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马迁孝道思想探源
2019-12-27王麦巧
王 麦 巧
(渭南师范学院 人文学院,陕西 渭南 714099)
司马迁不仅是历史学家,而且是思想家。作为思想家,他认为孝道思想体现在三个方面:孝道是调整家庭关系的伦理规范,孝道是协调社会关系的原则,孝道是治理国家的政治思想。司马迁的孝道思想吸收了先秦孝道思想的精华,又受到了汉代“以孝治天下” 政治思想的影响,家庭环境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他,为其孝道思想的形成奠定了基石。
一、先秦孝道思想的影响是司马迁孝道思想形成的道德基础
先秦孝道思想的产生、发展经历了以下五个阶段:原始社会,孝意识萌芽;夏商时期,善事父母的孝观念产生,内容主要是事“死”;西周时期,孝道思想宗教伦理化,事“死”的同时,产生了事“生”的观念;春秋战国时期,事“生”成为主流,以孔子为代表对西周孝道观念重构;西汉时期,儒道思想进一步丰富、完善。
孝指善事父母,父母血缘关系的确立是孝道思想产生的前提条件。前氏族公社时期,婚姻形式为杂乱婚制,没有父母、兄弟、姊妹,当然也就没有孝道观念。母系氏族公社时期,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婚姻首先排除了祖辈和子孙之间、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婚配关系,形成了血缘群婚的形式,即同一群体同一辈分的男女互为夫妻,不同辈分之间不允许存在两性关系。群婚的高级发展阶段是族外婚,族外婚排除了兄弟与姐妹之间的婚配。孩子出生后,由女方所在的氏族抚养,因此,孩子只知其母,不知其父。那么,生命到底是怎么降生的?人们开始探寻生命之源,产生了最早的生殖崇拜。相传夏的祖先是鲧,鲧“妻修己,见流星贯昴,梦接意感,又吞神珠薏苡,胸坼而生禹”(《史记·夏本纪》,《正义》引《帝王纪》)修己做梦之后又“吞神珠薏苡”而生禹,而不是和鲧婚配所生。殷商的祖先是契,其母简狄感玄鸟而生契。周的祖先弃也是一位知其母不知其父的人物。《周本纪》记载:“周后稷,名弃。其母有邰氏女,曰姜原。姜原为帝喾元妃。姜原出野,见巨人迹。心忻然悦。欲践之,践之而身动如孕者。居期而生子。”[1]111孙作云考证认为“巨人迹”就是“熊迹”。夏、商、周先祖感生的神话反映了原始人的生殖崇拜意识。但是受生产水平和认识水平的限制,人们“往往把某种动、植物视为自己的亲族或祖先,所以母系氏族公社的生殖崇拜初期往往表现为图腾崇拜”[2]11。由此看来,夏的图腾崇拜就是“神珠薏苡”,殷商的图腾崇拜就是玄鸟,周的图腾崇拜就是熊。当古人了解男女交媾的奥秘后,生殖崇拜就逐渐脱离了图腾崇拜,而以生殖器崇拜为重点。母系氏族公社时期,生殖器崇拜为女阴,以“妣”字为例,郭沫若在《释祖妣》一文中考证,甲骨文中“妣”(匕)乃是“牝牡之初字”,《说文解字》云:“牝,畜母也,从牛匕身。”也就是说,“妣”为女阴的象形字。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男子取代了妇女在生产领域中的主导地位,他们在家庭中的经济地位随之提高,世系随父系计算,人类进入父系氏族公社。父系氏族公社,男子成为家庭和社会的主宰,财产继承制度也随之发生变化。子女不再属于母系家族,而成为父系家族的成员,是父亲财产的继承者。世系的变化带来了家庭结构的变化,女子嫁到男方家,就意味着对偶家庭向一夫一妻制家庭的转变。一夫一妻制的建立,确定了子女与父亲之间的血缘关系,从而保证了“肥水不流外人田”。个体家庭生产形成之后,原始初民认为男子才是创造生命的主宰,故出现了男根崇拜。在龙山文化和齐家文化的遗址里,发现了象征生殖繁衍之神的陶祖和石祖。当人类把崇拜的对象转移到男性身上时,说明人类已经认识到自身的力量,由对“物”的崇拜转移到人自身,于是,父系氏族公社的男性英雄理所当然地成为崇拜对象。这些男性英雄一般往往是氏族的首领或始祖,有着非凡的壮举,为发展部落、征服大自然、改善人类生活而做出了杰出贡献,如黄帝、炎帝。相传尧、舜、禹、皋陶等均是黄帝的后裔,因此,黄帝被奉为中华民族的共同始祖。
祖先崇拜的对象,因为时间的不同,有很多不同的类型。最早的祖先崇拜的对象是同族的死者,内容有二:一是生命的繁衍。祖先给了子孙生命,子孙有责任和义务把生命延续下去。祭祀祖先,首要的是延续生物性的生命,唯有血统关系不断,才能在祖先追念中获得不朽。所谓“不孝有三,无后最大”说的即这个意思。二是以祭祀祖先为代表的尊祖敬老意识,通过祭祖一方面加强血缘观念,提高氏族的凝聚力,保佑氏族繁荣与绵延;另一方面表达对祖辈的感恩之情,既包括氏族共同的祖先,也包括父母在内的长辈。长辈养育了我们,在种植、收获、狩猎各方面又富有经验,对养育之恩的回报、对经验的崇拜产生了敬老意识。当个体家庭出现之后,祖先崇拜的对象由氏族的长者变成了父母。
夏商时期,比较稳定的个体血缘家庭已经确立,在个体家庭中,最基本、最核心的家庭成员就是父母与子女,父母给了子女生命,并抚养子女长大,子女奉养父母。父母与子女之间权利与义务的形成表明“善事父母”的孝道思想已经萌芽,只不过此时的“孝”还是基于血缘的亲亲之情,而非后世的道德伦理观念。对祖先的祭祀是夏商时期孝道的主要内容和形式。夏商时期的祖先祭祀重点是祭拜君王的祖先,《礼记·祭法》说:“有虞氏禘黄帝而郊喾,祖颛顼而宗尧;夏后氏亦禘黄帝而郊鲧,祖颛顼而宗禹;殷人禘喾而郊冥,祖契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3]1587这就是家天下的政治在祖先崇拜上的反映。
西周时期,孝道有两方面内容:一是孝“死”,一是孝“生”。孝“死”对象是指祖先和死去的父母,祭祖是为了通过对共同祖先的“享孝”“追孝”达到团结诸侯的目的,祭祀故母是为了表达“慎终追远”之情,其行为方式都是举行“享孝祖考的宗教活动”。孝“生”的对象是父母和没有血缘关系的老人,善事父母的孝道观念与西周个体家庭经济的发展有关。在一夫一妻及其子女构成的个体家庭中,人与人之间的亲属血缘关系更加明确,子女与父母的亲情和义务也就明确起来了,从西周开始,孝逐渐成为宗族内子孙对直系父祖表达亲情和履行义务的一种观念。《尚书·周书·酒诰》的“肇牵车牛远服贾,用孝养厥父母”话,反映了善事父母的孝道观念。在周代,孝“生”还包括父母之外的宗族老人,甚至包括没有血缘关系的异族老人,这种敬老、养老更多地注重其道德教化功能,具有鲜明的礼仪化倾向。
春秋战国时期,是社会深刻变革的时期,社会经济关系的变化引起宗法制的解体,周王室衰微,大国争霸,士族崛起,百家争鸣。伴随着宗法制的解体,传统孝道观念开始动摇和演变:第一,个体小家庭逐渐摆脱了宗族的束缚,成为独立的生产、生活单位。男子在家庭中有控制权、支配权、组织管理权等,是家庭的绝对主宰者。父权提高后,以“孝死”为核心的祀祭祖先的孝道观念发生变化,虽然新的贵族、列侯仍然要祭祖以增强凝聚力,但是祭祀对象已不再是周王室的祖先,多是从自身的角度出发祭祀自己的祖先,即“用孝用享,于我皇祖、文考”。因此,战国时期,不祭大宗的现象有之,但对已故的父母一定要“修宗庙,敬祀事,教民追孝也”。第二,随着理性的觉醒和人文的发扬,人们不再畏惧鬼神,并与之斗争,在这种积极向上的精神影响下,“追孝”的观念也日益淡漠。这种理性化的祭祖观念后被儒家吸收,成为儒家孝道思想的一个重要方面。第三,“孝养”的观念替代了“追孝”。战国时期,家庭形态以父母、子女为主的小型家庭为基本形式,不管是劳动生产,还是日常生活都以家庭为单位,子女在生活上照顾父母,在精神上满足父母,在志向上竭尽所能助其达成,这就是孝养。孔子把孝养解释为养、敬、以色侍亲、谏亲、子承父道等,使孝道形成了一套完整的学说体系。孔子的弟子曾参不仅继承和发展了孔子的孝道思想,而且还身体力行,把思想和践行结合起来。曾参的孝道以侍亲忠君为核心,将孝于父母、治理家庭的个人行为与治国为政联系起来,把孝道全面泛化;曾参还把忠纳入孝的范畴,使孝道与忠君融合为一体。孟子提出性善论,进一步完善了儒家孝道的哲学基础,亲亲原则的建立,使孝悌成为五伦的核心。荀子提出性恶论,其思想核心是“礼”,孝源于礼,主张君恩大于父恩。孝养观念的形成跟政府的引导不无关系,战国时期,个体小家庭是国家直接控制的“编户”,“编户”的稳定直接关系到国家的稳定,政府为了维护社会稳定,提倡孝道,通过孝顺父母来影响社会风气,使孝成为人人遵守的行动规范。
综上可知,孝道观念起源于原始社会,夏、商时期发展成为以祭祀祖先为主要内容的孝道,西周时期孝道伦理政治化,春秋战国时期,孝道观念演变为以“善事父母”为核心的伦理道德观念,并且把孝与仁、忠、礼等结合起来,成为封建社会维系家庭关系的道德准则,为后世统治者以孝治理天下提供了思想基础,这也是司马迁孝道思想形成的道德基础。在《史记》中,司马迁以夏、商、周先祖感生的神话反映了原始人的生殖崇拜意识,通过对夏、商、周祭祀的追溯再现了祖先崇拜意识,用舜、郑庄公、聂政、孝文帝、万石君等人孝亲、敬亲的故事阐述了“善事父母”的孝道观念,如此种种,都是司马迁对先秦孝道思想继承的结果。
二、汉代“以孝治天下”的治国理念是司马迁孝道思想形成的社会基础
汉统一天下后,对孝文化推崇备至,提出“以孝治天下”的治国方针,“使原本只属于宗法伦理的孝道走进了国家政治、社会和文化生活中,成为一种泛道德观念的社会伦理和政治伦理,进而形成了颇具特色的孝治文化”[4]58。汉代的孝治文化有两方面,一是家国同构,即家庭、家族、国家在组织结构方面具有共性,家是小国,国是大家,而构成家庭、家族伦理道德的孝道被移植到国家建构中,君臣关系就好比父子关系,孝亲的最终目的就是忠君。另一方面是移孝作忠,孝是忠的基础,忠是孝的目的。由于家国同构,因而对父母的孝移于君王则为忠,忠孝一体。父母生养子女,君王是民之父母,故而孝敬父母,就必须孝敬君王,即忠君,这样就完成了由孝亲到忠君的转变。
汉代统治者为了贯彻执行以孝治天下的方针,采取了一系列措施,通过学校教育传播孝道就是其一。汉代中央官学有太学、宫邸学和鸿都门学,地方官学主要是郡国学校。《汉书·平帝纪》云:“郡国曰学, 县、道、邑、侯国曰校,校、学置经师一人;乡曰庠,聚曰序,序、庠置孝经师一人。”[5]355据此可知,汉代地方官学为学、校两级,分置经师与孝经师一人,俸禄大约百石左右。太学的学生有两类:一是太常选择年满十八岁以上的仪态端庄者,补博士弟子;二是郡国县官选择有爱好文学,敬重长辈,恪守政教,直行乡里,出入不违礼的青年补选为受业弟子。太学专立五经:《诗》《书》《易》《礼》《春秋》,同时要求兼习《论语》《孝经》,这些都说明汉代统治者对普及孝道的重视。此外,汉代还在广大乡村设置三老、孝悌等乡官进行孝道教化。三老往往是地方上德高望重的长者,其任务是掌管教化。凡有孝子贤孙,贞女义妇,舍财救难,以及学士中可以为民法式者,就在他家的门上题字加以表彰,鼓励善行。孝悌负责对百姓进行孝道教育、表彰和劝诫,两汉统治者都十分重视三老和孝悌。文帝时诏曰:“孝悌,天下之大顺也。力田,为生之本也。三老,众民之师也。廉吏,民之表也。朕甚嘉此二三大夫之行。”[5]124汉代统治者还把三老、孝悌制度与奖惩结合起来,经常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武帝元狩元年,诏曰:“朕嘉孝弟力田,哀夫老眊孤寡鳏独或匮于衣食,甚怜愍焉。其遣谒者巡行天下,存问致赐。曰:‘皇帝使谒者赐县三老、孝者帛,人五匹;乡三老、弟者、力田帛,人三匹……’”[5]174
在用人制度上实行“举孝廉”,被举之人必须孝顺父母,行为清廉,二者中,主要考察的是孝。举孝廉始于汉武帝元光元年,每年一次,被举孝廉后,才能进一步进身,汉武帝以后成为常态。《后汉书·苟爽传》说:“汉制使天下诵《孝经》,选吏举孝廉。”就是说,一个人只要孝,就会被举为孝廉,并可当官。《论语·学而》曰:“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6]28孝顺父母的人,很少冒犯上级长辈,不违背上级和长辈的人,自然不会去造反,没人造反,天下就稳定了。所以,国家是否稳定,关键在于仁,而仁的关键在于孝悌。至于“廉”主要针对官吏而言,《史记·滑稽列传》记载:“念为廉吏,奉法守职,竟死不敢为非。”由此记述可知,官吏清廉正直,就不敢为非作歹,社会才能长治久安。
汉代重视尊老养老问题,把它作为“孝治天下”的一种重要形式。汉代的养老制度非常完善,刘邦在位时,尊其父为“太上皇”,下令:在仲秋之月都要安排赡养年老体衰之人,给老人们送上凭几和走路用的拐杖,送给老人们容易消化的粥食。高祖死后,惠帝“令郡诸侯王立高庙”,以追思汉高祖。汉惠帝以身作则,奉行孝道,受到后世赞誉,《汉书》赞曰:“孝惠内修亲亲……可谓宽仁之主。”汉文帝诏令:“老者非帛不暖,非肉不饱。今岁首,不时使人存问长老,又无布帛酒肉之赐,将何以佐天下子孙孝养其亲?今闻吏禀当受鬻者,或以陈粟,岂称养老之意哉!具为令。”[5]113“年八十已上,赐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已上,又赐帛人二匹,絮三斤。”[5]113以上养老政策已经形成法律形式。汉宣帝时,年龄大的人赐予王杖,王杖上刻有鸠鸟作为装饰,百姓看到它,如同看到朝廷的符节。如有敢打骂持杖者,就是犯了大逆不道之罪,会被处死。汉宣帝还规定被授王杖的老人,可以持王杖出入官府,可以在“驰道旁道”上行走,在市场上做买卖可以免税,触犯刑律如不是首犯可以不起诉,可见汉代老人待遇之高。但是,并不是所有的老人都可以得到王杖,只有三老才有如此殊荣。三老本是掌管教化的人,赐予他们王杖是对他们教化百姓、维护国家统治的酬谢。
汉代之所以选择孝作为治国纲领,有多方面的原因。在生产方式方面,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模式有利于实行孝制。小农经济以家庭为生产和生活单位,农业与手工业相结合,自给自足。在小家庭内,男子负责在田里耕作,女子负责在家里纺织,他们既要上交国库以粮食、布帛等,还要承担沉重的徭役。由于小农家庭经营规模小,缺乏足够的积累和储备的能力,往往经不起风吹浪打。因此,个体小农经济的兴衰直接关系着汉王朝的经济繁荣和政治安危。汉代统治者为了维护小农经济,选择利用孝道引导民众。通过孝道晓谕民众向孝,以培养孝子,有了孝子,才会有忠臣,有了忠臣,才会有社会的安定,最终形成“以伦理为基础,以家庭为中心,以夫妇为起点,而养成父子之亲、夫妇之爱、兄弟之情,乃至家族邻里之谊的孝道理论为治国之大策”[7]4。汉代家国同构的社会结构,是家庭道德与政治道德沟通的桥梁,国与家相通,君与父同伦,君臣关系相当于父子关系,孝亲就意味着忠君,由孝而忠,既有利于振兴小农经济,也有利于社会治理。
汉代,儒家思想的影响日益加深,儒家关于孝忠的理念成为统治者“以孝治天下”的理论保证。西汉初年,政治上实行休养生息政策,思想上主张清静无为,因而黄老思想为汉初统治者所提倡。汉高祖不喜儒学,使儒家的学术源流几乎断绝。博士制度虽承秦制依然存在,但博士人数不多,仅具官待问而已,在传授文化方面难以起多大作用。惠帝废《挟书律》,使诸子学说复苏,其中儒、道两家影响较大。文、景时期,出现了由无为到有为、由道家到儒家的嬗变趋势。武帝即位时,社会经济已得到空前的发展,国家日益强盛,为了维护大一统的局面,必须建立与之相适应的思想体系。儒家的大—统思想、三纲五常的伦理观念,恰恰适应了汉王朝当时所面临的形势,于是,在思想领域,儒家思想终于取代了道家的统治地位。大一统思想、三纲五常的观念都与孝道密切相关。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君礼臣忠,才能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维持社会的稳定,才有利于巩固大一统国家和稳定统治秩序。因此,汉代统治者把尊崇孝道上升为国家意识形态的权威,以“孝忠”作为选拔人才的标准,将“以孝治天下”落实在具体的法令中。
选择“以孝治天下”是汉代统治者汲取秦亡教训的必然结果。关于秦朝灭亡的原因,有很多种说法,“苛政”“酷刑”“不施仁义”“以法为教”…… 汉代汲取秦亡的教训,改变秦朝的酷刑峻法,代之以孝治国,以孝治国的核心就是施行儒家的“仁政”。仁者爱人,爱人就需从爱双亲开始,爱双亲才能顺从长者,顺从长者才能忠君,如此父父子子,君君臣臣,社会才能长治久安。而且儒家兼用仁孝和刑法,尤其是它主张兴礼作乐,所以,汉代统治者选择以孝治国的政策。汉武帝时,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徐彦《春秋公羊传注疏》曰:“汉家庶事草创,加四夷侵陵中国,朕不变更制度,后世无法;不出师征伐,天下不安;为此者不得不劳民。若后世又如朕所为,是袭亡秦之迹也。”这段话对我们理解汉武帝为什么要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很有帮助。
在汉代孝治天下的氛围中,司马迁耳濡目染,其思想打上了儒家思想的烙印。他师从孔安国、董仲舒两位大儒,学习儒学之六艺。孔安国是孔子之后,西汉的经学大师,著有《古文尚书》《古文孝经传》等作品。《尚书》是古代帝王治理国家的“官方哲学”,为了详细了解孔孟之道,司马迁问故于孔安国,司马迁所问除了《古文尚书》,还包括《春秋》《国语》《论语》《洪范》等。通过学习,司马迁既掌握了考信历史的方法,也领略了孔孟之道的微言大义。《孝经》是儒家的伦理经典,更是汉代的治国方略。它以孝为中心,并把孝与忠结合起来,成为司马迁孝亲源泉。董仲舒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同时提出“天人感应”“大一统”等理论。在两位老师的熏陶感染下,司马迁与孝道思想结下了不解之缘,为他继承父志而著史奠定了社会基础。
三、显赫扬名的家世影响是司马迁孝道思想形成的内在动力
司马迁有着显赫的家世,《史记·太史公自序》曰:“昔在颛顼, 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唐虞之际,绍重黎之后,使复典之,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后也。当周宣王时,失其守而为司马氏。司马氏世典周史。”[1]3285从记载看,司马氏是一个历史悠久、名人辈出的家族,帝颛顼是其始祖,重黎氏、程伯休甫、蒯聩、司马卬、司马错、司马靳、司马昌、司马无泽、司马喜、司马谈等都是为司马家族增光添彩的前辈。就官职看,司马家族是史官世家,重黎氏曾执掌天官和地官,父亲司马谈为太史公。史之为用是“记功司过、彰善瘅恶、得失一朝、荣辱千载”[8]116-117的大事,假如没有史官,就会善恶不分,是非不辨,功过不清。因此,古代史官地位比较高,受人崇敬。如此显赫的家世,使司马迁有一种自豪感和使命感,不断用先辈的辉煌业绩激励自己,成为他继承父业、扬名司马家族的内在动力。
司马迁出身名门,从小接受了良好的教育,汲取了儒家思想的精华“孝道”。他的孝道思想首先源于父亲司马谈。在父亲的启蒙下,司马迁“年十岁,则诵古文”。及壮,接触了阴阳家、儒家、道家、墨家、名家、法家的思想。对司马迁影响比较大的是道家和儒家思想,司马谈贵道,司马迁崇儒。他“考信于六艺”“折中于夫子”,以孔子言论作为褒贬人物的尺度。在政治上,他主张大一统,崇尚仁政、孝治。在道德观上,他维护儒家“君臣父子之礼”“夫妇长幼之别”的礼仪道德。
二十岁时,在父亲的授意下,他走出书斋,开始游历考察。南到江、淮,之后“上会稽,探禹穴,窥九疑”,搜集了关于五帝三代的传说,为他后来写《五帝本纪》《夏本纪》做好了准备。“浮于沅、湘”,追寻屈原的足迹,为屈原的不幸遭遇扼腕叹息。“北涉汶、泗”, 研究齐鲁文化,观察孔子之遗风。在鄱、薛、彭城,梁、楚等地,通过调查,他掌握了关于秦汉历史人物的第一手材料,例如陈涉躬耕垄亩,心中却有鸿鹄之志;项羽不学书、剑,欲学“万人敌”;张良亡下邳,学兵法于黄石公;陈平为杜宰,却欲宰天下;周勃以织薄曲为生,“常为人吹箫给丧事,材官引强”;韩信贫穷无以葬母,却到处寻找高平宽敞的墓地;刘邦好酒色,曹参为狱掾,萧何为主吏,樊哙以屠狗为事等。这些逸闻趣事、历史掌故,使他开阔了视野,增长了见识,为他成为一个合格的史官打下了基础。壮游回来后数年,司马迁入仕为郎。他曾跟随汉武帝巡游各地,祭祀五帝,封禅泰山,奉命出使西南夷设置郡县……西汉王朝的博大气象,昂扬的时代精神使司马迁对以孝治国的思想确信不疑。
元封元年,司马谈病重,临终嘱命司马迁:第一,一定要继承自己著史事业,否则就是不孝。第二,自己的理想是继承《春秋》,以历史人物为中心总结历史。司马迁郑重承诺:“请悉论先人所次旧闻,弗敢阙。”元封三年,司马迁为太史令。为了完成父亲的遗命,司马迁师从董仲舒学习《公羊春秋》,跟随孔安国学习《古文尚书》,又参与修订历法。一系列准备之后,“绝宾客之知,忘室家之业,日夜思竭其不肖之材力,务壹心营职,以求亲媚于主上”[9]2192。侍亲、侍君、立名成为他著史的动力。
公元前99年,由于为李陵游说,司马迁面临生死抉择。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如果像一般仆妇,感于一时义愤,恣意赴死,这样的死轻于鸿毛,没有任何价值,也是司马迁所不齿的。更兼“恨私心有所不尽,鄙陋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也”,《史记》未完成,父亲的遗愿未竟,孝道未尽,他只能选择隐忍苟活。活着,就得接受腐刑。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做儿女的就应当体念父母的一片爱心,爱护自己的身体,这是对父母的孝道。而腐刑是古代最残酷的刑罚之一,对受害者来说,不但肉体痛苦,而且心灵受辱。“祸莫憯于欲利,悲莫痛于伤心,行莫丑于辱先,而诟莫大于宫刑。”[9]2190因此,接受腐刑,既要忍受身体的痛苦,而且是对父母的不孝,辱没了先祖。两难选择中,他想到了孔子、屈原、左丘明等人,他们的事迹激励着司马迁,他毅然选择了腐刑。李陵之祸后,他放下个人得失,埋头致力于著史,终于成就了“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之《史记》,实现了立身扬名的梦想。
综上所述,司马迁的孝道思想既受到了先秦孝道思想的浸润,又经历了汉代儒家思想的洗礼,家庭环境的影响更是为其增加了浓墨重彩的一笔。