩子没有天赋、不是学习的料,导致父母对孩子感到失望,放任自流;三是父母离异孩子无人看管,夫妻双方只顾着赌气无暇顾及或根本不顾及孩子的感受,使孩子在心理上产生巨大的变化无法及时得到疏导,逐步自我放弃,以致最后混迹社会;四是父母自身行为不端直接影响孩子,使之效仿,小偷小摸、打架斗殴还理直气壮,且不以为然。
(三)学校教育原因
随着年龄的增长,孩子们会逐渐离开父母,步入校园,开启一个崭新的人生阶段。学校的教育方法、教育理念对孩子来说都是养成良好习惯、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2]。教学理念及教育方法是否得当是衡量一个学校综合水平的重中之重,也是青少年积累知识、塑造品格的关键一环。目前,学校教育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升学率至上的理念
随着社会的发展,培养孩子全方位发展的观念已深入家长的内心,家长在对孩子学校的选择上也是拼尽全力,无论家长还是学校,最看重的都是升学率。各个学校为了提高自己的办学水平一味追求升学率,忽视了素质教育。一方面,让孩子背负着巨大的学业压力无法喘息;另一方面,没有及时的心理疏导,使孩子在高强度的压力下很容易产生心理问题,以至于作出不端行为。
2.法治教育流于形式
家长和学校都一味追求孩子的学习成绩,认为成绩才是硬道理,把大部分时间投入到数语外的教学和答疑之中,而忽略了对青少年道德与法治教育。甚至很多青少年并不知道哪些是违法行为,他们往往对自己的行为缺乏正确的认识,没有评判标准,认为这些都是小事儿,压根没有和犯罪联系起来。学校法治教育流于形式,只是一味地喊口号“传达精神”,并没有真正落到实处。
(四)社会文化原因
近几年来,我国涉黑案件发生较为频繁,这些案件通常都有较为稳定的组织,以暴力和威胁手段欺压群众。媒体对此类案件的报道在作案手段和造成的恶劣影响方面都较为具体,其出发点是以此为例,给人们以教育警示,培养法治观念,但过于细致的描述,使一些青少年纷纷效仿,讲哥们儿义气,跪拜结盟,拉帮结派,影响恶劣。对于这类盲目效仿,随着年龄的增长极易发展成为黑社会势力,害人害己。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在新形势下,青少年身处复杂的环境中,这就使得预防青少年犯罪成为一项社会系统工程,需要调动各种资源形成合力,健全预防措施进而形成防护网。
(一)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
我国当代青少年心理和生理成熟年龄较之前普遍提高。为此,无论是对青少年的是非辨别教育还是法治宣传教育都要相应提前,以适应当代青少年发展现状。其一,树立是非观,对于原则性问题,家长要坚决且明确地表态,让青少年知道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其二,培养辨别是非的能力,这种能力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家长通过数次的引导与协同判断逐步形成,使青少年在是非问题面前能够独立分析,最终作出正确的判断。其三,离婚率的升高带来单亲儿童的同比增长,家庭变故对青少年的影响几乎是不可逆的。对此,要加强对单亲家庭青少年的心理疏导,防止青少年因家庭变故导致心理失衡。
(二)重视家庭教育的作用
近年来,校园暴力事件屡屡发生,大部分被暴力的青少年回到家里不敢告诉家长,直到家长发现才懦懦地说一句:“他说告诉老师和家长就还打我。”对于此类现象,笔者认为,这不仅仅是孩子担心再次被暴力,更重要的是家庭关爱的缺失。对于青少年家庭教育,首先,家长应该进行一种“爱的认知教育”,首先让孩子知道并坚信无论何时,父母永远会保护自己、爱自己,以此为基点,逐步建立起与孩子沟通和信任的桥梁。其次,亲密关系之间的沟通总是最能深入孩子内心的,只要家长对孩子耐心些、细心些,上学、放学路上与孩子的闲聊都可以成为每天的亲子时间。最后,任何一次德育教育都要与青少年建立平等有效的沟通,说一万遍让孩子去看书,不如自己先拿起书,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带动孩子。
(三)学校加强对青少年的心理建设和法治教育
对心智成熟程度普遍较低的青少年来说,急于成熟和独立使他们很容易产生模仿的心理。面对孩子们心理和生理上的各种变化,学校应考虑到以下两点[3]。其一,素质教育仍然是现阶段我国教育体制改革的重中之重。除去升学率这一因素,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是当代教育中的另一重要任务。对此,学校除了配备专职的心理健康教师,还应当配备专职的法律常识教师。一方面,通过心理教师来对青少年的心理健康进行积极的引导教育和问题疏导;另一方面,通过法律常识教师对青少年进行必要的法律知识教育,使青少年了解法律的制约和制裁效力,知法、懂法、守法。其二,学校和教师应引导青少年积极参加夏令营、献爱心等类似的公益活动。这样既满足了孩子想独立动手、团体协作的愿望,又在活动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对青少年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进行了积极的引导,使青少年具备一定的抗压和克服困难的能力,培养坚强的意志力。
(四)发挥社会对青少年教育的作用
青少年的发展程度直接关乎社会乃至民族的发展前景,仅仅依靠家庭和学校力量是微薄的,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为青少年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社会应与学校、家长联合起来,共同促进青少年身心健康发展。
1.加强法治宣传教育
政府要运用好新媒体这一流行宣传方式,通过建立公众平台,以每日推送的形式,将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案例以及相关法律知识整理完善、搭配图片形成推文,通过这一方式随时随地引导青少年学会正确地化解矛盾,理性解决问题,树立法治意识,必要时要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4],但由于青少年身心尚未成熟,心理承受能力较低。对于推送文章的配图选择以及涉及刑事案件的案例描述要极为谨慎,图片不得过于血腥,刑事案件作案手段的描写也不得过于细致,避免青少年难以接受或者产生效仿之心。公众平台的建立既顺应社会发展对法治宣传的要求,又让法治教育润物细无声地深入青少年内心,使青少年走近法律,了解法律,从而提升道德品质,坚守底线。
2.净化娱乐场所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娱乐活动也变得多样化。而青少年还处在身心尚未完全成熟的阶段,辨别是非的能力较差,很容易受到外界的干扰随波逐流,甚至为了标榜自我而效仿一些社会青年的所作所为,出入歌厅、网吧、酒吧等娱乐场所。可见,娱乐场所的环境与青少年的发展息息相关。在禁止青少年出入娱乐场所之余,政府首先要对娱乐场所的经营者进行思想和法治教育,使经营者转变思想,清楚责任,一改利欲熏心、金钱至上的经营理念。其次,要加大对娱乐场所的整顿力度,不定期抽查、突击检查等,严肃娱乐风气。最后,加大对娱乐场所的监督力度,鼓励居民举报,使娱乐场所在严格的监督下自我约束,为共同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健康的娱乐风气承担责任,作出贡献。
四、结语
党的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亲切关怀青少年健康成长[5],因此,在新形势下,分析青少年犯罪原因,积极寻找预防和补救措施,不仅是道德和社会的要求,更是关乎国家命运和民族希望的一项伟大事业,我们必须给予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